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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思想史——对话大卫·阿米蒂奇(3)

http://www.newdu.com 2020-07-24 《世界历史评论》2020年夏 李汉松 [英]大卫· 参加讨论

    李汉松:您的架构确实很宽阔。一次在詹姆斯·汉金斯(James Hankins)教授的家宴上,您对我吐露了一个心愿:您曾赴六大洲讲学,唯独尚未莅临过南极洲,希望有朝一日能弥补这一缺憾。您是否有雄心壮志开启南极洲史研究?
    阿米蒂奇:此志坚定不移。我和其他同事都曾带队哈佛校友会旅游团(Harvard Alumni Tours)。能有这种机遇,我们实是命运的宠儿。旅行一年一次,成员大多是毕业于哈佛的行行业业、形形色色的人物,许多都退休了。去年,我趁此契机领衔去了太平洋,首次在太平洋群岛间为校友团讲授太平洋史。我们当时在法属波利尼西亚向风群岛中的大溪地岛(Tahiti)海岸不远处的一艘船上,所以大西洋史完全活灵活现了起来。这一系列观光团包括年度南极游。年复一年,我在学校问卷上“您愿意在哪里讲课?”那一栏孜孜不倦地回复“法属波利尼西亚”“法属波利尼西亚”,熬了六七年始如愿以偿。所以我现在正式打响了“南极洲战役”。我唯一的夙愿是能在退休前赴南极洲考察,再拓展出一块研究领域。
    李汉松:退休前——或者是冰川融化前。
    阿米蒂奇:没错,事态已十分紧迫。但这只是一个星球而已。伊隆·马斯克(Elon Musk)会请我赴火星讲学。
    李汉松:目前条件有限,您只能在德国柏林高等研究院(Wissenschaftskollegzu Berlin)讲学,题目是“国际条约政治思想史”。与此同时,您在研究洛克(John Locke)的国际政治思想。我已读过您几十年来断断续续做出的洛克研究,但不知此次与“条约”搭配,有何新创意、新维度?
    阿米蒂奇:如你所形容,多年来,我右手做其他工作时,左手都在写洛克的国际政治思想史。博士期间,我搜集了大量洛克文档,其中只有少量渗入了我的论文,更没有全部出现在专著里。此后,只要我在英国,就会去大英图书馆(British Library)、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和牛津饱蠹楼(Bodleian Library)整理洛克关于殖民地的著作,我一直盼望出一部新版的洛克文存,但耗时甚久。它的范围囊括了从洛克早期身为沙夫茨伯里伯爵安东尼·库柏(Anthony Ashley Cooper, 1st Earl of Shaftesbury)幕僚时期,一直到他1690年代供职贸英国易委员会(Council of Trade)。从境外视角出发编纂这部洛克文集,我的初衷是整理出他一批大多从未发表过的文案,建立出一套新的典籍。当然也有出版过的著作,譬如《卡罗莱纳基本宪章》(The Fundamental Constitutions of Carolina)众多版本之一。他在其中搭了一把手,至于搭了多大一把手?有待我们下一步推敲——解答这一疑问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洛克本人还参与过巴哈马、皇家非洲公司(Royal African Company)、爱尔兰经济政策等国际事务。他那篇著名的《论救贫法》(An Essay on the Poor Law)即发端于贸易委员会。从贸易着眼,洛克的思考围绕着众多核心议题:劳工、惩罚机制、英国及跨大西洋经济、海洋事务等。我认为将所有这些资料聚集一堂,我们即可提出关键一问:洛克知道些什么?他何时、如何、从何处得知?所以这一课题还涉及到他的信息采集模式。为了探索他如何获取信息情报,我大约翻遍了他去世前桌上的每一张纸屑。其中包括的信息千奇百样,譬如奴隶的市场价格等。
    李汉松:洛克档案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阿米蒂奇:是的,作为思想史学者,我们当然都认为他自鸣得意地整理个人档案再好不过。因为他的文件一概保存完好,这对后世学者是份丰厚的馈赠。然后,我希望结合他出版和未出版的资料,互相印证,再清晰地表述出来。这一工作已有些许进展。我研究了洛克在1660和1680年代如何同时介入卡罗莱纳州、撰写《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这一思路又作为一条铰链,对接了我的“洛克与条约”研究。我目前在写一篇文章,讲我去年夏天发现的22份从未发表的洛克外交信函。这些文件成稿于1660年代,事关克莱沃公国(德:Herzogtum Kleve;荷:HertogdomKleef)一次以失败告终的外交谈判。洛克与“大选帝候”腓特烈·威廉(Friedrich Wilhelm,der Groß eKurfürst)的交往显示,他牵涉进了最高级别的外交事务,还亲自掌握了当时外交文秘(amanuensis)擅长的信息知识搜聚法。我将此与他自己建设私人藏书时使用的收藏法联系起来。1640年代,“条约收藏”文化始具雏形,尚未流行,他便已是早期爱好者与实践者之一了。布莱尔写过关于这种新兴知识收集和学术汇编方式的文章,提到过17世纪初到中叶最早收藏条约和其他文本的事例。洛克自己毕生钟爱收藏,尤其偏好这些公文。他对自己精心积攒的条约作了大量笔录,这些文字也常被学者忽略。最令人感到好奇的一个语境是:他在《政府论》下篇中细数了政权的三个分支:行政(executive)、立法(legislative)、联邦(federative)。
    李汉松:这里与孟德斯鸠的区别非常明显,“联邦”而非“司法”(judicial)。
    阿米蒂奇:是的,他甚至完全没有提到“司法”应为三权之一。
    李汉松:“联邦”是一个组合互动的机制。它的拉丁文词源本身也影射了某种国际职能。
    阿米蒂奇:没错,“联邦”这个词来源于foedus(复数:foedera),也是拉丁文中“条约”之意。所以“联邦”正是指与外国主权达成合约的权利。
    李汉松:但是之后的学者肤浅地理解孟德斯鸠所谓的“三权”,逐渐淹没了早期这些更微妙的理论构想。
    阿米蒂奇:完全是这样。后世再无人接着这种思路讲。你也知道,孟德斯鸠确实谈到了“联邦”(法:le fédératif),但他重建了这个概念,把这个词当做形容词,修饰“联邦共和”(républiquefédératif)。他并不视之为单独一支权力。从这个视角来看,洛克的思想完全离经叛道。
    李汉松:但是循着他的构思想下去,“政体统治”本身就含带“国际治理”,二者浑然一体,密不可分。
    阿米蒂奇:我认为这一点毫无疑问。国际政治权力也是“特权”(prerogative)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作为主权者的关键活动之一,必须持续进行。但它同时又神秘莫测,因为在洛克之前、洛克之后,均无人提出过任何类似这种政府权力三分法!有时候,我对此略有些担忧。我认为解决办法之一是继续琢磨条约和条约收藏,钻研17世纪萌生的各种“条约文化”。洛克平生第一篇文字发表是在1655年:他在牛津基督堂学院(Christ Church, Oxford)读大学时写的两首诗,一首拉丁文,一首英文,歌咏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于1654年签署的威斯敏斯特合约(Treaty of Westminster)。我以此事开篇,一直追踪到他的晚年:直到生命最后的日子,洛克还在四散书信,征求最近版本的印刷版条约。这是贯穿他一生的一条主题线,正好也冲击了《政府论》中的这个目前未能解决的“联邦权”问题。
    李汉松:如此说来,“条约思想史”本身即具有普遍的、规范性的政治意义,而且超越地域和传统的界线。
    阿米蒂奇:我的目标正是推动一种广泛的“条约思想史”研究。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我不断遇见各种条约集藏、具体的条约谈判、关于如何商议条约的辩论。所以,有意无意之间,我开始积攒资料。我很纳罕,为何到现在为止,尚无一部融会贯通的长时段全球“条约缔造史”?学界不乏针对著名条约的研究,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Westfälischer Friede)、维也纳会议(Wiener Kongress)、《凡尔赛和约》(Traité de Versailles)。但与此同时出现了一大批引人注目的学术成果,探讨亚洲的条约缔造历程。这些方面,你应该比我懂得更多。其中大多涉及“不平等条约”,但于欧洲介入之前,也有相当众多的当地条约值得研究。这不仅局限在亚洲,也包括北非、非洲大陆、大洋洲等地。最近,我在忙碌于洛克之余,还深入挖掘了乔治三世所处的国际社会。
    李汉松:乔治三世对国际法的态度,这是您在爱丁堡和伦敦国王学院的讲座题目。可否分享其中一两件最令您惊奇的史料?
    阿米蒂奇:好的。去年夏天我一头扎入温莎皇家档案馆(Royal Archives of Windsor),研究乔治三世与万民法之间的联系,最终做出了极其有趣的重大发现,包括认识到乔治国王是1750年代最超前的反奴隶制倡议者。这一议题太大了,我们改日再专门切磋。现在我只需强调乔治作为一位主权者的“条约观”。1782年,他与臣下们有过一段精彩的对话。当时美国独立战争接近尾声。他的大臣们早在四五年前就萌生打退堂鼓之念,碍于国王执拗,一直不情愿对殖民地作出任何退让,才硬撑到最后。待时局已近刻不容缓之势,乔治才迫不得已签署合约。当和平条约的具体款项摆到他面前时,他致信诺斯勋爵(Frederick North, Lord North),哀叹道:我曾签署高奏凯旋的《1763巴黎条约》,而时隔二十年,如今却要委曲求全地签署《1783巴黎条约》。堂堂主权君主,何堪此莫大之耻辱!如此可见他作为君主,对两次巴黎和会的记忆是持续的。第一次正值大英帝国之鼎盛,七年战争后终于将法国势力从北美去除殆尽。而第二次是叛军获胜了,大英帝国却被截了一肢,蒙受羞辱。这是我用放大镜观察的案例之一。除此之外,我还在构建一套“条约绘画”“条约音乐”数据库,作为“条约文化思想史”的史料基础——这在目前几乎鲜有问津,尚未被确立为一项研究领域。所有这些研究任务都会把我未来六七年的时间填得满满当当。我曾对你讲过,我常以“第二年博士研究生”(G-2)自比。第一年,我遍览全部与课题相关的文献,开始建构研究方向,确定核心问题的范围边界。第二年,首先对此结构略作修缮,即开始撰写论文提纲。再往后还需四至五年才能完成专著。我自认为回归到了这种研学模型。我前不久答应了布朗大学邀请,明年四月赴约翰·布朗图书馆(John Carter Brown Library)做一次讲座,谈洛克关于殖民地著述。这家图书馆藏有为数不多的《卡罗莱纳基本宪章》印刷版之一。他们还有在英国之外,美国境内唯一的洛克卡罗莱纳手稿。
    李汉松:说到“研学模式”,我想请教一些方法论中的前沿问题,其中也涉及到当代学术思想的诸多崭新范式。首先,我们刚才已经谈到了思想史研究的空间方法。真正运用它绝非易事,但结果常常激动人心。
    阿米蒂奇:我常说,空间是“思想史最后的前线”,这是引用《星际旅行(五):最后前线》(Star Trek V: The Final Frontier,中文通译“最后先锋”)。
    李汉松:那么年轻学者如果想探索这一方法但不知如何下手,您认为他们该如何规避其误区,化解其挑战,善用其潜能?
    阿米蒂奇:我认为大可从两方面着手。首先,不同形式的空间为“思想”——“智识性”或其他类型的思考——这一行为本身施加了哪些束缚,又带来了哪些机遇?与此平行的问题是:空间如何被思想概念化,如何被思想者构思?人们如何想象、辩论、占据不同的空间?在学术史中,我们可以想到一种等级架构由下至上,通过具体的学术活动产出知识。这里要问的问题是:思想在何种物质条件下产生?是中世纪僧侣们居住的狭小隔间,还是早期现代欧洲大学的授课讲堂?还是逐渐兴起的现代知识生产空间,譬如实验室(以及实验室产生之前的早期实验场所)?在这些方面,科学史成果尤丰,但其他历史领域俱有贡献。这些文献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那种与人类活动十分亲近,但又完全具有物理性质的空间。这些物理形态如何塑造、激发各类思想活动?说到这里,不得不谈人口的迁徙与流动,而这又涉及到正在兴起的,在更大范围内的跨地域、国际和全球思想史。当思想家个人在空间之中流动,会引发什么结果?你在《国际思想史》发表的那篇论文以孟德斯鸠为例,提出的便是这一问题。他们是否重新想象着自己从一个空间移动到另一个空间?还是说他们以更丰富、更复杂的方式,认为迁徙行为本身造就了空间,并据此移动轨迹重绘空间?这种现象在航帆时代和蒸汽时代都有所表现。每当交通技术革新,某种具体、相对的移动都会相应减速。短时间、长距离空运技术取得长足发展之后,人对空间移动的生理感知也随之发生了巨大改变。因为移动时间戏剧性地缩短,我们莫说是细腻地体验了,甚至无暇在想象中重构其中跨越的大块空间。这与我们之前数次讨论的主题暗合:所谓“大西洋史”“太平洋史”等史学史范式,以及种种区分社群与地域的规则,是来自天外上帝视角的史学家强加给我们的理论框架?还是说,是那真正在大西洋中穿梭的人流,譬如奴隶,他们自己的移动造就了空间构想?比如,美国史学界已详细论证出,黑奴的时间观与他们的欧美奴隶主迥然不同。这种时间感知的错位是否也体现在空间观上?鉴于传载历史观念、宗教体验的通常是具象的个人个体、典礼仪式、传统习俗,那么当这些文化形式与象征改变或错位时,参与其中的人会如何重新想象时间和空间?太平洋是何时初次被定义为“一片海洋”的?它又从何时起被政治化?为何又会萌生相互竞争、相互替代的其他海洋构想,譬如你正在研究的“印度太平洋”?照你所说,这种构建饱含政治意味,甚至可以直接当做政治观点,但是作为一种空间映射,既框定在特殊的边界之中,也跨越许多不同的语境。一旦有了构想之后,如何进一步填补论证?这些构想是否上承前者,直接借鉴?人们如何构造新的空间观——是重新组合已有的概念,还是通过类比,模拟其他概念?一旦形成,又如何应用?当它们经过口语表述和视觉化,逐渐投射到现实中时,又如何重塑了人们对“他者”的想象、对“外界”的观察?这一系列的问题将艺术史、迁徙史、科学史、知识史、学术史也串联起来了。但在融合各学科的工作上,我们还欠缺很多,需要你们这样的青年学者领军。我记得两年前你们剑桥研究生们组织了一场空间史研讨会?
    李汉松:是的,当时还在探索阶段。我当时的一个想法与您适才所说吻合:空间运动引出了时间,并将其复杂化、问题化。我们可以象征性地、抽象地思考在空间变换的同时,“时间政体”如何相互碰撞冲突。所有这些问题都同源同流,密不可分。但这些思想框架都很宏观,我们不妨架起显微镜,缩小视域。昨天晚上我们在谈论社会底层的思想史时您提出了一个“体现的思想史”(Embodied Intellectual History),意为将观念置入鲜活又现实的个人身体和生命中去审视。应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重新挖掘出一度受冷落的那些少数者的声音。
    阿米蒂奇:是的,这些声音没有特别地位,但有特殊意义。
    李汉松:是的,如此研究,旨在克服传统“经典名著”的限度。您的观点是:我们应该维护这种历史“思想史”的身份,因为它涉及到“观念如何在行为中产生”这一根本探究课题。这些视角包括种族与民族、地域与宗教、性别与阶层。在我看来,这种方法可以算作若干学术流派的中界面:卡洛·金兹伯格式(Carlo Ginzburg)微观史、瓦堡学派(Warburg School)的学术史、以及语境主义学派内部对传记的关怀。这种学界的趋势是否反映了更大程度上的方法论转变?思想家是否都应从中吸取经验?它究竟有何潜力尚待发掘?
    阿米蒂奇:一点不错。这种方法也可以沿着若干方向前进。一方面是——请允许我用带有一点偏见的表达方式——将思想史沿着社会阶层下降到“中等”或“中低等”人物角色——这一思路在我们的同事艾玛·罗斯柴尔德(Emma Rothschild)著述中有所体现。还有我们工作坊最近邀请来讲学的许多学者,她们研究的并非更高意义上的“思想者”而是普遍意义上的“思考者”,但是这些人的思维方式、雄辩之词同样值得被重新构建,付之检验。这些似乎更“低端”的思考其实是一种研究人物如何“自我展现”的切入点,与其他类似的文化习俗有所交叉。鉴于如上原因,我很乐意将其视为思想史的方面之一。进军这些研究领域能够为思想史开疆扩土,缔造更多可能性。它能让其他许多看似刻板无趣的资料重获新生。譬如,底特律当地报刊的评论文章,一般历史学家只用来汲取一些事实和信息。但如果那些论点由一定逻辑徐徐展开,又能自圆其说,还被用来说服他人采纳某些颇具争议观点,你也完全可以严肃对待它们,获得意料之外的结论。这种形式的思想史把我们引入了一些全新的社会领域。它还与学术界多处同时爆发的一场运动有所关联:重新回归传记,利用“人生描画”的方式撰写“多重史”(Multiple Histories)。大约十年前,历史学家开始用“全球微观史”(Global Micro-History)的方法驯服庞大而遥不可及的“全球史”。其中的经典代表是琳达·科利(Linda Colley)的名作《伊丽莎白·马什的磨难:世界史中的一位女性》(The Ordeal of Elizabeth Marsh: A Woman in World History)。如果我们选取一个社会低层人物,特别是女性或者是非白种人,由此人的全球经历引导,顺藤摸瓜地勾勒出一条全球史线路,打开一系列的全球活动旅程,我们便无需费力大笔泼墨,非要绘制出一幅完整的全球史图景不可了。这是个相当有力且有利的诀窍。据我看,这种方法业已浸润到了思想史,有了一些间断性的例子。不久前刚从悉尼大学调去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的安德鲁·菲茨茅利斯(Andrew Fitzmaurice)正要出一部新书,其中讲述了一位已为世人淡忘的人物,叫作特拉维尔斯·特维斯(Travers Twiss)。此人是19世纪伦敦声名鼎沸的国际法律师。他因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位阶甚高,经常出入高等场合,不但与维多利亚女王、坎特伯里大主教(注:包括三任,Charles Longley、Archibald Tait、John Bird Sumner)都说得上话,还长期与奥地利外交家克莱门斯·梅特涅(Klemens von Metternich)密切通信。但时运不济,命运多舛,后来他竟惨遭揭发,被指控造假:他声称是波兰贵族后裔的妻子,原来是他在“雅典娜”门前捡来的比利时妓女。
    李汉松:伦敦的雅典娜俱乐部(Athenaeum Club)?
    阿米蒂奇:对,就是大家常去的那家。特维斯从此蒙羞,社会名誉溃烂,名下盛极一时的事务所也一夜之间冷冷清清。为了养家糊口,他必须开源节流,另寻其他收入渠道。最后,他成了比利时利奧波德二世(Léopold II ,1835-1909)御用喉舌,辩护国王陛下的刚果公司(Anglo-Belgian India Rubber Company,简称ABIR)。作为律师,他全权负责撰写一应国际法文件,合理化19世纪晚期比利时在刚果犯下的那些惨不忍睹的事迹。菲茨茅利斯甄取一人立传以治思想史。此人不但绝非“底层者”(subaltern),甚至关系过硬,四通八达,在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叱咤风云,不可一世。但他一旦没落,为社会抛弃,则必须重塑自我。在构思概念时,菲茨茅利斯将这位律师当作“人格变化”与“性格变化”之典型。这种微妙的语言可以用来形容他如何改变自己妻子的人格——从平凡的妓女到没落的贵族——也可以用来审视国家、集团和企业的“人格”。这些观念都犬牙交错,编织出一部完整的丑闻传记。大多数维多利亚英国史学者多多少少听说过此人,但在他们的视域中,整个事件至多占据着边缘地位。他们大多甚至不知特维斯先生究竟何许人也,还有过哪些耸人听闻的行径。但菲茨茅利斯用社会史的方法重建了此人传记的蛛丝马迹,抛出了一个全新的问题:“人格”这一范畴究竟有何意义?在19世纪全球范围内,它都可以应用在哪些案例中?一方面,根据英国法,女人在嫁为人妻后可以承纳全新的“法律人格”。另一方面,鉴于英国关于哪些人可以出庭、哪种人可以代表或被代表、以及他们有权在庭审扮演哪些角色等种种规定,一位妓女又会在一场官司中名声尽毁。再来看利奧波德国王在位期间,上百万刚果人断头截肢,悲惨卓绝,皆出自国王私有企业之手。这家公司为何能获得19世纪末国际法学界的承认,当作与国家等级的单位?总之,这是一种将国际史和传记研究熔于一炉的国际微观思想史。如果微观史和国际史融合,便能解决许多经典问题,譬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最先提出,后于政治思想史中采纳为“斯金纳式”解读工具的“国家人格”概念。无需赘言,这个概念对国际思想史至关重要。
    李汉松:这令我联想到艾玛·罗斯柴尔德的《帝国豪门:18世纪史》(The Inner Life of Empires: An Eighteenth-Century History)和马娅·亚桑诺夫(Maya Jasanoff)《守候黎明:全球化世界中的约瑟夫·康拉德》(The Dawn Watch: Joseph Conrad in a Global World)。
    阿米蒂奇:正是如此。
    李汉松:我最后一个问题涉及史学的“现时主义”(Presentism)。观念具有历史具象性,而眼前脚下的社会进程则星流跌宕,瞬息变幻。思想史如何在此时此刻为我们导向?
    阿米蒂奇:如你所知,在出版《历史宣言》(History Manifesto)后,余震不绝之际,我曾发表过一篇题名为《为现时主义辩护》(In Defence of Presentism)的文章。我多年来潜思这一辩题,酝酿已久,得到了两个最重要的结论。首先:1960年代以来,“斯金纳式思想史工程”已历时半个世纪——我们刚庆祝过他发表那篇经典论文《观念史中的意涵与理解》(Meaning and Understanding in the History of Ideas)五十周年——其长远后果之一便是彻底剔除了一种粗糙的、以某种政治理论为代表的“现时主义”。但是引人担忧的是,直到最近为止,此举也严戒摒除了思想史家一切形式的“联古系今”“古为今用”。到了这种极端的程度,就好比俚语所说:“婴儿连同洗澡水一起倒掉”,可谓良莠不分,精华糟粕一概抹杀了。我认为这种现象严重地削弱了历史学的效力,也阻碍了学科的发展。它限制我们能提出哪些问题,也让我们无法向世人展现历史学的重大当代意义。
    李汉松:这本身即是一种粗糙的“历史纯粹主义”。
    阿米蒂奇:绝对如此。我完全支持“消毒药水”式地铲除劣质历史,但这样做不应该阻碍我们竭尽最大力量,为老本行的重要性登高一呼。我认为连这都不允许,就纯粹得过分了。另一点结论是:所有历史学家都是“现时主义者”,不论他们知不知觉。鉴于此,最好的办法是承认这一事实,然后在取得共识之后,谨慎地决定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可以向“现时主义”含义光谱上更为甜美的那一段靠拢,区分哪些角度更丰饶多产,而哪些则浑然像一部“启示录”,不宜且无益,然后偏倚其中一种最有潜力的解读方式。但不论如何,我们必须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承认:我们提出的问题无一例外地来源于当下——不一定是当下的新闻头条,但起码是当下的学术动态。科研大旗之下,学者们为自己设立的最高目标之一便是在当前学术进步的前沿做出贡献。如果你投入当前的学术辩论,这本身便是一种“现时主义”的架构了。也许你认为,自己只是参与了当前学界“如何为历史消毒”的技术性辩论,所以坚称这种学术活动已从肮脏粗鄙的现实世界中封闭隔离开来了。但是当前学界为何关注这一辩题,而非其他?所以,先承认我们一切所言所为皆以不同程度归属“现时主义”范畴,再此为出发点,全体学术界同轴同心,精诚合作,一起判定我们这种“现时行为”该走多远。这一点我丝毫不疑。以《独立宣言:一部全球史》为例,这部专著形成于小布什任期内美国外交辩论的大环境之内。引用一句歌词,那可真是“在几近尘封记忆里,珍贵的旧日时光”(dear dead days beyond recall)——和今日的美国外交政策比起来,那时可谓是个跑龙套的角色(walk-on part)。我长期以来思索的条约史研究课题现在显得愈加重要,而且紧迫感与日俱增。原因在于,我们察觉到原先那种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正在堂而皇之地遭受攻击。而国际秩序之所以“基于规则”,是因为有国际条约确立规则。所以从逻辑上来说,攻击条约——哪怕是其中某些条约和公约组织,而非所有条约和组织——便是在攻击条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就凸显出了一种国际秩序大震荡、大挪移的明显症状。这一点更大的推论是否绝对正确?我姑且存疑。但是这种现象的确着重突出了我们提出质疑的必要性:我们缘何开始奉行基于条约的国际秩序?这种习俗来源于何时何地?如果不采取这种范式,还有何种其他选择和替代品?条约究竟为何重要?为何联合国数据库从1945年以来积攒了多达55000个条约记录?条约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多大规模的意义和影响?当我们保持政治意识清醒时,我们大多在思考法规和律令、宪章和宪政主义,但鉴于“国内”与“国外”之划分,我们几乎从不以公民的身份刻意去想:我们的生活在哪些层面上受到国际条约的塑造和限制,而非通过国内民主司法程序达成的典章?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历史刻意构建出的“国内”与“国外”之别,本身就起源于意识形态。我希望通过学术研究,提高我们对于条约重要性的“国际公民意识”。我们不应只津津乐道于那些威望声隆、价值极高、令人闻之生畏的条约,譬如核问题协议,以及其他所有特朗普政府攻击过的重要协定。但更广泛地看抽象意义上的“条约体系”,其独有的建筑架构是现代性和现代化的产物。这种现代性距今不远,真正意义上从19世纪中叶才开启,直至1945年以后才迅猛加速。这一加速与人类生活其他方面的加速——譬如环境史家关注的环境变化加剧——是同时进行的,看上去是个巧合。但我认为,“条约政体”的加速形成与各国经济的加速整合并非毫无瓜葛。相反,1970年以后流行最广的条约形式是双边投资协定。这种条约难免索然无味,签署时大部分普通民众甚至叫不出名字来,但它们自此联通了世界,实在关系重大,不可或缺。所以,尽管历史学家无需保证他们每一块学术研究都一定直接议论当下,我认为大家应该欣然承认:当下在我们工作中无处不在,带给我们有形无形的压力。正如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在他早期著作中的所作所为。他更因喋喋不休历史的“本质”或“真实”——取决于你如何翻译德文词“eigentlich”——出名,但他一直以来都热衷于说:我们被“现时”塑造,无可逃脱。我们必须与当下谈判,保持清醒,同时思想开放。其中最深刻的原因是:对当前的重重压力保持清晰的意识,会使我们成为更优秀的历史学家,也更令我们信服历史学的当代重要性。如今,史学一方面受到我们政治主宰者们的种种攻击,另一方面又受到后辈学生们的种种鄙夷。这两拨人群都未充分认识到历史对自身何其重要。这便是我如传福音一般的慷慨陈词。
    (大卫·阿米蒂奇,哈佛大学“贝兰克梵讲席教授”;李汉松,哈佛大学政治系、华东师范大学全球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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