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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斯巴达黑劳士社会地位的演进

http://www.newdu.com 2021-04-23 未知 祝宏俊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古代斯巴达黑劳士的社会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经发展变化。黑劳士制度产生于斯巴达人征服拉科尼亚地区,其中既有部分斯巴达人沦落而来,也有被征服的当地居民。征服美塞尼亚之后,黑劳士群体主要由被征服的美塞尼亚居民组成。在这两个阶段,黑劳士的总体地位较高,类似于农奴。但从公元前5世纪60年代开始,由于斯巴达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雅典与斯巴达竞争希腊霸主带来的国际矛盾,黑劳士与斯巴达人的关系开始逐步恶化,其社会地位逐渐下降。进入公元前4世纪,随着美塞尼亚地区的独立,黑劳士重新变成以拉科尼亚人为主,而黑劳士的社会地位也随着斯巴达贫富分化的加剧逐步下降,沦为奴隶。
    关 键 词:斯巴达/黑劳士/社会地位/农奴/奴隶/美塞尼亚/拉科尼亚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晚期斯巴达政治、经济、社会史研究”(20BSS013)。
    作者简介:祝宏俊,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世界古代史。
    黑劳士制度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国内外学者曾经在社会形态和奴隶制的语境中对其身份和地位展开过认真的研究和热烈的讨论。①但至今学界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学者们也因此似乎不再有兴趣去研究此问题。作为一个史学问题,黑劳士制度长期以来一直被学者们认为是理解古代斯巴达历史的关键。③但学者们在史学视域下研究黑劳士制度时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往往忽视了这一制度自身的发展与变化。④一是受前一研究范式的影响,学界关于黑劳士制度的研究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回答“黑劳士到底是农奴还是奴隶?什么类型的奴隶?”这类理论问题;二是认为斯巴达的历史是静止不变的。正因为如此,学者们常常对黑劳士制度产生巨大的困惑,为什么斯巴达人会让自己生活在黑劳士的长期威胁之下,不得不维持持续性的高压统治?⑤为什么黑劳士制度充满了矛盾,吸收同化、物质奖励与威胁恫吓、暴力镇压被杂糅在一起?⑥
    笔者认为,黑劳士制度伴随斯巴达历史的始终。⑦在数百年的时间内,黑劳士制度本身以及斯巴达征服对待黑劳士的政策都在发生变化,将短时段内实施的政策等同于长时段的制度安排,将不同时期的制度设计混为一谈,自然会限制我们对黑劳士制度的认识。因此有必要重新认识黑劳士制度,这不仅有助于全面准确认识这一制度本身,同时也有助于更加全面正确地认识斯巴达的历史。本文拟从斯巴达整体的历史发展出发,结合文献所产生的历史时代或其内容所反映的历史时代,⑧围绕黑劳士的身份和地位阐述黑劳士制度的发展和变化过程。
    一、黑劳士相关史料的时代性
    研究黑劳士地位变化的最大的困难在于相关史料的时间性。⑨这个困难具体表现为:第一,史料文本的时间性,即相关史料写作的时间。其次是史料内容的时间性,即史料所反映的历史时代。
    从文本写作的时间来看,目前传世的史料主要来自古典时期后期、希腊化时期、罗马时期,古风时期甚至更早时期的极其稀少。古希腊作家,包括部分罗马作家大多是本人作品,写作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但还有部分对黑劳士研究至关重要的史料来自罗马作家对古希腊作家的转录。罗马作家在转录时又没有保留原材料的作者信息,因此,很难确定文本写作的时间。文本所反映的时间更为复杂。古希腊作家中有些属于当时人记当代事,其材料反映的是作者生活时代及其前后的历史状况,也有些包含了对本人生活时代之前斯巴达历史的追溯,可能反映更早时期的斯巴达的历史。这种情况相对比较简单,复杂的是通过罗马作家转录保留下来的史料。某些罗马作家的转录不仅没有保留作者本人的信息,也没有保留史料反映的历史时代方面的信息。这些问题使得后人在运用史料时非常困难,也必须非常仔细。
    基于上述的分析,笔者尝试对传世的与黑劳士相关的资料所反映的历史时间加以判定。最早的材料无疑是公元前7世纪斯巴达军旅诗人提尔泰乌斯的作品。提尔泰乌斯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期间来到斯巴达,他留下的残诗反映了被征服的美塞尼亚人的经济处境。因此,他的残诗可以反映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被征服的美塞尼亚人和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黑劳士制度正式形成之后黑劳士的经济处境。
    希罗多德、修昔底德作为历史学家对其使用材料均进行过一定程度的考证,他们提供的与黑劳士相关的史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但他们写作的基本特征属于当代人记当代事。尽管希罗多德在叙述斯巴达的制度习俗时认为这些制度自莱库古改革以来就已存在,但莱库古实际上是古典时期斯巴达制度的创始人,就黑劳士,他的叙述所反映的时间最早也只能回溯到古典黑劳士制度正式建立之时。再古老的历史需要仔细鉴别。修昔底德主要是写当代史,他的史料主要反映了作品所记述历史事件发生时段的历史,但正如下文所要说明的,古典黑劳士制度在其产生之后保持了相对的稳定,因此,也可以将这些资料用来说明古典黑劳士制度的一般情况。
    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色诺芬、伊索克拉底等人也留下了关于黑劳士的珍贵资料。但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历史学家,他们大多是利用现实之中的事实来阐述自己的政治理想或哲学思想。目前不少学者往往用他们的材料来说明更早历史时期的黑劳士制度,这其实是不对的,如果要将他们的材料作此用必须进行历史时间的辨析。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他的《政治学》提供了黑劳士地位的珍贵史料,他在写作《政治学》的时候也进行过大量的社会调查,但具体到黑劳士问题则是在对比克里特、迦太基、斯巴达政治制度时说及的,这种对比主要是对现实中的制度进行对比,因此,他的叙述其实反映的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情形。希腊化时期的希腊作家的资料是研究黑劳士的主要材料,但这些材料主要通过罗马作家的转录得以保留,因此我们将其置于罗马时期材料中一并分析。
    罗马作家的记述分为三种,部分早期作家如波利比乌斯、李维、西塞罗等对同时期的斯巴达黑劳士有记述外,其材料当反映了希腊化晚期即被罗马征服之后黑劳士的状况,这部分材料可以作为一手材料。第二部分是狄奥多罗斯、波桑尼阿斯、斯特拉波、雅典尼乌斯、普鲁塔克等人对希腊作家的转录。由于古代希腊罗马书写材料不易保存,印刷业也不发达,因此,他们主要借用了距离他们生活时代相对较近的希腊化时期的作品进行写作。这些作家的转录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提到了“原始材料”的作者,比如提尔太乌斯、安提奥库斯(Antiochus,叙拉古史学家,生活于公元前423年),克里提亚斯(Critias,公元前460-前403年,雅典三十僭主之一),伊弗鲁斯(Ephorus,小亚细亚库麦人,大约生活在公元前400-前330年)、色奥彭普斯(Theopompus,开俄斯人,生活于公元前380年,他和伊弗鲁斯都是伊索克拉底的学生)、卡利斯特尼斯(Callisthenes,奥林修斯人,公元前360-前328年)、狄卡伊阿库斯(Dicaearchus,西西里人,公元前350-前285年)、赫拉克利德(Heraclides,本都人,公元前390-约前310年),米隆(Myron,普瑞涅人,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卡利斯特拉托斯(Callistratus,亚历山大里亚人,生活于公元前2世纪),还有雷阿鲁斯(Rhianus,克里特人)、索斯比乌斯(Sosibius,斯巴达人)等。这些作家经过后人的研究基本上确定了他们的出生地或主要生活地,以及他们生活的历史时期,凭借这些基本信息以及材料本身所包含的时间信息我们大致上可以确定史料反映的历史时代。
    部分罗马作家转录的材料没有提供作者和转引材料反映的历史时代方面的信息。这方面尤以普鲁塔克为代表。普鲁塔克是斯巴达研究重要的史料提供者,他在写作时阅读、借用了许多希腊文献,但不少材料没有提供时间信息。其他一些作家,如波桑尼阿斯借用了古希腊作家的材料进行写作,他们也没有提供原作者和史料所反映的时间方面的信息。雅典尼乌斯虽然提供了原始材料创作者的信息,但大多属于笔记、摘录形式,没有提供史料反映的历史时代的相关信息。这些情况都需要我们仔细鉴别“史料所反映的时间”。
    笔者认为,这些材料“所反映的历史时间”更可能是晚期黑劳士的处境。因为:一,这些材料往往来自希腊化时期的作家和罗马作家转录的不知名作家,如前所述,这些不知名作家很可能还是属于希腊化时期的作家。文人写作更易受他所处时代的影响,在古代希腊即使是史学家写作也多是“当代人写当代事”。在不能确定材料反映的历史时间的情况下,将其确定在作者生活的时代更为稳妥。二,从史料的内容上看,这些材料大多与黑劳士的身份、处境、地位有关,而且倾向都一致,认为黑劳士的处境恶劣、地位低下。这种描述与早期作家的记述明显不同。早期作家所反映的黑劳士的社会地位往往相对较好,比如提尔泰乌斯所说的分成制地租、希罗多德所反映的黑劳士从事的社会活动、修昔底德记述的黑劳士的经济状况和政治处境等都与一般人印象中“极端悲惨”的状况相去甚远。从希腊和斯巴达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古典晚期和希腊化时期,希腊经过长期的战争,社会的贫富分化更加严重,社会底层的生活更为悲惨。黑劳士属于斯巴达社会的下层,他们没有政治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在社会贫富分化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其处境也不断恶化,地位也更为悲惨。这种状况更容易反映在同时期作家的作品中。下文对史料的使用正是基于上述原则。
    二、斯巴达征服美塞尼亚之前的黑劳士社会地位
    之所以将“斯巴达征服之前的黑劳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加以思考,是因为传世材料显示这一时期的黑劳士与征服之后的黑劳士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认为,黑劳士制度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成为斯巴达社会的基本制度。然而,根据古典作家的记载,黑劳士在斯巴达征服美塞尼亚之前就已经产生,即在斯巴达领土还局限在拉科尼亚地区的时候就已产生。但此时的黑劳士产生的路径不同,其社会地位也不同。
    传世材料显示这一时期的黑劳士产生大致上有两种路径。一种来自公元前5世纪的叙拉古作家安提库斯的叙述。他说,那些没有参加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的斯巴达人被罚为奴隶,称为黑劳士,而这些黑劳士的子女则被称为“处女之子”。⑩安提库斯实际上揭示了黑劳士阶层中两个类型的成员,一是因为各种原因失去了公民权的斯巴达人;二是失去公民权的斯巴达人的后代。因为,按照古希腊流行的血统论,黑劳士的子女也是黑劳士,因此,“处女之子”也是黑劳士。这实际是黑劳士产生于多利亚人社会分化观点的源头。(11)另一路径来自伊弗鲁斯。他说,赫拉克利特的后裔占领了拉科尼亚,把这里分成六份,修建城池,派驻统治者,吸收部分外邦人为同邦人,比邻的居民全部从属于斯巴达人,他们拥有与斯巴达人平等的权利,既享有公民权又可以担任国家公职,这些人被称为黑劳士。后来,斯巴达剥夺了他们的平等权利,命令他们缴纳赋税;其时,其他居民都服从了,只有赫罗斯的居民(Heleians)反抗,但他们最后被征服了,被罚为奴隶。然而,有一个保留条件:他们的主人既不能释放他们也不能把他们卖到界外。这次战争被称为反黑劳士战争。(12)伊弗鲁斯所描述的黑劳士显然不同于后人对黑劳士的认识,但他提出了一个为当今学者广泛接受的产生路径——征服。其实,剥削被征服地区居民是古代希腊的常见现象,早期的黑劳士并不是斯巴达特有的。古典作家常常基于“被征服”这一共同点把黑劳士与克里特的庇里阿西人(periokoi)、色萨利的佩涅斯泰(penesitai)和赫拉克利亚(13)的Mariandyrians等相提并论。(14)
    这两种产生路径揭示早期的黑劳士群体实际上是由征服者多利亚人(或斯巴达人)和被征服的当地居民共同构成的。征服和种族两个因素共同形塑了早期的黑劳士制度,但它们造成的黑劳士群体的内部结构如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多利亚人和土著居民之间的比率等情况,不得而知。由于早期的斯巴达统治区域局限在拉科尼亚地区,估计两者之间的差异不会过于明显。
    上述材料还揭示黑劳士产生的时间可能很早。尽管安提库斯说的时间发生在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期间,此时斯巴达已经征服了拉科尼亚,但他所说的产生路径的实质是斯巴达人的贫困化和政治权利的沦落,这种现象很可能在这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因为征服美塞尼亚本身就是在斯巴达社会内部产生贫富分化、社会矛盾激化的背景下发生的。伊弗鲁斯所说的时间可以一直追溯到斯巴达征服拉科尼亚。
    根据传世材料,这一时期黑劳士的社会地位也比较独特。安提库斯虽然没有直接说明这时期黑劳士的社会地位,但我们可以通过后世与上述两类人员身份相似的人的社会地位大致推知。公元前4世纪作家色诺芬记述了一类与“处女之子”相似的社会成员,即“非法子女”,他们都是经由不合法婚姻而生,具有一半的斯巴达人血统,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的“非法子女”可以从军打仗。另一位希腊作家菲拉库斯记载了另一类沦落的斯巴达人——蒙塔库斯,其中的代表人物有莱山德、吉利普斯,这两人都曾经担任斯巴达的海军统帅,莱山德的权威一度可以操纵国王继承。因此,尽管安提库斯称这些沦落的斯巴达人为奴隶,但实际上,他们不是奴隶,他们属于下等公民,是拉凯戴蒙人的组成部分。(15)安提库斯所揭示早期的黑劳士的社会地位显然高于他所处时代的黑劳士。伊弗鲁斯也强调了早期黑劳士与后期黑劳士的差别。他特别指出两者不是一回事,“赫罗斯居民”写作heleats(eJleavtai),而“黑劳士”写作Helots(ei{lwte″),前者拥有与斯巴达人平等的权利,后者则是奴隶。(16)
    伊弗鲁斯的材料还揭示了早期黑劳士阶层社会地位的下降和分化。根据他的说明,后来斯巴达政府要求黑劳士纳税,其他居民都接受了,这些人用后来的斯巴达分层状况对照,可能成为庇里阿西人,他们保有了部分政治权利。但赫罗斯居民拒绝纳税,掀起起义。起义最后遭到挫败,斯巴达政府与赫罗斯居民签署和约,规定:赫罗斯居民放弃反抗,接受斯巴达政府的管辖,他们的主人“既不能释放(他们),更不能(将其)卖到界外”,更不能将其处死。(17)显然,这里的赫罗斯居民不仅需要纳税,而且失去了大部分政治权利。与伊弗鲁斯处于同一时期的色奥彭普斯直接将起义失败之后的赫罗斯居民定义为黑劳士,作为黑劳士的起源。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作家波桑尼阿斯基本延续了色奥彭普斯的观点。(18)
    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别在于他们都是处于自己的时代来认识黑劳士。古代希腊人认识黑劳士大致上有两个维度,一是起源,二是法律地位。安提库斯和伊弗鲁斯主要是从起源的角度来认识,前者从多利亚人的分化,后者从多利亚人的征服,然后探索其社会地位。色奥彭普斯、亚里士多德等人则主要从社会地位方面认识,然后根据特定的社会地位追溯其发展。
    笔者认为,全面认识黑劳士制度应该从长时段的视角切入,先确定社会地位再回溯其产生会使得黑劳士制度局限于有限的历史时段,不利于全面认识。从古典时期的黑劳士来看,黑劳士主要是由贫困化的公民和被征服的居民组成,回溯这两部分成员的起源确实可以追溯到斯巴达建国初期。尽管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黑劳士制度才真正建立起来,但在这之前,具有古典特征的黑劳士制度已经出现并在赫罗斯城地区局部实施,然而,从整体看,这一局部的状况没有能左右这一时期黑劳士制度的基本特征。总体看,早期黑劳士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这样的起点奠定了黑劳士制度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基本特征。
    三、征服美塞尼亚之后至公元前5世纪初黑劳士的社会地位
    从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斯巴达彻底控制美塞尼亚地区,至公元前4世纪初,这一历史时段在斯巴达历史上本不属于特别重要的历史时间单元,但在黑劳士制度发展史上,这一时段却具有特殊的意义。斯巴达彻底征服美塞尼亚之后,将“赫罗斯模式”推广到美塞尼亚地区,作为斯巴达社会基本制度的黑劳士制度正式建立。(19)此后,黑劳士主要由被征服的美塞尼亚地区居民组成,从种族组成来看,多利亚人在征服拉科尼亚的同时也征服了美塞尼亚地区,当地居民同样由多利亚人和土著居民组成,但美塞尼亚地区在被征服之后,这里的居民不分多利亚人和土著居民都被打上“被征服者”的印记,“被征服者”成为黑劳士社会地位的基石。与此相应,美塞尼亚人成为黑劳士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成为黑劳士的代名词。(20)本文所指公元前4世纪初指的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结束至公元前370年美塞尼亚独立这一时段。斯巴达尽管取得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胜利,并在之后数十年的时间内成为希腊世界的霸主,但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先是公元前399年基那敦密谋暴动,显示斯巴达社会内部矛盾重重,后是公元前369年美塞尼亚独立,斯巴达沦为二流城邦。美塞尼亚独立之后,斯巴达控制地区重新局限在拉科尼亚,黑劳士群体的构成中,“被征服者”再次消失。从现有史料看,在这一时期,黑劳士的社会地位基本保持不变。当然,如下文即将揭示的,在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黑劳士的地位有所下降,但总体看,这种下降主要表现为黑劳士与斯巴达人阶层之间的关系紧张,斯巴达政府对黑劳士的防范加强,黑劳士社会地位的基本面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地位真正下降的是黑劳士群体中的部分成员。黑劳士地位的普遍下降应该是从公元前4世纪初开始。这个时期的主要时段是古典时期,因此笔者称之为“古典黑劳士制度”。(21)
    经济地位是一个人、一个社会阶层社会地位的基础。这一时期黑劳士的经济地位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首先,黑劳士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密。斯巴达在征服美塞尼亚之后实施了大规模的土地分配,(22)黑劳士与土地一起被分封给斯巴达人个体,这些份地成为斯巴达人的份地,斯巴达政府禁止斯巴达人买卖土地,(23)这使得斯巴达的土地流转比较缓慢。斯巴达实行析产继承,儿子、女儿可以以遗产或嫁妆的形式获得土地,但当土地以这种形式流转时,黑劳士随土地一起流转,这样,黑劳士与土地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固化,不因为土地主人的改变而离开原先耕种的土地。古代斯巴达实行职业世袭制度,斯巴达人被禁止学习和从事只适合下等人从事的工作,包括各种生产性劳动。(24)工商业主要交给庇里阿西人,农业生产则主要由黑劳士承担。(25)普鲁塔克称斯巴达自莱库古改革以来,黑劳士就一直为斯巴达人耕种土地。(26)罗马作家奈波斯说,斯巴达的黑劳士阶层,人数很多,他们耕种拉凯戴蒙人的土地。(27)李维也说,黑劳士自古以来就是居住在乡下的乡下人。(28)(29)
    其次,他们实行分成制地租。提尔太乌斯在描述被征服的美塞尼亚人时说,他们如驴一般背负沉重的负担,向主人缴纳生活必需品,相当于其土地产出总量的一半。(30)罗马时期的作家延续了这一说法,波桑尼阿斯称,他们不承担固定赋税,但必须把土地出产的一半交给斯巴达。(31)普鲁塔克说,黑劳士为其主人耕种土地,缴纳赋税(apophora),其数量早已制订。(32)埃里安称,斯巴达征服美塞尼亚之后,他们控制了美塞尼亚所有财富的一半。(33)有学者认为提尔泰乌斯的作品是文学作品,不具有历史可信度。但其实“五五分成”可能是古代希腊对被征服地区和被征服居民常用的经济剥夺形式。《荷马史诗》中两次说到将战利品分成两半,加以瓜分。(34)因此,这种“五五分成”的分成制税收还是比较可信的。分成制相对于定额制更有利于纳税人,因为在歉收之年纳税人可以少交税,减轻负担。(35)而为了减轻歉收之年的负担,一般来说纳税人宁愿在丰收之年多交一点税。
    再次,黑劳士有私有财富。据修昔底德记载,在皮罗斯战役中,被困的斯巴达军队食物匮乏,斯巴达军队悬重赏,对黑劳士允诺,任何人只要能够把食物运到岛上,就可以得到自由。很多人都愿意冒险从事此项工作,尤其是黑劳士,他们夜间将船只从伯罗奔尼撒各个地点渡海,开到岛屿朝向大海的一边的岸上。黑劳士预先将偷运食物的船只估价定值,还有部分人拖着装有蜂蜜和亚麻仁粉的混合物的口袋,游泳或潜水来到岛上。(36)这里的船只和食物应该都是黑劳士的私有物品,否则,他们就不必要将船只估价了。直到公元前3世纪,黑劳士都可以拥有一定的私有财富,克利奥孟尼斯(公元前228-前219年)改革时期为了筹集资金,允许黑劳士用5明那的钱赎买自由,短时间内就筹集了500塔兰顿,(37)约6000名黑劳士因此获得自由。(38)这里,黑劳士用以赎取自由的5明那钱款肯定是黑劳士的私有财产。
    政治地位是一个社会阶层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这一时期黑劳士的政治地位肇始于被镇压的赫罗斯居民。关于“被镇压的黑劳士居民”的政治地位,伊弗鲁斯称,赫罗斯居民被罚为奴隶,但有一个明确的保留条件,他们的主人既不能释放他们也不能把他们卖到界外。(39)斯巴达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结束之后基本上延续了这一政策,据波桑尼阿斯记载,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的结局是:部分与希息翁、阿尔戈斯和雅典有关系的美塞尼亚人迁到这些城邦投亲靠友去了,剩下来的则被迫立誓永不暴动,不寻求革命,他们也不承担固定地租,但必须把土地出产的一半交给斯巴达。(40)这两则材料勾画了“古代黑劳士制度”下黑劳士的基本政治地位。他们必须接受斯巴达征服和斯巴达人的统治与剥削,无论什么情况不能反抗,但其主人不能随意处置。为了进一步弄清黑劳士的政治地位,现代学者多次讨论“不能卖到界外”这句话的含义,特别是“界”的准确含义。芬利认为这里的界是指“国界”,在斯巴达国内,买卖黑劳士的行为依然存在。(41)但麦克道威尔认为这个边界指的是私人地界,(42)即,私人不能随便买卖黑劳士。其实,无论是国界还是私界,这种“禁止”都反映了斯巴达国家对黑劳士某种程度上的直接管辖。因此,罗马作家斯特拉波在转述伊弗鲁斯的记述之后说黑劳士属于国家奴隶,(43)这其实是斯特拉波自己的研究结果,大致上也能反映此时黑劳士的政治地位。
    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斯巴达在分配土地之后,黑劳士也随着土地分给了各个斯巴达家庭,因此,也成为斯巴达人的私有奴隶,并由此对后来斯巴达释放黑劳士、斯巴达的秘密警察制度产生怀疑。(44)笔者认为,古典黑劳士制度下,黑劳士尽管与土地关系紧密,但并不属于土地主人,这与私有奴隶不同,也与中世纪的农奴不同,黑劳士实际上处于斯巴达政府的控制之下。从这个角度来看,斯巴达政府具有处置黑劳士的一切权力,是真正的主人,形式上的主人即份地主人——斯巴达人其实没有权力处置黑劳士。因此,斯巴达政府可以“随意”处死黑劳士,也可以释放黑劳士。
    古典黑劳士的政治地位还有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黑劳士是不是奴隶?笔者认为不是。古典作家特别是希罗多德、修昔底德往往对黑劳士和奴隶区别对待。修昔底德在述及“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的结局时说,伊托姆的暴动者经过10年的抗争,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于是就向拉凯戴蒙人投降。条件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条件下,他们撤离伯罗奔尼撒,并且永不踏上这片土地。如果以后有人再来,任何人发现并抓住他,都可以将他作为奴隶。(45)奴隶是作为将来黑劳士再被抓住的惩罚项目,这表明在修昔底德看来,黑劳士的地位高于奴隶。修昔底德在叙述波桑尼阿斯被捕时指出他曾经联络黑劳士,试图造反,但直接导致波桑尼阿斯被捕的则是他的男奴(diakonos)阿吉鲁斯的告密。(46)如果阿吉鲁斯是黑劳士,修昔底德似乎不会将黑劳士与奴隶混淆起来。更早的证据,如公元前550年至前515年在位的斯巴达国王阿里斯通的第二任期妻子生育时,阿里斯通恰好不在家,生子的消息则由一位男奴(oiketes)通知阿尔斯通。(47)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期间,斯巴达将领尤菲埃(Euphaes)率军进攻起义者,进攻时他们“严厉谴责美塞尼亚人,称美塞尼亚人是他们的奴隶,甚至不如黑劳士那么自由”。(48)这份材料来自罗马作家波桑尼阿斯的《希腊纪事》第四卷。亚里士多德曾经将克里特与拉凯戴蒙的制度进行比较,认为黑劳士相当于克里特岛上的庇里阿西人。(49)卡利斯特拉托斯称赫拉克利亚人为了减少“奴隶”一词中的“痛苦”感,称“依附民”为“马利翁迪里昂”(Marioandynian),即“赋税提供者”(Tribute-bearers),就像斯巴达称呼“黑劳士”,色萨利人称呼“派涅斯泰”(Penestae),克里特人称呼“克拉洛泰”。(50)这些证据都表明,古典黑劳士不同于奴隶。
    事实上,古风时期,斯巴达人与黑劳士之间的关系相对比较协调。早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初期,斯巴达为弥补军队损失曾经吸收黑劳士补充军队。(51)公元前5世纪初,克利奥孟尼斯进攻阿尔哥斯的远征军中也有黑劳士。(52)黑劳士曾经参加过温泉关战役、普拉提亚战役,在后一场战役中,7倍于斯巴达人、总数达3.5万人的黑劳士战士参加了战斗。(53)战后,斯巴达国家将牺牲的黑劳士像斯巴达人一样集体埋葬。(54)如果黑劳士与斯巴达人处于对立之中,那么斯巴达人不可能不担心黑劳士大量聚集带来的威胁。从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到公元前465年黑劳士大起义,(55)将近150年的时间中,没有发生过黑劳士起义。(56)可见,在这段时期,斯巴达人与黑劳士之间的关系比较和谐,也说明此时黑劳士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
    关于黑劳士的身份或阶级属性,我国学者曾经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框架中作过很多研究。在建国以后的史学研究中,主流意见认为他们属于奴隶,但他们不同于雅典的物化奴隶、私有奴隶,而是国有奴隶、授产奴隶。笔者赞同部分学者提出的“农奴说”。(57)正如学者们已经指出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指出,黑劳士处于农奴的地位。部分学者之所以认定黑劳士只能属于奴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当时这个世界属于奴隶制社会时期,不可能在斯巴达产生农奴。(58)其实恩格斯明确说农奴制不是中世纪特有的,在征服者迫使当地居民为其耕种的地方到处都有,他还说色萨利的佩涅斯泰也属于农奴。马克思也认为现代家族在胚胎时期就不仅含有奴隶制,而且也含有农奴制。其实,古代世界的被征服者既可以成为奴隶,也可以成为农奴,主要看他们实际的经济地位。如果他们在奴隶主的私有土地或奴隶主国家的国有土地上劳动,没有自己的独立经济,那就是奴隶。但如前面我们指出的,黑劳士不是,他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私有财产。还有学者指出,黑劳士不仅没有自己的独立经济,而且受到了斯巴达国家的奴隶般的残暴统治。(59)然而,正如前文指出的,黑劳士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至于他们所受到的残暴统治的证据则属于晚期黑劳士,不适应于早期。
    黑劳士承担的其他义务是认识黑劳士社会地位的重要参考。提尔泰乌斯提到黑劳士的一项特殊的义务:不管什么时候,一旦主人去世,这些被征服的美塞尼亚人都要去参加葬礼,表示哀悼。(60)希罗多德也有类似的记载,他说,一旦斯巴达国王去世,一定数量的黑劳士要和斯巴达人与庇里阿西人一起,参加国王的葬礼,他们要使劲拍打自己的前额,尽情嚎哭,表示哀悼。(61)波桑尼阿斯似乎融合了提尔泰乌斯和希罗多德的说法,称美塞尼亚人必须和他的妻子一起,身穿黑衣,参加国王和其他人的葬礼,否则将受到惩罚。(62)
    黑劳士还有从军打仗的义务。古代希腊,从军打仗既是社会成员的负担也是权益。对公民来说,只有履行从军打仗的义务才可以享有公民权,否则就会被剥夺公民权。按安提库斯的说法,斯巴达“处女之子”的父亲就是因为拒绝从军失去公民权,沦为黑劳士。但斯巴达的黑劳士显然具有从军打仗的义务。具体的案例可见普罗提亚战役。是役,斯巴达派出了35000名黑劳士,但他们并不是在第一天随“主人”出征的,而是第二天由斯巴达政府组织,与庇里阿西人一起奔赴战场的。从军打仗的黑劳士有可能获得奖赏。公元前395年,底比斯使节在雅典发表演讲,称斯巴达竟然委派黑劳士做海外领地的总督。(63)这些黑劳士当然不会是在家种地的普通黑劳士,而是在战场上立功,取得一定军事经验的人,否则他们也无法履行职责。有学者宣称“随主人出征打仗”是黑劳士的义务,事实上,这样的情况我们在史料中很少看到,能见到的主要是由国家出面征调、组织的。除了前述参加普罗提亚战役的黑劳士之外,还有公元前424年参加伯拉西达北伐的黑劳士、(64)公元前413年参加远征西西里的黑劳士、(65)公元前370年抵抗底比斯入侵的黑劳士。(66)
    黑劳士可以娶妻生子、组建家庭。修昔底德说,在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结束时,斯巴达与起义者达成协议,起义者可以携带妻子、孩子一起离开斯巴达。(67)黑劳士的这一权益表明黑劳士不同于雅典的物化奴隶,也不同于罗马的私有奴隶,后两种类型的奴隶在法律上都没有组建家庭的权利。总体来看,自美塞尼亚被征服至美塞尼亚独立,黑劳士主要由被征服的美塞尼亚居民组成,黑劳士的社会地位总体来看,不同于奴隶,高于奴隶,更类似于农奴。公元2世纪的罗马作家普鲁克斯说,黑劳士既不是半奴隶也不是自由民,它处于“奴隶和自由民之间”。(68)近代著名古典学家芬利也指出,尽管古希腊的不少作家认为黑劳士属于奴隶,但它与雅典的物化奴隶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他们不自由,但也不是斯巴达人的私有财产。(69)古典作家称黑劳士是奴隶,主要是因为古代希腊对奴隶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们习惯性地将被征服的人统称为奴隶,没有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层次对奴隶阶层进行细分,还没有产生农奴这个概念。(70)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古典时期黑劳士的处境开始恶化。这个问题涉及到对黑劳士制度的整体认识,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
    四、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至公元前4世纪初黑劳士处境的恶化
    公元前5世纪,斯巴达国内出现巨大社会危机,黑劳士与斯巴达人和斯巴达政府的关系急剧恶化。先是,斯巴达名将、希波战争的功臣波桑尼阿斯联系黑劳士密谋暴动,斯巴达政府逮捕波桑尼阿斯,牵连卷入事件的黑劳士,并强行拘捕躲在波塞冬神庙内的黑劳士。(71)接着,公元前465年,斯巴达发生大地震,地震给斯巴达造成巨大的破坏,随后,黑劳士利用斯巴达突如其来的困境发动更大规模的起义,起义持续了10年。(72)这是黑劳士地位下降的第一个信号。公元前460年所谓的第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雅典与斯巴达的关系开始恶化,公元前43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正式爆发,雅典与斯巴达展开了持续27年的战争。战争期间,雅典利用黑劳士阶层制造斯巴达社会内部动荡,(73)进一步加剧了黑劳士与斯巴达政府的紧张关系,促使斯巴达加强了对黑劳士的防范和控制。在这个过程中,黑劳士的社会地位开始恶化。
    斯巴达政府开始采用近乎恐怖主义的手段加强对黑劳士的控制。修昔底德曾经记录斯巴达采用卑劣手段,发表公告,谎称授予自由,要求黑劳士从他们自己中间推选那些自认为在战争中表现最突出的人,最后将选出的2000人全部秘密杀害。(74)这次事件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目前还不太清楚。但大致上是在公元前5世纪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爆发之后。2000名黑劳士未经审判,无缘无故死亡,这表明,黑劳士的地位已经大为下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黑劳士阶层在制度层面上整体地位的下降,公元前425年,皮罗斯战役中,还有黑劳士与斯巴达人一起驻守司伐克特里亚岛。(75)
    但,皮罗斯战役失败之后,斯巴达对黑劳士的政策随之发生巨大变化。修昔底德对此有详细的记载,他说在雅典占领皮罗斯之后,黑劳士开始逃亡,斯巴达非常害怕国内发生革命性的暴动,(76)采取的大多数政策都是以防范黑劳士为基础,其中包括假意释放奴隶,让其参军,实际是“借刀杀人”。(77)公元前424年和前422年,雅典先后占据斯巴达库塞拉岛及对岸的部分领土,引诱黑劳士逃亡,这进一步加剧了斯巴达的担忧。(78)相应地,斯巴达也进一步加强了对黑劳士的防范,甚至不把主要军队用于抗击雅典,而是将其布置在国内各地,防止黑劳士发动暴动,(79)坐视雅典在沿海地区进行破坏。(80)公元前421年尼西阿斯和约之后,雅典退出了皮罗斯和库塞拉,但公元前413年,再次占领库塞拉岛,继续引诱黑劳士逃亡。(81)那种严厉的防范政策势必再次复活。
    而公元前5世纪末雅典“三十僭主”之一克里提亚斯、色诺芬以及普鲁塔克所说的斯巴达对黑劳士采取的各种独特措施也正是这种严格防范政策的组成部分。克里提亚斯说:“由于互相不信任,斯巴达人卸掉黑劳士盾牌的把手,只有到了战争时,因为要迅速使用这些盾牌才安装上把手。他们出门是总要带着枪矛,以防仅靠盾牌无法打退暴动的黑劳士。他们还设计了坚固的门闩以抵挡黑劳士的任何进攻。”(82)
    黑劳士的经济状况在大起义之后也有所变化。霍德金森认为,没有可靠的证据说明黑劳士的经济状况曾经发生过重大的变化。(83)尽管如此,我们认为普鲁塔克在《莱库古传》中提到的另一种税制形式——定额地租值得重视。普鲁塔克说每份土地每年足可以为每个男子生产70墨狄姆诺斯粮食,为他的妻子生产12墨狄姆诺斯大麦,还有相应数量的酒和油。(84)这其实是份地上的黑劳士每年必须向斯巴达人缴纳的租税数量,斯巴达人再将其中的部分交给各自所属的“公共食堂”。普鲁塔克的材料可能来自亚里士多德的学生狄卡伊阿库斯(Dicaearchus),(85)因此,这种定额地租最晚产生于公元前4世纪,但最早产生的时间难以确定。普鲁塔克称这项制度是在莱库古在改革时确定的,但缺少足够的材料佐证。
    笔者认为,斯巴达税制的这种变化发生在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首先,它不可能出现于公元前4世纪,因为这时期斯巴达土地集中严重,份地制已经遭到破坏,而普鲁塔克所说定额地租的前提是份地制的存在。其次,古风时期无需实施此种税制,因为当时斯巴达社会治理比较有序,黑劳士与土地的结合比较稳定,分成税制既可保证斯巴达人的收入又照顾到耕种者的利益。分成税制尽管使得耕种者在丰收年份需要多纳税,但在歉收年份同样可以少纳税,因此更易为耕种者接受。但对斯巴达人来说需要份地上的耕种者群体相对稳定。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斯巴达允许起义黑劳士流亡境外,此后,在雅典入侵作用下,斯巴达的黑劳士逃亡现象加剧,份地上的耕种者开始出现波动。在这情况下,分成制地租演变成定额制地租。斯巴达的定额地租是以土地主人为中心,也就是说,不管当年收成如何,不管份地上的黑劳士户数多少,主人每年从份地上征收的税额是固定的。在黑劳士流失成为客观现象的背景下,这种税制明显有利于主人。辛格尔也认为定额地租实施于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不过笔者不赞同辛格尔提出的这是为了保证每个斯巴达人的收入平均的观点。(86)这种以份地为单位的定额地租将流失的黑劳士承担的税负转嫁给留下来的黑劳士,落实到每个黑劳士家庭的税负可能增加了,但保证了斯巴达人的收入不被减少。
    不过黑劳士的其他经济权益似乎没有变化。斯巴达甚至还利用社会舆论限制向黑劳士超额收税,将超额征收定义为“为社会所不齿”的不道德行为。斯巴达实行这一措施的目的和意图不清楚,既有可能如辛格尔所说,是为了保障斯巴达公民之间的经济平均,也有可能如普鲁塔克所说,是为了保障黑劳士可以获得一定收益,从而愿意为他们的主人耕种。(87)不管目的如何,如果确实实施了限征措施,对黑劳士在经济收入、经济地位方面应该能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释放黑劳士是大地震之后斯巴达常见的历史现象。前文所述被诱杀的2000名黑劳士正是以授予自由为幌子被害的。(88)公元前425年,斯巴达又以授予自由为条件,招募黑劳士向被困在斯伐克特里亚岛上的军队偷运食物。(89)此后释放黑劳士的活动越加频繁。公元前423年以授予自由为条件招募了700名黑劳士随伯拉西达远征色雷斯。(90)公元前413年斯巴达招募了600名黑劳士和新公民出征西西里;(91)公元前408年招募一批被释放奴隶驻扎拜占庭;(92)公元前400年,约1000名被释放黑劳士随提波戎远征小亚。(93)公元前396年,2000名被释放黑劳士随阿吉西劳斯远征小亚。(94)公元前394年,这批黑劳士参加了科诺尼亚战役。(95)公元前382年,约2000名黑劳士、庇里阿西人、斯基里提斯人出征色雷斯的卡尔西迪克。(96)公元前370年,400名被释放黑劳士和提盖亚流亡者驻守斯基里提斯的奥昂。公元前370年,释放黑劳士达到高潮,为抗击底比斯入侵斯巴达以给予自由为条件一次性招募了6000名黑劳士参军。(97)此后,释放黑劳士渐趋减少。斯巴达释放的黑劳士总体上规模有限,从文献记载看,数十年的时间中只释放了一万余人。
    被释放黑劳士反映了多重历史信息。它一方面说明当时的黑劳士与斯巴达人之间的隔离还不过于深远,黑劳士中相当部分在政治上还具有可靠性,可以成为与斯巴达人关系更为紧密的盟友,希普利认为他们是拉凯戴蒙人的组成部分。(98)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黑劳士与斯巴达人之间的关系恶化了,斯巴达不得不采取某些措施暂时满足黑劳士对自由的渴望。再有,黑劳士阶层内部开始出现分化,被释放的黑劳士需要利用自己的私有财产为国家建立功勋,在政治上也必须对城邦更为忠诚。
    总体来看,在大地震和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斯巴达黑劳士的社会地位和处境开始恶化,逐步沦为奴隶。
    五、晚期斯巴达黑劳士的社会地位
    公元前370年,美塞尼亚独立,斯巴达的历史进入晚期。这一时期承接前一阶段,黑劳士的处境继续恶化、地位进一步下降。公元前4世纪初,斯巴达社会内部繁荣与危机并存。表面看,斯巴达成为希腊霸主,风光一时,但实际上,斯巴达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土地集中严重、社会矛盾激化。普鲁塔克称,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随着数量巨大的战利品流入斯巴达,斯巴达的贫富分化加剧。亚里士多德指出,当时有些人拥有过多的财产,有些人则极端匮乏。(99)色诺芬也说公元前4世纪前半期,斯巴达人出现了一批富人,他们驯养马匹,却不亲自作为骑兵出征,他们只提供马匹,却由国家招募骑手。(100)土地集中是公元前4世纪初斯巴达面临的另一个严峻社会问题。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记述,公元前4世纪,斯巴达约五分之二的土地归属于少数家族。尽管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写于前4世纪的初期,但他说大规模的土地集中始于世纪初的《厄庇泰德土地法》。土地集中造成了公民队伍的解体和军队兵源的枯竭。亚里士多德说,原来斯巴达全邦可以维持1500名骑兵,30000名重装步兵,到了“近世”,所有有实力从军打仗的公民数已经不足1000人了。(101)贫富分化、土地集中导致社会矛盾紧张。公元前399年基那敦密谋暴动,庇里阿西人、黑劳士参与其中,公元前370年,底比斯军队进攻斯巴达,庇里阿西人掀起暴动。同年,美塞尼亚地区在底比斯的扶植下获得独立,黑劳士数量剧减,剥削阶层为争夺劳动力攫取财富加强了对黑劳士的控制和剥削。在这个过程中,黑劳士的处境进一步恶化,地位进一步降低。黑劳士制度发生了质的变化。
    第一个明显的变化是黑劳士的私有化。斯巴达的土地集中暗含着更深层次的变化,即土地由原先的形式上的国有变成公开的私有。在土地集中过程中,一部分黑劳士随土地一起转入其他主人,但还有大量的黑劳士离开原来耕种的份地,投靠新的主人。这些黑劳士相当部分脱离了国家的控制,成为由私人占有的奴隶。色诺芬说,莱库古给予公民在必要的时候使用他人奴隶的权利。(102)这里,色诺芬已经说明黑劳士归属个人了,但他说这是莱库古时期就规定的制度,这是不真实的。私人所有与前面分析的黑劳士由国家控制大不相同,它只能是在更晚时期出现的。笔者认为,色诺芬的描述其实反映了他自身所处时代的状况。另外,公元前381年,随阿吉斯波利斯王出征的军队中有一种人被称为“notoi”,从词义看,他们应该属于非法婚姻所生子女,(103)罗伊卜丛书译作“黑劳士妇女所生的子女”。(104)他们的出现说明黑劳士妇女作为家庭婢女的情况已经比较普遍,因为如果她们仍然居住在乡村从事农业劳动,斯巴达男子就不大可能得到与她们接近的机会。(105)既然黑劳士妇女沦为具有强烈私人色彩的家内奴隶,那男子还全部归属斯巴达国家吗?公元前272年,皮鲁斯进攻斯巴达,斯巴达王室成员克利奥尼穆斯将家内的黑劳士组织起来以作接应。(106)这些黑劳士当包括男性成员。公元前370年之后,斯巴达很少释放黑劳士,甚至在阿基斯四世和克里奥墨涅斯三世采取激进改革措施补充公民队伍的时候也没有想到释放奴隶。克里奥墨涅斯三世只是在马其顿大军压境的危急时刻才不得不允许黑劳士以赎买的形式获得自由,直到公元前195年纳比斯改革时才再次主动释放黑劳士,但他的措施遭到波利比乌斯猛烈抨击,他本人被波利比乌斯贬为僭主。(107)这其中重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黑劳士已经不再属于国有。
    第二个变化是黑劳士经济状况更加恶化。辛格尔设想,在土地集中之后斯巴达人仍然每年只征收82墨狄姆诺斯的大麦,黑劳士的经济负担会普遍下降。(108)但这其实是不可能的。斯巴达人不可能在积聚起来的庞大地产上依然只征收传统的税额。否则,他们就只能过着古风时期那种简朴的生活,斯巴达也不会出现亚里士多德反复强调的贫富不均的现象,也不会有伊索克拉底所描述的众多富人不顾国家危机饲养数量众多赛马的现象。(109)斯巴达的富人们必然要以若干个份地的总收入来维持自己的优渥生活。不仅如此,由于这些新的主人对黑劳士获得了更大的控制权,他们对黑劳士的剥削反而加重了,这才有了公元前397年基那敦密谋暴动的事件。基那敦描述当时斯巴达的情形:除了4000名富人、贵族,其他的人,包黑劳士、新公民、下等公民、庇里阿西人恨不得将那些斯巴达人生吞活剥。(110)基那敦起义失败之后,黑劳士对斯巴达的不满情绪依然如故,公元前370年,底比斯侵入斯巴达,全体黑劳士趁机起义。(111)如果不是处境艰难,黑劳士不太可能如此迅速地起义。在美塞尼亚独立之后,黑劳士的处境也没有得到改善,相反,美塞尼亚独立使得斯巴达失去了一半的耕地和大多数黑劳士,斯巴达人只能加强盘剥居住在拉科尼亚的黑劳士,没有因为自己的国际处境危艰、黑劳士人数减少,放松对黑劳士的剥削。亚里士多德称黑劳士像色萨利的佩涅斯泰那样必须为主人劳动。公元前3世纪后期,克里奥墨涅斯、纳比斯的改革遭到富人集团的阻挠和破坏,释放黑劳士、侵犯富人集团的利益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在贫富分化、土地集中加剧的背景下,还有部分黑劳士离开了原来的份地,脱离了农业生产,改行从事其他职业,如航海、打鱼或从事手工业生产,甚至沦为流民或落草为寇。公元前3世纪,希腊历史学家、普瑞涅的米隆说,斯巴达人常常释放奴隶,其中有些被释放者被称为“马夫、船民”(curber),或“自主的水手”(master-seaman)。这些黑劳士在被释放之前大概就已经从事这类职业。(112)色诺芬记载有黑劳士到战舰上充当桡手以谋生,(113)这在古典时期主要是由奴隶担当的。值得指出的是,黑劳士拥有私有财富的权益似乎没有被剥夺。如前所述,直到公元前3世纪,黑劳士都可以拥有一定的私有财富。
    第三个变化是黑劳士作为下层等级的身份固化现象更加严重。公元前5世纪中后期频繁见于史书的释放黑劳士现象在美塞尼亚独立之后一个半世纪内销声匿迹了。公元前370年,斯巴达为了抵抗底比斯,以授予自由为条件组织一批黑劳士参军,当人数达到6000人时,斯巴达政府忽然恐惧起来,拒绝继续授予更多的黑劳士自由。(114)公元前479年,35000名黑劳士参加斯巴达军队,黑劳士人数与斯巴达人人数之比达到7∶1。此时的斯巴达并没有觉得恐惧。如果按亚里士多德所说,底比斯入侵时斯巴达的公民人数约为1000人,那么黑劳士与斯巴达人之比应该是6∶1。此时斯巴达反而觉得恐惧起来。这说明斯巴达已经明显地将黑劳士视为必须防范的异类。
    不仅如此,斯巴达还在黑劳士的衣着打扮、日常生活等方面强化下等人的形象。米隆说,斯巴达责令黑劳士接受使人尊严扫地的侮辱性的习惯,规定每个黑劳士都必须戴狗皮帽子,穿皮革制的短上衣。穿着动物毛皮制成的衣服本身就是奴隶的标志。(115)米隆还说:“即使(黑劳士)毫无过错,每年也得挨一定数量的鞭打,以便使其不忘记自己还是奴隶。如果任何一个黑劳士表现出超越奴隶以上的神情,那就要被处死,而且他的主人也将因为未能阻止他变强壮而受到处罚。”(116)普鲁塔克也说,斯巴达人常常强使黑劳士喝下过量的烈性酒,然后把他们带到公共食堂去,让青年们见识酗酒是怎么回事。他们还命令黑劳士跳唱一些低级下流、庸俗不堪的歌舞,不许他们染指格调高尚的节目。(117)米隆和普鲁塔克记述的材料不知出自何处,这些材料如果有其真实性也不可能适用于古风时期,而更可能反映的是公元前4世纪之后的历史情景。
    第四个变化是黑劳士与斯巴达人之间的关系更加恶化。柏拉图说:美塞尼亚人(即黑劳士)经常反叛。(118)亚里士多德则说,黑劳士总是在等待斯巴达人的缝隙,好像草莽中的一支伏兵,遇到机会,立刻出击。(119)黑劳士不同于克里特的庇里阿西,后者常常是安稳的,而前者时常起义。(120)这些表明当时黑劳士与斯巴达统治阶层之间的关系极其紧张尖锐。
    黑劳士因此遭到斯巴达国家的残暴对待。普鲁塔克说,斯巴达每当新的监察官就任,总是要向希腊人正式宣战;行政长官不时地派青年战士随意屠杀黑劳士,特别是身强力壮、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劳士。学界不少人将这段文献用来叙述黑劳士整个历史上的处境,普鲁塔克自己认为,这个制度其实是在大地震和第三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才实施的。(121)普鲁塔克这段记述没有任何时间信息,笔者认为,这份材料其实反映的是公元前4世纪及其之后的历史。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的柏拉图认为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青年吃苦耐劳的精神。(122)缪勒也赞同柏拉图所说的这一制度的本质主要是乡间监管。(123)霍德金森曾经质疑这一制度,但他的依据是黑劳士是斯巴达份地的耕种者,分配给了斯巴达个体家庭,任意屠杀会危及斯巴达人的个体利益。霍德金森的质疑有一个前提,即一个斯巴达家庭只有7户黑劳士。果真如此,一旦某位身强力壮的黑劳士遭到屠杀,确实会危及份地主人的利益。但是公元前4世纪之后,黑劳士人数相对于公民人数占有明显的优势,据亚里士多德记载,他那个时代有实力从军打仗的公民数已经不足1000人,公元前3世纪末,传统意义上的斯巴达公民家庭已不足700家,能从军打仗的家庭只有100户,(124)而同时期,克里奥墨涅斯一次释放了6000名黑劳士。显然,斯巴达没有因为美塞尼亚的独立改变黑劳士与斯巴达统治阶层之间的数量对比,黑劳士依然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富有的斯巴达人拥有数量巨大的黑劳士。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时刻准备造反的黑劳士,斯巴达人不会因为少数具有潜在反抗可能的黑劳士被杀而反对实施普鲁塔克所说的恐怖统治。血腥的“秘密警察制度”具有实施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可见,在公元前4世纪和前3世纪,黑劳士制度呈现出明显的残暴性、不人道特征。卢拉吉认为,仅凭这两点就足以说明黑劳士是奴隶。(125)笔者认为,此一历史阶段,黑劳士作为一个阶层其社会地位已经与奴隶无异。正因为如此,公元前4世纪之后,越来越多的希腊人认为黑劳士就是奴隶。除了我们前文提到的生活在公元前4世纪的安提库斯、伊弗鲁斯等人外,又如伊索克拉底,他在以斯巴达国王阿基达马斯身份撰写的演讲词中说,底比斯重建的美塞尼亚城邦不是美塞尼亚人的而是黑劳士的国家,“所以我们遭遇的最糟糕的不是我们被公正地剥夺了领土,而是我们的奴隶成了她的主人”。(126)
    公元前3世纪末,阿基斯四世、克里奥墨涅斯三世、纳比斯先后实施改革,但是改革并没有对黑劳士的实际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三次改革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稳定和重建斯巴达公民队伍,恢复公民兵,重建斯巴达昔日盛世。前两次改革的主要政策几乎相同,就是以恢复昔日莱库古政策为旗帜,重新分配土地,恢复公餐团。尽管传世文献没有直接涉及黑劳士在这两次改革中的际遇,但最可能的情况是,在斯巴达政府收回和重新分配土地的过程中,那些依然在土地上耕种或牧马的,甚至包括部分在斯巴达富人家内服役的黑劳士,再次回到国家的手中,由国家将他们与份地一起分配给新的主人。从理论上看,黑劳士的地位在改革年代应有好转,但这两次改革的时间有限,总共仅10年。(127)公元前222年,阿卡亚同盟联合马其顿扑灭了克里奥墨涅斯的改革,重新恢复了改革前的政策。(128)克里奥墨涅斯之后,客隆(Cheilon)曾经试图通过政变夺取王位,延续前任的政策,但遭到挫败。(129)公元前207年纳比斯实行改革,一度取消奴隶制,具体政策包括大规模释放黑劳士,给黑劳士分配土地。(130)但是,纳比斯执政仅仅15年,很快就被推翻了。因此,总体来看,改革期间黑劳士的处境有可能暂时有所改善,但却很可能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注释:
    ①国外学者的讨论情况参见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奴隶制:一个历久未衰的论题——现代西方学者对古代世界奴隶制的研究》,载《世界历史年刊》总第2期;《西方奴隶制认识的历史考察》,(《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之前的主要有:王毓铨:《周代不是奴隶社会》,《新建设》1951年8月第四卷第5期;郭沫若:《关于奴隶与农奴的纠葛》,《新建设》1951年第四卷第5期;束世澂:《关于西周封建制形成的若干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55年第1期;杨向奎:《古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文史哲》1956年第6期;童书业:《“古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补充》,《文史哲》1956年第6期;日知:《古典作家所记的黑劳士制度》,《东北师范大学科学集刊》1957年第12期;何高济:《黑劳士问题的再探讨》,《文史哲》1958年第1期。改革开放之后的主要有:刘家和:《论黑劳士制度》,载刘家和著:《古代中国与世界》,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周怡天:《关于黑劳士的阶级属性与农奴制的历史始源问题》,《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2期;胡庆钧:《奴隶与农奴纠葛的由来与发展》,《世界历史》1995年第5期;刘先春:《试论希洛人的阶级属性》,《齐鲁学刊》1992年第3期;王育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认为黑劳士的地位是农奴》,《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1期。刘家和先生的作品是其中的代表作,刘先生认为黑劳士是国有奴隶,起源于对拉科尼亚赫罗斯城的征服,形成于对美塞尼亚地区的征服,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开始衰落,黑劳士制度与斯巴达城邦命运共始终。
    ②郭小凌:《古代世界的奴隶制和近现代人的诠释》,《世界历史》,1999年第6期。
    ③克鲁瓦在其名著《伯罗奔尼撒战争的起源》中说:“斯巴达最关键的问题是它作为黑劳士尤其是美塞尼亚黑劳士的主人这一独特而又危险的身份和地位。”(De Ste.Croix,The Origins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New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2,p.89,p.91.)霍德金斯说:“黑劳士是斯巴达整个物质生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斯巴达农业生产的主力军”。(Stephen 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Swansea:Duckworth & 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2000,p.113.)卡特利奇说:“从公元前550-前370年,黑劳士制度成为斯巴达领土扩张和政治称雄的社会基础。”(Paul Cartledge,Sparta and Lakonia,A Regional History 1300-362BC,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1979,p.3,p.159.)刘易斯称:“大量的被作为被征服人口的黑劳士和美塞尼亚人是斯巴达历史主要的决定因素,它影响斯巴达社会各个方面”。(David M.Lewis Sparta and Persia,,Leiden:E.J.Brill.1977,p.27.)
    ④这一特征在霍德金森的关于斯巴达社会史的最新论文《转型中的斯巴达:斯巴达社会研究新探》中依然有体现。S.Hodkinson,“Transforming Sparta:New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Spartan Society”,Ancient History:Resources fro Teachers,Vol.41-44,Macquarie Ancient History Association,2015.霍德金森近年来一直强调斯巴达的历史是发展的、变化的,但在黑劳士制度这一点上他没有坚持自己的这一观点。
    ⑤P.Carteldge,Sparta and Lakonia,p.177。
    ⑥Konrad H.Kinzled.,A Companion to the Classical Greek world,Oxford:Blackwell Publishing Ltd,2006,p.330。
    ⑦辛格尔认为黑劳士制度在公元前222年的塞勒西亚(Sellasia)战役之后消失了,不知依据何在?至少在公元前195年,斯巴达还发生过黑劳士密谋逃亡事件(Livy,XXXIV.27.)。公元前188年,菲洛波门攻入斯巴达城,一次就卖出了3000名黑劳士(Paus.VIII.51.3.)。
    ⑧有关黑劳士的历史文献主要保存在公元前5-前4世纪的希腊作家尤其是雅典作家的作品中。前4世纪希腊作家的作品又主要通过罗马作家的转引、摘录保存下来,这种转引摘录非常容易导致忽视或丢失文献的时代性,使我们陷入时代错误的陷阱。
    ⑨黑劳士的相关史料,卡特里奇在《斯巴达与拉科尼亚》一书的附录中有较详细的摘录,可参考。
    ⑩Strabo,Geography,VI.3.2,Horace Leonard Jones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7。(以下简写为Strab.)
    (11)Pavel Oliva,Sparta and Her Social Problem,Prague:Academia,1971,P41.
    (12)Strab.8.5.4.
    (13)位于黑海南岸的希腊殖民地。
    (14)Cf.Hans Van Wees,“Conquerors and Serfs”,in Helots and Their Master in Laconia and Messenia:Histories Ideologies Structure,N.Luraghi & S.E.Alcock eds.,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3.
    (15)Jonathan M.Hall,“Sparta Lakedaimon and the nature of Periokic of dependency”,in Further Studies in the Ancient Greek Polis,Pernille Flensted -Jensen ed.,Stuttgart:Steiner,2000,p.80.
    (16)Athenaeus,The Learned Banqueters,272a.,S.Douglas Olson ed.&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1.(下文简写为:Athen.)
    (17)Archemachus曾说色萨利佩涅斯泰的主人不能将其卖到界外,也不能将其处死。Athen.264b。
    (18)Pausanias,Description of Greece,III.2.6.,W.H.S.Jones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8.(下文简写为:Paus.)
    (19)刘家和:《论黑劳士制度》,见刘家和著:《古代中国与世界》,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20)Thucydides,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I.101.,C.F.Smith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9.(以下简写为Thuc.)
    (21)相应地,在这之前的黑劳士制度可被称为“前古典黑劳士制度”,之后的则称为“后古典黑劳士制度”。
    (22)参见王敦书:《斯巴达早期土地制度考》,《历史研究》1983年第6期。
    (23)拙文:《古代斯巴达的土地占有稳定性研究》,《史学集刊》2009年第3期。
    (24)Plutarch,Moralia,239d,Frank Cole Babbitt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1.(下文简写为:Plut.Mor.)
    (25)(法)G.格洛兹:《古希腊的劳作》,解光云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85-86页。
    (26)Plut.Mor.239d-e.
    (27)奈波斯:《外族名将传》,刘君玲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9-60页。
    (28)Livy,Livy,35.27.9.Even T,Sage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6.(下文简写为:Livy,)
    (29)H.W.Singor,“Spartan Land Lots and Helot Rent”,in De Agricultura:In memoria Pieter Willem de Neeve,Amsterdam:J.C.Gieben,1993,pp.47-48.S.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p 120-121.P.Cartledge,Sparta and Lakonia,pp.165.
    (30)sPausaniase,4.14,4-5.
    (31)Paus.IV.14.4.
    (32)Plutarch,Moralia,239e,trans.by Frank Cole Babbitt,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1993.(以下简写为Plut.Mor.).
    (33)Aelian.Historical Miscellany,6.1,ed.& trans.by N.G.Wilson,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1997.(以下简写为Aelian.)
    (34)Iliad,XVIII.509-512; XXII.114-121.
    (35)S.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pp.129-130.
    (36)Thuc.4.26.
    (37)1塔兰顿约60明那。
    (38)Plut.Cleo.23.
    (39)Strab.8.5.4.这段文字是由斯特拉波转引的。但颇为费解,其中杂糅了伊弗鲁斯和斯特拉波本人的观点,前后有明显的不一致之处。前面明确说黑劳士是那些处于斯巴达人周围的居民,颇类似于庇里阿西人。黑劳士制度的产生与赫罗斯城被征服没有关系,黑劳士的产生先于赫罗斯被征服,赫罗斯之战后被征服的人成为奴隶。斯特拉波称这场战争是“反黑劳士之战”,显然,战前的赫罗斯居民就是黑劳士,第二次美塞屁亚战争后则是奴隶。但后面又说,在征服赫罗斯成之后,阿基斯创立了黑劳士奴隶制度。这里大概受到了色奥彭普斯的影响,认为黑劳士产生于征服赫罗斯城。至于将黑劳士称为国家奴隶应该是斯特拉波自己的看法而不是伊弗鲁斯的观点。
    (40)Paus.IV.14.4.
    (41)S.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p.118.
    (42)MacDowell,SpartanLaw,Edinburgh:Scottish Academic-Press,1986,p.35.
    (43)Strabo,VIII.5.4.霍德金森分析斯特拉波对伊弗鲁斯文献的转引情况,认为斯特拉波在此处所说的“拉凯戴蒙人把黑劳士作为国家奴隶,指定他们住在特定的地区,并完成特定的任务”是斯特拉波自己研究的结果。S.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p.117.克鲁伊阿和卡特里奇也认为黑劳士属于国家奴隶。(de Ste Croix,The Class Struggle in the Ancient Greek World,pp.149-50; P.Carteldge,“Serfdom in Classical Greece”,in Slavery and Other Forms of Unfree Labour,L.Arch ed.,London:Routledge,1988,p.39.)
    (44)秘密警察制度下秘密警察可以任意屠杀黑劳士,反对者认为,这会危及斯巴达人的权益,定会遭到斯巴达人的集体反对,因为没有斯巴达人愿意突然间失去一位身强力壮的黑劳士。
    (45)Thuc.I.103.译文参考了徐松岩译《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略有改动。
    (46)Thuc.I.132.
    (47)Hdt.VI.61,63.
    (48)Paus.4.8.2.这段材料见于波桑尼阿斯的《希腊纪事》,但波桑尼阿斯称这是Euphaes的话。
    (49)Aris.Pol.1271b41,1272b19.这里,亚里士多德将斯巴达的黑劳士与克里特的庇里阿西人作比较,说明在古希腊的一般常识中,二者本质是一样的,而黑劳士时常起义则是亚里士多德生活时代的情况。
    (50)Athen.263e-264a.
    (51)Paus.IV.16.6.
    (52)Hdt.VI.80,81.
    (53)Hdt.IX.28,29.
    (54)Hdt.IX.85.
    (55)这里暂且以通常所说的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发生于公元前640-前620年为准。
    (56)G.L.Cakwell,“The Decline of Sparta”,The Classical Quarterly,Vol.33,No.2(1983),p.390.偶然的记述是柏拉图提到大约在公元前490年发生过一次未遂起义(Plato,Laws,698d.)。但这个记述属于孤证,不能令人信服。
    (57)周怡天:《关于黑劳士的阶级属性与农奴制的历史始源问题》,《史学理论研究》1999年第2期;王育成:《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认为黑劳士的地位是农奴》,《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1期。
    (58)胡庆钧:《奴隶与农奴纠葛的由来与发展》,《世界历史》1995年第5期。
    (59)刘先春:《试论希洛人的阶级属性》,《齐鲁学刊》1992年第3期。
    (60)Tyrteus,Fr.7.
    (61)Herodotus,The Persian Wars,VI.58.,A.D.Godley 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20.(以下简写为Hdt.)
    (62)Paus.IV.14.4.
    (63)Xen.Hell.3.5.12.
    (64)Thuc.IV.80; V.34.
    (65)Thuc.VII.19,58.
    (66)Xen.Hell.VI.5.29.
    (67)Thuc.1.103.
    (68)Pollux,3.83.转引自Michael Whitby ed.,Sparta,New York:Routledge,2002,p.180.
    (69)Finley,The Ancient Economy,2ndedn,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Ltd.,1985,p.63.
    (70)de Ste.Croix,The Origins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p.90.
    (71)Thuc.I.132,128.
    (72)Thuc.I.101,103.
    (73)Thuc.IV.41,V.14,VII.26.
    (74)Thuc.IV.80.
    (75)Thuc.IV.8.
    (76)Thuc.IV.41.
    (77)Thuc.IV.80.修昔底德解释斯巴达以授予自由的名义组织黑劳士参与伯拉西达远征就是出于这个目的。
    (78)Thuc.V.14.
    (79)Thuc.IV.55.
    (80)Thuc.IV.56.
    (81)Thuc.VII.26.
    (82)Kathleen Freeman,Ancilla to the Pre-Socratic Philosophers,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p.159.
    (83)S.Hodkinson,Property and Wealth in Classical Sparta,p.127.
    (84)Plut.Lycurgus,8.
    (85)Athens.161c.
    (86)H.W.Singor,“Spartan Land Lots and Helot Rent”,p.53.
    (87)Plut.Mor.239d-e.Cf.Anton Powell and Stephen Hodkinson,Sparta beyond the mirage,Swansea: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 and Duckworth,2002,p.230.
    (88)Thuc.IV.80.
    (89)Thuc.IV.26.
    (90)Thuc.IV.80; V.34.
    (91)Thuc.VII.19,58.
    (92)Xenophon,Hellenica,I.3.15.T.E.Page etc.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18.
    (93)Xen.Hell.III.1.4.
    (94)Xen.Hell.III.4.2,20.
    (95)Xen.Hell.IV.3.15.
    (96)Xen.Hell.V.2.24.
    (97)Xen.Hell.VI.5.29.
    (98)G.Shipley,“‘The Other Lakedaimonians’:The DepenmentPerioikic Poleis of Laconia and Messnia”,in The Polis as an Urban Centre and as a Political Community,Mogens H.Hansen edt.,Copenhagen:Munksgaard,1997,P.203; Mogens H.Hansen,“The Perioikic Poleis of Lakedaimon”,in Once Again:Studies in the Ancient Greek Polis,P.203.希普利只是研究庇里阿西人,因此,在该文中没有提及下等公民。
    (99)Plut.Lycurgus,30; Mor.239f.
    (100)Arist.Pol.1270a14-15.
    (101)Xen.Hell.VI.4.10-11.
    (102)这个“近世”被吴寿鹏先生界定为底比斯入侵斯巴达,即公元前369-前362年,见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第86页。
    (103)Xenophon,Lakedaemonian Politeia.VI.3.
    (104)H.Michell,Sparta,Cambridge:The Syndics of the Cambridges University Press,1964,p.90.
    (105)Xenophen,XenophonII,G.P.Goold ed.,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 & 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59.
    (106)刘家和:《论黑劳士制度》,见刘家和著:《古代中国与世界》,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页。
    (107)Plut.Pyrrhus,27.
    (108)Singor,“Spartan Land Lots and Helot Rent”,p.56.
    (109)Isocrates,Archidamus,55.In Isocrates,Vol.I.,T.E.Page etc.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44.
    (110)Xen.Hell.III.3.4-6.
    (111)Xen.Hell.VII.2.2.
    (112)Athen.271f。尽管被释放黑劳士是新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并不等同。
    (113)Xen.Hell.VII.1.12.
    (114)Xen.Hell.VI.5.28,29.
    (115)Hans Van Wees,“Conquerors and Serfs”,in Helots and Their Masters,p.38.
    (116)Athen.657c-d.
    (117)Plut.Lycurgus,28.
    (118)Plato,Laws,777c.
    (119)Arist.Pol.1269a38-42.
    (120)Arist.Pol.1272b19.
    (121)Plutarch,Lives,Lycurgus,28,B.Perrin,etc.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以下简写为Plut.)Diodorus,The Library of History,VII.6.,C.H.Oldfathertrans.,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9.但是柏拉图并不认为克利普提亚制度是针对黑劳士的,他认为这是斯巴达锻炼青年吃苦耐劳精神的一种制度。(Plato.Laws,633c.)
    (122)Plato,Laws,633b.
    (123)Oliva,Sparta and Her Social Problem,p.46.
    (124)Plut.Agis,5.
    (125)Nino Luraghi,“Helotic Slavery Reconsidered”,in A.Powell ans S.Hodkinson(eds.),Sparta:Beyond the Mirage,Swansea:Classical Press of Wales and Duckworth,2002,p.235.
    (126)Isocrates,Archidamus,28.
    (127)阿基斯四世改革仅仅4年(公元前244-前241年),克里奥墨涅斯三世改革仅7年(公元前236-前222年)。
    (128)Nigel M.Kennell,“Agreste Genus:Helots in Hellenistic Laconia”,in Helots and Their Masters,pp.88-89。
    (129)Poly.IV.81.1-4.
    (130)Poly.XVI.13.1,Livy.XXXIV.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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