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是指在京城为官的官僚群体,他们以不同的官阶分隶中央政府的各个衙门。清人有曰:“以天下官人之额数而计之,京省大小之职不啻二万有奇。”所以,京官至少当有其半。在这一庞大的官僚群体中,除去为数不多的一二品大员外,绝大多数为中下级官员和七品以下的小京官。作为个人,他们大都没有突出的业绩,自然也不被载于史书,但是作为一个数量相当的官僚群体,他们的地位与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而本文拟从他们的官场状态谈起,即由京官群体的资历、能力以及俸禄入手,探讨清代官场中与制度并行,且优先于制度,起着平衡与调节作用的特例和各项潜规则,以期了解官僚政治及其制度中的矛盾状态,以及自我解决与完善的方式。 一 、升迁中的循资与特例 官僚机制的运行是以其自身制度为保障的,官僚制度不仅是封建国家的行政大法,也是对作为管理者的官员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而官员的仕途,除去个人的因素外,也都被规范在制度设定的流程里。从清代颁布的各部院则例,到汇集而成的《会典》、《会典事例》等,我们不难看到编织缜密的法律条文对官员的约束力。但是,在这些制度运行的层面下,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不被制度约束到的行为方式,并且习以为常地成为官场中的潜规则。 资历无疑是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它代表一个人的经验、取得功名的先后,但与能力无关。然而,在清代的京官中最看重的就是资历,且尤以翰林院、都察院、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等清要衙门为甚。据光绪年间曾做过内阁中书的朱彭寿说:“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其中若翰林、若御史,以及内阁中书、军机章京、吏部礼部司员,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为前辈。初谒时,必具红白柬三分,登堂拜见,执礼惟谨。至其他各署,则但以同辈相称矣。”与之同时任职部院的何刚德也说:“从前京官专讲资格,原以抑幸进也。自仕途拥挤,而怀才不遇者,乃倡破格求贤之说,以耸动当途,而自为脱颖计。” 可见,这种循资而进的状况在清末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却流行于清代二百余年间,在客观上营造了官员仕进的公平环境。何刚德谈到他做京官时的感受说:“从前京曹循资按格,毫无假借,人人各守本分,安之若素,境虽清苦,而心实太平也。”为官在同治光绪年间的陈康祺也有同感:“康祺以京官谒选时,自意依流平进,乌台豸斧,尚非妄希国家阙典,如此类者甚多。”陈康祺所言并非无据可循。据记载,乾隆年间“有京官不愿外迁观察,而老于京卿贫病而死者”,纪昀曾书挽联戏之曰:“道不远人人远道,卿须怜我我怜卿。”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重资历的衙门中,其官员的升迁也较其他衙门迅速。例如“内阁中书”官阶七品,却是一个不可小视的官职。乾隆三十四年(1769),婺源人王友亮于是科会试列明通榜后授内阁中书,有友人称贺书启云:“舍人昔在中书,与学士对称两制,洎乎前明伊始,降同七品之班。第因所处之清严,争谓此途为华美。天依尺五,地接台三。头衔埒于新翰林,体统超乎散进士。何其下第,反得升阶。”除了道贺之外,也有人嘲讽内阁中书,其诗曰:“莫笑区区职分卑,小京官里最便宜。也随翰苑称前辈,好认中堂作老师。四库书成邀议叙,六年俸满放同知。有时溜到军机处,一串朝珠项下垂。”这里,不仅说到内阁中书职卑位尊的现状,且说明其升迁迅速,不仅可外放同知,还可官军机处这一重要衙门。其原因在于,他们有机会直接接触到“内阁大学士”这样的权力人物,礼拜为老师,再以师生关系得到推荐拔擢;还可以通过参加乾隆朝的重大文献编纂工程,即四库全书的修撰,获得更多的升迁机遇。而“军机章京则由中书部曹考取”的通例,也可证明诗中的“溜到军机处”并非夸大之词。这首诗虽然不长,却将官场中的人际关系及官员的心态等表述得十分清楚。 再有,翰林官及六部司员,也同样在官场中被视为“尊位”,所谓“今士人通籍,多以翰林为荣选,次亦望为六部曹郎,以升途较外吏捷耳”。陈康祺举例说:雍乾时期“尹文端公继善,官翰林院侍讲时,怡贤亲王请为记室,寻奏补刑部郎中。陈文恭宏谋,由编修升吏部郎中;张船山太守问陶,且由翰林充御史,由御史选补吏部郎中。嘉道以前,似此者不可枚举”。郎中、御史分别为正从五品官,翰林院编修则为七品官,升迁亦不可谓不速。甚或,翰林官还有外迁四品道员、知府的特例。所谓“翰林例由京察一等外迁道府。道光甲辰、乙巳间(1844—1845),召对词臣,特旨简用知府者:邓尔恒、恽光宸、刘源浚、徐之铭、胡正仁、祁寯藻,先后凡六人。盖宣宗晚年忧吏治之日婾,知承平之难恃,破格求才之举,不止于此也”。也就是说,这属于特例。 然仅就制度而言,不同的衙门的确会有不同的升迁际遇。例如,按照铨选规则,吏礼二部的汉司员,除进士授主事、拔贡生授小京官者外,其由举贡生监捐纳入官者,吏部掣签时,例不得分此二部,故与户兵刑工四部不同。而其余四部虽不及吏礼二部,但也属京官之佼佼者。“京官任事,莫要于六部。凡主事员外郎中,并由本司升转,升至郎中,果才守兼优,亦加以京堂衔俸,俾令久管本司。他若六科七道。亦由本科本道升转,则人习所事,吏不能欺,而部院之务可得而理矣。”而且,对于那些没有进士出身的官员,还可以凭借置身这些衙门的经历,在科举考试中崭露头角,取得进士功名,跻身于更高的地位。 清人陆以湉曾说“京朝官惟内阁中书舍人进身之途最多”,除了以进士出身者外,还有“以举人考授而得者,有以召试取列优等而得者,有由举贡捐输而得者”。此外,贡生等有选拔出任各部的机会。所以,小京官中有相当一些人为非进士出身。而为了在仕途上走得更高远,他们在取得京官的职位后,接下来还会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以取得进士的光环。也恰恰是这些人中,不仅中进士的比例高,且列一等者不乏其人。朱彭寿有此议论,并谈到其中的原因。他说:“本朝自乾嘉以来,得鼎甲者,其出身以内阁中书及各部小京官居多,论者谓此二官于登第为最利,此不揣其本之说也。中书除进士授职及举贡捐纳者外,余则为举人考取,或召试特用人员(召用人员,惟乾嘉时有之)。各部小京官,系由各省拔贡朝考一等,始用此职(自乾隆四十二年丁酉科始)。膺是选者,大都工于书法,或当时知名之士,既登朝籍,遇事更得风气之先。而殿试读卷诸大臣,或为旧时座师,或为本署长官,或为同乡老辈,赏识有素,故此中遇合,亦非偶然。”随后,他列举出自雍正十一年至光绪三十年(1733—1904)这一百七十余年间,五十七次会试中由中书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计六十八人。 当然,京官升迁壅滞的现象不无存在,但多集中在一些并非显要的官缺上,如国子监、上书房甚或詹事府等。据记载:“坊局官僚升转定例:洗马名次讲、读后。长沙刘文恪公权之官洗马十六年而后迁,时称‘老马’。嘉庆初,戴尚书联奎擢此官,召对垂问资俸,戴以实告,始奉与讲、读诸臣一体较俸之谕,由是洗马无久淹者。”洗马是古代的官名,职在陪同太子读书。其职司在清代归詹事府之司经局,从五品官。作者陈康祺系同治、光绪年间为官京城,称其初入京,尚闻有“一洗万古”之谑,“殆嘉庆以前旧语”,说明任此官升迁迟滞。陈康祺又作按语曰:“京官谚语,‘一洗万古’与‘大业千秋’并称,盖谓司业升阶,与洗马同一濡滞,故词臣均视为畏途。”也就是说,国子监和詹事府中的某些官职同样是一个升迁缓滞的衙门。 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学侍从的优势地位也发生了转变:“今新列词垣者,几视部郎为哙等,盖由事例既开,六部司员皆可入赀行走,而柏台芸馆必由科目进身,郎部黯然,职是之故。其实郎中非屡考不能得,编检则冗杂无定员,同一进士出身,内升卿班,外放道府,何遽以词臣为美官耶?”可见,翰林等官不再居于官场上的宠位,一方面是由于六部司员皆可由捐纳取得,已非先时之清雅,另一方面翰林官本身也变得冗杂无常制了。它客观上揭示了传统的官僚体制在运行到一定的阶段后,已处于无可调解的矛盾状态之中。而清要衙门与循资升转的改变,则意味着传统政治在清末已从其官僚制度上开始了颠覆的步伐。 二 、难膺外任者改补或内迁京职 官僚队伍经常处于流动中,这种流动不仅存在京官各衙门之间,也存在于京官与外官之间。“向例,部院官每年二月、八月,内升外转各一员。内升以太常寺、四译馆、鸿胪寺、太仆寺各少卿及府丞等官;外转则掌印给事中以副使用,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参议用,礼部郎中转副使,员外郎转参议,主事转佥事。”至乾隆年间,官员内升外转均已形成定制。例如:凡御史、郎中、员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评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隶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而赞礼郎、读祝官中监生出身者须历俸三年、办事明白方准保送。此外,部曹(即郎官)可以外出督学,内阁学士、侍郎可以用为巡抚,尚书用为总督等。 但是,对京官与外官的选用标准,在制度与操作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别。顺治帝认为:“京官习知法度,外官谙练民情,內外扬历方见真才,故将翰林官酌量外转。”所以,在顺治十五年(1658)四月,以京官“未习民事,遽任內职,未为得当”为由下令:“今科进士除选取庶吉士外,二甲三甲俱著除授外官。遇京官有缺,择其称职者升补,著永著为例。”康熙帝曾经说:“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观型。”均表明了重京官之态度。在制度中,京官也是优于外官。“国初,每科进士,除选庶吉士外,分派各部,以主事学习行走。三年期满,始以部属、知县分派录用。乾隆元年(1636),经侍郎励宗万奏请,嗣后学习期满人员,令该堂官出具考语,分三等引见,一等补主事,二等即用知县,三等补国子监助教、监丞及司经局正字等缺。”且康熙旧制,知县正途出身者,三年行取一次,准考选科道。清廷以制度化的形式将才品兼优者调任京职,而官员们欲以此途进入京职者亦大有人在。所以,京官重于外官似无可置疑。 但实际上,官员能否胜任,对京官与外官的要求则不同。“京职各衙门事务,皆所伙办,更有明于心者,未必尽利于口,呈稿回堂之时,捷给者冲口如流,朴诚者启口多滞。”在这种“伙办”,即集体办公的环境中,京官虽然有口齿与头脑上的差别,但只要“习之法度”,即属于熟悉国家行政条例的办公型人才就可以了。而外官则不同。“道府州县等官,刑名钱谷责成一身,兼以沿河沿海苗疆烟瘴等缺”。这要求熟知民情,具有解决刑名钱粮能力的综合型管理人才。相比之下,似能独当一面、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地方官比京官更为难得。所以,在对内外官员选用的具体操作上,无论是主管铨选的吏部,还是把握用人大权的皇帝,往往都没有拘于成例。 乾隆八年(1743)九月,吏部议覆湖南按察使明德奏请定满洲知县改补京职之事,认为嗣后满洲科目人员已委任知县者,若自揣难膺民社、情愿补用小京官者,准于临选时呈明改补。“遇有通政司汉字知事、国子监典簿、监丞、博士、光禄寺署丞、詹事府主簿、翰林院典簿等十四缺”,先尽补用。乾隆帝诏令允行。而且,乾隆帝还将一些在地方行政中难以胜任的官员直接调任京职。这里,不妨以乾隆中后期按察使改任京职为例。 三十三年(1768)十一月,乾隆帝以四川按察使费元龙“醇谨有余,明决未逮于刑名总汇”,于臬司难以胜任,但是一本分人,令留京以京员用。四十二年(1777)二月,广西按察使彭理来京陛见,乾隆帝见其年力已衰,难胜臬司之任,命留京以对品京堂补用。次年五月,又以福建按察使奇宠格年力衰迈,令来京以对品补用。四十七年(1782)十二月,浙江按察使王杲年力就衰,仍因难胜臬司之任,令来京以京员用。即便是犯有一定过错之人,也可调用京职。三十四年(1769)十一月,福建按察使孙孝愉任内,犯有“徇情疏纵之咎”,致“官犯蔡琛在监自缢”。但以其前为刑部司员时尚能办事,加恩免其革职发往军台,令来京以刑部主事用。五十五年(1716),在南巡途经山东时,见按察使甘定进,“人本粗率,难胜臬司大员之任”,在办理案件时,又有“未能审讯得实,延缓稽迟”情事,按例当议以革职,但念其曾在河工出力,“着来京以五品京堂”。此外,满人富松任道员期间,一味养尊处优,“不复知有满洲旧风”,及升任广东按察使,“奏对全以汉语,深染汉人气习”,乾隆帝召见后,“着留京候旨另用”。 将不堪外用的官员调用京职,说明了对京官的能力要求远不如外官那样不容有充数之滥竽。它也告诉我们,科举选拔人才的形式与实际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存在着很大的矛盾,从而导致了制度与应用的矛盾。这些矛盾的解决在清朝是通过个人的权力实现的,客观上加大了人治的作用。 三 、“习之法度”者方得胜任 通常,小京官入署后,其职责多为抄抄写写,有诗云:“自中前年丁丑科,庶常馆里两年过。半欧半赵书虽好,非宋非唐赋若何?要做骆驼留种少,但求老虎压班多。三钱卷子三钱笔,四宝青云帐乱拖。”“几人雅雅复鱼鱼,能赋能诗又善书。哪怕朝珠无翡翠,只愁帽顶有砗磲。先生体统原来老,吉士头衔到底虚。试问衙门各前辈,此中风味近何如?”这里所说的是翰林官,诗中既有翰林们为官生活的写照,也叙述了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单调生活的无奈。而真正能够成为有所作为的京官,就要“习之法度”。乾隆皇帝更是明发上谕,要求词臣熟悉国家制诰等文章格式,并要就朝政发表自己的见地。 据陈康祺记载:乾隆初年,有上谕曰:“古来制诰,多出词臣之手,必学问淹雅,识见明通,始称华国之选,有裨于政事。今翰詹官员甚多,于诗赋外,当留心诏敕。掌院学士以下,编检以上,可各以己意拟写上谕一道,陆续封呈朕览。倘有切于吏治民生者,朕亦即颁发,见诸实行。则词曹非徒章句之虚文,而国家亦收文章之实用矣。庶吉士散馆后,即照此例行。”陈康祺评论曰:“高宗是谕,实足以培植儒臣,俾各储经邦济世之略,设永永遵守,则西清东观,必无复有空疏不学谬玷华资者矣。” 事实上,对于凭借熟读四书五经而科举及第的大多数京官而言,不仅词臣需要增长识见,内阁部院的官员也同样需要历练政务。 京官虽伙同办公,但也须独自“当月”。“当月”就是值班,古代又称“值宿”,这是京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清代,“部院各衙门值日,八日一周,咸有定序”。“凡遇值日,所有奏折即于是日呈递,堂官亦递绿头牌请安。有召见则留牌,不留牌则不见,此正班也。若有要事,则不待值日,亦可加班,其递牌递折之法与正班同。寻常只此八班值日,周而复始。若遇令节、庆典及特别事故,则推班一日。先期则传旨,某日推班,次日仍接原班递输。司官遇值日,有紧要公事稿件并带领引见者,均于是日丑寅之间进内,散班时,冬天不过黎明,夏天不过日出。”也就是说,京官在当值期间要处理奏折的呈递,而各衙门奏折的呈递有固定的时间,不可耽误,一应奏报程序通常都要在清晨之前处理完毕。其时,凡出任京官者,大都有“当月”的经历。据光绪年间有过十九年京曹官经历的何刚德讲述:“余初到吏部,例应学习三年。学习期内,所当之差,以当月为最多。”逢当月,“每日满汉各一员,满员早起赴内阁送题本,多不住宿;汉员则在署住宿,兼监用印。所住之处,即名曰当月处。屋只两间,外间排一公案,为用印之所;里间设两炕一印柜,凡堂司印箱均汇在一处。各司有用印,则另有一牌来领。此即当月公事也。” 除了“当月”之外,政务的繁忙还会出现在诸如皇帝起銮、部院封印这样的特殊日子。有记载曰:是时,由于三日本齐下,内阁小京官们忙得不可开交,所谓“六部书吏立如麻,齐下三单卅点加,埽笔纷纷忙注本,日轮眼急下东华”。可以想见,政务之繁杂需要京官对职司的熟练。 其实,由于处理政务的时间多集中在上午,所以,有心而又勤奋者多能利用空余的时间来研习行政条文及各类政书。当年,不少京官都有相同的经历。何刚德如此,官居封疆大吏的林则徐也是如此。所谓“日长无事,玉苍有《十朝圣训》,借而读之。五本一换,阅时逾两年,二百余卷乃卒读焉。《圣训》即历朝之上谕,行政规矩备焉……王子恒表叔,可庄之尊人也,告余曰:‘汝颇似林文忠(林则徐)。文忠在翰林时,日读六部则例,即此意也。’余逊谢不敏。谁知两年涉猎,从容涵泳,嗣后遇有同列争议、大政咨询,余皆能判断如流,颇中綮要。不得谓非无意中之效验也。” 而京官对政务的历练,不仅系于自身能力的提高,而且上可佐大臣,下可抑书吏。何刚德讲到其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时说:“部务虽分满汉堂司,而事权究属之汉员,且尤以汉司员为重。麟芝庵相国好动笔墨,每喜改余稿。有一日在朝房,欲动笔改奏稿二字,余不觉大声呵之曰:‘不能!’渠遂搁笔而止。溥倬云出而语余曰:‘虽是汉掌印,那能如此专横?’余曰:‘奏稿不能将就,顷间亦急不能择耳。相国与我厚,当不我怪也。’相国人本圆通,遇事颇好通融,每低声与余斟酌,余曰不可,渠亦不敢强。”虽说上述记载表达了麟书作为大臣其待属下的谦和与宽厚,但同时说明何刚德以自身的知识在处置公务上甚得要领。 不仅如此,他还讲到如何应对吏员中的狡黠作弊之徒。吏员在内外行政事务中,其作用不可小视。通常,“一部中,每遇公事,堂官下之司员,司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例呈之司员,司员略加润色呈之堂上,堂上苟无驳斥,则此案定矣。”但是,如果司员能够“习之法度”,则情况大不一样。何刚德曰:“余少时记性尚好,部例只看过两遍,其荦荦大者,时常引用,固不必言。即琐碎条例,及近十余年成案,皆能得其大意。而书吏往往摭拾琐碎例案,于稿尾挑剔数语,以‘例有处分’四字,查取职名议处;一面则写信外省,吓诈取财。外官岂尽明白?动中其彀。余当掌印后,例案既熟,年力正富,颇有一目十行之能。故每日例稿,必有四五百件,应画者皆能于一时许了之。而遇有此等稿尾查笔,必取而勾之。吏每有执简争者,余曰:‘汝要写信耳。我在此,岂能容汝做买卖耶!汝谓我违法,我便违法何如?行法当得法外意,此等零碎条例,无关轻重,汝谓我不知耶?’” 所以,京官之胜任不在科举考试之名次,而须于任职期间“留心诏敕”、“习知法度”。 四 、薄俸菲薄 有关京官的清苦在时人的笔记中不乏记载,有《都门竹枝词》写《京官》云:“轿破帘帏马破鞍,熬来白发亦诚难。粪车当道从旁过,便是当朝一品官。”一品大员如此,小京官更是可想而知。文人王讲泉曾以打油诗记载其友人在馆选庶吉士后,以粮船携家眷入京的情景。诗曰:“粮船一搭到长安,告示封条亦可观。有屋三间开宅子,无车两脚走京官。功名老大腾身易,煤米全家度日难。怪底门公频报道,今朝又到几知单。”何刚德也说过:“京官量入为出,不能不斤斤计较也。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二十四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然在同官汉员中,已算特色。”他将京官的这种节俭和清苦归诸俸禄的廉薄。 清代实行的是低俸制。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文武京官俸禄,正从一品俸禄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正从二品俸银一百五十五两,米一百五十五斛;正从三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正九品俸银三十三两一钱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从九品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银禄米与从九品同。” 官员靠如此薄俸是难以维持生计的。康熙八年(1669)御史赵璟有条奏曰:“若以知县论之,计每月支俸三两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若督抚势必取之下属,所以禁贪而愈贪也。”他提出“将本省应征税银与折纳赎银加增官员俸禄”。雍正年间,以外官有养廉而京官无,遂实施双俸制,即所谓“恩俸”。京官的俸银:“郎中、员外郎八十两,主事六十两。京官正俸之外加一恩俸,名曰双俸。养廉则春秋二季,每季只给三两左右,由一总数摊匀,不似外省之有专额也。”但仍不能解决京官因薄俸带来的生活窘境。 事实上,京官除了俸禄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的收入。所谓“京官廉俸极薄,本无贫富之别,而所赖以挹注者,则以外省所解之照费、饭食银,堂司均分,稍资津贴耳。各部之中,以户部为较优,礼部尚书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此其所谓贫也。” 在诸多名目的津贴中,其一当为“印结银”。因“部曹俸薄,赖以为津贴,各省通例也”。它来自地方各省上缴的费用,捐纳也是印结费的来源之一,各部“同乡有印之京官,均分之,各省一律”。但各省丰啬不同,直隶贫瘠,捐官者少,而在部当差者又多,每年所得只有三四十金。寻常省份,每年有二三百金,福建即属此类,年约二百金左右。若川粤江浙等富饶的省份,一年竟有逾千金者。各衙门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在“吏部有查结费,与同部之同乡轮年得之,约在印结半数。得掌印后,则有解部照费,月可数十金,然每司只一人得之;未得掌印,则不名一钱也。当日部员如此清苦,安分从公,并未尝呼枵腹也”。此外即饭食银也,“饭食银每季只两三金耳”。 尽管印结费的金额有限,但对京官而言却是其家用不可或缺的经济来源。即便是贫瘠若直隶籍的京官,节俭者也可赖之养家糊口。何刚德记载曰:“余同年李少林同部锡林,直隶人也,以直隶印结费之微,每自诉情况曰:‘余家平常不举火,上下四人,晨兴以一钱市开水,盥饮俱备。早晚两餐,四人食馒首四斤,加以葱酱小菜,日不过京钱一千有零。每银一两,可易京钱十五六千。印结费一项,作一月伙食足矣。’” 不仅汉人京官如此,“诸满员之贫者,大率类是”。由于“汉京官例有印结费,每月可得数十金,而满京官无之”,为此,清朝专门设置了满京官的“印结费”。“故历朝以来,明知此等委员为虚设,然以此为调剂满京官之用,所以抵汉官之印结。计一岁所养,不下七八百人。其所征者,亦皆富商大贾之财,而非刻剥小民生计也。此数百人,每岁人不过分润百金上下。计一岁国课少入者,不过数万金,而旗员无忧贫之虑。”借此解决了部分满人京官的贫困拮据之态。 其二,为京官的月费。月费属于公费,但却按月发给个人。内阁大学士、各部院尚书、左都御史月支公费银五两;各部院侍郎、内务府总管、内阁学士、左副都御史、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光禄寺卿、詹事府詹事等均月支银四两;詹事府少詹事、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给事中、御史、各部院郎中等均月支银三两;内阁侍读、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各部院员外郎主事、内阁中书等均月支银二两;其余小京官月支银一两五钱或一两。“凡京官公费每银一两折制钱一千文。”此“月费”一直发放到晚清,只是数量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曾任部曹的何刚德说:“部员月费,廉俸之外,月给新铸大铜钱二十钱,一当五,适合百钱之数。虽系锱铢,不得谓非赍予也。”京官只能得到大铜钱一百钱,但却可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据记载,两江总督沈葆桢在得知其后辈何刚德有改外任之意时说:“京曹虽苦,然进可战,退可守,何必见异思迁?”一语道破京官所以安于清苦的原因所在。 由于京官的低俸、薄俸,与外官的养廉银不可相比,所以,不安于清苦者即有勒索之行径。乾隆十年,御史柴潮生就指出,早在康熙年间,地方私征火耗,并有陋规匿稅,“上司于此分肥,京官于此勒索”。更有甚者,是已经形成潜规则的各类“别敬”。据记载:“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同年同乡于别敬之外,则有团拜项,谓每岁同年同乡有一次团拜也。同光以来,则冰敬惟督抚送军机有之,余则只送炭敬而已。其数自八两起,至三百两为止。沈文肃送军机,每岁只三百金,而军机亦有不收者。其余则以官阶大小,交情厚薄为衡。后来渐重官阶而轻交情矣,大概寻常京官,非有交情不能得炭敬。而别敬则较为普通,督抚藩臬到京,除朝贵外,如同乡同年,及服官省份之京官,多有遍送,其数不过十金上下,后来竟有降至六金者。然而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不赀矣。余到京后,来源渐涩,每年所入不过百金,然亦不无小补。” 在道光咸丰年间居官外任的张集馨讲到他出京外任的“别敬”时说:“京官俸入甚微,专以咀嚼外官为事,每遇督抚司道进京,邀请宴会,迄无虚日。濒行时分其厚薄各家留别。予者力量已竭,受者冀望未餍,即十分周到,亦总有恶言。甚而陌不相识绝不相关者,或具帖邀请,或上书乞帮……是以外官以进京为畏途,而京官总以外官为封殖。”张集馨接下来讲了他在出任外官前在京城所付的“别敬”。他说:“余道光年间初任朔平守,未曾留别,但应酬师门而已。陕西粮道出京留别,共费万七千余金。四川臬司出京留别,一万三四千金。贵州藩司出京,一万一千余金。调任河南藩司出京,一万二三千金。而年节应酬,以及红白事体,尚不在其内,应酬不可为不厚矣。” 晚清时,地方官的“炭敬”数量是逐渐升级。“光宣之际,公行贿赂,专重权贵,末秩闲曹愈难沾丐矣。炭敬即馈岁之意,函中不言数目,只以梅花诗八韵十韵或数十韵代之,若四十则曰四十贤人,三百则曰毛诗一部,何等儒雅。亲贵用事时,有人送涛贝勒千金者,信面犹书‘千佛名经’四字,亦尚不直致。惜涛不知所谓,举以示人,后拆开,始知是千两银票也。” 但对于那些自恃操守而又没有权势地位的人来说,情况则大不一样。其时,在清前期“京官以翰林院最为清苦,编检俸银,每季不过四十五金”。都察院科道官也是如此,曾以御史出身的侍郎林绍年常说:“御史一穷官,我拼作孤注可也。”而且,京官的俸禄常常被打折扣发放。何德刚说过,他初到部院时,京官俸银尚是六折发给。“六品一年春秋两季应六十两,六六三十六,七除八扣,仅有三十二两。后数年,改作全俸,年却有六十金,京官许食恩,正两俸补缺后,则两份六十金,升五品则有两份八十金。”也就是说,他在京做了数年才改作全俸。因此,翰林官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优者为学差。学差三年满,大省分可余三四万金,小亦不过万余金而已。次则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数千金,最苦如广西,只有九百金。若得乡会房差,则专恃门生贽敬,其丰啬以门生之贫富为转移,大率不过三百金上下,亦慰情胜无耳”。 为此,一些京官为谋得学差不择手段,故康熙癸酉乡试前,御史有参翰林部曹不可提督学政一疏。但到了晚清,随着翰林、科道等京官整体地位的下降,翰林不再入补军机章京,科道官不再直上书房、南书房。“今部曹无得学政者。乾、嘉以前,部郎视学,不可指数。风气迁变,未解何由。” 从京官铨选、内外迁转、日常公务,到关涉其生活的俸禄,我们不难看出,清代存在制度自身的缺漏与矛盾,在选官上,以京官优于外官、官僚均以铨得翰詹科道为荣,但是,当统治者看到地方官中的不称职者时,却要将其调任京职。这是一选官的误区。京官职司朝廷政令的上传下达,需要把握国家的政策和行政法规,但是,他们在入仕前所学的所考的都是儒家的经典,以“议论识力,词采气昂”为尚。因此,制度与铨政的不合理性在京官身上再次得到验证。而京官的薄俸与其地位的尊贵以及官员心理的预期都存在着矛盾,京官需要以精神自慰战胜清苦,以道德进行自律,而薄俸的制度又需要以其他非正常收入进行调解。这些矛盾成为潜在的政治危机,是封建政治难以克服的顽症。 * 本文选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 感谢作者授权,转发请联系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