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寿命有可能因为对其他生命产生特别重大影响而改变。 “善恶必报是天理”如《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例子:是夜,孔明扶病出帐,仰观天文,十分惊慌;入帐谓姜维曰:“吾命在旦夕矣!”维曰:“丞相何出此言?”孔明曰:“吾见三台星中,客星倍明,主星幽隐,相辅列曜,其光昏暗:天象如此,吾命可知!”维曰:“天象虽则如此,丞相何不用祈禳之法挽回之?”孔明曰:“吾素谙祈禳之法,但未知天意若何。汝可引甲士四十九人,各执皂旗,穿皂衣,环绕帐外;我自于帐中祈禳北斗。若七日内主灯不灭,吾寿可增一纪;如灯灭,吾必死矣。闲杂人等,休教放入。 时值八月中秋,是夜银河耿耿,玉露零零,旌旗不动,刁斗无声。姜维在帐外引四十九人守护。孔明自于帐中设香花祭物,地上分布七盏大灯,外布四十九盏小灯,内安本命灯一盏。孔明拜祝曰:“亮生于乱世,……不意将星欲坠,阳寿将终。谨书尺素,上告穹苍:伏望天慈,俯垂鉴听,曲延臣算……”拜祝毕,就帐中俯伏待旦。 孔明在帐中祈禳已及六夜,见主灯明亮,心中甚喜。姜维入帐,正见孔明披发仗剑,踏罡步斗,压镇将星。忽听得寨外呐喊,方欲令人出问,魏延飞步入告曰:“魏兵至矣!”延脚步急,竟将主灯扑灭。孔明弃剑而叹曰!“死生有命,不可得而禳也!”魏延惶恐,伏地请罪;姜维忿怒,拔剑欲杀魏延。孔明止之曰:“此吾命当绝,非文长之过也。”正是:万事不由人做主,一心难与命争衡。是夜,天愁地惨,月色无光,孔明奄然归天。 其实诸葛亮在火烧藤甲兵之时就已经知道犯下大罪、大损阴德,必减寿矣: 孔明在山上往下看时,只见蛮兵被火烧的伸拳舒腿,大半被铁炮打的头脸粉碎,皆死于谷中,臭不可闻。孔明垂泪而叹曰:“吾虽有功于社稷,必损寿矣!”左右将士,无不感叹。 孔明归到寨中,升帐而坐,谓众将曰:“吾今此计,不得已而用之,大损阴德。……使乌戈国之人不留种类者,是吾之大罪也!” 诸葛亮虽推断自己人世的生命将要终结,但不知天意若何。用祈禳之法,是在人能够做的范围内作最大努力,结果得顺天由命。祈禳之法没能成功,表面现象是魏延进帐脚步急,将主灯扑灭,这只是使得这个结果符合人类空间理的一个外在形式。如果没有魏延进帐将主灯扑灭,必定会有其它因素致使祈禳之法进行不下去。人来到世间,命运是早已定好了的,人生的每一步和整个社会的联系也都是安排的非常细密的,自有生命的法则在制约。 虽然祈禳之法被魏延破坏,但姜维欲杀魏延时孔明仍决然制止。孔明是知天命的,明了杀生的危害,不愿再添加罪业;他知晓生命是轮回的,人世的生命虽然要完结,但他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真正的本质生命着想。孔明显然对生命有真正本质的认识。 诸葛亮寿数已尽,用祈禳之法假如能使阳寿延长,那他也只是在履行形式,真正实质促成延长的一定是高层次的生命。那么这个帮助改变诸葛亮寿命的生命立即和安排诸葛亮整个命运及其连带社会布局的高层生命发生冲突,前者应该没有后者的层次高。结果不但没能延长诸葛亮的寿命,甚至自己也会被打下来,因为干扰了人类,打乱了社会的布局。而人类社会也是宇宙法在最低层次的体现,那么也就是犯了天条。当然,高层次上的生命能够看到很高层次的理不会这么做,而且常人社会也绝对不允许轻易干扰的。释迦牟尼认为神通第一的弟子目键连就曾以神通救人,可他事后发现本已被救的五百人却化为血水。就是说超出人类层次的生命也不是随意就能够改变人类命运的,所以孔明才不可得而禳也。 个体人的命运自己不可能改变,整个人类的命运人类自己也是不可能改变的。如果说人类能够改变了什么,实际是人类社会按照特定的发展规律进行到了那一步,不是人类自己想象要怎么样就能够怎么样。天外有天,只能顺更高的天意而行。其实很高层次的生命早已发现其以下天体行将解体,可是每一层次天体的生命纵然用尽各自的祈禳之法都不可能阻止得了。因为整个旧宇宙都不行了,宇宙中再高的生命也是属于宇宙之中的。 熙熙攘攘的人类为了各自利益的争夺、争斗已臻白热化,全不把生命当回事。人认为自己再重要的事情也只是为了生活、生存,和本质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在剩下的旧宇宙一点点历史里,何不腾出一点时间、精力切实思考一下生命?目前最重要、最首要做的、最应该关注的就是明了真相,寻找本质生命得救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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