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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鹏程]谣言认知的主观维度:新冠肺炎疫情中的观察与反思

http://www.newdu.com 2021-11-10 中国民俗学网 祝鹏程 参加讨论

    摘要:主观性因素在谣言的认知、应对中扮演了重要作用,民众会因立场、身份与信仰的不同产生不同的谣言观与应对策略。在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中,有两种不同的谣言观较为瞩目:治理论和脱敏论。治理论视谣言为扰乱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以肃清谣言为目的。脱敏论则倡导对谣言的脱敏化与去罪化,致力于发现谣言背后的民众情感与社会原因。不同的谣言观产生了不同的谣言应对策略,也形塑了对应的研究思路。对谣言主观性因素的考察,有助于反思现有的谣言的研究范式,同时拓展谣言研究的领域与方法。
    关键词:谣言;谣言观;主观性因素;范式
    

    近年来,谣言(rumor)、传闻(anecdote)和都市传说(urban legend)等越来越多地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学者安德明总结了这些体裁的相似性:它们都是尚未被证实的叙事,与客观事实有一定出入,很多谣言有着古老的历史,但它们总是能够结合新的时代、环境和人物,呈现出鲜明的当下性。陈泳超也认为,传说类的叙事在实际生活中的话语属性要远大于文学属性。本文关注的谣言也是这样一种文体,它是传说中极为特殊的一类,“并不一定有很强的故事性,但都关联着某个具有强烈现实色彩的事件”。当下造谣、传谣者的心理结构与主观诉求往往会对谣言的建构起到重要的作用。正如有论者认为:谣言和普通传闻的分水岭是主观性质的:它是我们相信与否的产物。在面临一则传闻时,我们不能简单以客观证据的真假来判定其是否为谣言,还应该思考受众的主观维度所起到的作用。研究当下民众对谣言的认知与实践,对于深化当代民间叙事的研究,反思谣言研究的范式与学术伦理,推进民俗学的社会关怀不无裨益。本文以2020年围绕着新冠疫情,出现在公共媒体中的谣言、传闻与相关文化现象为分析对象,集中思考以下话题:不同身份与立场的人是如何界定和认识谣言的?进而对谣言采取了怎样不同的实践?不同的认知如何影响到谣言的研究?强调主观认知维度对于当下的谣言研究有何启迪?
    一、治理论者的谣言观与应对策略
    在当下的谣言研究中有一种倾向,即把“谣言”视为事先存在的对象,直接研究其形态、传播与社会效应。这种取向的缺陷是忽视了对谣言产生的前提的考察,尤其是忽略了一个极重要的主观维度——谣言观(view of rumor)。顾名思义,谣言观指的是民众对谣言的基本看法,是人们对谣言的“前理解”,它既受到社会制度、环境与传统的型塑,又和民众的诉求与心态直接相关。谣言观决定了民众和政府对谣言的认识和判定,也影响到不同的主体对谣言的理解和应对。因此,在研究谣言时,不能忽视对人们理解谣言的出发点、基础与基本条件进行思考。
    2020年开年,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全球,每逢大灾,必有谣言,这次也不例外。不同群体或造谣传谣,或辟谣辨谣,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在国内,占主流的是治理论者的观点。治理论者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有序运行为旨归,视谣言为不稳定因素,亟需治理、清除。这个群体包括了以维持国家顺利运转为己任的政府机构,也包括一些关心公共事务的体制内学者,以及为数众多、带有国家主义倾向的网民大众。
    出于维护既定秩序的立场,治理论者更倾向于将谣言理解为未经证实的虚假的消息。首先,他们以是否“真实”为标准来判定谣言,认为谣言是没有事实基础的舆论,是真相的敌人,因此他们对谣言的评价是负面的,认为其有着动摇军心、瓦解团结、撕裂民意等危害。其次是从动机论看待谣言,注重分析造谣、传谣的心理动机,认为传谣者是“别有用心”的阴谋家或利益群体,传谣者则是判断力不足、盲目跟风的乌合之众。最后,既然谣言被放在了不正当、不正义的位置,那么任何打击谣言的策略都是正当、正义的手段,是为了重现社会真相,维护社会稳定。诸如发布在《生命时报》微博号上的某篇评论所说:
    谣言的危害性不亚于病毒,谣言满天飞,不仅干扰了抗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还很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打击谣言的“病毒性传播”,为舆论环境“消毒”,也是抗击疫情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治理本位的视角看,谣言是消费政府的公信力罪魁祸首,是必须被消灭的对象。治理论者更倾向于以国家为主导的解决方法。本次疫情中,针对小道消息满天飞的状况,各级政府采取了设置权威机构,加大信息发布透明度的做法。从1月27日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卫健委等权威部门每天定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各地防控情况;电视台、纸媒、互联网等也制作了大量节目。疫情期间流行一句话——“信息公开就是最好的疫苗”。各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增进了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如实发布感染、重症、死亡与治愈的人数,公开民众物资捐赠的细目和走向;并披露了不少瞒报疫情、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的行为。同时适当扩大了民间言论的空间,对于不少由普通网民提出的典型问题积极要求整改;对网络上传出的负面消息、发起的质疑,也给予了相对及时的回应和处理。
    另一个措施是加强了辟谣和打击传谣者的力度,尤其是各大互联网平台主动承担起了辟谣的责任。各大网站专设辟谣栏目,为用户提供各种辟谣信息;各地政府的新闻办公室的公众号也一直在跟进抗疫热点,主动发布辟谣信息;新浪微博上还出现了大量如“微博辟谣”“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等专职辟谣的账号,不仅发布各类辟谣信息,还会在消息前加上“微博辟谣”等标签使其更加醒目。当然,辟谣也是一门技术活,前些年的官方辟谣往往非常简短,只有“XX传闻是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寥寥数语,容易招致较真者的指责:“规范辟谣,应该至少指出视频时间、地点、原因。”近年来,官方的辟谣更加注重信息的完整性。疫情期间的辟谣不仅厘清谣言的失实之处,还会加上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并附上由权威机构主导的核实求证过程。此外,有大量的普通网民群体开始加入到辟谣中,如新浪微博上的“辟谣与真相”“辟谣的大舌头LOONG”等,他们的辟谣充分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以及表情包、“玩梗”等流行文化,吸引了大量年轻受众。
    本次疫情中,有四类辟谣最为常见。首先是针对政府机构在防疫中的表现。比如2020年2月1日,一组“企业捐赠政府的口罩”被私人倒卖的聊天截图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慨。后经合肥警方查证,实为当地某微商帮助其他企业采购捐赠物资的余货。观察者网、环球时报等微博号迅速发布了辟谣信息。
    其次是关于疫情严重程度和人员死伤的传闻。如2月20日前后,网络上有传言称,曾向医院提出新冠病毒可“人传人”的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被感染去世。媒体迅速发布了辟谣信息,证明艾芬仍在一线工作。此外,各地因夸大感染人数而被辟谣处理的事例也有不少。
    其三是疫情与海外的关系。对海外捐助类谣言的辟谣尤其多,比如2月初国内出现传闻,称美国在从武汉撤侨时曾给中国运来了医用物资,中国媒体却刻意隐瞒。消息一出,观察者网所属的微博号“科工力量”迅速转出了CNN的报道,显示美国并未如此,仅是在日韩这么做了之后,才打算效仿。
    最后是关于防疫的科学措施。对诸如“吃XX可以预防肺炎”“病毒可以通过XX途径传播”之类的谣言进行澄清。
    从治理论者的立场来看,前三类谣言直接指向政府部门与现行体制,其中第一类谣言质疑国家治理能力,第二类传闻容易加剧恐慌,第三类涉及国家安全和尊严;第四类则传播了不正确知识,无益于抗疫。显然,打击这些谣言及相关的传播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脱敏论者的谣言观与应对策略
    在针对谣言的话语中,脱敏论者的声音也有不小的影响。脱敏论者提倡要去除谣言概念的敏感含义,作出更中性化的评价。脱敏论者的构成较为复杂,总体而言这些人的立场更偏向于自由主义,注重维护个人言论的权利,提倡价值观的多元化,强调法律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在这群人看来,治理论者的谣言观是有问题的,其构成了一种“概念陷阱”。因此首先要做的是对概念的隐含前提作出反思:他们认为治理论者事先规定了谣言的价值和内涵,将无法确证或与事实不完全符合的消息都称为“谣言”,用“病菌”“潜伏期”“毒瘤”等负面语汇来形容之,就等于事先判断其是有罪的。这种贬损的含义实则是权力运作的产物,人们一旦接受这一概念,就会习惯于从权力一方思考问题,将裁断、处理言论的权利交给了政府。当传闻被冠以“谣言”后,就面临着被“辟谣”的命运——被代表正义和正确的一方(官方)否定和取消。这种做法将民众的言论污名化了,尤其会剥夺民众质疑和监督的权利。谣言因此“就成为了一个官方(不限于政府)控制社会信息系统的工具。”有的网友据此建议媒体应该慎用“造谣、传谣”,多用“质疑、问责”来形容异见;慎用“辟谣”,多用“澄清、回应”来形容官方的应对。
    正如某位网民所说:
    我们在社会治理这一语境下使用“谣言”一词时,其含义实际上是被“辟谣”所定义的,……就像火车上的一米二免票线定义了儿童一样。这种定义是功能性的,而非逻辑性的。如果脱离辟谣而定义谣言,再反推辟谣的标准,结果就是“辟谣”概念功能性的崩溃。
    脱敏论者反对随意将未经官方认可的言论视为“谣言”,并力图打破既定的话语框架,对谣言进行脱敏化的再定义:“谣言”指的就是一些群体在议论过程中产生的不确定信息。这一定义为谣言卸下负面的评价,谣言只不过是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很多所谓的“谣言”是民众对突发事件的自卫反应,它可能在部分信息上出现了偏差,但未必全是虚假的,相反有不少谣言在事后被证明并不失实。在比如2019年12月底,武汉有几位医生在微信群里对疫情有所预警,尽管其表述有部分不够精准之处,但对现实的反映大体无误。在疫情中,传闻起源于某个事实,在传播过程中才变成了“谣言”的案例不在少数。不确定信息的背后,蕴含着部分社会事实。
    同时,新的定义也强化了民众的言论权和知情权。谣言概念的妖魔化容易让人动辄得咎,随意传播一些消息就会被冠以“造谣传谣”的罪名。民众有说对的权利,也有说错而免于被禁言的权利。为了提升舆论的宽容度,有必要对“谣言”概念进行脱敏,使其不再成为一个“箩筐概念”,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在疫情当中,不少人强调知情权就是生命权,呼吁有关部门要做到信息的透明化,强调对某些机构的质疑、传闻即便不够准确,也不能被视为恶意编造的虚假信息。如某位网民所说:“动不动就谣言,就封号,会阻断百姓知情权。”
    脱敏论者对谣言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他们乐观地认为:信息世界本就是多元化的,谣言是公共舆论中无法避免的一部分,越是复杂的社会,越容易流传各式各样的谣言,它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所以在应对谣言时,无需过度紧张。
    当然,脱敏论者并不完全否认谣言的消极功能。如何应对真假并存的消息?社会学者于建嵘的这句话颇具代表性:“媒体如果敢于将真相公之于众,谣言就失去了市场。”在面对模糊、未知的事物时,人们会本能地展开想象和推测,公众的猜测和犹疑会让流言蜚语乘虚而入。所以,仅仅去惩治谣言和传谣者是治标不治本的。脱敏论者认为,种种虚假传闻往往是由政府公信力有待提升、信息透明度不足造成的,很多传闻之所以会逐渐演变成耸人听闻的奇谈,往往是因为有关部门举措失当,产生了公共信任危机,激发了民众的不安全感。最为典型的就是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笔下的乾隆朝“叫魂”案。解决的办法是改善言论环境,公布真相,把“谣言”的判断权交给民众,相信民众在对各种信息的甄别比较中,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不难看出,这其实就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言论版。
    另一些人则更进一步,试图发挥谣言的社会批评作用。谣言作为一种“反权力”,往往另有所指,在烟雾之后,隐含着一定的民众舆论。有学者认为谣言可以成为弱势群体的抗争工具,他们会“借助谣言在民间的传播速度和影响,为己方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强化自身的诉求。当谣言被脱敏,等同于传闻、舆论时,它就可以成为社会批评的资源。疫情中的谣言往往蕴含着民众对某些现象的质疑和不满,有的网民不但不拒斥,相反还会在明知信息有误时积极转发,以此表达政见。一些失真的传闻,如“江苏医疗队行李在武汉丢失、当地用货车运送医生护士”等能够传播得如此之广,正是因为它们暗合了网民大众对当地防疫能力的质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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