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量域外植物入华是汉武帝时代丝路开通后的结果,外来的植物引种在魏晋南北朝时得到推广。域外传入的植物用途主要有观赏、食用和用作香料、医药等方面,域外植物的引进改变了中国人的膳食结构,丰富了饮食文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对于中国中古社会的农业生产、饮食文化、医学医药、民间信仰和文学艺术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关种植技术的记载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著述中,反映了这些外来植物在这一时期广泛种植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实际情况。域外植物的种植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作者简介:石云涛(1957—),男,河南太康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唐历史与文学、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史研究。 从汉代开始,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和中外交流的开展,一些原产于域外的植物不断传入中国。这些植物有的在汉代已经传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推广;有的在魏晋南北朝时开始传入中国。过去对这些植物的产地、传入途径等有不少考证,但对这些植物在中古社会的影响缺少系统的考查,甚至有些误解。在域外植物的引种和推广方面,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关键时期,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域外粮食作物的引种与推广 世界各地的粮食作物本来就是不断扩散和互相传播的,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汉代域外粮食作物有的传至中国周边或边疆地区,有的已经进入中原地区。在魏晋南北朝中外交流和胡汉交融发展的时期,域外作物的引种和推广呈现加速趋势,主要表现在胡麻、麦作、高粱、棉花等引进和推广。 胡麻原产于近东、中东地区,汉代传入中国,在魏晋南北朝时得到推广。胡麻传入后,汉地人很快掌握了胡麻的种植方法,成书于东汉后期的《四民月令》已有记载。[1]26-41魏晋南北朝时人们在其适宜土壤、种植时令和收藏方法等方面积累了更加丰富的经验。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对胡麻种植和收割有具体记载:“胡麻宜白地种。”白地即没有树木或建筑物的空地。种植季节以“二、三月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五月上旬为下时”。并云:“月半前种者,实多而成;月半后种者,少子而多秕也。”“上时”就是最好的季节。种植的方法:“种,欲截雨脚;若不缘湿,融而不生。一亩用籽二升。漫种者,先以耧耩,然后散籽,空曳耢。耢上加人,则土厚不生。耧耩者,炒沙令燥,中半和之。不和沙,下不均。垄种若荒,得用锋耩。”在管理上:“锄不过三遍。”收割时也有讲究:“刈束欲小(束大则难燥,打手复不胜),以五六束为一丛,斜倚之(不尔,则风吹倒,损收也)。候口开,乘车诣田斗薮(倒竖,以小杖微打之);还丛之。三日一打,四五遍乃尽耳(若乘湿横积,蒸热速干,虽曰郁浥,无风吹亏损之虑。浥者,不中为种子,然于油无损也)。”[2]175-176这是汉地人适应本土环境长期种植经验的总结。从崔寔和贾思勰的著作可知,胡麻在中国北方种植已经相当普遍。作为经济作物,胡麻也成为上市交易的农产品。汉代崔寔《四民月令》记载,五月是出售胡麻的时间,“粜大、小豆,胡麻”。[1]46 麦子原产于中东地区,最早传入中国的时间和路线还有待进一步探讨。《诗经》中周人赞美其祖先的诗篇提到了麦,说明关中地区公元前11世纪已有麦子种植,但西汉时关中地区种麦尚未形成风气,董仲舒奏书里提到“今关中俗不好种麦”。[3]1137西汉末关中地区麦作经氾胜之的推广才得以普及。魏晋南北朝是中国麦作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商周时期麦作农业获得了一定发展,但并未改变区域内以粟为主的农耕体系,小麦在先民农业生产中仍是处于从属地位的作物类型。既有研究表明,两汉时期小麦作为主粮食之一在华北地区推广种植,并在先民食物结构中发生重大转变。迟至唐宋时期,小麦才在黄河流域较为广域的范围内确立了其主粮地位”。[4]71-80麦作在中原和江南的推广并在社会生活和经济领域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首先,这一时期麦类作物先是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广泛种植,后来又向淮河以南、长江流域大幅度推广。[5]117三国时吴国孙权曾用麦面做的饼招待蜀国使者费祎,费祎因此作《麦赋》,反映南方已有麦子种植。[6]1430西晋时北方种麦已经相当普遍,各地的灾情报告中小麦受灾常常是重要内容。例如《晋书·武帝纪》记载,晋武帝太康九年(288),“郡国三十二大旱,伤麦”,“三河、魏郡、弘农雨雹,伤宿麦”“齐国、天水陨霜,伤麦”“陇西陨霜,伤宿麦”。《晋书·五行志下》记载,东晋太兴二年五月,淮陵“等五郡蝗虫食秋麦”。另据《晋书》之《惠帝纪》《食货志》《五行志》可知,今山东、安徽、河南、河北、苏北等地,都是麦类种植较多的地区。永嘉南渡,推动北方农业技术向南方传播,江南大面积种麦当开始于永嘉南渡之后,东晋元帝太兴元年(318),立足未稳的东晋朝廷立刻号召江南百姓种麦,元帝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旱地,投秋下种……勿令后晚”,“其后频年麦虽有旱蝗,而为益犹多”。[7]791麦作从北方推广到南方是中国农业史上的大事。其次,麦子在粮食生产和百姓生活中的地位有所提高。统治阶级重视麦类作物生产,五胡十六国时南燕慕容超为“铁骑万群,麦禾布野”而骄敌。[8]3616北魏正始元年(504)九月宣武帝下诏,“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9]198北周建德三年(574)正月武帝“诏以往岁年谷不登,民多乏绝,令公私道俗,凡有贮积粟麦者,皆准口听留,以外尽粜”。[10]83麦子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粮食作物。《晋书·五行志上》记载:“元帝太兴二年,吴郡、吴兴、东阳无麦禾,大饥;成帝咸和五年,无麦禾,天下大饥;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十二年,大无麦;孝武太元六年,无麦禾,天下大饥;安帝元兴元年,无麦禾,天下大饥。”[7]809再次,麦子的推广提高了备荒防灾的能力。传统农业强调“杂植”,即尽可能多样化种植各种作物,以防备水旱灾害。麦成为杂种参植中的一员,与其他粮食作物发挥互补作用。南方虽有稻粟,有麦适可补其不足。春种稻粟,若遇水旱受灾,则秋种麦以补损失。东晋义熙十四年(418),三吴水灾,谷贵民饥,淮河流域则“邑富地穰,麦既已登,黍粟行就”。朝廷从江淮间调集粮食赈济三吴,其调集的粮食当包括其地所产麦子和黍稷。在防备凶年方面,种麦以补阙乏才算“播植有宜”。刘宋元嘉二十一年(444)文帝诏曰:“比年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有播植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豫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种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见种,委刺史贷给。”[11]92大明七年(463)九月,孝武帝诏云:“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勤课垦殖。尤弊之家,量贷麦种。”[11]133也是以扩大种麦补救旱灾造成的损失。当夏天因旱涝损害了稻粟生长时,麦子秋天播种,尚能补救当年损失。 高粱种植有悠久的历史,一般认为原产于非洲,经印度传入中国。据最新研究成果,“在两汉魏晋时期,高粱可能先后通过西南丝绸之路、西北丝绸之路及东南海上丝绸之路分别传入中国西南、关中及岭南地区”。[12]3-14至迟在三世纪前,高粱即传入四川,“蜀黍”因此得名。“蜀黍”最早出自西晋张华《博物志》一书。[13]46两汉魏晋时期,高粱也通过西北丝路传入中国北方。高粱有别名称“大禾”。晋郭义恭《广志》记载:“大禾,高丈余,子如小豆,出粟特国。”[2]1018粟特是中亚古国,位于阿姆河﹑锡尔河之间(今中亚塔吉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广州东汉前期墓葬内发现了高粱,该标本经广东粮食作物研究所鉴定,认为籽粒外形、大小与现在栽培高粱相同,根据周边省份暂未发现秦汉及秦汉以前高粱遗存的状况,推测可能经过海上丝绸之路进入岭南地区。至迟到东晋南朝时,高粱已经扩展到长江中下游地区。[12]3-14高粱被视为“粗稼”(粗粮),在魏晋南北朝时虽然有时也充当口粮,但主要用于造酒、青黄不接时的备用口粮和灾荒年景时的救荒。 棉花传入中国并不像过去说得那么早。《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记载:“岛夷卉服,厥篚织贝。”[14]148有人解释“岛夷”指东南亚海岛居民;“卉”意为草,可能是指木棉之类的植物,卉服可能即是木棉纤维织布缝制的衣服。[5]144所谓“织贝”,就是后来所说的吉贝,梵语栽培棉(karpasi)的音译。[15]130《禹贡》所载乃“任土作贡”,即各地土产贡物,意谓当时东南亚的海岛居民已经进贡棉花。就是说先秦时印度棉花已通过东南亚居民入贡中国,以为“在距今二千二百多年前,我国西南和海南岛的居民就已经穿着木棉织做的美丽的衣服了”。[16]144这是一个误解,且不说“淮海惟扬州”在地域上与东南亚地区不符,《尚书正义》释“织贝”云:“织,细纻;贝,水物。”[14]148作为贡物,织是用于制衣的,贝则是用作服饰,贝即有花纹的贝壳,以文贝为饰是海洋文化的特点,时至今日亦如此。陈祖椝以为织贝是把贝串起来,亦可作一解。[17]3解作吉贝是望文生义,非为确解。印度是木棉原产地,北非是草棉原产地。中国棉花的种植从汉代开始,但最早仅限于西南边疆地区,当时云南西部人民已经种棉织布。《后汉书·西南夷传》记载哀牢人“知染采文绣,罽毲帛叠,蘭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18]2849帛叠,又写作帛迭、白叠,即棉花。华峤《后汉书》亦云哀牢夷“有梧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以还,洁白不受垢污,俗名曰桐花布。以覆亡人,然后服之,及卖于人”。[19]310古代哀牢国地跨今缅甸和中国云南西部。西晋常璩《华阳国志》记载永昌郡种植“梧桐木,其花柔如丝,民绩以为布”。[20]286永昌郡即今云南保山,在古哀牢国。哀牢人织造的“帛迭”,有人以为梵语野生棉(bhardvji)的音译,即草棉,[15]131其实未必,从南亚传入中国西南地区的应是木棉,哀牢地产“梧木华”或梧桐木显然是木棉,这是南亚棉花经缅甸传入中国西南地区的记录。 魏晋南北朝时中国人对棉花有了更多了解,种植方面也有进展。首先,中国人了解到东南亚地区种植木棉。《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章怀太子注引三国吴康泰著《吴时外国传》云:“诸薄国女子织作白叠花布。”[18]2850诸薄国大约在今加里曼丹岛。康泰奉孙权之命访问扶南,诸薄是其路经之地,他把这个新奇的见闻记入书中,说明中国人此时才知道东南亚国家种植木棉,也说明所谓汉代以前中国南方沿海地区已有棉花种植的说法不能成立。其次,从南亚传至东南亚的木棉,魏晋时已传至中国南方沿边地区。三国吴国万震《南州异物志》云:“五色班衣,以(应作似)丝布,古具(当作贝)木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毳,中有核如珠玽,细过丝绵。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织,任意小抽本牵引,无有断绝。欲为班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弱软厚致上毳毛。外徼人以班布文最烦缛多巧者名曰城城,其次小粗者名曰文褥,又次粗者名曰鸟麟。”外徼人即南方边境外人,所谓“古贝木”当是木棉。晋宋间人裴渊《广州志》云:“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绩以为布。”[19]313四世纪晋人张勃著《吴录·地理志》记载:“交趾定安县有木绵,树高大,实如酒杯口。有绵,如蚕之丝也。又可作布,名曰‘白緤’,一名‘毛布’。”[2]1139与万震的记载相对应,交趾安定县已经是徼内了。再次,木棉从南方丝路传入中国西南地区,郭义恭《广志》云:“梧桐有白者,剽国有桐木,其华有白毳,取其毳淹渍,缉织以为布。”[18]2850此乃多年生木棉无疑。剽国在今缅甸。 非洲草棉在中国的种植,最早的资料见于南北朝时新疆地区,文献上称棉花为“白叠子”。《梁书·诸夷传》“西北诸戎”记载高昌国(今吐鲁番一带),“多草木,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21]811这是一年生的非洲草棉,或称籽棉。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鉴定,新疆考古发现的棉籽是非洲草棉。[22]48-51植株矮小,棉铃小,产量低,但成熟早,耐干旱,适于在生长期短的中国西北边疆地区种植。籽棉经波斯、印度传入中国西北地区。“交市用焉”说明在高昌棉布已经进入了商品市场,这也反映此地草棉种植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新疆地区考古资料提供了棉花种植与棉布使用的物证,在吐鲁番高昌和西州时期的文书中有植棉及使用棉布的记载。1959—1960年,新疆博物馆考古部在吐鲁番阿斯塔那和哈拉和卓发掘墓葬30座,出土棉织品10件,年代从麴氏高昌至唐西州时。[23]1-651963—1965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对阿斯塔那、哈拉和卓两地部分墓葬的发掘中,发现一块棉布被单。[24]7-28在1972—197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和吐鲁番文物保管所对阿斯塔那古墓群晋至唐时63座墓葬的发掘中,出土棉织品9件。[23]1-65在1975年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考古队对哈拉和卓古墓群十六国至唐西州时期51座墓葬的发掘中,出土一件“蓝棉布,出土物似为一件棉衫裙,内有絮棉,已糟朽成粉状”。[25]1-14在1995年10月中日尼雅遗址联合考察队对新发现的一处墓地发掘中,出土一件宽5厘米、长7.5厘米的棉布方巾,墓地年代属于魏晋前凉时期。[26]4-401986年,在阿斯塔那古墓群发掘中,发掘墓葬8座,出土棉布织品3件。[27]阿斯塔那墓出土高昌国和平元年(西魏大统十七年,551)的叠布(即棉布)借贷契约,借贷量达60匹之多。[28]这些材料说明,魏晋南北朝时新疆吐鲁番等地区棉花种植已经相当普遍。 棉花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只在边疆地区种植,但已为进入中原地区创造了条件。棉布的使用已经进入中原地区,被称为“越装”“越叠”的棉布衣装和衣料成为受限制和受追捧的物品1,反映了它的珍稀程度,对棉布的需求必然造成棉花的移植。 在农业全球化进程中,吸收外来的农业文明成果是一个重要动因,这种吸收很早就已产生。汉代丝绸之路的开辟为这种引进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胡麻、麦子、高粱、棉花等重要农作物在这一时期或进入中原地区,在南北方得到推广;或传入边疆地区,成为进入中原地区的先声。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为中国传统农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丰富了传统农业的种植内容和种植技术,为解决汉地百姓的衣食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中国传统农业经济高度发达的动力是多方面的,外来文明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二、域外植物的引进与饮食文化 中古时期传入中国的域外植物可食用的不少,异域饮食文化随之传入中国。汉末灵帝就喜欢“胡饭”,[18]3272公卿大臣竞相仿效,京师洛阳一时流行胡食。从那时起,中原人士越来越喜欢胡食,甚至成为日常生活的食品。由于汉族人不习惯北方游牧民族“肉为食兮酪为浆”的饮食,这种胡食主要是来自西域各民族的饮食。在西域民族的饮食中固然有肉乳之类,但也有植物性的原料、配料、瓜果、菜蔬等。 (一)胡食 汉代以来,随着中外交流的开展,域外的饮食传入中国,被称为“胡食”。西晋时胡食渐成风气,“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盘,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会,皆以为先”。[7]823胡食中有面食制作和植物类原料。胡麻可以充饥,又是制作胡食的配料,作为食材早就受到重视。东晋末年,殷仲堪举兵反叛,其巴陵仓实被桓玄夺取,“城内大饥,以胡麻为廪”。[7]2199廪在这里指粮食,在饥荒时和特殊情况下胡麻成为主粮。贾思勰《齐民要术》指出胡麻有白胡麻和八棱胡麻两种,“白者油多,人可以为饭”。[2]175这就是通常所谓的“胡麻饭”。胡麻不是作为主食的理想食材,在饮食中主要是用于榨油和调料或配料。殷仲堪是在无奈之下才充作军粮的。 随着胡麻引种,用胡麻制饼、制丸和制羹等饮食文化也随之传入,胡麻为这些饮食提供了食材和配料。《齐民要术》记载制作胡麻羹的方法:“胡麻一斗,捣煮捻熟,研取汁得三升。葱头两升,米两合煮火上,葱头米熟得两升半。”[2]837-838带胡麻的大烧饼被称为胡饼。刘熙《释名·释饮食》云:“胡饼作之,大漫冱也,亦言以胡麻著上也。”[29]135大漫冱形容其饼很大。最初传入中国的“胡饼”是大型的“饼”,这种饼在西域被称作“馕”,是波斯语发音,说明它最初是西亚的食物,上著胡麻。据说“灵帝好胡饼,京师皆食胡饼”;“汉末赵岐避难逃至河间,不姓字。又转诣北海,著絮巾袴,常于市中贩胡饼”。[19]570-571可见汉代已有“胡饼”。 秦汉以前中国人主食是煮饼或蒸饼,胡饼不是煮和蒸,而是烤。葛洪《抱朴子》记载胡麻饼制法:“或蜜水和作饼如糖状,炙食一饼。”[19]695炙就是烤,这是外来的制法,这种烤制法得到推广。《齐民要术》中记载髓饼制法:“以髓脂、蜜合和面,厚四五分,广六七寸,便著胡饼炉中,令熟。”[2]921这种髓饼制法借鉴了胡饼的方法。魏晋南北朝时胡饼逐渐成为日常食品,据王隐《晋书》记载:“王羲之幼有风操,郗虞卿闻王氏诸子皆俊,令使选婿。诸子皆饰容以待客,羲之独坦腹东床,食胡饼,神色自若。”[19]571又《晋书·王长文传》记载:“州辟别驾,乃微服窃出,举州莫知所之,后于成都市中蹲踞啮胡饼。”[7]2138因为胡饼以胡麻为配料,后来石虎避“胡”字,改称麻饼。《十六国春秋·赵录》记载:“石勒讳胡,胡物皆改名。胡饼曰‘抟炉’,石虎改曰‘麻饼’。”[19]572胡麻可以榨油,胡麻油即亚麻籽油。《齐民要术》中讲到用白胡麻籽榨油,出油率高。这种油用亚麻主要产地在今内蒙古中西部、山西北部和甘肃会宁等地区。在传统的蒸饼中,也使用了外来植物的原料。《十六国春秋·赵录》记载:“石虎好食蒸饼,常以干枣、胡桃瓢为心,蒸之,使圻裂方食。”[19]572胡桃瓢即核桃仁。 (二)水果 汉代以来从域外传入的物种有水果类植物,丰富了汉地的副食产品,并且有良好的营养价值。这些果树有胡桃、石榴、葡萄等。 葡萄汉代已经从中亚传入,南北朝时北方已经大量种植葡萄。南朝庾信曾奉命出使东魏邺都,后来接待东魏来使魏瑾,庾信说:“我在邺,遂大得蒲萄,奇有滋味。”陈昭问:“作何形状?”徐君房回答说“有类软枣”。魏瑾说:“今在京兆,非直止禁林也。”庾信补充说:“乃园种户植,接荫连架。”[30]175意思是说不仅首都邺城和禁苑中才有,到处都有种植。在邺城不只在皇家园林,普通百姓家都有种植。他们的对话反映其时在北方葡萄种植的范围之广和数量之多。南方不适宜种葡萄,在北方普遍种植时,没到过北方的南朝人还没见过葡萄,所以陈昭问葡萄是什么形状。因为葡萄品种很多,西域的葡萄比内地葡萄品种独特,中原和南方都继续从西域获得葡萄。《梁书·诸夷传》记载高昌国“大同中,子坚遣使献鸣盐枕、蒲陶、良马、氍毹等物”。[21]812高昌位于今新疆吐鲁番一带,在高昌与南朝梁朝交往中,他们进献的特产便有葡萄。 石榴树在汉代就传入中国,先是在北地种植,魏晋时期已经在中国南北方得到推广,且有不同品种。郭义恭《广志》云:“安石榴有甜酸两种。”[19]571《抱朴子》记载:“积石山有苦(当为若字之误)榴。”[2]382从达官贵人到一般文人庭院别墅中往往栽种石榴,如石崇园中有“石崇榴”,潘岳庭前栽种安石榴。晋陆翙《邺中记》记载:“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大如盂碗,其味不酸。”[2]382南方也开始种植石榴,晋武帝时佳者进贡朝廷。《晋隆安起居注》:“武陵临沅县安石榴,子大如椀(碗),其味不酸,一蒂六实。”[19]571还有很多品种的石榴树被作为珍品记录。晋崔豹《古今注》把石榴和柑并提,把柑果的形状和石榴相比。[31]13东晋时法显《佛国记》一书记载:“自葱岭已前,草木果实皆异,唯竹及安石留、甘蔗三物,与汉地同耳。”[32]18说明法显未出国时曾见到不少石榴树。《齐民要术》记载安石榴树的种植方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斩令长一尺半,八九枝共为一科,烧下头二寸(不烧则漏汁矣)。掘圆坑深一尺七寸,口径尺。竖枝于坑畔(环圆布枝,令匀调也),置枯骨、礓石于枝间(骨、石是树性所宜),下土筑之。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其土令没枝头一寸许也)水浇常令润泽。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则科圆滋茂可爱。若孤根独立者,虽生亦不佳焉。”置以骨石的目的除了稳定树枝,亦是“树性所宜”。“十月中,以蒲藁裹而缠之(不裹则冻死也),二月初乃解放”。栽种时“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长条,圆屈如牛拘(穿在牛鼻孔中的圆圈形木条)而横埋之,亦得。……其拘中,亦安骨石。其斫根栽者,亦圆布之,安骨石于其中也”。[2]382-383其法已成为农民之常识,说明石榴树种植在北方已经相当普及。石榴果实可供食用,亦可酿酒,古代近东地区、埃及、马来半岛和东南亚、南亚等沿海国家都有以石榴酿酒的记录,至迟在南北朝时中国已经以石榴酿酒,当时南方已经大量种植石榴,并酿制石榴酒。梁简文帝《执笔戏书》诗云:“玉案西王桃,蠡杯石榴酒。”[33]294梁元帝《赋得石榴诗》云:“西域移根至,南方酿酒来。”[34]1480用石榴酿酒说明其时石榴树种植之数量不少。《梁书·诸夷传》记载扶南国南之顿逊国“有酒树,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瓮中,数日成酒”。[21]787顿逊国是“东西交会”之地,东接南朝的交州,西接安息、天竺,他们向梁武帝进献了石榴酒,南朝人酿石榴酒可能受其启发。 胡桃即核桃,原产波斯北部俾路支和阿富汗东部,汉时已经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胡桃树已遍种南北方,各有优良品种。《广志》曰:“陈仓胡桃,薄皮多肌;阴平胡桃,大而皮脆,急捉则碎。”《晋宫阁名》曰:“华林园胡桃八十四株。”《荀氏春秋祠制》曰:“常设用胡桃。”[34]1490魏晋南北朝时胡桃树已经移植南方获得成功,王羲之《杂帖》云:“此种彼胡桃皆生也。”[35]1583东晋刘滔母《答(虞)吴国书》云:“咸和中,避苏峻乱于临安山,吴国遣使饷馈,乃答书曰:‘此果有胡桃、飞穰。飞穰出自州,胡桃本生西羌外国,外刚内柔似古贤,欲以奉贡。’”[19]580临安山地处浙、皖交界的天目山区,其地核桃至今闻名。 (三)蔬菜 汉代通过丝绸之路传入域外植物不少,域外输入之植物有的属蔬菜类,主要有苜蓿、胡葱、胡蒜、胡荽、胡瓜。魏晋南北朝时蔬菜种类的增加,域外菜种的引种和推广是重要途径之一。这些域外传入之蔬菜在魏晋南北朝时不仅得到推广,还产生许多新鲜吃法,其新奇美味往往得到人们的赞赏。例如当时许多人家种胡荽。石崇《奴券》券文有云:“奴当种萝菔、胡荽,不亲不疏。”[35]1651《齐民要术》详细记载了胡荽的食用方法,可以生吃,可以熟食,可作调料,腌制成“胡荽菹”的咸菜,制作粥津麦麦完(酒麹)。“以草覆之”,可以“竟冬中食”。[2]253-258胡荽后改称香荽。《邺中记》记载:“石勒讳胡,胡物皆改名。……胡荽曰香荽。”[34]1453胡瓜即黄瓜,原产埃及和西亚,汉代时已经传入。五胡十六国时,改名为黄瓜,陈藏器云:“北人避石勒讳,改呼黄瓜,至今因之。”[36]722苜蓿是汉代伴随大宛马传入中国的,既作为大宛马之饲料,又可作菜蔬。魏晋南北朝时洛阳有苜蓿大面积种植。《晋书·华表传》记载华廙免官为庶人,“晋武帝登陵云台,望见廙苜蓿园,阡陌甚整”。[7]1261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记载:“中朝时宣武场在大夏门东北,今为光风园,苜蓿生焉。”[37]247当时人们把苜蓿视为菜类,并以之制羹。《述异记》记载:“张骞苜蓿园,在今洛中,苜蓿,本胡中菜。”贾思勰《齐民要术》亦列入菜类:“春初既中生噉,为羹甚香。”西域传入之胡蒜,即大蒜,“泽蒜可以香食,吴人调鼎,率多用此。根叶解葅,更胜葱韭”。[2]235西域传入之胡葱即大葱也广泛种植,谢灵运《山居赋》写山居田园中的蔬菜:“寒葱摽倩以陵阴,春藿吐苕以近阳。”自注:“《管子》曰:北伐山戎,得寒葱。”[38]332农民还将葱与胡荽间种,“葱中亦种胡荽,寻手供食;乃至孟冬为葅,亦不妨”。[2]243 从汉代开始经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粮食作物、饮食方式和各种水果、菜蔬,在魏晋南北朝时得到推广,提高了汉地百姓饮食的质量,丰富了人们的生活。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献中对胡食的津津乐道和诗人赋家对外来水果的赞不绝口,便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高度肯定。 三、域外植物与中医药文化 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也推动了中医药物学的发展。在中国医学传统中,植物药占中药的多数,故中药亦称中草药。在医家观念里,各种植物皆有药性,其根、茎、叶、果都有医药价值,从域外传入的各种植物便引起他们的关注和研讨。从东晋葛洪、南朝梁陶弘景等医家著述可知,域外植物的输入在中医药学方面有了更大的的影响。在汉代医学文献中域外植物只有葡萄、胡麻、胡荽、葱等寥寥几种,魏晋南北朝时的著作中数量有增加,用法更为丰富。 胡麻传入中国后其医药价值很快为中国医家发现,最早著录胡麻的是大约成书于东汉时的《神农本草经》:“胡麻,味甘,平,主治伤中虚羸,补五内,益气力,长肌肉,填髓脑。久服轻身,不老。一名巨胜,叶名青蘘,生上党川泽。”[39]73葛洪《抱朴子内篇》云胡麻“耐风湿,补衰老”。[40]83其《肘后备急方》中记载了多个胡麻配方。卷三治风毒脚弱痹满上气方:“生研胡麻,酒和服之,差。”[41]1142卷五治卒阴肿痛颓卵方(阴痒生疮):“嚼胡麻,涂之。”卷六治耳为百虫杂物所入方(蚰蜒入耳):“熬胡麻,以葛囊贮,枕之,虫闻香即自出。”卷七治卒饮酒大醉诸病方:“胡麻亦煞酒。”胡麻以上党所出药性最好,医家多取之。陶弘景《名医别录》云:“胡麻,无毒,坚筋骨,治金创,止痛,及伤寒温疟,大吐后虚热羸困。久服明耳目,耐饥,延年。以作油,微寒,利大肠,胞衣不落。生者摩疮肿,生秃发。一名狗虱,一名方茎,一名鸿藏。生上党。”[42]79-80 石榴树汉代时已移植中国,其籽、花、根、果壳都有药用价值。东汉张仲景《金匮要略》注意到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但对其药性价值并没有论述。西晋时有以石榴作为制作药酒配料的记载,张华《博物志》记载一种胡椒酒的制法:“以好春酒五升,干姜一两,胡椒七十枚,皆捣末。好美安石榴五枚押取汁,皆以姜椒末及安石榴汁悉内着酒中,火暖取温,亦可冷饮,亦可热饮之,温中下气。若病酒苦觉体中不调,饮之。能者四五升,不能者可二三升从意。若欲增姜椒亦可,若嫌多欲减亦可。欲多作者,当以此为率。若饮不尽,可停数日。此胡人所谓荜拨酒也。”[13]117这种胡椒酒制法也是从域外传入的。《肘后备急方》卷二治伤寒时气温病方(主伤寒下部生疮):“用乌梅肉三两,炒令燥,杵为末,炼蜜丸如梧桐子大,以石榴根皮煎汤,食前下十丸。”又卷七治卒蝎所螫方:“蜀葵花、石榴花、艾心分等,并五月五日午时取阴干,合捣,和水涂之螫处,立定。”医家发现酸石榴药用价值更高。《名医别录》云:“安石榴,味甘、酸,无毒。主咽燥渴。损人肺,不可多食。其酸实壳治下利,止漏精;其东行根治蛔虫、寸白。”[42]253陶弘景还说:“石榴花赤可爱,故人多植之,尤为外国所重。有甜、酢二种,医家惟用酢者之根壳。榴子乃服食者所忌。”[36]756 胡蒜即大蒜,具有各种良好的医药价值。张仲景《金匮要略》只注意到食大蒜的禁忌,以为食之“伤人心”,对其医药价值并未探究。在葛洪的著作中大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其良好的消毒杀菌消炎作用被充分发掘。《肘后备急方》卷一治卒中五尸方云:“五尸者(飞尸、遁尸、风尸、沉尸、尸注也,今所载方兼治之),其状腹痛,胀急,不得气息,上冲心胸,旁攻两胁,或磥块涌起,或挛引腰脊,兼治之。其方:雄黄一两,大蒜一两,令相和似弹丸许,纳二合热酒中,服之须臾差。未差,更作。已有疢者,常蓄此药也。”卷二治时气病起诸复劳方云:“凡得毒病愈后,百日之内……禁食面食、胡蒜、韭薤、生菜、虾鳝辈,食此多致复发则难治,又令到他年数发也。”卷三治寒热诸疟方:“用独父蒜于白炭上烧之,末。服方寸匕。又方:五月五日,蒜一片(去皮,中破之,刀割),合容巴豆一枚(去心、皮,纳蒜中,令合)。以竹挟,以火炙之,取可热,捣为三丸。未发前服一丸。不止,复与一丸。”卷七治蛇螫人疮已合而余毒在肉中淫淫痛痒,方:“取大小蒜各一升,合捣,热汤淋取汁,灌疮中。”治卒蜈蚣蜘蛛所螫方:“嚼大蒜若小蒜,或桑树白汁,涂之。”治卒蝎所螫方:“挼马苋、大蒜,又嚼干姜涂之,佳。”治卒中射工水弩毒方:“葫蒜,令敷以搨疮上,灸蒜上千壮,差。”治卒中沙虱毒方:“以大蒜十片,著热灰中,温之令热。断蒜,及热拄疮上,尽十片,复以艾灸疮上,七壮则良。”又方:“生麝香,大蒜,合捣,以羊脂和,著小筒子中,带之行。今东间水无不有此。”治食中诸毒方云:“蜀椒闭口者有毒,戟人咽,气便欲绝,又令人吐白沫。多饮桂汁若冷水一二升,及多食大蒜,即便愈。慎不可饮热,杀人,比见在中椒毒,含蒜及荠苨,差。”大蒜还被用来治牲畜之病。《肘后备急方》卷八治驴马脬转欲死方:“捣蒜,纳小便孔中,深五寸,立差。”陶弘景《名医别录》云:“蒜,味辛,温,无毒。归脾肾。主治霍乱,腹中不安,消谷,理胃,温中,除邪痹毒气。”[42]253 胡葱在汉代已传入中国,张仲景的著作中已将葱作为配方,并论述了食葱的禁忌。在葛洪的著作中,葱有了更多用途。《肘后备急方》卷二记载治伤寒药方的葱豉汤:“用葱白一虎口,豉一升,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取汗。不汗,复更作,加葛根二两,升麻三两,五升水,煎取二升,分再服,必得汗。若不汗,更加麻黄二两。又,用葱汤研米二合,水一升,煮之少时,下盐、豉,后纳葱白四物,令火煎取三升,分服取汗也。”又方:“大黄、黄连、黄檗、栀子各半两,水八升,煮六七沸,纳豉一升,葱白七茎,煮取三升,分服。宜老少。”治毒攻手足肿疼痛欲断方:“猪蹄一具,合葱煮,去滓,纳少盐以渍之。”卷七治卒中诸药毒救解方(中藜芦毒):“以雄黄、葱汁,并可解之。”食金已死者:“取甘草,咀浓煮,多饮其汁,并多食葱中涕,并佳。”又治酒病:“豉,葱白各半升,水二升,煮取一升,顿服。” 大小麦的医药价值引起医家关注。《肘后备急方》多处记载利用大小麦治病的配方。卷二治温毒发斑大疫难救:“黑奴丸……一名水解丸。又一方加小麦黑葧一两,名为麦奴丸。”卷四治卒发黄胆诸黄病方:“捣生麦苗,水和,绞取汁,服三升,以小麦胜大麦,一服六七合,日三四,此酒疸也。”又方:“消(硝)石,矾石等分,末,以大麦粥饮服方寸匕。日三,令小汗出,小便当去黄汁也。”又有“治脾胃虚弱不能饮食(食过饱烦闷,但欲卧而腹胀)之方:“熬面令微香,捣,服方寸匕。得大麦生面益佳,无面,以糜亦得。”治饱食便卧,得谷劳病,令人四肢烦重,嘿嘿欲卧,食毕辄甚,方:“大麦蘖一升,椒一两(并熬),干姜三两,捣末,服方寸匕,日三四服。”陶弘景书中说:“大麦,味咸,温、微寒,无毒。主治消渴,除热,益气,调中。又云令人多热,为五谷长。食蜜为之使。”[42]167“小麦,味甘,微寒,无毒。主除热,止燥渴、咽干。利小便,养肝气,止漏血唾血。以作曲,温。消谷,止痢。以作面,温,不能消热,止烦。”[42]168 葡萄的药用价值得到认识。陶弘景《名医别录》云:“葡萄,无毒,逐水利小便。生陇西、五原、敦煌。”[42]72胡桃本身具有医药价值,北朝有人用胡桃造油,可谓一项发明。《北齐书·祖珽传》记载:“珽天性聪明,事无难学,凡诸伎艺,莫不措怀……奏造胡桃油。”[43]516祖珽造胡桃油应该是一种保健性药品,还可用作绘画原料,“珽善为胡桃油以涂画”。[44]516薏苡,汉代就从交趾传入中原地区,其医药价值为汉地医家认知。《神农本草经》云∶“薏苡仁,味甘,微寒。主筋急拘挛,不可屈伸,风湿痹,下气。久服,轻身益气。”《肘后备急方》卷一治卒心腹烦满又胸胁痛欲死方:“锉薏苡根,浓煮取汁,服三升。”卷三治风毒脚弱痹满上气方:“薏苡仁一升,捣为散,每服以水二升,煮两匙末作粥。空腹食。”薏苡也引种至内地。陶弘景《名医别录》卷上云:“薏苡仁,无毒,主除筋骨邪气不仁,利肠胃,消水肿,令人能食。一名屋菼,一名起实,生真定。八月采实,采根无时。”[42]39真定即今河北正定县。胡荽,五胡十六国时石勒忌讳“胡”字,改称香菜。在张仲景的《金匮要略》里注意到了忌吃胡荽的事项,却没有记载胡荽的医药价值。《肘后备急方》卷三治卒心腹烦满又胸胁痛欲死方:“捣香菜汁,服一二升。”苜蓿,汉代时主要是大宛马的草料,陶弘景《名医别录》云:“苜蓿,味苦,平,无毒。主安中,利人,可久食。”[42]79 中医药食同源,同时注意食物之间的相生相克,植物类药物和食物之间有禁忌。医家对域外传入之植物品性有了深入了解。东汉张仲景《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并治”提到“黄瓜食之,发热病”。清人高学山解释此条云:“黄瓜非《月令》之所谓王瓜,即今之作菜食者是,得种西域,旧名胡瓜,后因避讳改名,孟夏生蔓,炎暑成瓜,抱阴质而成阳气,故其性本寒而标热,孟诜谓其损阴血而发虚热者此也。”[44]347《肘后备急方》卷七治防避饮食诸毒方(杂鸟兽他物诸忌法),各种忌食的植物中也有域外传入者,如“雄鸡肉不可合生葱菜。鸡鸭肉,不可合蒜及李子”。杂果菜诸忌:“病人不可食生胡芥菜。”“牡丹忌胡荽,常山忌葱”。 这些显然都是在域外植物传入后经过长期的观察、临床实践所获得的药物学新经验和新成果。中医药学固然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但在发展过程中也不断融入了域外文明成果。 四、域外植物的引进与世风 物种传播伴随着文化的接受和影响,当新的物种传至新的文化环境,又往往被赋予新意,寄托着异质文化间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崇尚。 魏晋南北朝时期道教神仙信仰进一步发展,胡麻既富有营养,又具有医药价值,其强身健体的功效被过分夸大,在道家那里成为食之可以长生的仙药。胡麻又叫巨胜,“巨胜者,仙经所重”。[45]735汉代纬书《孝经援神契》云:“巨胜延年。”[46]177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云:“巨胜尚延年,丹药可入口。”[47]76晋郭义恭《广志》曰:“胡麻一名方茎,服之不老。”[19]695魏晋南北朝时产生许多与胡麻有关的神仙故事。《列仙传》云老子、尹喜西适流沙,“服苣胜实,莫知所终”。[19]695在民间传说中“胡麻饭”成为仙家食物。刘敬叔《异苑》记载一则传说,刘晨、阮肇在天台山迷路,不知归路,山中取水,“忽一杯流出有胡麻饭”。他们被邀请至仙人之家,仙女用胡麻饭招待他们。[19]476《汉武帝内传》云:“鲁女生,长乐人,初饵胡麻,乃永绝谷,八十余年,少壮色如桃花。一日与亲知故人别,入华山。后五十年,先识者逢女于庙前,乘白鹿,从王母,人因识之,谢其乡里而去。”[48]189《抱朴子·仙药篇》云:“巨胜一名胡麻,饵服之不老,耐风湿,补衰老也。”[46]186他说胡麻制丸,食之令人长寿,返老还童。其述胡麻丸制法云:“用上党胡麻三斗,淘净,甑蒸令气遍。日干,以水淘去沫,再蒸。如此九度,以汤脱去皮,簸净,炒香为末,白蜜枣膏丸弹子大。每服温酒化下一丸,日三。忌毒鱼、狗肉、生菜。服至百日,除一切痼疾,一年身面光泽,不饥;二年白发返黑;三年齿落更生;四年水火不能害;五年行及奔马。”[49]234相信道家食胡麻可以长生的仙话,有的人从事修炼服食胡麻,如刘宋时刘虬,“罢官归家,静处断谷,饵术及胡麻”。[50]939陶弘景的医学著作中论服食胡麻的方法和功效云:“服食胡麻,取乌色者,当九蒸九曝,熬捣饵之。断谷,长生,充饥。”[36]613 佛教在东晋南北朝时进入迅猛发展时期,外来的香花成为供佛的圣物。佛教宣扬以香、花供佛可得福报,“名香郁馥,似轻云而散雾;宝华含彩,若倒藕而垂莲。虔诚供养,同趣法筵;叩头弹指,俱沾福利也”。[51]1141-1142佛教典籍里有很多以香花供佛的故事。迷迭香三国时传入中国,《法苑珠林·华香部》列出众多供佛的香花,迷迭香是有缘众香之一。茉莉花在印度,从妇人的发饰到日常敬献天神、佛陀的供花,以及结婚典礼等喜事中,都是不可缺少的物品。段公路《北户录》云:“指甲花,细白色,绝芳香,今蕃人重之,但未详其名也。又耶悉弭花、白末利花(红者不香),皆波斯移植中夏,如毗尸沙金钱花也,本出外国。大同二年,始来中土。今番禺士女多以彩缕贯华卖之。愚详末利乃五印度华名,佛书多载之。贯华亦佛事也。”[52]这几种花于南朝梁大同二年(596)传入中国,其时正是梁武帝大力崇佛的时代,贯花之俗当随之传入中国。所谓“佛事”,按佛教传说,释迦牟尼说法,感得天神散花。后以“贯花”指说偈颂,唱导佛法。 把石榴作为多子的象征,从曹植的《弃妇诗》已见端倪,诗以石榴树不结实起兴,感叹女子因不育而被遗弃。石榴象征多子多福的观念至迟在南北朝时已经形成。《北史·魏收传》记载:“安德王延宗纳赵郡李祖收女为妃,后帝幸李宅宴,而妃母宋氏荐二石榴于帝前,问诸人莫知其意,帝投之。收曰:‘石榴房中多子,王新婚,妃母欲子孙众多。’帝大喜,诏收‘卿还将来’。”[53]2033魏晋南北朝时产生了一些有关石榴的传说,榴与刘谐音,晋王嘉《拾遗记》记载:“(吴主)每以夫人游昭宣之台,志意幸惬,既尽酣醉,唾于玉壶中,使侍婢泻于台下,得火齐指环,即挂石榴枝上,因其处起台,名曰‘环榴台’。时有谏者云:‘今吴蜀争雄,还刘之名,将为妖矣!’权乃翻其名曰‘榴环台’。”[54]726据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梁大同中,东州后堂石榴皆生双子。”[30]174服饰方面,石榴裙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梁元帝《乌栖曲》诗云:“交龙成锦斗凤纹,芙蓉为带石榴裙。”[55]2036 从域外引进的各种植物,特别是观赏植物最能引起文人的关注,引发其灵感和诗兴,从而创作出优美的咏物作品,外来植物丰富了中古文学意象。域外传入的奇花异果具有审美价值,人们喜欢庭院种植,欣赏之余赋咏之成为一时风气。曹魏作家曹丕、曹植、王粲、陈琳都有咏迷迭香的赋,魏晋时钟会、傅玄、荀勖都有同题咏葡萄的赋,晋左棻有咏郁金香的赋。曹植《弃妇诗》以石榴起兴,西晋时许多文人有咏石榴之作,张载、张协、傅玄、应贞、庾儵、夏侯湛、潘岳等皆有同题《安石榴赋》,外来植物成为文人情感寄托的物象。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外文化交流和民族文化融合大发展的时期,大量域外植物入华是汉武帝时代丝路开通后的结果,不少外来植物的引种在魏晋南北朝时得到推广。西晋惠帝时嵇含著《南方草木状》云:“南越交趾植物有四裔最为奇,周秦以前无称焉。自汉武帝开拓封疆,搜求珍异,取其尤者充贡。”[56]1有人认为历代统治者推动中外交往和交流,无非是想获得域外的奇珍异宝、奇禽异兽和奇花异草,目的是满足骄奢淫逸的生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并没有积极影响。从魏晋南北朝时域外植物的输入及其社会影响来看,这种认识是不足取的。文化交流推动人类社会的互相认知和成果共享,从而推动文明互动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不能否定。当域外的物品传入之初,显得异常珍贵,但不久就会得到普及,首先是上层贵族得以享用,后来推广到整个社会,也是一种规律,不能因为其最初为统治者享用就否定其积极意义。从用途上看,这些从域外传入的植物主要有观赏、食用和用作香料、医药等方面,域外植物的引进改变了中国人的膳食结构,丰富了饮食文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对于中国中古社会的农业生产、饮食文化、医学医药、民间信仰和文学艺术产生了积极影响。有关种植技术的记载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著述中,反映了这些外来植物在这一时期广泛种植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实际情况。域外植物的种植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域外传入的植物有的尚未得到大面积种植,有的只能适应某些地区种植,这些植物新品种要得到大范围的享用,就需要互通有无的贸易活动。这些域外引进的植物便成为一种经济作物,参与到当时的商业活动中,上述各种外来植物果木花实等都有市场交易、上市时间和价格的记载。民间的交往与交流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当统治者和贵族阶级追求域外珍奇以满足其奢侈生活需求时,人民群众进行着更有意义的交流活动。在文化交流中最具有积极意义的农作物的传播就是典型的事例,小麦、高粱、棉花、胡麻等传播过程往往无迹可寻,因为它们是经由名不见经传的百姓们之手完成的,又往往在一个漫长的时间里通过广大人民的接力活动实现的。 参考文献 [1](东汉)崔寔,撰.石声汉,校注.四民月令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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