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胡适 胡适晚年含饴弄孙 胡适论“人寿保险” 胡适早年留学美国,沐浴西风,回国后担任北大教授,鼓吹白话文,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之一,一生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致力于推行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倡导现代生活方式和理念。 上世纪初,保险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保险业主体基本为外资、合资公司所垄断,其中人寿保险刚进入中国市场,国人对它的认识尚处于较为陌生的阶段。1933年,时任北大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的胡适,应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之请,欣然撰写了一则言简意赅的公益广告,发表在4月9日上海《申报》的“人寿保险专刊”第4期。胡适此举有开风气之先的意味,他因此被称为中国知名学者代言人寿保险的始作俑者。其内容为:“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要作老年的准备,强健时要作疾病时的计划。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微细的金钱,只须有长久的积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胡适笔下的这则广告篇幅短小,语言平实,含意深邃,以人们通俗易懂的文句,阐述了人寿保险兼具养老、医疗、储蓄、投资的功效,对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追溯起来,这并不是胡适首次谈论且发表对于保险的看法和见解。早在1930年3月5日,胡适的一位邵姓朋友,原先从事宗教事业,后来改行做人寿保险,希望他能写一段倡言人寿保险的文字。胡适慨然应允,促笔写道:“保寿(注:根据文意,应为‘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在这段阐述保险的意义、现成为保险界人士热衷引用的经典语录之前,其实胡适还写有一段铺垫文字:“生在这个新时代的人们,应该学一点新时代的新伦理。新伦理的最小限度有这几点:第一,自己要能独立生活,生不靠朋友,死不累子孙。第二,我对子女应该负教养的责任,这是我自己尽责,不希望子女将来还债。第三,今天总得预备明天的事,总要使明天的境况胜似今天。要做到这几点,只有储蓄的一个法子。储蓄的种类很多,保寿便是今日世界最通行的一种方法。”其言下之意,为人父母培养子女是责任所系,应该未雨绸缪,善于储蓄,参加保险,福荫后代,不宜年老后因贫病交加而累及子孙。不过,以上文字在胡适生前不曾公开发表过,后经辑佚,收录在《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2册。 当年,胡适不仅乐于向国人宣传和推荐保险,他在生活中更是身体力行,率先购买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走在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参与保险理财的前列。1935年12月30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到浙江兴业银行,到中孚银行,把寿险费及书籍保险费还了。”文字虽短,却印证了胡适拥有居安思危的保险意识,并且积谷防饥,将投保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付之于行,把自己的健康和个人藏书,纳入到年度保险计划之中。 胡适对保险的认识不可谓不深,参与保险的举措不可谓没有,然而1949年,胡适离开大陆定居美国纽约后,一度考虑参投医保,却因年老多病,被保险公司无情地拒之门外。他因此不无感慨地说:“美国资本主义很坏,我这个年纪大了后,我想保险,他们嫌我年纪大,嫌我心脏病……”以致他心脏病复发入院治疗时,一度连医疗费都难以筹措。据说,后来还是蒋介石托人办理,帮他结清了入院费用,这才解了胡适投保不得、捉襟见肘的难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