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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大对党的政治建设的历史贡献

http://www.newdu.com 2021-09-27 未知 黄伟力 参加讨论

    摘 要:中共十九大报告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论断,为研究党的历史,包括研究中共一大提供了新视角。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党的政治建设的视角回望中共一大,可以清晰地看到会议所作出的具有开创性的历史贡献: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为党确立了明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初建党的组织领导体系;以政治纪律为核心,提出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纪律要求,由此中共一大培植了党百年发展的政治根基。从党的政治建设的视角研究中共一大,可以提供具有恒久历史价值的经验镜鉴和政治智慧。
    关键词:中共一大;政治建设;历史贡献
    作者简介:黄伟力(1957—),男,上海人,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研究。
     
    中共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正式诞生,对于这次会议在党的百年历程中所具有的独特历史地位和意义,学术界已有诸多阐发。中共十九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论述,提供了研究中共一大历史价值的崭新视角。该报告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这一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一大创新。对于无产阶级政党而言,政治建设是自建立伊始便贯串其发展全过程的。故此,若从党的政治建设的视角来研究中共一大,考察它对党的政治建设有何作为、具有怎样的历史贡献和意义、蕴含哪些值得总结的经验及教训等,将使我们对中共一大的历史价值收获新的认知,同时也可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有价值的思想资源和政治智慧。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回望中共一大,笔者认为,这次会议在确立党的政治方向、初建党的统一领导体系、形成党的政治纪律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历史贡献,对于党的百年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迄今为止,学术界少有基于这一视角的探讨,故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
    一、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为党确立明确的政治方向
    所谓政治方向,是一个政党所确立的奋斗目标,体现其立党宗旨。中国共产党创建于一个民族危亡的年代,当时中华民族对外正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掠夺,对内面临封建军阀的统治和战乱。中华民族向何处去?这是摆在各方政治力量面前的“必答题”。对于新创建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如何对这一时代之问给出自己的回答,明确党的奋斗目标和立党宗旨,无疑是最重大的政治议题。中共一大自觉意识到这一历史重任,制定了党的第一个政治纲领。
    中共一大把制定党的纲领作为会议的首要任务。据中共一大代表回忆,大会“议事日程共有四项:一、党纲与政纲;二、党章;三、中心工作与工作方针;四、选举”。由于认识到制定党纲的意义,会议专门休会两天,指定张国焘、李达、董必武等负责起草供讨论的草案。几位起草人限于当时各方面条件,最后把党纲和党章合成一个文件,标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以下简称《纲领》)。《纲领》草案经会议讨论通过,成为中共一大最重要的历史文献。
    《纲领》共有十五条,其中第一条将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第二条提出了党的奋斗目标:
    (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统治,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
    (2)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
    (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
    以上三段文字,虽未直接出现“共产主义”一词,但将其内容与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相比较,其中所说的“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直到阶级斗争结束”“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没收机器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突出特征。《纲领》的通过表明,新创建的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直接影响下,把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作为拯救中华民族于危亡的方案,这既是对“中华民族向何处去”这一时代之问的回答,也是对自己奋斗目标和立党宗旨的确认。从党的政治建设的视角看,中共一大为全党确立了共产主义奋斗目标,是会议最突出的历史贡献,对中国共产党后来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
    第一,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地位。中共一大举起的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旗帜。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曾对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作过区分。那时在欧洲,由于社会主义思想影响日盛,许多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团体或党派纷纷打出社会主义旗号,以赢得社会舆论的瞩目,但其出发点或政治主张大不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当时各色社会主义分成三类:反动的社会主义、保守的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指出:“在1847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所以,他说“当我们撰写《宣言》时,我们不能把它叫作社会主义宣言”,就是要同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团体或党派分清界限,给共产党和工人运动以正确的理论指导。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将当时各色社会主义称作“资产阶级的运动”,是因为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回避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根本改造,不主张通过社会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变革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因此,他们虽然批判资本主义,但从根本上说乃是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原则区别。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者“确信单纯政治变革还不够而公开表明必须根本改造全部社会”,所谓“根本改造”就是要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私有制,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不但把建立一个消灭阶级的社会作为奋斗目标,而且还明确提出要“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统治”,“党的根本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并宣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这表明,新创建的中国共产党把握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不同于他们所批判的各色社会主义党派,也不同于当时国内众多要求改变现实的政治团体,比如基尔特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新村主义、工读互助运动等。
    因此,中共一大高举的共产主义旗帜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旗帜,由此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地位。中国共产党直到1945年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才在新修订的党章中正式提出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这当然不是说直到中共七大马克思主义才成为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党从它一开始,就是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为基础的党”。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这种自始就具有的指导地位,体现为全党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思考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一个一个贯串着马克思主义真谛的党的纲领、章程和决议之中。中共一大《纲领》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确立其指导地位的标志和开端。
    第二,培植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是与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相联系的。他们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对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不能容纳它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因而必须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变革生产关系,由社会而不再是由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而这样的变革便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消亡,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即共产主义的诞生。二是基于为劳动大众谋利益、谋解放的价值观,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不仅构成社会化生产发展的桎梏,也是无产阶级遭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的根源,因而要使无产阶级摆脱资本的剥削和压迫,必须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制。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理应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因为这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之所系。正是基于这一逻辑,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所以,当中共一大把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为党的奋斗目标时,也就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植入到了党的基因之中。中共一大《纲领》明确将无产阶级作为党的依靠力量,提出“必须支援工人阶级”,要“把工农群众和士兵组织起来”;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主要内容便是指明建党后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人运动、宣传和教育工人群众等。可以说,中共一大是自觉地把党置身于劳动大众之中的。在此基础上,中共二大进一步提出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的口号。中共一大确立的共产主义奋斗目标,使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铭记党的一切活动为了谁、依靠谁。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提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标准;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方略。习近平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
    第三,指引中国共产党制定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种观点认为,从建党初期的中国国情看,党的主要任务应是进行民族民主革命,尚不具备立即开展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所以将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是不切实际的。的确,中共一大未及根据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治纲领,但是中国共产党人很快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在一年后召开的中共二大上着手加以解决。在制定民主革命纲领时,共产主义的目标指向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为有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指向,中共二大指出了一条中国民主革命的独特道路,即先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建立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再领导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由此走向共产主义;因为有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指向,中国共产党确定了进行民主革命的策略方针:参加和支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资产阶级民主派建立“联合战线”,同时“独立做自己阶级的运动”,不放弃对工农运动的组织领导;因为有共产主义的目标指向,中国共产党人将中国民主革命纳入到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殖民地半殖民人民反帝运动之中,自觉站在苏联领导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由此认识到无产阶级应肩负起领导民主革命的责任,进而将中国民主革命区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最终形成完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这就是说,中共一大所确立的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在当时虽不具备实现的现实条件,但这一奋斗目标引领着中国共产党人探寻民主革命的正确道路及策略。
    中国共产党在以后各历史发展阶段也都是如此。从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改革开放到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及路线、方针、政策时有调整,但一直恪守中共一大所确立的奋斗目标,在谋划现阶段目标时不忘未来要去往何方,因而能明辨前进的方向;即使一时出现偏差,也能适时纠正,重新回到正确的发展轨道。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反复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个“初心”就是中共一大所确立的奋斗目标,所以即使身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然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结合,用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引领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进程。
    综上分析,中共一大确立的奋斗目标包含丰富的历史意蕴,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史就是从这个原点开始书写的。对于确立党的奋斗目标,中共一大的局限性在于,尚不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深入研究中国的具体国情,不善于把俄国十月革命的道路与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革命实践相结合,未能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现实状况,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明确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这一点,妨碍了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革命中一些重大问题的科学判断,如对待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态度、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等,在革命活动中一度出现关门主义等偏向。
    二、坚持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初建党的组织领导体系 
    采用什么样的领导方式,要不要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问题对于不同性质的政党具有不同的意义。资产阶级政党大多形成于代议制政治体制内,是为适应议会斗争或竞选需要而建立的,其要利用现有的政治制度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是试图推翻这个社会制度。这种内源性的政党通常没有严密的领导体制和组织体系支撑其发展,组织结构松散无力,党的活动在选举时活跃一阵,选举过后大多了无踪影。无产阶级政党则不然,其奋斗目标是以推翻现存社会的剥削制度为前提的,在建立之初总是以现存社会制度的反叛者和否定者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与现存社会制度及其统治势力处于尖锐对抗之中,因而要遭受居统治地位的政治势力的压制和迫害;而无产阶级政党往往自身力量相对薄弱,且不掌握政治资源,故唯有通过实行严格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积聚起应对严酷政治斗争形势的足够力量,在险恶的外部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进而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正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因此,建立严格的组织领导体系,对于无产阶级政党而言具有根本性的价值与意义,构成其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以此观之,中共一大对党的政治建设的另一历史贡献在于,它坚持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初步建构起党的组织领导体系。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其一,建立了地方和中央两个层级的组织架构。中共一大《纲领》规定,有五名党员的地方,要建立党的地方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超过十人的,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在十人以上的地方委员会,除有书记外,还需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党员人数超过三十人时,则要从地方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纲领》还规定:“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可见,《纲领》已将党的组织结构区分为地方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两个层级;地方委员会根据党员数量,又分为设执行委员会和不设执行委员会两个层级。
    其二,规定了党员与党组织、党的地方委员会与中央领导机构的关系。《纲领》第十条规定:“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纲领》第十二条则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纲领》提出的两个“监督”,实质上已包含个人服从组织、地方委员会服从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的组织原则。
    其三,选举产生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中共一大最后一天会议在嘉兴南湖进行,其中一项议程是选举党的领导机构。鉴于当时党员人数极少,地方组织尚不健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局作为党的临时领导机构,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三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这样,在中共一大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产生了自己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领导机构。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由于中共一大选举产生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并赋予中央领导机构以监督地方委员会工作的职能,赋予地方委员会以监督党员个人活动的职能,实际上明确了中央领导机构与地方委员会间的上下级关系,明确了党组织对党员个人的约束关系,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领导机构为中枢、对全党包括地方组织和党员个人实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制。这个组织领导机制的形成,是中共一大所取得的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政治成果。
    从理论上分析,在同现存社会制度和统治势力的斗争中,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是否要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可能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思想认识:一方面,同现存社会制度和统治势力的斗争所呈现的敌我力量悬殊的态势,要求无产阶级政党实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不然便难以积聚起赢得胜利的力量,据此自然会把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建党原则;另一方面,同现存社会制度和统治势力的斗争,需要有蔑视权威、冲破旧秩序的变革精神,这又容易催生怀疑、否定一切权威或秩序的偏激观点,如无政府主义思潮。所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不少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这一问题上都曾发生过争论。比如,苏联共产党(早期称“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建党初期,列宁认为,在俄国这样小农经济像汪洋大海般存在的社会环境中,面对沙皇政府这个强大的对手,无产阶级政党要把工农群众有效组织起来,争取社会革命的胜利,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但是,党内的经济派反对列宁的这一主张,他们强调工人运动的自发性,鼓吹单纯的经济斗争,否认政治斗争和建立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必要性,认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应该是一个工联主义类型的组织。由这一问题所引发的争论在党内形成两个派别,最终导致党的分裂,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分道扬镳,独自承担起领导俄国革命的任务。
    中国共产党在创建过程中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党内曾出现过两种不同意见:一方以陈独秀为代表,主张实行“中央集权制”;另一方以李汉俊为代表,主张实行地方分权制。双方的争论十分激烈,根据李达的描述:“一九二一年二月,陈独秀起草了一个党章,寄到上海,李汉俊看到草案上主张党的组织采中央集权制,对陈独秀甚不满意……因此他也起草了一个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只不过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陈独秀看了李汉俊这个草案,大发雷霆。”直至中共一大讨论党纲时,李汉俊仍坚持认为:“中共未来的中央不过是一个联络的机关,不可任意发号施令,一切应征求各地方组织的同意,须有共同讨论,遇事公开的精神。”但是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相比,中共一大较为顺利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针对李汉俊的意见,“多数代表支持原有的草案,批评他那种自由联合的想法”,李汉俊虽坚持自己的观点,但表示服从多数人的意见。这就是说,中共一大对于党的领导方式的争论,没有导致党的分裂,最终以党的纲领的形式,规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行统一领导的无产阶级政党,而不是工联主义式的党。这个政治抉择有着非同寻常的历史意义,试想:如果会议不能就这一问题形成决议,或者让李汉俊那种自由联合的主张占了上风,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及其百年发展史还会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情形吗?
    从现实情况看,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所处的外部环境十分严峻。中共一大召开期间,曾险遭不测,不得不中途改换地点;当选中共中央局书记的陈独秀回到上海履职不久,便因宣传共产主义而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经多方营救才得以保释出狱。但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中央局的领导下,依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党的活动。中共一大闭会不到一个月,1921年8月11日,中共中央局就在上海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此后相继在北京、武汉、湖南、广东等地建立劳动组合书记部分部,发动和组织全国各地的工人运动;会议结束四个月后,1921年11月,陈独秀以中共中央局书记的名义,签署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要求各地党组织加紧建立和发展党团工会组织,到1922年7月中共二大召开时,中共党员人数已增至195人,扩大了近4倍;此外,中共中央局还在上海成立人民出版社,组织翻译出版马克思、列宁等经典作家的著作以及其他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书籍,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一个刚刚建立、人数不多的党,在十分艰难的条件下,何以释放出如此巨大的能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有一个指挥战斗的司令部,成立伊始便建立了一个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体系。
    从历史维度看,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是无产阶级政党积聚力量、实现其奋斗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在推动社会变革、武装夺取政权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这样,在掌握国家政权、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的执政时期同样如此。无产阶级政党取得革命胜利、转身为执政党以后,虽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源于统治势力镇压、绞杀的白色恐怖已不复存在,但共产党不同于资产阶级政党,不是钻营于某一社会群体的狭隘利益,而是以解放全人类为目标,要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因而依然会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比如,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其战略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此,在国内,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各族人民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五位一体”的全面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对社会发展转型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以及诸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这样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等的挑战;在国际,要面对西方世界对中国快速发展的遏制和围堵,如近年来美国不断挑起的贸易战、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以及实施所谓经济、外交等“制裁”。这些挑战,虽然形式不一样,但其严峻性丝毫不亚于创建初期中国共产党所面对的那些挑战。因此,中国共产党依然要像中共一大那样,坚持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严密的组织领导积聚全党的力量,去进行新时代的伟大斗争。从这一角度看问题,可以更深刻、全面地理解中共十九大报告何以将“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可以更深刻、全面地认识中共一大政治建设实践的当代意义与价值。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体系,中枢是中共中央领导机构。所以确立并维护中央领导机构的权威,最有效地发挥其对全党的领导作用,是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关键问题。就此而言,中共一大尚有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纲领》对中央领导机构的职权及其与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没有作出足够清晰、严密的规定。《纲领》将中央领导机构定名为执行委员会,意在表明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决策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是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定。那么,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对党内重大事务是否拥有决策权?决策的权威性如何?对此,《纲领》未作回答。关于中央领导机构与地方委员会的关系,《纲领》规定后者的工作要接受前者的“监督”,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它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但这种上下级关系显然不只限于监督与被监督,还应包含更多的内容,如领导与服从、决策与执行等等。这些章程规定上的缺陷,客观上制约了中央领导机构的权威及其领导作用的发挥。所以到中共二大制定党章时,便对上述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唯有如此,才能适应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 
    三、以政治纪律为核心,提出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纪律要求
    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地位和奋斗目标,决定了它不仅需要实行集中统一领导,而且需要建立严明的组织纪律。对此,列宁有清醒的认识。如同坚决主张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样,他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要建立严格的、铁一般的党内纪律:“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列宁的这一思想与马克思不谋而合。马克思在1859年5月18日致恩格斯的信中也说:“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可见,建立严明的组织纪律,对于无产阶级政党而言具有根本性意义与价值,是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所谓纪律,简言之,即一定组织或团体根据其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它的约束对象包括组织成员个人、组织机构及组织运行过程。中共一大没有关于党内纪律的专门议程和条例,但会议通过的《纲领》和《决议》,包含对党员及党内工作的纪律要求。
    其一,党员“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纲领》第四条)。
    其二, “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纲领》第六条)。
    其三,“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受此限”(《纲领》第十四条)。
    其四,“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临时委员会的监督”(《决议》第二部分)。
    其五,“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决议》第二部分)。
    以上五条,分别是对党员个人或党的工作的约束性条款,因而可以视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纪律规定。201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政治纪律置于条例第二编“分则”的首位,共计有26条。分析政治纪律处分条款可以看出,其核心要义在于保证全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统一,维护中共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此观之,中共一大提出的纪律要求,均属政治纪律范畴。
    上述《纲领》的三条规定,是对党员个人言行的纪律要求,其主旨在于保证党员个人的言行与党保持一致,忠诚于党的理想信念。比如,为什么要规定党员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中共一大曾就此进行了长时间辩论,坚持这一规定的会议代表认为,“采纳国会制就会把我们的党变成黄色的党”,他们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例论证说:“人们进入国会,就会逐渐放弃自己的原则,成为资本家阶级的一部分,变成叛徒,并把国会制看成是斗争和工作的唯一方式。”因此,“为了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为了集中我们的进攻力量,我们应当在国会外进行斗争”。这就是说,《纲领》作出这一规定,为的是防止中共党员担任政府官员或加入国会以后发生思想蜕变,导致“放弃自己的原则”,偏离党确定的政治纲领。《纲领》其余两条规定,要求党员入党前必须与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对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其目的也是为了使党员与党同心同德,坚定政治立场,维护党的纯洁性,确保党的政治安全。而《决议》的两条规定针对的是党的出版宣传工作,其主旨很明确,就是要把出版宣传工作置于中央领导机构的监督之下,保证党的出版物体现党的政治方向和意图,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共一大首先是从政治上提出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纪律要求的,或者说,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建设是从提出政治纪律开始的,这一现象值得认真思考,蕴含重要的启示。笔者认为,首先,它反映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内在规律。本文上一节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地位和奋斗目标,论证了它何以必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但是,无产阶级政党能否维系并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则取决于一系列条件,而政治纪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政治纪律对党员个人、组织机构及运作过程作出的约束性规定,是党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政治保障。无产阶级政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只有得到相应政治纪律的支撑,才能趋于稳固并制度化。中共一大既然确定实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还建立了中央领导机构,那就要从政治上提出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纪律要求,这是一种逻辑的必然。
    其次,它说明了政治纪律之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极端重要性。从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的情况看,党虽然已确立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在党内的指导地位,但是其思想和组织基础是不甚牢固的。第一批中共党员以知识分子居多,构成较为复杂,来自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职业和发展志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及忠诚度有明显差别。出席中共一大的代表,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尚存在思想分歧,个别代表甚或在后来脱党乃至叛党。因此,新创立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首先从政治上着眼,约束党员个人的言行、规范党的工作,努力维护党的统一领导,确保全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统一,否则它就没有力量应对来自现行社会制度和统治势力的威胁,难以在险峻的外部环境中生存下来、开展活动。其实,即便对于一个成熟的、掌握政权乃至长期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而言,政治纪律在党的整个纪律体系中同样具有非同一般的地位。“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如果没有一套明确、完整的政治纪律规范,那么其他方面的纪律规定便是无意义的;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不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也不可能在乎党的其他方面的纪律。所以,习近平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个道理结合中共一大以来的政治实践可以得到更真切的理解。
    对于中共初创时期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所具有的深远历史意义,刘少奇曾作过精辟论述:“我们的党从最初组织起就有自我批评和思想斗争,就确定了民主集中制,就有严格的组织与纪律,就不允许派别的存在,就严厉地反对了自由主义、工会独立主义、经济主义等,因此在我们党内公开提出系统的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理论,是还没有的。”“就这方面说,我们走了直路。”这条“直路”恰恰是由中共一大开辟的,它保证了党在组织上的团结统一和政治上的健康发展。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纪律建设特别是政治纪律建设的重要性有着清醒而自觉的认识。习近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尤其注重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与政治纪律相关的党内规章,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的政治纪律有了愈益严密而完整的内容,构成整个党的建设及党的事业发展的政治基石。
    需要指出,中共一大未及制定专门的纪律条例,甚至没有独立成章的纪律条款,就形式而言,还是很不系统和完整的;从内容看,会议提出的纪律要求包含有关门主义的倾向。《纲领》要求党员断绝同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的一切联系,规定党员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实际上关闭了与其他政治力量合作或联合的大门,排除了利用合法手段和形式开展革命斗争的可能性。出现这一问题,可以说有多方面原因,最主要的乃是由于当时中国共产党尚未形成明确的民主革命纲领,而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又不具备实现的现实条件,因而使党看不到可以合作或联合的对象,看不到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导致在政治上趋向于自我封闭。
    中共一大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认识和实践,如同党初创时期整个政治建设一样,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有诸多问题要随着党的成长,在具体实践中积累经验,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接续努力,才能逐渐明晰、成熟起来。历史实践的阶段性,有时是难以逾越也不可能逾越的。
    四、简短的结语 
    政治建设贯串于无产阶级政党发展的全过程。百年前,新创建的中国共产党虽未提出党的政治建设的概念,但中共一大在确立党的政治方向、建构党的组织领导体系、提出对党员及党内工作的政治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的历史贡献,以今视之,均属于党的政治建设范畴。这就是说,党的政治建设实践探索是自中国共产党建立伊始便开始了的,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突出特征。
    中共一大对党的政治建设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培植了党长远发展的政治根基,对党在严峻的外部环境和不断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面前顽强地成长壮大,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特别是现代化建设、改革开放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起到了奠基性、开创性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共一大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也存在难以避免的历史局限性,如不及时弥补和改进,将会使党的建设和发展蒙受损失。这就印证了本文开头引用的十九报告的重要论断:“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对无产阶级政党而言,党的政治建设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小觑的重大课题。
    今天,中国共产党所处的百年大党历史方位,与初创时期相比,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但在全面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政党地位及执政的国内外环境所蕴含的挑战,更凸显出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这也是十九大将政治建设置于党的建设首要地位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因此,回头重新审视中共一大以来党在开展政治建设实践探索中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采取的应对策略方法、积累的历史经验及教训,就此开展系统梳理、分析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必将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设提供极具针对性且弥足珍贵的思想资源及政治智慧。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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