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釋清華拾《四告》簡38的“豕”

http://www.newdu.com 2021-04-06 武汉大学简帛网 邱洋 参加讨论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四告》簡38有一合文,字形作:
    
    整理者釋爲“父犬”合文,無說。遍檢《四告》公佈以來的各家釋文、觀點,也未見有異議。事實上,此合文下半部分應釋爲“豕”,而不是“犬”。
    首先,將《四告》中其他所有“犬”“豕”旁(字)列如下:
    “犬”:2猷 4獄 9猷 12猷 13獄 21猷 23器
    24戾 29獸 37狄 43戾 49狄
    “豕”:a.1父豕 8家(《四告一》)
    16豚(《四告二》)
    b.28 28豕 29剥 29家 36 (《四告三》)
    44家 45顡 45家47家 49家(《四告四》)
    存疑:27“獄訟”合文
    《四告》中的“犬”旁,是楚系文字非常常見的形體,可參看:
    包山62 犬 望山M1 119 犬 郭店《老子甲》23 猷
    上博一《孔子詩論》4  猷 上博七《武王踐阼》5  獸
    上部作“×”形,下部的短撇和長劃相交但不穿過。少數“犬”旁加飾筆(如),是戰國文字常見的現象。楚系簡帛中還有另一種相對少見的“犬”,字形作:
    清華貳《繫年》136 犬 清華貳《繫年》112 狗
    清華簡《繫年》幾乎都用此字形,其他材料中比較少見,郭永秉認爲是從西周以來的正統寫法上發展而來。[1]這類寫法區別在上半部分,下半部分末兩筆同樣不會穿透。合文的下半部分,與以上“犬”字或“犬”旁都存在明顯差別。
    《四告》中的“豕”有兩種形體,a形()見於《四告一》《四告二》,b形()見於《四告三》《四告四》(簡45、47的兩例“家”字還有更細微的不同)。[2]其中,a形和楚系文字中常見形體類似,例如:
    豕 包山211 家 上博三《仲弓》3
    豕 包山227 家 望山M1 14 家 上博二《從政乙》1
    b形相對罕見,與之密合的字形見於上博簡《周易》:
    家 上博三《周易》22
    這可能與《四告》中的早期文字因素相關。[3]相似的字形則見於天星觀簡、曾侯乙簡、清華叁《說命上》等:
    豬 天星觀卜辭 家 天星觀卜辭 曾侯乙47 豕 說命上4
    b形“豕”旁與“犬”旁頗爲相似,但不難發現,“犬”旁末兩筆都是相交但不穿過,b形“豕”旁末兩筆必定相互交叉。
    需要特別交代的有兩例。一是簡29的“剥”。整理者釋“剥”,[4]有網友指出此字左旁从豕。[5]按,甲骨金文中屢見从豕从刀的“”字,陳劍釋爲“剥”,認爲“作以刀向豕之形,表示‘剥皮’‘割裂’等之意至爲顯明”。[6]清華簡整理者將《四告》中的“”徑釋爲“剥”,應該是採用了這一觀點,限於注釋體例未能詳細說明。因此,“剥”字左旁爲“豕”並無疑問。
    二是簡27的“獄訟”合文。整理者認爲“下從犬(略有訛變)”,並與郭店簡《六德》的“獄訟”聯繫起來;[7]“汗天山”在釋文中也認爲此處字形是“豕”,爲“犬”之訛。[8]看來學者們也都認爲此字下半不是標準的“犬”。《六德》中的“獄訟”字形作(簡23),“獄”字上確爲“犬”旁無疑。如果《四告》的合文確應讀爲“獄訟”,那下半部分就應該視作訛變爲“豕”的“犬”。
    整理者將釋爲“父犬”,也許是因爲簡1就有“父豕”合文,字形作。乍看之下,很容易覺得下半是不同的字。如果注意到“豕”字寫法在四篇中的分佈情況,就不會產生疑問。爲直觀比較,現將《四告一》《四告四》的“父豕”合文和“家”字對比如下:
“父豕”合文 “家”
《四告一》 1 8
《四告四》 38 44

    因此,《四告》簡38下半,字形與《四告三》《四告四》的“豕”一致,而與同篇“犬”字不同,當釋爲“父豕”合文。值得注意的是,簡27的“獄訟”可能誤“犬”爲“豕”,簡38是否也存在訛誤呢?這種可能性不能排除,但就目前的材料看,至少沒有其他證據支持此字存在訛誤。先秦時期,豕、犬都有作爲祭祀物品的例子,而用豕似更多。簡38(《四告四》)召虎祭祀北方尸的用語,和簡1(《四告一》)周公旦祭祀天尹皋繇的用語大體相似,可資對比:
    拜=(拜手)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