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責寇恩事”簡册 (簡稱“寇恩册”), “寇恩册”出土于甲渠候官遺址F22號房屋內,共計36枚。其中1——20號簡爲乙卯日爰書。“乙卯爰書”與甲渠候官第68號探方出土的劾狀1(EPT68:1-12)的筆迹非常相似,唐俊峰認爲“EPT68:7的‘譚’,其‘言’字偏旁和‘寇恩册’EPF22:2O的‘證’()完全相同,均作‘’形,可推兩份文書爲同一人所寫” [1],但未指出是何人所寫,角谷常子推斷認爲此人的身份可能是甲渠候官掾夏侯譚,[2]我們認爲角谷常子此觀點是可取的,幷另找出一枚簡加以佐證。首先必須確定夏侯譚的筆迹: 從EPF22:254號簡我們我們可以看出夏侯譚的字鋒利清瘦,而此簡又與 “寇恩册”之“乙卯爰書”筆迹完全相同,且此簡中的“武”、“朔”、“甲渠”、“候”諸字的筆迹與“乙卯爰書”中相應字的筆迹一模一樣。可判斷出“寇恩册”之“乙卯爰書”是甲渠候官掾夏侯譚負責起草的。 [1]唐俊峰:《甲渠候官第6號探方出土劾狀簡册的復原與研究》,《簡牘學研究》第五輯,甘肅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7頁。 [2] 〔日〕角谷常子:《秦漢時代の簡牘研究》,《東洋史研究》1996年第55巻第1號,第218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9月4日15:5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