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域下的口述历史 【编者按】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口述历史取得了辉煌成绩,无论理论方法的探讨,还是访谈成果的呈现,抑或学科建设等方面,均已形成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口述历史特色。致力于口述访谈的具体实践,将口述访谈中形成的经验加以提升和归纳,形成本土特色的口述历史理论,再用不断发展的口述理论指导口述访谈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中有序推进,是中国口述历史发展的成功经验。目前,口述历史已经超出了历史学的范畴,广泛应用到人类学、社会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等各学科领域。多维度推进的发展态势和多元化的推进形态,是中国口述历史发展的基本特征。在众声喧哗、大众参与的多元化推进态势下,中国口述历史进展到规范化操作的新阶段。有鉴于此,本刊邀请多名长期从事口述历史研究的专家,从多学科多领域的视角,探究口述历史发展的新问题、新认知和新趋向,以期推动中国口述历史的新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口述史开始起步。起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介绍西方口述史相关著作,只有少部分专家开展口述史访谈实践。三四十年过去了,如今从城市到乡村、从单位到个人,广大口述史工作者将国家记忆和民族、民众记忆融为一体,正在构建中国口述史的百花园。伴随着中国口述史研究的起步和发展,口述史的规范化工作也从无到有。进入21世纪以来,各类口述史工作规范纷纷出现,推动了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本土化。本文着重对笔者所见的、由相关机构主导制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三种口述史工作规范化的模本做一分析,以求正于学界。 一、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三种模本 最早进行口述史工作规范探索的应该是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该研究会成立于2004年,次年便制定口述史工作规范,即《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口述史工作实务细则(草案)》。这是目前所见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较早模本,内容包括工作守则、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等。该模本曾被推介于该会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的全国地方志系统口述史专题培训班,以及相关省市政协、博物馆举办的口述史工作培训班,并在报刊上有过介绍,对21世纪中国大陆口述史规范化发挥了一定指导作用、奠定了重要基础,以下简称“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 第二种工作规范由中国国家图书馆制定。2012年,国家图书馆启动了“中国记忆”项目。该项目以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现当代重大事件、各领域重要人物为专题,形成了专题口述记忆,并于线上发布。2016年,在该项目下国家图书馆又启动了“中国图书馆界重要人物专题”口述史项目。国家图书馆在其主导的口述史项目中所制定的工作规范对中国国家记忆项目和全国图书馆口述史规范工作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以下简称“国图模本”。 第三种工作规范由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制定。2015年,该司推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规范(试行稿)》,该规范以一些开展过抢救性记录的单位和地方的实践成果为基础,经过多次征求专家意见反复修改而成,为开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口述采访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并使记录的成果具备统一的规范格式和体例,对推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开展非遗传承人的口述史工作起了重要指导作用,以下简称“文化部非遗模本”。 二、三种模本的基本特点 目前所见的三种口述史规范模本都是在一些基层单位和个人实践基础上,经过征求专家意见反复修改而成,它们有四个共同特点。 一是起点高,使命感强。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是在明确的为推动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化的使命意识驱使下制定的。此后,2012年国家图书馆的“中国记忆”项目宣布:“图书馆是人类文明的传承之所,抢救记忆,保存记忆,是历史和时代交给我们——图书馆人的使命”,“图书馆,应该成为记忆资源的汇聚之地、创造之地、传承之地”,通过图书馆来保存记忆,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能“给我们的时代,为我们的后代,构建一个共同记忆的栖息之所,中华文明的永续传承之地”。为将这一项目有序推进,特别制定了规范化的工作流程。2015年形成的文化部非遗模本是列入《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重要任务,该模本明确要求“各地在开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的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本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记录的各项工作;其他,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也可参照本工作规范”,明确宣布“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为全国开展抢救非遗传承人记录的工作开创新规范。 二是采访工作规范,内容具体。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包括四大工作原则与四类具体操作规范。首先是口述史工作守则、工作纪律、学术要求与法律规范四项原则,而四类具体操作规范,则是将口述史采访分为“准备阶段”“访谈阶段”“整理编辑阶段”与“归档存档阶段”,四个阶段共计19项具体工作规范,便于操作。国图模本和文化部非遗模本与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大致相近,但在内容上则更细化具体,更符合各自实际情况。其中,国图模本对前期准备阶段细化为八项,即:工作团队与设备、预访谈、访谈提纲、访谈计划、访谈准备、访谈、技术要求、其他文献收集;文化部非遗模本则将记录准备工作更细化为:确定记录对象、组建记录工作小组和设备,其中对设备特别强调为摄像机、录音设备、照相机、监视器、后期非线编辑设备、辅助设备等;对采访工作则细化为:已有资料的调查搜集、抢救性采集和技术标准等。 三是后期整理编辑,归档存档规范。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对后期整理编辑概括为九项工作,其中整理编辑六项、存档归档三项。国图模本写为“资料整理与加工”,具体为六项工作,即:1.口述史资料记录标识号;2.视频、音频、照片整理;3.口述史文稿整理;4.制作口述史成片;5.其他文献的保存与备份;6.形成工作卷宗。文化部非遗模本的整理编辑则分为:搜集资料整理、采集资料整理、原始资料复制备份、制作文献片、制作综述片、形成工作卷宗、复制保存建档七项。三者相比,“非遗传承人”强调制作文献片,突出“非遗传承人”的口述采访的特点。 在后期整理和归档存档阶段,国图模本增列了审核,包括资料提交、审核内容与形式、审核报告、项目延期或终止以及成果的使用。文化部非遗模本则列为验收内容、验收人、验收形式、验收报告和资料提交等五项。上述要求皆符合各自特点和实际,共同促成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全面适用。 四是附录实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附录部分提供了采访协议书的样本和法律规范样本;国图模本附录部分有18个附件,包括申请书、合作协议书、工作团队人员信息表、工作人员保密协议、设备达标、设备信息、口述史采访参考提纲、口述史采访人和访谈人伦理声明、拍摄工作建议、访谈工作记录者、授权书、口述史访谈技术标准、收集文献清单、资料分类保存目录命名方法示例、口述史料清单、字幕标准等。文化部非遗模本附录部分则包含十几项,即:传承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工作方案及预算表、抢救性记录工作小组成员表、工作人员保密协议、搜集资料清单、资料搜集与使用授权书、伦理声明(传承人)、伦理声明(记录者)、著作权授权书、资源采集、收藏与使用协议、传承人口述访谈问题、拍摄日志、场记单、采集及整理资料清单、验收报告。附录部分在法律和某些工作细节上做出的规定具有重要价值。 三、中国大陆口述史规范化模本的影响和作用 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口述史的三种工作规范化模本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们是从事口述史工作的各位同仁在口述史工作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的,也是海内外口述史工作者互相切磋的结果。 早在2004年首届中华口述史高级论坛暨学科建设会议期间,与会专家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问题。朱佳木在开幕词中指出:“由史学界召开这个口述史高级论坛,回顾和展望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交流近年来的口述史工作经验,研究口述史学科分类和学科建设问题,讨论并设法制定口述史工作规范、标准和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国口述史发展及其学科建设是有划时代意义的。”程中原指出:“确定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标准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左玉河认为:“在这次高级论坛后,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尽快制定出一套关于口述史采访、出版、研究的规范、章程和工作规程。这项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口述历史研究的基础和保障。” 在这次会议上,左玉河提出了他个人的访谈与受访人应签订的协议书的样本,扬州大学口述史研究所提供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文本,供与会代表讨论。这是目前所见的较早的口述史工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 此后,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先后在武汉、成都、厦门和中山市召开了研讨会,并在厦门与港、澳、台学者召开了海峡两岸三地的口述史研讨会,推动了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的发展。各地各部门,从单位到个人开展了大量的采访工作,出现了各种口述史工作规范化的文件,有简有繁、有博有约,其中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广东、四川、江苏等省市推出了多种类型的工作规范,其内容均包括工作守则、法律规范、伦理要求、采访工作、整理归档等方面。2009年厦门会议期间,国家图书馆的田苗等人提出了开展中国口述史工作设想,随后启动了“中国记忆”项目。他们结合项目要求,总结了各地口述史工作的经验,系统地归纳吸收了此前形成的口述史工作规范,形成了国图模本。可以说,21世纪以来的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三种模本前后相继、各具特色,是中国大陆口述史工作规范的代表,对中国大陆口述史规范化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 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口述史规范化工作不断推进,各类口述史成果迭出,涌现不少影视作品形式的口述史记录,如中央电视台的《大家》《大国工匠》《国家记忆》《超级工程》等节目,以及省市电视台的口述史栏目,如西藏电视台的《西藏百万农奴翻身口述》、新疆电视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口述史》、南京电视台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口述》等。 与此同时,一批口述史著作也相继问世。代表性著作有:国家图书馆“中国记忆”项目中的《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我的抗联岁月:东北抗日联军战士口述史》、定宜庄的《老北京人的口述历史》、王文章主编的“中国民间艺术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组织采访的系列作品如《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我在北京工作的一些经历》、王俊义和丁东主编的《口述历史》、左玉河主编的“中华口述历史丛书”、江苏省政协文史委员会主编的《南京长江大桥:亲历、亲见、亲闻实录》、朱庆葆等主编的《我的高考:南京大学1977、1978级考生口述实录》、胡波主编的《孙中山研究口述史》、孙丽萍主编的《口述大寨史:150位大寨人说大寨》、熊月之撰稿的《姜义华口述历史》、彭剑整理的《章开沅口述自传》等。 在各地开展的口述史工作中,还保存了大量的口述史原始资料。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保存的幸存者口述、江苏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保存的《淮海战役亲历者口述史》、扬州大学整理的《铁血夕阳红——扬州抗战老兵口述史访谈录》,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抗日老战士口述史资料抢救整理”等,以上项目为进一步开展有关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 口述史工作的规范化直接影响到口述历史成果的质量,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模本、国图模本和文化部非遗模本为口述采访提供了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奠定了口述史研究的前期基础,保障了口述史研究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今后,口述史的工作规范化应当继续在口述史工作的实践中、在与海内外学者的交流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使其得到提高和发展。 注释从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