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拾《四告》之二讀札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清華簡拾《四告》的第二篇與魯公伯禽有關,下面為了便於表述,暫且稱之為《禽告》。這篇也非常難讀,感覺主要是裡面有些釋字、句讀有問題,有些詞語、文句得不到準確合理的解釋,所以讓人讀起來覺得很晦澀難懂。這裡將筆者在習讀此篇時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寫出來,主要是對個別字、詞和文句的解釋,冀對理解此篇略有小助。此中說法均不敢必,不當之處請方家指正。 整理者在《說明》中介紹此篇云: “是伯禽父受封,赴魯前夕,告丕顯帝賓任、明典、司義的告辭。”[1] 此篇是伯禽封魯之前作的告辭沒什麼問題,只是說“告丕顯帝賓任、明典、司義”就感覺有點不大對頭,整理者云: “賓任,動賓結構,與明典、司義並列,皆為官名。”[2] 這是把“賓任”、“明典”、“司義”當成了三個“帝”的官名,大概也認為是神靈吧,但是除了“司義”可以看作是《周禮·秋官司寇》中的官名“司儀”外,古書裡見不到有“賓任”、“明典”這樣的官名,而且這樣讀下去,感覺通篇的文意模糊而且難以理解,不僅伯禽祭祀的對象模糊,連禱辭內容到底要表達個什麼意思都不好弄明白。 筆者認為要理解《禽告》這篇,最主要的就是開頭一段,如果這一段得不到正確解釋,那麼後面的告辭總是讀不懂。《禽告》開始一段文字,根據整理者的釋文是這樣的: 曾孫禽父拜手稽首,敢用一丁(脯)白豚,先用(芳)鬯,遍卲(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