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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書院藏秦簡(陸)》研讀記錄(二)

http://www.newdu.com 2021-04-01 武汉大学简帛网 武漢高校讀簡會 参加讨论
  
    2020年11月13日,武漢高校讀簡會研讀了《嶽麓書院藏秦簡(陸)》[1]簡123—151號,嘗試進一步對簡文進行疏解。本次讀書會由易秋豔領讀,以下是觀點摘要。
    
    都官令□吏主者貲各二甲,丞各一甲。比垣姑堵不堅〼〼……□史貲各二甲,□□□□□越宮垣原弗得及吏坐者□〼纁,有弗為,為而不謹,稱以辜(嫴)為。販(版),壞殿垣人可道入,匠為者,完為城旦」,官嗇將將吏及主者皆(缺簡)壞者罪。·曰以便者從事,□以為便。御史言:即有不便者論負其費,有重于論負者以重者論。·十九·安臺居室、居室共令·丙(簡132—137)
     
一、都官、令□、吏主者貲各二甲,令、丞各一甲

    郭濤:此條核查簡牘圖版(圖1),“都官令”後缺文不止一字,此外“丞各一甲”之前當有一“令”字,为“令、丞各一甲”,依據秦簡慣例,斷句可能為“都官、令□、吏主者貲各二甲,令、丞各一甲。”
    

    圖1 簡132彩色黑白圖版

    秦簡中少見“都官”與“令”連用,或直接以“都官”為地方行政機構,如《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227/220:“●置吏律曰:縣、都官、郡免除吏及佐、羣官屬,以十二月朔日免除,盡三月而止之。其有死亡及故有缺者,”[2]或以“都官長”為名,如《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272/207:“置吏律曰:縣除有秩吏,各除其縣中。其欲除它縣人及有謁置人為縣令、都官長、丞、尉、有秩吏,能任”[3]。故本簡中的“令”可能為另一職務名稱,結合缺文懷疑為“令史”,其後缺文結合“吏主者”可能為“官嗇夫”,部分簡文參考如下: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282/107-1283/108:“入者,貲其人及官嗇夫、吏主者各一甲」,丞、令、令史各一盾。逋其入而死、亡有辠毋(無)後不可得者,有(又)令官嗇夫、吏代償。”[4]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224/173-J45/174:“●田律曰:毋令租者自收入租,入租貣者不給,令它官吏助之。不如令,官嗇夫、吏貲各二甲,丞、令、令史弗得及入租貣不給,不令它官吏助之,貲各一甲。”[5]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428/199:“為(?)取傳書及致以歸及(?)免(?),弗為書,官嗇夫、吏主者,貲各二甲,丞、令、令史弗得,貲各一甲。其有事關外,以私馬”[6]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簡1132/097:“縣官及宮(官)嗇夫、吏主者、貲各二甲、令、丞、令史各二甲。”[7]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簡1780/256:“貲二甲,廢。丞、令、令史、官嗇夫弗得,貲二甲。”[8]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簡J38/269:“□□坐一□、丞、令、令史、官嗇夫吏主者奪爵各一級,無爵者以(?)官爲新地吏四歳,執灋令都吏”[9]
    
二、姑

    王准:“垣姑堵”可能為三種不同的牆,“姑堵”一詞在以前的秦簡中曾經出現過。
    謝曉來:《睡虎地秦簡·徭律》簡116:“興徒以為邑中之紅(功)者,令(嫴)堵卒歲。未卒堵壞,司空將紅(功)及君子主堵者有辠(罪),令其徒復垣之”[10]中的“嫴”當為此簡中的“姑”,睡虎地秦簡整理者解釋為“保任”。又見於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簡40-41:“戍者城及補城,令姑(嫴)堵一歲,所城有壞者,縣司空署君子將者,貲各一甲;縣司空佐主將者,貲一盾。”[11]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賊律》簡24有:“鬬傷人,而以傷辜(嫴)二旬中死,為殺人。”張家山漢簡整理者注釋:《急就篇》“疻痏保辜謕呼號”注:“保辜者,各隨其狀輕重,令毆者以日數保之,限內至死,則坐重辜也。”[12]陳偉先生整理了簡牘中與“嫴”有關的文例,認為以“嫴”為意的“【糸古】”、“嫴”、“辜”、“姑”、“【月古】”諸字,即是“保任”之意。並指出:“在秦漢行政、司法實務中,“嫴”根據不同事類,規定相應的保任時間。《二年律令·賊律》24號簡所載時間爲“二旬”;前揭兩條睡虎地秦簡有關修築城垣的時間,則均長達一年。這些具體的保任事項及其時限,當時必定用文字具體地予以記載,才能監督落實,并可供查驗。”[13]此處簡文可能為“比照保任修堵不夠堅實……”,因後文有闕而不知全意。後文“有弗為,為而不謹,稱以辜(嫴)為”,意思可能為:“有不為(前闕文中所指),或者不用心作為的,聲稱所為之事可以按保任期限保證的”,結果卻是“版壞殿垣人可道入”的,做事的匠人就要判完城旦。
    郭濤:本條令文前後的“姑”與“辜”當為同一字,與睡虎地秦簡中的“嫴”意思相同,前後文出現兩種寫法。
    王准:可能斷為“為販(版)壞殿垣,人可道入”,其中“為販(版)壞”指當初用版築時出現了质量問題,導致殿垣毀壞。清華大學出土文獻中心的郭偉濤曾在《〈嶽麓書院藏秦簡(陸)〉讀後》一文也有類似的觀點:簡134“壞”當上讀,“販<版>壞,壞殿垣人可道入”,是說宮殿墻垣壞掉一版,以致于人可從中通過。[14]但斷句存在不同,尚需進一步研究。
    吳凡:從空間結構考慮,“垣、辜(嫴)、堵”可能為高度不同的牆,斷為“以辜(嫴)為販(版)”,“垣”作為較低的墻,“堵”可能在其外圍。版築不謹致使堵壞垣可入。
    
    ●皇帝節游(遊)過縣,縣令與一尉共」,行反(返),丞亦與一尉共,毋竝(並)去官。·關內縣吏共者,乘車以下毋過五十人。·關外縣行所宿,吏共者乘車以下毋過八十人。·屬車置、置食所,乘車以下吏毋過廿人,更駕所,毋過十人。·節車乘傳置、中食所,乘車以下吏毋過廿人,更駕所,毋過十人。·關外一縣而共數處□吏佐共。·行所宿令若丞、尉共者,凡毋過四人。·屬車置、置食所,令若丞,尉毋過二人,更駕所,毋過一人。·節車乘傳置、中食所,令若丞、尉毋過二人,更駕所,毋過一人。令、丞、尉將衛卒(缺簡)之,毋過縣二人,不從令者,貲二甲。·廿一·給共令·乙(簡138—144)
    
三、節游(遊)

    郭濤:這一部分令文強調“皇帝節遊(遊)過縣”時各縣陪同接待的要求,考慮到每個縣的官吏有限,還需要兼顧日常行政,這種不超員的安排即便是針對皇帝的遊行也存在一定合理性。此外,接待之人分為有乘車權的令丞尉等長吏,以及“乘車以下吏”。“節遊”當為持節之正式巡遊,以節車為先導,是有皇帝儀仗配備的遊行。[15]
    王准:結合“屬車置”與“節車乘傳置”的排列順序與待遇,推測“節車”可能為持節之車,職責包括提前安排食宿等,地位較低。“屬車”為皇帝侍從之車,地位較高。
    “節”代表皇帝的身份,凡持有節的使臣,就代表皇帝親臨,象徵皇帝與國家,可行使權利。如《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複以為雲中守”[16]
    
四、其他

    1.  “●致賜人酒食者或留」。議:吏將賜酒食留臧(藏)致者」,酒食臭敗不可致者,更盛。·致者留八分日一到過五日”(簡123)王准認為此簡中的“臭”有兩種解釋:一種讀為“xiù”,指食物的氣味;另一種讀為“chòu”,意為難聞的氣味,因酒食腐敗而產生。綜合來看,此處讀為“chòu”(表示難聞氣味)更合適。《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有兩例:“以取妻,女子愛而口臭。(簡82)”[17]“一室井血而星(腥)臭(簡53背)”[18]“臭”字皆作難聞氣味解。《里耶秦簡》:“臨食而惡臭,以赤雄雞冠,完(簡8-1363)”[19]此處“惡臭”由“食”散發,明顯也是難聞之意。另外從飲食文化史的角度看,元代以後才出現蒸餾法制高濃度酒,提純的高濃度酒即使開封放置時間稍長,味道會變淡而不會發臭。但元代之前,尤其早在秦時,只能釀造低濃度酒,且其中有無法完全過濾掉的雜質。賜酒食時酒已開封,時間久了會酸敗,所以才出現食物與酒共同腐敗發臭的情況。
    2.  “〼……□史貲各二甲,□□□□□越宮垣原弗得及吏坐者□〼”(簡133)吳凡指出此簡中的“”字與楚簡“”字構形相近,清華大學出土文獻中心的郭偉濤曾在《〈嶽麓書院藏秦簡(陸)〉讀後》一文認為此字為“衛”[20],圖版如下:
    

    (簡133“”字圖版)
    
    (部分“衛”字圖版)[21]
    [22]
    [23]
    (部分“”字圖版)
  
    附記:參加“武漢高校讀簡會”的老師和學生主要來自華中師範大學、武漢大學和湖北省社科院。其中郭濤是華中師範大學副教授,王准為湖北省社科院副研究員,易秋豔是華中師範大學的學生,謝曉來與吳凡是湖北省社科院的學生。本文由武漢大學李青青執筆,武漢大學毋有江副教授通讀了全文。
    
[1]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陸)》,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年。
    [2]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肆)》,上海辭書出版社,2015年,第141頁。
    [3]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第136頁。
    [4]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第103頁。
    [5]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第125頁。
    [6]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第134頁。
    [7] 陳松長主編:《嶽麓書院藏秦簡(伍)》,上海辭書出版社,2017年,第71頁。
    [8]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第182頁。
    [9] 《嶽麓書院藏秦簡(伍)》,第187頁。
    [10] 陳偉主編,程浩、劉樂賢等編著:《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壹)》,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05頁。
    [11]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壹)》,第190頁。
    [12]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著:《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釋文修訂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1-12頁。
    [13] 陳偉:《也説〈二年律令·户律〉中的“古(從糹)”》,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87,2011年06月4日。
    [14] 郭偉濤:《〈嶽麓書院藏秦簡(陸)〉讀後》,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561,2020年06月13日。
    [15] “節遊”的相關討論參見 曹旅寧:《〈嶽麓書院藏秦簡(陸)〉中的“皇帝節(即)斿(遊)過縣”考》,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534,2020年04月27日;林少平:《皇帝節遊過縣的含義》,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452&extra=page%3D3%26filter%3Dlastpost%26orderby%3Dlastpost,2020年04月28日。
    [16] 《史記》卷一〇二《張釋之馮唐列傳》,中華書局,1959年,第2759頁。
    [17]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贰)》,第364頁。
    [18]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贰)》,第419頁。
    [19] 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6頁。
    [20] 郭偉濤:《〈嶽麓書院藏秦簡(陸)〉讀後》,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561,2020年06月13日。
    [21]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3頁。
    [22] 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2頁。
    [23]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92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11月19日13:1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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