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9年底西藏自治区绝对贫困基本消除,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基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发展困境,使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安置区加快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拉萨河畔三有村作为西藏首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脱贫成效显著,产业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完善、村民生活水平提升助推三有村振兴发展。基于对三有村的田野调查,分析了三有村的脱贫成效,探讨了易地搬迁脱贫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结合三有村的发展实际,提出2020年后西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加快产业发展、推进生态建设、培育乡风文明、增强治理能力、提升生活水平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发展路径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历史交汇期’有效缩小民族地区多维发展差距的理论与对策研究”(18AMZ001)、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边境民族地区城镇趋同进化研究”(CX2018BS17)、中国西部民族经济研究中心项目“中国西南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研究”(CWEER201806)支持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田,西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族地区经济。郑长德,经济学博士,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区域经济。 鸣 谢:特别感谢与笔者一同参与西藏曲水县三有村调查的藏族同学,你们解决了调查过程中语言不通的困难,确保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引言 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届时农村工作的重心将由扶贫转向乡村振兴。2014年精准扶贫开始实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二者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乡村振兴强化了精准扶贫的内生发展动力,精准扶贫弥补了乡村振兴的最短板[1]。 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我国精准扶贫“五个一批”的工程之一[2],是“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发展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3]。乡村振兴战略中,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方式对村庄进行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和生态保护问题,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进而推动乡村发展。乡村振兴过程中,农业产业发展的全面推进、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持续改善,将使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规划指出:“用3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26.312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用2年时间(2019年—2020年)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巩固”[4]。截至2019年底,西藏自治区剩余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绝对贫困基本消除,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基本完成[5][6]。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不仅助推了西藏自治区的脱贫攻坚,也为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位于拉萨河畔达嘎乡的三有村,是西藏自治区的首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有房子”“有产业”“有健康”的三有村于2016年3月开始修建,同年7月,达嘎乡、曲水镇、茶巴拉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陆续搬入三有村。“十三五”期间,三有村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增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所有贫困户实现了稳定脱贫,为乡村的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三有村村民人均年收入达到7000元。脱贫后的三有村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发展目标,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本文基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理清易地搬迁脱贫和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对西藏自治区曲水县三有村的田野调查,揭示易地扶贫搬迁助推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最后,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一般特征、三有村脱贫与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2020年后西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振兴发展的路径。 二、易地搬迁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 易地扶贫搬迁与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上存在耦合性。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对2016-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进行了明确。在数量目标上,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在效益目标上,针对搬迁对象要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使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人民一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针对迁出区要改善其生态环境;针对安置区要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在效益上主要涉及:住房、基本生活需求、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安置区产业、搬迁对象收入与生活六个主要方面。而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2018-2022年要实现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等。这与乡村振兴的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耦合性,详见表1。 表1 易地扶贫搬迁与乡村振兴的部分主要目标的耦合性 资料来源: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整理。 易地扶贫搬迁的迁出区域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搬迁撤并类区域存在相似性。根据表2可知,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迁出区域是针对农村贫困地区,且农村贫困地区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自然条件严酷、生产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推动乡村发展,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可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的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从本质上看,易地搬迁脱贫和乡村振兴过程中采取易地扶贫搬迁方式对村庄进行搬迁撤并,都是为了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村民生计和生态保护问题。 表2 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区域与乡村振兴村庄搬迁撤并 资料来源:根据《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整理。 因此,易地搬迁脱贫与乡村振兴内在逻辑即在短期内,易地搬迁脱贫与乡村振兴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从长期来看,易地搬迁脱贫和乡村振兴都包含于乡村发展的过程之中。具体来看:首先,易地搬迁脱贫,解决了乡村振兴过程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计问题,使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得以享有,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这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前期基础;其次,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产业的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的持续改善以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使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再次,乡村发展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易地搬迁脱贫和乡村振兴作为两个重要阶段,共同推动我国乡村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