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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与方法再检讨

http://www.newdu.com 2020-10-13 未知 崔志海 参加讨论

    摘要:范式化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鲜明特征。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冲击—回应”范式与“中国中心观”取向、“社会—国家”范式与市民社会理论等,一方面为研究近代中国历史提供了分析工具,从不同方面丰富和深化了中国近代史研究,并带来历史叙事的变革。另一方面,这些范式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学术渊源,也各有其局限。对于这些范式,我们应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在批判吸收各研究范式所长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更具科学性、主体性、创新性和完整性的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学者的学术使命。
    关键词:中国近代史 唯物史观 革命史范式 现代化范式 中国中心观
    作者简介:崔志海,系中国历史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范式化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鲜明特征。由于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范式不像自然科学那样缜密,以一种范式取代另一范式,而是呈现多种范式并存的局面。因此,对于是否可以将自然科学研究中的范式概念和范式转换理论引入社会科学和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目前国内学界尚存不同意见。美国学者库恩(Thoms S. Kuhn)对范式所下定义是:“它们的成就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他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同时,这些成就又足以无限制地为重新组成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凡是共有这两个特征的成就,我此后便称之为‘范式’,这是一个与‘常规科学’密切有关的术语。”根据这一定义,中国近代史研究无疑亦存在类似范式现象。中外学界所说的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冲击—回应”范式、“中国中心观”取向、“社会—国家”范式等,很大程度上符合库恩的范式定义。这些范式从不同视角考察近代中国历史,促进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不断更新和深化,并带来历史叙事的变革。但另一方面,这些范式又都有其局限性。围绕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问题,中外学界已作了大量讨论。既往讨论多数是站在一种范式的立场上批评另一种范式的缺陷。本文在以往学界讨论的基础上,结合笔者多年思考,就各种研究范式及其内在关系作一综合回顾和反思。
    一、革命史范式
    革命史范式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种研究范式,形成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马克思主义学者李鼎声的《中国近代史》(1933年初版)、范文澜的《中国近代史》(1947年初版)和胡绳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1948年初版)为代表,初步构建起中国近代革命史叙事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革命史范式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条主线”、“两个过程”、“三次高潮”、“八大事件”的历史叙事体系。所谓“一条主线”,即以阶级斗争为主线,强调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所谓“两个过程”,也即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所说:“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所谓“三次高潮”,第一次为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第二次为戊戌变法和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第三次为辛亥革命。所谓“八大事件”,指的是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里,国内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基本是在这一革命史范式下展开的。
    革命史范式所构建的这一叙事体系,固然揭示了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为近代中国革命研究指明了方向,但就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来说,它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史体系,不足以反映近代中国历史全貌。尽管在构建这一叙事体系过程中,无论是林增平的《中国近代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版、1979年第2版),还是翦伯赞的《中国史纲要》第4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版、1979年第2版)和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4册(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抑或十年“文革”之后出版的一些中国近代史教材,如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编写小组编《中国近代史》、苑书义等编《中国近代史新编》、吴雁南主编《中国近代史纲》等,为避免中国近代史成为一部单纯的政治事件史,都在著作中添加一些有关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和思想史方面的内容,但受制于革命史范式,这些内容很大程度从属于反帝反封建的历史叙事,或为点缀,占很少篇幅,并不足以改变其重政治而轻其他的倾向。并且,站在革命立场上,这一叙事体系将中国近代的阶级斗争简单化,无论在史料的整理和出版方面,还是在具体的学术研究和教学领域,都偏重和突出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忽视对革命对象即国内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列强的研究,忽视制度史的研究,忽视阶级和民族矛盾之外的其他矛盾,忽视了历史的多面性。就政治史研究来说,也是不够全面的。此外,在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上,这一叙事体系不是以社会形态作为划分依据,以1840—1949年历史作为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对象,而是选择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这也是不够科学的,不利于全面了解和把握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和发展规律。
    事实上,对于革命史叙事体系存在的不足和局限,主张革命史范式的李侃等一批学者进行了深入反思,在论及所著《中国近代史》时,他们直言不讳地写道:“以往包括本书在内的一些有关中国近代史的教材,在正确地强调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同时,却对中国近代社会其他方面的情况反映不够,因此,也就不能很好地反映历史的多样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比如,在强调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时候,往往忽略了社会经济生活和思想文化的斗争;在强调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压迫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诸如人口流动、自然灾荒、城镇乡村、风俗习惯等社会问题;在强调变革与革命以及人民群众巨大作用的时候,往往忽略了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政局变化等。而这些社会问题,特别是经济和思想文化问题,都与近代中国的政治、军事斗争,与近代中国社会的变迁发展、新陈代谢,息息相关。”
    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改革开放政策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革命史范式有了重大修正和改进。革命史范式的第一个改进是,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由1919年的五四运动改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尽管早在50年代就有学者主张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放在1949年,但这一历史分期最终在80年代之后才得以调整。这一修正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历史分期的变动,它对推动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发展具有两方面积极意义。一方面纠正了过去以阶级斗争为中心,以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划分中国近、现代史的做法,代之以社会形态作为划分中国近代历史分期的依据,更为科学;另一方面消除了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两者之间的人为割裂,保持了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完整性,并由此推动了国内民国史、抗战史、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与中国近代史的融合。
    革命史范式的第二个修正是对阶级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观点作了反思,反对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简单化、公式化,明确表示“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现象都用,或者只是用阶级根源来解释,不应当把任何社会矛盾都说成是敌对阶级之间,或这个阶级和那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对于改良与革命,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而作抽象的价值评估”,“在和旧势力的斗争中,改良主义是有积极的进步意义,而且在客观上有为革命作前驱的作用”,“把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观点简单化、公式化是我们所不取的”。
    革命史范式的第三个改进是在坚持反帝反封建历史主题的前提下,承认现代化、民族解放运动也是近代中国的历史主题,两者是并行不悖的,明确表示“中国近代的历史运动,归结起来是一个民族运动。整个民族运动的过程,也就是中国要求改变社会落后,实现近代化的过程”;“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几代中国人为实现现代化作过些什么努力,经历过怎样的过程,遇到过什么艰难,有过什么分歧、什么争论,这些是中国近代史中的主要题目。以此为主题来叙述中国近代历史显然是很有意义的。”
    革命史范式所作的上述三点修正,适应时代和学术的发展,为这一范式注入了新的活力。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一书,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就对革命史范式的上述三个改进有所吸收。该书不但根据社会性质以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并且部分吸收了现代化范式的观点或意见,将洋务运动作为“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开端”列入第三章,作了充分论述。其在“导论”中明确表示:近代中国面临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两大任务不是相互独立、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如何解决这两大历史任务,成为考验中国近代各种社会力量、政治派别的试金石。再者,该书在坚持阶级分析方法的同时,摒弃了简单化、教条化倾向,对于中国近代史上的某些人与事,不再根据阶级划分或党派立场,作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有褒有贬。最典型的是,即使在涉及国共两党的历史问题上,也不完全站在党派的立场上扬己抑彼,而能做到客观、公正。对于国民党军队在抗战中的作用,能够恰如其分地予以评价,指出:“抗战期间,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军队在正面战场发挥了主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在敌后战场发挥了主要作用。”
    在中国近代史众多叙事体系中,革命史范式基于马克思主义对中国近代社会性质和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所构建的反帝反封建叙事体系,很大程度反映了近代中国历史与既往历史的区别,揭示了近代中国历史本质,迄今仍然是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历史叙事体系。对此,即使是一些反对革命史范式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其合理性。如中国现代化史专家罗荣渠就表示:“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被革命史化,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历史研究的趋向性也是历史的现实运动的反映。近代中国被外国的侵略伤害得太厉害了,因此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两个过程’或许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最佳视角”。但另一方面,由革命史范式主导构建的中国近代史,基本属于政治事件史的叙事体系,不足以反映中国近代历史的全貌。并且,这个叙事体系由于过于革命史化,难免将复杂的历史简单化或绝对化,在诸如有关中国近代革命与改良、激进与保守、主战与主和以及各阶级的革命性和局限性等问题上,导致一定的认识偏颇。因此,革命史范式一直以来也受到其他范式的质疑和挑战。
    二、现代化范式
    现代化范式的影响与革命史范式不相伯仲,也形成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资产阶级学者陈恭禄的《中国近代史》(1935年初版)和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1938年初版)为代表。其产生背景是要为当时的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寻找中国的发展道路。他们认为,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之后中国历史的主题是近代化,即中国如何借鉴西方现代思想、技术和制度,走出“中世纪”,实现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和国家的转变。并且,他们接受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冲击—回应”模式,认为中国近代化的最大障碍是中国的各种“民族惰性”和落后的传统。因此,在看待晚清中国与列强关系上,他们强调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冲击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将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的关系看作进步与落后的关系,看作两种不同文化、不同制度、不同文明的冲突,因而对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持消极或否定评价。对于近代中国内政,他们认为改良道路比较符合推进中国近代化和建立民族国家的目标,因此推崇改良、否定革命。
    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现代化叙事体系作为资产阶级唯心史学遭批判、被摒弃,在国内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销声匿迹。表现在对中国近代史开端——鸦片战争史的研究上,国内学界对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化的起点这一历史定位刻意回避,讳莫如深。如鸦片战争史专家姚薇元在1942年出版的《鸦片战争史事考》中比较突出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在“自序”的开头写道:“中英鸦片战争(1840—1842)是中国历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近人讲述中国近代史者大部从鸦片战争讲起;因为这次战争是中国开始‘近代化’的第一声。自鸦片战争失败后,这个古老帝国如梦初醒地感觉到‘天朝’的威望一落千丈,夷人的‘不可理喻’和‘船坚炮利’的可畏”。但到1955年再版时,他就发生了转变,不再认为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化的开端,只强调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开端。他在“前言”的开头写道:“第一次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开端。这次战争是以英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推行殖民扩张政策的必然结果。从此以后,中国被套上了一连串的不平等条约的锁链,开始由封建社会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国人民也从此担负起反对资本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压迫的双重任务,中国革命第一步的准备阶段也就从此开始。”从这一史观出发,国内学界对民国时期的一些鸦片战争史研究进行了严肃的学术批评,认为其突出的问题是无视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不是根本不提或轻轻地一笔带过,就是把人民的这种斗争看作是盲目‘排外’的有害举动”,只是“在写王朝的历史,不是写人民的历史”,“完全抹煞中国人民普遍自发的反侵略、反投降英勇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在晚清改革史研究上,有中国早期现代化开端之称的洋务运动被视作一场反动的运动;清末新政被视为“假维新,伪变法”,遭到全盘否定。
    20世纪80年代之后,同样受改革开放政策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影响,现代化范式重回中国近代史研究,并形成两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现代化范式。一派以国外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学者及少数西化派的中国学者为代表,他们沿袭蒋廷黻的现代化叙事体系,并进一步系统化、具体化。这一派学者一方面根据西方现代化历史与理论,将中国传统与近代西方文明看作完全对立的两极,既忽视中国古代社会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内在的活力,也忽视近代西方国家与社会的变异性和差异性,采取一种典型的“传统—近代”两分法的思维模式;凡是近代的和西方的都是进步的,凡是传统和非西方的都是落后的。同时,他们还从现代化史观出发,将革命说成是近代中国历史的悲剧,以改良主义否定近代中国革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认为“近代中国悲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人们放弃了梁启超那种调适性的现代化取向,而采取了革命论的转化思想”,“中国革命几近一世纪,革命固有所得,但代价太高,尤其以革命换取贫穷最为不值”,“二十世纪的历史已证明,理想型政治大革命常使生灵涂炭,缓慢渐进但稳重的改革理论才符合时代需要”;他们甚至以现代化否定中国近代反对西方国家侵略的必要性、合理性与正当性,以近代上海、香港等沿海通商口岸的历史为例,将殖民地化等同于现代化,认为“殖民化在世界范围内推动了现代化进程;如果没有近代西方殖民征服,人类尤其是东方各民族所有优秀的自然才能将永远得不到发展”。这一派学者的研究将现代化范式与革命史范式完全对立起来,全盘接受西方学者的观点和理论,姑且可称之为“西化派”。
    另一派学者对“西化派”现代化范式有所纠正,认为传统与现代并非对立的两极,“传统因素既是中国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国情所在,对此既不可简单地视为对立物而予以全部抛弃,也不可笼统地称之为优越性而给予全面弘扬,而是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他们也不排斥革命,表示“反帝反封建的改革和革命应该包含在现代化进程之中”,“反帝、反封建的改革和革命既是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种重要动力,也为现代化建设解决制度、道路问题,并扫除障碍”。这派学者还强调现代化范式符合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论述,“在研究中国现代化的历程时,既要采用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原理,也要以马克思的现代化思想,特别是关于资本主义扩散、殖民主义与落后国家的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关系、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与现代化进程相结合的思想为指导。”这一派主要是国内一些研究中国现代化史的学者,姑且称之为现代化范式的“修正派”或“本土派”。
    相对于传统的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重视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进程、社会进步、国际性整合等主题,确乎为我们认识近代中国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某些方面可补革命史范式之不足。但现代化范式存在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姑且不论“西化派”的现代化范式因其严重的意识形态色彩已被国内学者所摒弃,即使“修正派”或“本土派”所构建的现代化叙事体系也同样存在严重问题,不足以反映和揭示中国近代真实历史进程。一则“修正派”或“本土派”构建的现代化叙事体系并没有摆脱这一范式固有的“西方中心论”思想,尽管他们口头上表示传统与现代并非对立两极,中国自有其国情,但在实际叙事过程中依然完全以西方现代化模式和标准作为坐标系,与“西化派”并无两样,即认为“中国历史中只有那些符合西方现代化定义的发展轨迹才值得研究”。就此来说,现代化范式与革命史范式都有后现代主义史学所批评的“线性”历史观的毛病,都带有目的论倾向。
    二则“修正派”或“本土派”主张“把以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转变为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这一观点并不完全符合唯物史观。生产力确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进行长时段考察之后得出的科学结论,用以揭示人类社会形态的转变。但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表示“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并在后来的著作中多次指出“我们一贯强调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自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历史发展的伟大动力。这种斗争只有在阶级本身消失之后,即社会主义取得胜利之后才会消失。”并且如所周知,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往往是一个缓慢过程,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我们的历史研究和叙事不问具体历史发展阶段,都以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为中心,只能是刻舟求剑,无法求得历史真相。诚如笔者在以前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所说:工业化自然是中国现代化的一条重要主线,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近代民族资本始终低度发展,工业化始终有待非经济因素问题的解决来为自身的发展开辟道路,什么时候民族问题、政治和思想文化等非经济因素得到解决,什么时候工业化就得到相应的发展。因此,在研究近代中国历史过程中,我们不能只讲生产力这一根本动力的作用,而不讲阶级斗争这一直接动力的作用,两者是不相排斥的。不顾中国近代历史实际情况,只讲生产力是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依样画葫芦的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叙事是无法揭示和反映中国近代丰富历史内容的。
    再者,虽然“修正派”或“本土派”口头表示现代化叙事并不排斥革命,也不排斥阶级分析方法,但在实际叙事过程中,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革命还是被遗忘、被淡化了,诚如张海鹏所批评的:“近代中国的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见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见了,皇帝和官僚不见了,打倒列强不见了,革命也告别了,让慈禧太后去搞她的现代化,让慈禧太后、李鸿章去走向共和,什么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都可以变得子虚乌有了。”对于“修正派”和“本土派”在现代化历史叙事中存在的这种“言而不实”的现象,倾向现代化范式的美籍华人学者李怀印也直认不讳,并将之作为优点加以肯定。他在学术史回顾中以20世纪90年代国内3部现代化史代表作——章开沅和罗福惠主编的《比较中的审视:中国早期现代化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许纪霖和陈达凯主编的《中国现代化史》第1卷(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及胡福明主编的《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为例,指出这些著作“都没有重复主导革命叙事的马克思主义表达。这些书的作者,要么忽视或淡化共产党革命在中国现代化中的作用,要么将其重新诠释为一种民族主义”。事实上,不只上述3部著作,后来出版的现代化史著作不同程度都存在此类问题,这是由现代化研究范式的内在局限所决定的。
    有鉴于现代化范式实际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显然不能以现代化范式取代革命史范式。围绕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何者更为科学的问题,目前国内学界愈来愈主张超越两个范式之争,突出革命和现代化都是近代中国历史主题,两者是不相排斥的。革命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个路径、一个前提。只有通过革命,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压迫,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实现之可能。而只有推进现代化,才能为中国革命提供牢固的物质基础和阶级基础。但在如何实现超越上,并没有在实践中很好加以解决和落实。并且,由于这两个范式各有其固有或共通的缺陷,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它们预设的目的论倾向不但将许多历史排除在研究之外,并且在历史认识和历史评价方面表现出以各自的后见之明看待过去的历史,存在偏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之虞。因此,仍然需要运用其他理论和研究方法加以补充和完善。
    三、“冲击—回应”范式与“中国中心观”取向
    “冲击—回应”范式与“中国中心观”取向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两种对立范式。其中,“冲击—回应”范式盛行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学界,以费正清为代表。其背景是要为冷战初期的美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处理中西关系提供历史和理论依据。这一派学者强调外部因素对近代中国产生的正面影响,认为中国的进步都“是一个更加强大的外来社会的入侵所推动的”,直至19世纪中叶遭受西方列强冲击之前,中国社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并缺乏内在自我革新和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只有在遭遇西方的冲击之后,中国方面才产生回应,出现一些重大变革和进步,开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因此,近代中国历史“只有放在与西方接触的背景中才能加以理解”。并且,这一派学者还认为,中国的回应迟缓,没有成功走上西方近代化道路,主要原因在于“传统格局的惰性和顽固,以及物质和精神上的封闭自足,这一切都使得中国面对西方挑战时反应迟钝、举步维艰”。可以说,“冲击—回应”范式构建的近代中国历史叙事体系与“西化派”现代化范式在许多方面有着共通之处,是现代化范式的另一种表述——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看作对西方冲击进行回应的过程。
    “冲击—回应”范式构建的历史叙事,强调外部冲击对近代中国的影响,应该说有一定的历史根据。近代中国历史与既往中国历史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被强行卷入国际资本主义体系之中,与世界发生密切关系。就此来说,它与革命史范式中有关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一个基本矛盾的论述有一致之处,但“冲击—回应”范式否认帝国主义侵略给近代中国带来的破坏和灾难,将列强的冲击看作近代中国进步的动力,为帝国主义侵略辩护,这是完全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一些学者批评这是一种殖民主义研究范式,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样,“冲击—回应”范式强调中国传统和内部惰性力量在中国现代化中的阻碍作用,也不能说毫无根据,它与革命史范式中有关人民大众与封建主义矛盾的论述也有一致之处。但“冲击—回应”范式由此完全无视中国传统和内部的活力,将中国的落后完全归咎于内部的各种惰性和破坏力量,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破坏开脱责任,表示“中国的变革力量十分薄弱,这与其说是西方帝国主义造成的原因,还不如说是中国强大的社会秩序、政权和文化本身所造成的。正是中国文明的凝聚力和结构的稳定性从根本上阻碍了中国对西方的威胁尽快做出回应”。同时否定中国革命的合理性、必要性和进步性,将英美等列强在中国获得的治外法权看作“是我们今天称之为人权的具体表现”。这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历史主义态度,表现出来的是意识形态的立场问题。
    可以说,在美国和西方学界,“冲击—回应”范式存在的问题在许多方面与“西化派”现代化范式如出一辙,都是一种典型的“西方中心论”思想。它们虽然是一种学术研究,但背后都具有意识形态成分,即在冷战期间为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亚洲国家进行政治、军事、经济干涉提供历史依据,将近代西方社会当作各国楷模,希望像中国这样的非西方国家完全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标准实现“现代化”,完成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迫使所有非西方不发达国家都接受西方的社会制度,“被用以对付马克思列宁主义对‘落后’和‘未发达’现象的解释”。这是我们在使用这一研究范式时需要特别加以警惕的。
    除了意识形态色彩之外,“冲击—回应”范式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还存在美国学者柯文所说的其他一些局限:诸如由于其只强调外部冲击对近代中国的影响,因此研究重心聚焦于通商口岸等最受西方影响的沿海地带,而忽视了未受西方冲击影响的中国广大腹心地带;在讨论西方的冲击时,他们误将西方当作一个静态的整体;在讨论中国的回应时,又误将许多针对中国内部的回应当作对西方的回应,并忽视中国在回应过程中所作的自主性选择;等等。总之,“冲击—回应”范式对中国近代史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他们在暴露中国近代历史真实一面的同时遮蔽了历史的另一面。
    “中国中心观”研究取向是柯文对20世纪70年代之后美国学界中国近代史研究出现的一种新的趋势所作的概括。其产生背景是,受美国发动越战失败的影响,一些美国和西方学者开始重新反思中西关系和历史。这一派学者批评“冲击—回应”范式、现代化范式和“帝国主义论”存在严重的“西方中心论”思想,不足以揭示近代中国真实历史,夸大了西方在中国近代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堵塞了从中国内部来探讨中国近代社会变化的途径,把中国近代史研究引入狭窄的死胡同”。他们强调中国社会内部存在强大变革力量,提倡从中国内部发现历史,超越传统与现代,加强区域史、地方史和下层社会史的研究,不仅把近代中国历史“视为外部势力的产物,而且也应视之为帝制时代最后数百年出现的内部演变的产物”。为克服西方学者以“他者”或“局外人”的眼光看待近代中国历史,这一派学者还建议采取“移情方法”,“从置于中国史境(Chinese context)中的中国问题着手研究”,以“局中人”身份了解“中国人自己是怎样理解、感受他们最近的一段历史的”,“希望摆脱欧洲或西方中心先入为主的假设来审视中国的过去”。
    “中国中心观”研究取向作为“冲击—回应”范式之否定,提倡从中国内部因素和“局中人”的角色考察近代中国历史,应该说具有一定的纠偏意义,为观察和研究近代中国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开拓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但“中国中心观”取向显然矫枉过正,忽视西方冲击对近代中国的影响,夸大了中国内部因素的活力和影响力,夸大了中国历史的独特性,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极端,同样不足以解释中国近代历史。事实上,柯文本人在大力提倡“中国中心观”的同时也意识到这一研究取向的偏颇和局限。他在其出版的《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的“序言”中就声明:“我的主张并不是认为西方的实际历史作用不重要,而是认为和其他因素相比,这种作用被夸大了,而且往往被错误地加以陈述”。其后,柯文在1996年发表的《〈在中国发现历史〉新序》和2003年发表的《变动中的中国历史研究视角》两文中对其主张的“中国中心观”也多有修正,承认“中国中心观”研究取向存在一些学者所批评的“导致新的扭曲”及“丧失全国性视野的危险”;承认有关近代中外比较研究、近代华人海外移民研究等,都是“中国中心观”取向不能适用的;承认近代中国历史是内部和外部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产物;承认“局外人”对近代中国历史的解释虽然存在曲解历史的负面效果,但同时“还起了阐明和启发的作用”。因此,在研究近代中国历史中,我们不能盲目套用“中国中心观”研究取向,将之绝对化,只重视中国内部因素,而忽视外部因素。就中国近代史研究来说,“冲击—回应”范式和“中国中心观”取向各有其可取和偏颇之处,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
    再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中心观”的取向也没有从根本上破除西方学者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论”偏向。柯文提出的“移情方法”,固然一定程度可以让一些西方学者从“局外人”转变为“局中人”研究中国历史。但如所周知,无论局中人还是局外人,中外学者都需要以某种理论或方法指导自己的历史研究,并且将各种社会科学理论运用到中国近代史研究之中,这也是柯文所说“中国中心观”的一个特点。虽然柯文严厉批评西方学者运用近代化理论阐述近代中国历史犯了严重的“西方中心论”的毛病,但他忽视了将西方人类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中国近代史研究,如不谨慎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在下文西方学者关于中国近代“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讨论中,我们可清楚看到柯文“希望摆脱欧洲或西方中心先入为主的假设来审视中国的过去”的愿望是如何落空的。
    要之,“冲击—回应”与“中国中心观”作为两种对立的范式,实则是统一的关系。前者突出外部因素的影响及近代中国历史的断裂和非连续性,后者强调中国内部因素的作用以及中国历史的独特性和连续性,它们都揭示了中国近代历史真实的一面。因此,任何将这两种研究范式对立起来的做法,或者以一种范式取代另一种范式,都是不可取的。“中国中心观”的主张固然在某些方面可纠正“冲击—回应”范式的“西方中心论”偏向,但要真正破除“西方中心论”偏向,关键还是要遵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非“中国中心观”取向所能解决。
    四、“社会—国家”范式与市民社会理论
    “社会—国家”范式作为“中国中心观”取向的一个具体化,运用西方“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理论,从社会与国家互动角度,探视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与演变,无疑为中国近代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使得各种选题分散的基层社会研究具有了相对统一的理论指向和更为深刻的问题意识及更加广阔、宏观的研究视野”,不失为“中国的社会史研究走向整体史所迈出的重要一步”。运用这一范式,中外学者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开辟了许多新的领域,诸如近代士绅与地方精英,城市乡村与区域,商会与近代自治社团,民国自由职业群体,城市公园、茶馆、报馆,医疗、卫生与环境,慈善组织与赈灾,婚姻、家庭与宗族,民间宗教与信仰,等等。近年来学术界在社会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应该说与这一范式的引导不无关系。但如同任何一种范式运用到历史研究都有其局限性一样,“社会—国家”范式也不例外。
    作为对“冲击—回应”和现代化范式的一种反动,“社会—国家”范式有意避免“西方中心论”的偏颇,但其采取的“中国中心观”取向又使其研究过于偏向内部视角而忽视外部因素与影响。“社会—国家”范式对中国近代不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及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所作的考察和研究,揭示了中国社会内部的活力、多样性和独特性,以及中国内部历史的连续性,体现了“中国中心观”取向的优点。但中国近代社会各领域的演变及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无不深受外部的冲击和影响,仅从中国内部探讨中国近代社会与国家的演变历程及独特性是有其局限的。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学者建议须将“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加以结合。
    其次,“社会—国家”范式一方面克服了“冲击—回应”和现代化范式中“西方”与“东方”、“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但另一方面又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将“社会”与“国家”二元对立的倾向。虽然国内学者在研究中对此多有纠正,指出近代中国的经验与西方国家不同,社会与国家之间并非像西方国家那样对立和冲突,多数时候是一种温和互动的关系,但还是没有摆脱这一范式所固有的“社会”与“国家”二元对立倾向,并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例如,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一般都比较突出社会力量的正面作用和意义,对社会力量谋取独立性、自主权的活动一般都予以积极评价,而对国家加强社会控制的行为一般多持负面态度,在“社会”与“国家”之间存在明显价值取向。与此相关,“社会—国家”范式亦更加偏向于社会史研究,而比较忽视政治史研究,没有将社会史研究与政治史研究很好地加以结合。一些社会史学者对这一偏向甚至明确表示肯定和欢迎,认为“30年间中国近代社会史不仅论著数量增多,由研究论文的选题所反映的关注重心也发生了转移,总体趋势是由政治话语延伸论题转向社会论题,标志着研究重心由政治附属向社会本位的回归”。社会史学界表现出来的这种“社会”与“国家”、政治史与社会史二元对立的学术思想,其实不利于说清中国近代社会与国家权力的演变及其特点。如所周知,国家与社会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社会是国家产生的温床,反之国家又是控制社会的机器。因此,政治史与社会史研究也是有机统一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的。我们研究中国近代国家权力的演变,研究晚清以来的国家制度、政策,研究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一些重要的政治派别,研究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这些固然属于政治史研究范畴,但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史视野,所谓的制度、政策、政治派别、政治事件等,说到底是一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有其社会因素和背景。同样,我们研究诸如仪式、习俗、婚姻家庭、人口等社会史问题,其实也需要政治史视野。许多社会问题,都或多或少受国家的法律制度、政策和意识形态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或制约;而历史上的许多仪式若加深究,它们只不过是政治的符号化。
    再者,“社会—国家”范式引入西方政治学“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理论,更是限制了这一研究范式所具有的学术价值,走入偏锋。“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是基于近代西方历史经验而抽象出来的概念。“市民社会”是16世纪以来随着市场扩张和个性解放欧洲国家所出现的与国家相对或者说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综合体。所谓“公共领域”,它与“市民社会”息息相关,指的是市民社会为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权力,维护公共利益,进行交流、讨论、不受官方干预的公共沟通场所,诸如俱乐部、沙龙、通讯、出版、新闻、杂志等非官方机构,“使得公众能够对国家活动实施民主控制”。将这些基于西方历史经验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运用到对近代中国历史的分析上,不但将近代中国的广大农村社会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还势必以西方历史模式作为认知和评价中国历史的依据,重蹈西方中心主义的覆辙,不是削足适履,便是郢书燕说。譬如,当一些学者将晚清城市中出现的一些同业组织、茶馆、清议之风等比作哈贝马斯所说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时候,他们显然忽视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忽视了近代中国所出现的公共领域同强调维护和尊重私域的西方“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之间存在的根本差异。对此,美国历史学家魏斐德就曾批评说:“我发现了将哈贝马斯的概念应用于中国之尝试的不恰当性,因为尽管自1900年以来公共空间一直在不断扩大,但这仍不足以使人们毫不踌躇地肯定对抗国家的公民权力。相反,国家的强制权力也在持续地扩大,而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看来主要是按照义务和依附而非权利和责任来理解社会存在的。”
    许多中美学者都认识到该理论运用于近代中国历史的不适,有意纠正,如有学者提出以更为中性的“第三领域”取而代之;另有学者建议慎用“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概念,只讲“社会与国家”。尽管学界有这种自觉,但还是难以完全消除其影响的痕迹。中外学者在研究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追根究底,与“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理论有着直接关系。根据西方政治学理论,资产阶级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作为君主专制和国家体制的对立物产生和存在,一直被赋予正面意义,被视为维护民主和宪政的进步力量。正如有学者所说,市民社会“被认为不仅仅是一种可以用来对抗或抵御暴政、集权式统治的必要的手段,还是一种应被视为当然的目的”。需加注意的是,在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当代中国和世界范围内不同程度出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若加细究,实与“社会”、“国家”二元对立的历史观不无关系。其实,在看待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的关系上,我们既要破除国家和政府的神话,同时也需要破除“市民社会”的神话,期待秉持一种理性的辩证统一的观点和态度。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国家”作为一种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依然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尤其是在社会史研究领域,但随着该领域许多优秀研究成果的相继推出,其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推动作用则有递减之势。一些研究中国近代社会与国家关系的论著只是通过自己的研究,重复着前人的相关观点,缺少了“社会—国家”范式最初的学术创新性;还有一些社会史研究流于一般的描述,缺少理论分析和宏观观照,趋于碎片化。就像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任何一种范式都有其适用范围一样,在经过30余年的研究之后,“社会—国家”范式的研究渐臻成熟,中国近代社会史和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期待新的范式为其注入新的活力。为进一步推进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研究,国内有些学者提出“新社会史”研究,主张引入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 Merton)的“中层理论”(middle-range theory);也有学者呼吁加强区域社会的“整体史”研究,加强“小历史”研究,以“小历史”研究托起“大历史”研究,并为此身体力行。这些研究方法和理论固然可在某些领域深化社会史的研究,但都尚不足以形成一种新的范式指导国内学界的中国近代史研究,难以构建起一个完整的中国近代史学术体系。
    要而言之,“社会—国家”范式作为“中国中心观”取向的具体化,一定程度克服或避免了既往研究范式中“传统”与“现代”、“中”与“西”、革命与改良等二元对立的困扰,加强了对下层社会和区域史的研究,开拓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对推进社会史研究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这一范式不同程度存在“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对立,重社会、轻国家,或在注重微观研究的同时忽视对一些宏观问题的关怀,忽视外部因素与中国近代社会和国家变动之间的关系,其引入的西方“市民社会”理论不但不适合中国近代历史研究,且有重陷“西方中心论”窠臼的倾向。因此,“社会—国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同样存在局限或不足。
    结 语
    综上所述,每一种范式或理论的推出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学术渊源,都为研究近代中国历史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工具和新的视角,都从不同方面丰富和深化了中国近代史研究,并带来历史叙事的变革。但不容忽视的是,作为一种分析工具,这些范式和理论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生命周期,都有其局限,都在揭示中国近代历史真实一面的同时,不同程度遮蔽了历史的另一面,以一种形而上学代替另一种形而上学。因此,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各种范式和理论,我们既要肯定和尊重其学术价值和贡献,同时又不能不顾中国近代历史的实际情况,盲目套用,人云亦云,丧失研究主体性,而应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批判地加以吸收,构建一个更具客观性、完整性和主体性的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这个新体系,将不被既往任何一种范式所囿,而是在吸收既往各研究范式之长和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各种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以唯物史观为指针,客观、完整地揭示中国近代历史的演变和发展规律,既研究中国近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演变,也研究中国近代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思想文化观念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及其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既研究中国近代国家的演变,也研究中国近代社会的演变,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既研究中国近代的阶级矛盾和反帝反封建革命,也研究中国近代各阶级为寻求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所作的各种努力及成败;既研究中国近代阶级矛盾,也研究诸如家庭、城乡、地域等非阶级矛盾;既研究中国近代反侵略的历史,也研究近代中国与世界交往、融合的历史。不问范式,但求历史真相。换言之,这个新体系既不完全是革命史范式,也不完全是现代化范式或“社会—国家”范式;既不是“冲击—回应”范式,也不是“中国中心观”取向,而是在超越既往研究范式上的一个新的综合。
    同时,这个新体系在研究过程中,还将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立场,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探讨中国近代发生的人和事、思想与制度,既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也避免将历史简单化、公式化,破除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冲击—回应”范式与“中国中心观”、传统与现代、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二元对立,尽可能还原历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既讲外部因素对近代中国历史的影响,也讲中国内部因素的作用;既讲中国传统的惰性,也讲中国传统的现代性;既讲国家视角,也讲社会视角;既讲人民群众的作用,也讲杰出人物的历史作用;既讲历史必然性,探寻历史规律,也讲历史的偶然性和多种选择;既讲历史的共性和普遍性,也讲中国历史的个性和特殊性。通过全方位的研究,丰富对近代中国历史和人类历史的认识,揭示中国近代历史发展规律,同时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总之,这个新体系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针,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历史认识上超越既往任何一种研究范式,最大程度回归历史,揭示历史真相。当然,构建这样一个新体系,绝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但它无疑是时代赋予当代中国学者的学术使命,也是我们未来的努力方向。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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