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叙事伦理:国家意志与民间英雄同构的公共表达 武汉的独特性与它所在的自然空间密不可分,也与它曾经的历史轨迹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作为长江与汉江的交汇之城,贯穿东西南北的地理功能建构了具有武汉特性的叙事话语,即“融会贯通”“九省通衢”,而划定九州格局的大禹则是武汉因水得名的重要文化依据,因此,大禹神话园群雕被规划建造在武汉长江北岸的汉阳江滩,以400米的公共空间展示大禹作为治水英雄的使命担当历程。武汉所在区域是治水传说中大禹的功成之地,他疏导汉水,使之与长江会合,形成了“江汉交汇”“朝宗于海”的水文景观,大禹神话园以艺术形式再现了大禹治水艰苦奋斗的历程。整体而论,大禹神话园所呈现的文化空间首先体现的是一种公共性特质,“遵循‘公共性’‘公众性’原则,以能提供公众交流互动的具有社会意义和纪念碑式的取向为存在理由……诉求效应上,通过美化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功能和形象,最大限度地考虑其持续恒久的效益,力求使作品成为长期存在的公共财产”。这样的公共性持久诉求,充分显现了雕塑艺术的独特力量:材质的时间延续力量和艺术表达力量。其次,大禹神话园隐藏了一种秩序价值观。大禹被定格为奉献毕生力量实现治水使命的文化英雄。这就是中国早期文化所建构起来的“圣贤文化”的精髓,英雄出世、舍生取义,担当责任、治水救民,平定九州、天下安宁的和平理想。 神话园雕塑对大禹事迹的转换与呈现,虽然立足于逻辑清晰的治水线索,但也旁及大禹的爱情故事与婚姻生活,因而可以演绎出两个基础性的叙事伦理:一是国家意志的叙事伦理,一是民间英雄的叙事伦理。前者以大禹为国家缔造者形象,充分揭示其治水任务的宏大价值与国家意义,在描述治水业绩时,侧重塑造大禹超越自我、统领天下的气魄与力量;后者以大禹为民间英雄形象,多维展现其神奇的治水能力与降妖伏魔的法术,在刻画英雄品格时,侧重表现生活化、日常性的人生情境中大禹的独特个性与非凡魅力。大禹神话园群雕正是基于这两个交错互补的叙事伦理原则,建构了当代都市空间中的文化景观。 叙事伦理是叙事过程中作者所秉持的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原则,既包括日常相处的价值立场,也涵盖特定事件中的文化态度。叙事伦理影响着叙事主体面对接受主体的传播效果,客观上折射出社会关系层面的基本原则,形成了都市社会显在的空间秩序与公共想象。 就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言,雕塑作为一种客体,展示的是主体的意义与态度。公众通过观赏和理解大禹神话园的群雕来认识其中的主体意志,由此,如何讲述大禹故事,呈现大禹形象,就不再是艺术表达的景观问题,而是作者倾注于雕塑中的情感与立场,而这些情感与立场,往往不只是作者的情感与立场,而是携带着意识形态和江滩规划部门的政策性要求。也就是说,大禹神话群雕有着非艺术的伦理规则,以群雕为中介,实际上开启了作者与民众、意识形态与民间观念、管理者与休闲者的对话通道,伦理原则就变得特别重要了。从城市雕塑的普遍功能来看,艺术的呈现往往最显著,伦理的关系则往往被忽略。大禹神话园群雕作为客体,本质上就是创作者群体(策划者-作者-管理者)与接受者群体(休闲者-游览者-鉴赏者)的伦理关系,呈现方式与主题选择寓含了深刻的对于人的社会性的实践认知。大禹出世、治水理政、降妖伏魔等基本情节,以长廊展示的空间方式呈现,伦理原则是正向的、静态的、宣告的,接受者就很难以对话与阐释的方式来处理这种伦理关系,而只能选择接受(认可)或排斥(拒绝)的态度,这种伦理关系在大禹神话的公共传播与公共认知上发挥着定向价值作用。 就主体与主体的关系而言,大禹神话园群雕可以简化为大禹的主体性表达。这种表达具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作者与大禹的主体关系。创作者的当代意识与大禹的历史内涵构成基本的主体关系,创作者需要进入历史去理解大禹,而大禹形象则需要富于当代意味才能真正被创作出来。简而言之,这一对主体是时间维度的主体关系,二者在内涵上具有同构性。第二层次是大禹与接受者的主体关系。大禹形象已经被创作者以雕塑作品再现,因此,大禹具有两个维度的意义,一是历史演绎中的大禹,一是创作者艺术世界中的大禹。虽然这两个维度的大禹在上一层次中完成了同构主体的融合,但对于接受主体而言则往往是单纯的艺术形象,接受者需要从公共空间塑造的大禹形象去评判主体的伦理价值,一定程度上,这一对主体是空间维度的主体关系。第三层次是创作者与接受者基于大禹形象认知的主体关系。这一层次的主体关系是隐含的、潜在的,只在有鉴赏能力的接受者中形成对话关系,与普通的多数的接受者不构成对话关系。因为接受者在鉴赏过程中能够领悟创作者塑造大禹形象的主体思想,理解创作者刻画独特的大禹雕塑的艺术语言,进而还原出创作者的主体意图,在还原的过程中形成深入甚至是冲突性的对话关系,于是,我们认为这一对主体是艺术维度的主体关系。 第一层次:时间维度的主体关系。 创作者与大禹之间所建立起来的伦理原则取决于神话叙事的基本母题,历史上的大禹神话叙事所累积下来的英雄事件和细部情节,很大程度上暗示了创作者的出发点与归宿,即,以大禹神话叙事的历史形态为伦理前提。神话所寓含的君王意志、公天下思想和神圣品格,都在历史维度上不断强化着大禹的政治伦理,由此,创作者从中获得艺术改编的大伦理原则,设计上以时间线索为主体之间的互动逻辑,创作者面对神话内容时的主体塑造就必然地以政治伦理为基础。可以说,时间维度的主体伦理基石,正是创作者所依据的历史建构中的大禹身份,以国家意志为内涵,并在历史传承中不断强化这一内涵,大禹的主体身份也就上升为国家身份,神话园雕塑选择的大禹相关事件也就有了时间线索上的国家意志原则,创作者也就遵从大禹的国家意志,将个人的艺术原则作为强化性原则。当然,大禹也有日常性的民间形象,在政治伦理的主线边上,普通个体的生活需求与情感表达也是大禹的民间建构。 时间维度的主体关系实质上是大禹神话园群雕叙事的基本伦理诉求,即由创作者群体倡导的大禹身份的国家意志,以大禹丰功伟业的时间展示,凸显历史实践所建构的“克难攻艰、天下安宁”的民族理想。作为伦理主体的大禹,其治水难题的破解、天下平定的达成,建立起了无私奉公的伦理原则,这也是群雕叙事的一条暗线。接受者群体观赏大禹神话园时对大禹治水线索的把握,与认知大禹的奉献精神共鸣互动,隐藏的伦理关系通过大禹神话园群雕得以呈现。也可以说,时间维度的大禹在治水故事的不断建构中,其伦理观念也在不断地圣化:从生存所迫,到主动担当;从个人生计,到为民请命;从一地之力,到举国之心……自觉承担治水、治国使命的奉献精神也就成为大禹的伦理品格。将这种伟大的伦理品格融入大禹与当代人的主体关系之中,显然是大禹神话园群雕叙事的伦理选择。 第二层次:空间维度的主体关系。 这是神话园群雕塑造的大禹形象与接受者群体形成的主体关系,看似静态的艺术世界中的大禹,被治水群雕动态化地塑造成显著的英雄形象,因此具有明确的主体意识。这种纵横天下、改造自然的主体意识呈现在接受者群体所在的文化空间之中,特别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期待视野,神话园被营造成为英雄空间。“这种神话资源的公共空间化,一方面借助于雕塑、建筑实现,将神话资源具象为人文景观或艺术作品,放置于城市的具有社会公共职能的区域,展示城市的价值取向,或体现某种文化品格。”可以说,大禹的雕塑空间,不仅相对独立地形成了英雄主导世界的伦理观念,而且作为汉阳江滩公园的一个有机构件,与长江、汉水交汇口的自然空间相映成辉,在都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中定格为水文化的英雄主体。 由此,雕塑中的大禹主体与接受者群体之间形成的关于“人与水、英雄与自然”融合的共识,都从双江汇流的滩景空间中显现出来:微观而论,汉阳江滩的神话园群雕空间是英雄空间,力量强大且功勋卓著;中观而论,大禹神话园所塑造的江滩空间也是武汉城市的文化空间,人水和谐,英雄出世;宏观而论,武汉大禹神话园是中国统一版图中大禹神话的一处显在的艺术空间,与划定九州的大禹天下形成共鸣与互文,大禹文化空间的谱系化与生活化在主体间形成共识。 第三层次:艺术维度的主体关系。 创作者群体与接受者群体因大禹神话群雕作品而偶然地关联起来,建构了民间英雄式的伦理关系。大禹神话园形成的公共空间及其雕塑作品是两个主体对话的艺术媒介,大禹雕塑的空间主体展示其代表性的治水神迹,创作者群体以雕塑艺术形态来预设和确认接受者可能熟悉的伦理关系。前者不仅承继了大禹的国家意志伦理意识,也开放地表达了艺术家的专业伦理原则。这些空间艺术反复强化着两个群体的矛盾与认同:一是国家意志伦理与个人价值伦理的矛盾,一是民间英雄伦理的彼此认同。矛盾层面的伦理关系常常以接受者群体的选择性观赏鲜明地表达出来,这也是我们可凭借自身经验深切领悟的行为过程。就群雕作品的空间设置而论,“搏杀相柳”“禹阅九鼎铜雕”和“三过家门而不入”等雕塑占据了神话园的中心位置,皆为国家意志伦理的具体显现,而相对边缘的“九尾狐媒神”雕塑则具有典型的个人情感意味,显示了个人价值伦理。两类伦理关系形成的空间作品事实上成为创作者群体与接受者群体的主体矛盾关系:前者希望传播国家意志,后者更关注个人价值。 一个有趣的互动性观赏可以揭示出这种伦理矛盾的客观存在:九尾狐媒神雕塑中的大禹右手指色泽发白,与雕塑整体的黄铜色形成巨大的色差,英雄之手具有明显的接触式摩擦形成的亮白痕迹。这个神奇的穿越之白,正是作为接受者群体的当代游客因关注个人情感而牵手英雄的经典例证。当然,接受者群体也会在国家意志在场的雕塑艺术前留影、欣赏,但这种以亲握英雄之手而铭记穿越之白的伦理取向,显然为时人所重视。也正是因为英雄之手,两个群体完成了在民间英雄伦理原则上的沟通与理解,“对于身体的任何感触,我们没有不能形成某种清晰的观念的”,群雕的策划者、设计者与管理者强调英雄的伟大奉献精神,群雕的游览者、鉴赏者强调民间英雄的美好情感,二者从不同侧面去认同民间英雄,进而实现大禹神话园群雕伦理的多维度认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文化空间。 武汉大禹神话园群雕在神话资源的当代转化实践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艺术家以大禹的生命史与治水功业为线索创作的雕塑长廊,融入汉阳江滩的公共文化空间系统之中。洪水灾难与治理洪水的历史记忆,从艺术想象中建构了多维度的叙事伦理:一方面,雕塑大禹的国家意志嵌入叙事逻辑之中,彰显大禹神话影响现代社会的治水智慧;另一方面则以民间英雄情怀来构思公共空间,塑造武汉城市精神的英雄符号。由此,大禹神话雕塑的当代转化是激活地方记忆,以时间、空间、艺术等维度的主体关系所建构的叙事伦理,创新发掘神话资源在空间规划中国家意志与民间英雄同构的公共表达能力。 (本文刊载于《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