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州刺史朱龜碑》所載史事發微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汪桂海 《幽州刺史朱龜碑》是漢靈帝中平二年(185)幽州刺史朱龜的故吏為朱龜立的一通墓碑。有關該碑的最早記載見於《水經注》卷二十三,酈道元說濄水從譙縣朱龜墓的北側向東南流過,在朱龜墓的南面,“枕道有碑,碑題云:‘漢故幽州刺史朱君之碑’。龜字伯靈,光和六年卒官,故吏別駕從事史右北平無終牟化中平二年造。[①]碑陰刊故吏姓名,悉薊、涿及上谷、北平等人。”譙在東漢是沛國屬縣。朱龜去世後葬於譙,則譙當為其鄉里所在。 酈道元看到此碑的時候,碑石已經倒臥在路上,但銘文應該還算沒有毀損。到北宋,碑銘已經出現壞損磨滅。歐陽修《集古錄跋尾》卷三著錄此碑曰:“右漢《朱龜碑》,云‘字伯靈,察孝廉,除郎中、尚書侍郎。以將事去官,於時幽州’,‘州’下滅一字,‘夷侵寇,以君為御史中丞討伐’,其後摩滅。”時在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歐陽修見到的應是碑銘拓本,尚未見到原石。治平四年,歐陽修貶官亳州(州治譙縣),見到了朱龜碑原石,為保護該碑,他命人“徙碑置州學中”。之後,董逌《廣川書跋》卷五、趙明誠《金石錄》卷十八亦著錄此碑,且皆徵引史書,有所考證。遺憾的是,各家對此碑的銘文只是簡要引了其中的一兩句,介紹了基本內容,沒有完整地著錄碑文。唯一對該碑銘文作過相對完整釋讀的是成書於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的《隸釋》一書,洪适在該書卷十著錄了碑石正面的銘文: 君諱龜,字伯靈,廣陵太守之孫,昆陽令之元子也。君系祖考之鴻軌,履大和之□□,□世載德,不隕□□,仁義成於束脩,孝弟根其本性。然而虛己下士,勞謙克□,□□□□,厚載多容。察孝廉,除郎中、尚書侍郎,以將事去官。三府更辟,以大尉高第□□□,□□堂之論,建弘遠之議,磊落煥炳,臨疑獨逝,故能光明越聞,顯於區夏,英聲□□,□□□公族。 於時益州蠻夷,侵寇邊鄙,陸梁山野,為害日甚。朝廷以君文能□□,武不□□,□御史中丞討彼亂略。君統整群帥,方謀並設,威神庭電,燭於上下。至□□郡,□□□□,授手乞降。 永昌大守曹鸞上[疏]解黨,[2]以不糾摘,獲戾胥靡,潛於□巷,群□□□,□□□辟,輒以疾辭。 鮮卑數犯鄣塞,僉復舉君,拜幽州刺史,爾乃邁種[書惠],[3]□□□□,□□□禁,以糾奸宄,養善繇時雨之澍品物,除惡如農夫之務去草。適□□□□,[4]□□□□,□其疆士,門衛弛柝而無怵惕,百姓不復屯其城鄔。出塞追寇,□□□□,□□□□,□□咨歎,策詔并涼,以君為式。命不少延,年六十四,以光和六年□□□□□□□□□□。故吏牟化等,僉以為夫有嘉功,祀而不輟,或銘鐘鼎,書□是述,□□□□□□□□□,已乃立碑寢而作頌曰: 星精壹蘊,馮儀哲人。我君受之,膺其淑真。研綜典藝,實好斯文。□□□□,□□□□。□播徽馨,名懿允升。蠢爾夷貉,蕩我邊氓。銜命督使,武氣飆騰。董以□□,□□□□。□□幽方,不衛天常。撫以仁德,渙若風翔。分命部隊,出竟觀兵。□禽遠驅,□□□□。□□□甲,綏我土疆。降年不永,匱民之望。烈烈遺勳,景炎彌光。 洪适在錄碑文之後說:“右漢故幽州刺史朱君之碑,篆額,有陰,在亳州。朱君名龜。石有碎落,不能詳其官閥,其可考者,嘗以御史中丞督捕益州蠻,又為幽州刺史禦鮮卑爾。靈帝光和六年卒。”蓋此碑久經風吹雨打,已經出現風化剝落,故而有眾多的文字無法識別。清代黃易曾據舊拓本雙鉤一本,所據舊拓本乃重刻,非原石,且僅存一百六十四字,較洪适所見缺損更多,蓋碑已殘斷,也不足為據。[5]至於碑陰所刻為朱龜立碑的故吏名單,宋代的時候猶能辨認,可惜洪适沒有錄下該部分銘文。此前諸家也沒有碑陰錄文,僅趙明誠請人摹寫過,但趙氏摹本沒有流傳下來。今天知道的碑陰故吏情況只能參考酈道元記錄下的兩句話。 根據碑文,朱龜字伯靈,祖父生前為廣陵太守、父親擔任過昆陽令,屬于典型的仕宦世家。朱龜在家中為嫡長子,受過很好的教育。從後面碑文所記朱龜的為人看,“仁義”、“孝弟”、“虛己下士,勞謙克□,□□□□,厚載多容”等褒贊之辭應該與事實大致吻合,至少是相距不遠。至于朱龜的仕宦經歷,最早是“察孝廉,除郎中、尚書侍郎”,這與東漢很多官員從舉孝廉開始,經過郎而逐步升遷的任職經歷基本相同。尚書侍郎是尚書令的屬官,秩級四百石,負責詔令文書的起草。東漢,尚書分六曹,每曹各有尚書侍郎六人,總計三十六人。碑文說朱龜後來“以將事去官”,這句話不好懂,似乎在有意為朱龜隱諱。按,“將”字有臣下逆亂之義,但大逆不道之罪通常是要棄市的,朱龜只是被免職,應非此類罪責。可能是文書處理方面的錯誤,具體是什麼,已經不得而知。從他後來再次被三府征辟來看,應該不是大的罪過。“三府更辟”,謂太尉、司徒、司空三公府輪番請他到府內任職,他最後到了太尉府,大約是作曹掾之類的屬吏。東漢太尉主管全國的軍事,朱龜在太尉府任職時,常能提出一些高明的見解和弘遠的議論,為人矚目,而他的這段經歷對他後來兩次負責平叛、守衛邊塞等無疑很有裨益。 朱龜第一次參與的戰事是熹平五年以御史中丞的身份負責平定益州蠻夷叛亂。碑文記載其經過,說:“於時益州蠻夷,侵寇邊鄙,陸梁山野,為害日甚。朝廷以君文能□□,武不□□,□御史中丞討彼亂略。君統整群帥,方謀並設,威神庭電,燭於上下。至□□郡,□□□□,授手乞降。”此事於《後漢書》中有兩處記載,其中《靈帝紀》的記載很簡單,只說熹平五年夏四月,“益州郡夷叛,太守李颙討平之”,還看不出朱龜與此事的關系。《西南夷傳》的記載稍詳細一些,更重要的是提到了朱龜: 靈帝熹平五年,諸夷反叛,執太守雍陟。遣御史中丞朱龜討之,不能克。朝議以為郡在邊外,蠻夷喜叛,勞師遠役,不如棄之。太尉掾巴郡李颙建策討伐,乃拜颙益州太守,與刺史龐芝發板楯蠻擊破平之,還得雍陟。 《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的記載也提到朱龜: 迄靈帝熹平中,蠻夷復反,擁沒益州太守雍陟。遣御史中丞朱龜,將并、涼勁兵討之,不克。朝議不能征,欲依朱崖故事棄之。太尉掾巴郡李颙獻陳方策,以為可討。帝乃拜颙益州太守,與刺史龐芝伐之,征龜還。颙將巴郡板楯軍討之,皆破,陟得生出。顒卒後,復叛,梓潼景毅為益州太守,討定之。 歐陽修《集古錄跋尾》卷三失察,認爲“龜之事跡不見史傳,其僅見於此碑者如此”,董逌《廣川書跋》卷五、趙明誠《金石錄》卷十八均曾脩正其失誤,並引以上史書文字為證,甚是。東漢,御史中丞的地位很高,朱龜何時任御史中丞,缺乏材料。從《後漢書》的記載可以知道,益州蠻夷的這次叛亂發生在靈帝熹平五年。應該說,熹平五年益州蠻叛亂不過是東漢一代民族問題的一個縮影。當時,由於南方得到開發,中央政權對偏遠地區的控制力逐漸強化。在這個過程中,地方官吏和豪強往往對經濟、文化相對落後的蠻夷采取歧視態度,政治上壓迫,經濟上盤剝,導致民族矛盾激化,西羌、南蠻、西南夷等經常爆發叛亂。當時一部分人已經認識到這一點,例如,從西漢後期開始,羌族的叛亂日益頻繁,這一問題持續到東漢滅亡。在光武帝建武九年,司徒掾班彪曾上書分析其原因說:“今涼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發左衽,而與漢人雜處,習俗既異,言語不通,數為小吏黠人所見侵奪,窮恚無聊,故致反叛。夫蠻夷寇亂,皆爲此也。”到安帝時,“諸降羌布在郡縣,皆為吏人豪右所徭役,積以愁怨。”[6]又如《後漢書·盧芳傳》:“王莽末,乃與三水屬國羌胡起兵。”“初,安定屬國胡與芳爲寇,及芳敗,胡人還鄉里,積苦縣官徭役。其中有駁馬少伯者,素剛壯;(建武)二十一年,遂率種人反叛,與匈奴連合,屯聚青山。乃遣將兵長史陳訢,率三千騎擊之,少伯乃降。徙於冀縣。”隨著漢朝疆域的擴大,周邊民族逐漸進入中原王朝的正式管轄,需要像中原地區的編戶齊民一樣承擔租賦徭役的征發,不少民族一時很難適應,尤其是在某些時候負擔過重,而文化習俗的差異,會導致某些歧視現象的發生,周邊民族在這些因素的多重作用之下,被迫揭竿反抗。歸附的羌人如此,歸附的匈奴人如此,歸附的南方少數民族也是如此。東漢時期,板楯蠻因為天性勁勇善戰,經常被朝廷征發作戰,每戰必克。但到桓帝、靈帝時,板楯蠻開始屢屢反叛。“靈帝光和二年,巴郡板楯復叛,寇掠三蜀及漢中諸郡。靈帝遣御史中丞蕭瑗督益州兵討之,連年不能克。帝欲大發兵,乃問益州計吏,考以征討方略。”漢中郡上計吏程包歷數板楯蠻自漢初以來為朝廷建立的功勞,分析其反叛的根源,說:“忠功如此,本無惡心。長吏鄉亭更賦至重,僕役棰楚,過於奴虜,亦有嫁妻賣子,或乃至自剄割。雖陳冤州郡,而牧守不為通理。闕庭悠遠,不能自聞。含怨呼天,叩心窮谷。愁苦賦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謀主僭號,以圖不軌。今但選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煩征伐也。”和那些高居廟堂之上的官吏相比,程包身爲漢中郡地方基層小吏,對所謂的蠻夷叛亂事件有著更准確的認識,他了解蠻夷的反叛行為並非是有意與漢政權對抗,而是忍受不了地方不良官吏的殘酷奴役,不得不揭竿而起,對此,單純暴力鎮壓是根除不了問題的。靈帝采納了他的建議,向巴郡頒布詔書,赦免參與反叛的板楯蠻的罪責,經過撫慰,反叛的板楯蠻皆降服。[7] 具體到靈帝熹平五年益州蠻反叛事件,其背後的原因很類似。《華陽國志》卷四《南中志》在記載熹平五年益州蠻夷叛亂之前,還記錄了安帝元初四年的一次反叛: 安帝永初中,漢中、陰平、廣漢羌反,征戰連年。元初四年,益州永昌、越嶲諸夷封離等反,眾十餘萬,多所殘破。益州刺史張喬遣從事蜀郡楊竦將兵討之。竦先以詔書告諭,告諭不從,方略滌討。凡殺虜三萬餘人,獲生口千五百人,財物四十餘萬,降、赦夷三十六種,舉劾奸、貪長吏九十人,黃綬六十人。諸郡皆平。竦以傷死,故功不錄。自是後,少寧五十餘年。迄靈帝熹平中,蠻夷復反。 從該段記載看,元初四年的益州郡蠻夷叛亂,緣起於永初年間漢中、陰平、廣漢等地羌人反叛,官府為平叛而征戰連年,期間必然征調大量兵員、役夫,臨時增收賦稅,以供作戰所需,而日常本來就飽受貪官汙吏欺壓的蠻夷,終於不堪其苦,憤而造反,故而朝廷在平叛之後,處理了九十名奸貪長吏。對地方官員的整肅,在一段時間內迫使官員改善了處理蠻夷事務的行為方式,保證了益州蠻夷五十多年的穩定。到熹平五年,當地的官員在經過幾番更替之後,先前的整肅給益州官場帶來的威懾效果逐漸消退,集權體制下官吏的貪殘本性再次展露無遺,矛盾再次被激化,穩定再次被打破,因而發生了益州郡蠻夷的再次反叛。 從上面引的《後漢書》和《華陽國志》看,朱龜以御史中丞之職統領并州、涼州的精兵勁旅到益州平叛,沒有成功,朝廷還幾乎因此而決定放棄益州郡,當時是在太尉掾巴郡李颙的建議下,才繼續發兵征討。與此同時,朱龜也被調回朝廷。碑文稱頌朱龜此次平叛的功勳曰“君統整群帥,方謀並設,威神庭電,燭於上下。至□□郡,□□□□,授手乞降。”這顯然是誇大了,與史實不符。前人很早就注意到這一矛盾,趙明誠《金石錄》說:“史(《後漢書》)與《華陽國志》皆言龜不能克,而碑云蠻夷‘授首乞降’,二說不同,疑碑所書非實錄也。”所言甚是。至於洪适《隸釋》說:“碑中初無‘斬首獻俘,策勳受賞’之語,但云‘乞降’,未嘗‘受降’,何害於理乎?”未免有所回護。盡管如此,千載之後,這一段殘存的碑文印證了史書的記載,很是難得。 朱龜從平定益州蠻夷的前線徵還不久,因黨錮之禍而治罪。碑文提及此事,曰:“永昌大守曹鸞上[疏]解黨,以不糾摘,獲戾胥靡,潛於□巷,群□□□,□□□辟,輒以疾辭。” 大家知道,東漢桓帝、靈帝時期,宦官專權,招權納賄,無惡不作,那些與宦官鬥爭的官僚士大夫被誣為蓄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共為部黨,誹謗朝廷的“黨人”,他們遭受逮捕、殺害,凡是“黨人”及其門生故吏、父子兄弟等皆被禁錮終身,不得做官。僅靈帝時期就在建寧元年、二年,熹平元年、五年,前後四次發生迫害“黨人”及其門生故吏、父子兄弟等的事件,其中,熹平五年的一次發生在閏五月,據《靈帝紀》記載,“永昌太守曹鸞坐訟黨人,棄市。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李賢注曰:“訟謂申理之也。其言切直,帝怒,檻車送槐里獄掠殺之也。”曹鸞因為上書為黨人申冤,被掠殺於獄中,其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官府任職者也皆被免,終身不得從政。朱龜碑中的“永昌大守曹鸞上[疏]解黨”即史書說的曹鸞“訟黨人”。此時朱龜應仍任御史中丞,其職責是“糾察百寮”,舉劾百官的違法言行。[8]碑文稱朱龜“以不糾摘,獲戾胥靡”,說明朱龜沒有附和宦官集團以及受宦官集團控制的漢靈帝的旨意而督察揭發曹鸞,因此獲罪,被罰作刑徒。[9]由此可見,朱龜是一位有氣節的正直之士,碑文對他品行上的評定當非溢美之詞。朱龜後來赦免為庶民,期間有官府徵辟,為其拒絕。如果不是北部邊疆安全問題的日益加重,朱龜生命最後的歲月很可能就在故里度過了。 碑文記載朱龜第二次參與處理的大事是抵御鮮卑頻頻入侵漢朝北部邊郡的行動。這部分碑文也殘缺不少文字,我們只能根據片言只語粗略還原這段歷史。根據碑文,當時鮮卑屢次進犯邊塞,很多朝廷官員推舉朱龜出任幽州刺史來解決鮮卑對北疆的威脅。到任之後,朱龜采取了多項措施:一是“□□□禁,以糾奸宄,養善繇時雨之澍品物,除惡如農夫之務去草”,出臺禁令,糾察懲治違法作亂之徒,去除兇惡,扶植良善,治理邊塞軍務,整頓邊郡秩序;二是改變過去對入侵鮮卑采取消極防禦的措施,“□□□□,□其疆士,門衛弛柝而無怵惕,百姓不復屯其城鄔”,即消除邊郡戍卒、民眾對鮮卑的恐懼心理,鼓勵百姓走出城塢,正常勞作,保證生產活動不受影響,邊郡守軍則主動出塞,追擊鮮卑。朱龜的這些措施確實產生了良好的效果,“□□咨歎,策詔并涼,以君為式”,得到一致肯定,朝廷頒布詔書,把朱龜的措施作為好的經驗向并州、涼州等同樣遭受鮮卑侵擾的州郡推廣。 朱龜任幽州刺史是在什麼時間呢?碑文沒有交待,史書更沒有記載。不過,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應該在熹平五年朱龜被卷入黨錮之禍至光和六年朱龜去世這段時間之內。 鮮卑是東胡的一支,公元前三世紀末被匈奴擊破後,遷至遼東塞外鮮卑山,遂以山名為族號。西漢一代,鮮卑受匈奴壓制,勢力較弱,對漢朝沒有威脅,與漢朝也未嘗通使。隨著匈奴的衰落,鮮卑的發展空間開始擴大,逐漸向西南推進。東漢初,鮮卑與匈奴、烏桓聯合,侵擾漢朝北邊。漢章帝時,鮮卑趁北匈奴衰弱,與丁零、南匈奴及西域諸國一起圍攻北匈奴,斬殺北匈奴單于,迫使北匈奴西遷,遂占居北匈奴之地,勢力發展壯大起來,與同樣壯大起來的烏桓一起,屢屢進犯漢朝邊郡,成為東漢北邊的嚴重威脅。 據《後漢書》帝紀,整個東漢,鮮卑人對漢邊郡的大規模入侵行動有四十九次。鮮卑人入侵時,或者是攻掠一城,或者是數城,每次都造成漢朝邊郡人員財物的大量傷亡,最嚴重的情況是漢朝北邊數郡會同時遭受蹂躪。尤其是靈帝時期,幽、并州經常是同時報警,比如熹平元年至光和四年連續十年,每年都有鮮卑人大規模進犯邊郡的記載,戰線從幽州、并州,一直延伸到涼州,漢朝北邊漫長的邊塞幾乎無處不在鮮卑鐵騎的威脅之下。 值得注意的是,《靈帝紀》在光和五年、六年和中平元年接連三年忽然沒有了鮮卑入侵的任何文字,之後的中平二年、三年才再次出現鮮卑入侵的記載。如果將朱龜碑中“鮮卑數犯鄣塞”,朱龜被推舉,拜為幽州刺史,以及朱龜到任後加強邊塞防禦,主動追擊鮮卑,保障了幽州一帶的安寧,以及朝廷將其成功經驗向并州、涼州推廣等一系列事實與《靈帝紀》對鮮卑入侵記載的變化聯系起來看,大致可以判定,朱龜拜為幽州刺史應該是在光和四年“冬十月鮮卑寇幽、并二州”之後不久,從而還原了這一段歷史。[10]朱龜在光和六年去世,六十四歲,他很可能是卒於任上。他此前以疾病為由拒絕了官府的徵辟,卻以垂暮之軀受命遠赴邊塞,用生命中的最後兩年時間很快控制住了鮮卑連年入侵的局面,即便去世之後,仍然讓邊塞持續安寧了一年左右,其功勞不可謂不大,若天假其年歲,則北部邊塞當可多安寧一些時間。史書對其不太成功地平定益州蠻夷一事無意間留下一筆,對此大事則未著一字,若非故吏立下此碑,記其行狀,則後人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在東漢面臨來自北方新興遊牧民族鮮卑人的威脅時,朱龜曾用生命的最後兩年短暫地扭轉了邊郡的危局。 東漢時期的民族問題一直困擾朝廷。南蠻、西南夷、西羌在融入統一帝國的過程中因為政治、經濟、文化、習俗等方面的磨合以及地方官員施政策略的失當,經常激化矛盾,導致沖突,引起這些民族的群體反抗。北邊則在解決匈奴長期以來的威脅之後,不得不面臨鮮卑、烏桓等新興草原遊牧民族的進犯。可以說,與周邊民族的戰爭幾乎伴隨東漢的興衰。 朱龜一生前後兩次參與了對西南夷和鮮卑的戰事。他在平定益州蠻夷叛亂上不是很順利,在抵禦鮮卑入侵上則措施得當,任期內保證了幽州邊塞的安寧,而且由於其成功經驗的推廣,鮮卑人在三年內沒有能夠侵入北部邊郡。《幽州刺史朱龜碑》的記載雖然很不完整,卻可與史書互相印證,互為補充,為我們提供了研究東漢末年歷史的重要資料。 本文原载于《出土文献》第十三辑 注解 [1]“牟化”一作“年化”。 [2]“疏”字據翁方綱、孫星衍說補。參見黃易《小蓬萊閣金石文字》“朱龜碑”條附翁方綱跋,《石刻史料新編》第三輯第一冊第560頁,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 [3]“書惠”二字據黃易釋文,參見黃易《小蓬萊閣金石文字》“朱龜碑”條。 [4]“適”字,黃易《小蓬萊閣金石文字》“朱龜碑”條作隸定作“邊”。 [5]黃易《小蓬萊閣金石文字》“朱龜碑”條。 [6]《後漢書》卷八七《西羌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2878頁,第2886頁。 [7]《後漢書》卷八六《南蠻·板楯蠻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2843頁。 [8]《續漢書·百官志三》“御史中丞”下,劉昭注補引蔡質《漢儀》曰:“丞,故二千石為之,或選侍御史高第,執憲中司,朝會獨坐,內掌蘭臺,督諸州刺史,糾察百僚,出為二千石。” [9]胥靡,古代服勞役的奴隸或刑徒。亦為刑罰名。詳參吳榮曾《胥靡試探——論戰國時的刑徒制》,《中國史研究》1980年3期,又收入吳榮曾《先秦兩漢史研究》,中華書局1995年。 [10]汪慶正《東漢石刻文字綜述》(上)認為:“據碑文,朱龜拜幽州刺史以抵禦鮮卑,是在他鎮壓熹平五年(公元176年)益州民變之後,而朱龜死於光和六年,因此,他任幽州刺史以禦鮮卑,應屬光和三年冬及光和四年十月鮮卑幾次進攻幽、并二州之事。”(《上海博物館集刊》第一期,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1頁。收入汪慶正《錢幣學與碑帖文獻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6頁。)將朱龜任幽州刺史的時間定在幽、并二州連連遭受鮮卑侵犯的光和三年、四年,這與碑文所記朱龜到任後努力實現的安寧局面不能吻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