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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林邓清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形成的历史背景与学科定位(3)

http://www.newdu.com 2021-11-10 中国民俗学网 黄永林 邓清源 参加讨论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定位
    非遗学既是一门相对独立的新兴学科,也是一门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的人文科学,只有弄清它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才能明确这个学科的归属、定位以及发展方向。
    (一)非遗学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的关系
    关于民间文艺学与民俗学的关系,中国学界讨论了几十年但始终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而现在非遗学与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的关系又成为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只有在对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和非遗学的学科发展历史作清晰梳理并对其特征作客观分析,在真正理解它们复杂关系构成原因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科学定位这个学科。
    1.从“民间文艺学”到“民俗学”
    中国的民间文艺学起源于歌谣运动,以刘半农、周作人、沈尹默、钱玄同发起的北大歌谣运动为标志,但歌谣运动并没有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921年1月,胡愈之《论民间文学》对民间文学的特质、研究价值做了初步的分析,总结民间文学的两种特质为创作者是全民族的而不是个人的、是口述的而不是书面的。这一认识与我们当下对传统民间文学特征的认识基本一致。该文对民间文学的认识和分析是极具开拓性和引导力的,因此有学者称“此文是真正意义上民间文艺学学术研究的开篇之作,在中国现代民间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35年,钟敬文先生在《民间文艺学的建设》中首次正式提出了“民间文艺学”的学科名称,指出民间文艺学的学科内容,“就是关于民间文学一般的特点、起源、发展以及功能等重要方面的叙述和说明”。及至改革开放初的1980年,钟敬文先生再次呼吁“建立具有中国特点的民间文艺学”,并从“在理论上,要有所突破”“要重视民间文学本身的特质、特点”“要扩大研究领域”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阐述,从而引起学界对民间文艺学学科建设的重视。
    开端于1918年北京大学歌谣运动的中国现代民俗学,经历了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杭州三个重要阶段。在大批学者的努力下,民俗学在学术研究、田野调查、课程设置、学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引人瞩目的成绩。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高了民间文艺的地位,强调民间文艺的社会、政治功能,但是民俗学却因为当时的政治倾向被认为是资产阶级学问,被人为地遮蔽了,未能实现充分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后,在钟敬文、顾颉刚等教授的一系列努力下,中国民俗学会于1983年5月正式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全国性民俗学研究团体。但总体而言,民俗学学科还没有建立自己独特的体系,因此钟敬文在1996年9月正式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学”,强调“这是历史和时代的要求,是我们的责任!”
    钟敬文先后提出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一方面,他具有高度的学科自觉意识,认为学术的发展和学科体系意识的发展不一定同步,但是只有对学科的体系结构有了较为科学的认识才更有助于夯实学科基础;另一方面,他在不断的研究中获得了对于这两个学科复杂关系的独到认知,“五四运动”中的“重视口头文学、宣传通俗文艺、提倡白话和推行国语,以及收集整理一般民俗资料”,超越了民间文艺学的范畴,而大体上都属于民俗学的范畴。钟敬文认为“民间文艺属于民俗学的一部分”,因此改革开放后他把关注点放在民俗学方面。受钟敬文学术观点的影响,后来我国在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时出现民间文学地位下降(归入民俗学)、民俗学地位上升(成为独立的二级学科)的结果。
    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在许多方面虽然具有共同的特点,但严格地说,这两个学科具有不同的学术属性、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民间文艺学属于人文科学,民俗学属于社会科学,这两大学科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有着很大不同。从研究对象看,民间文艺学作为人文科学,说到底是关乎人类精神的科学,关乎心灵和情感的科学;而民俗学是研究存在于民间的物质文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和口头语言等中的各种社会习惯、风尚事物的科学。从研究理论和方法上看,民间文艺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辩证法、文本研究、比较研究等主要来自文艺学、哲学的方法;而民俗学所运用或参考的理论和方法,往往来自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等学科。并且以往的研究很少讨论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在研究对象、理论支撑和研究方法等层面的异同,后来民间文艺学被归为社会学下民俗学的分支学科之后,两个学科的学科属性反而愈发不清楚。
    2.从“民间文化”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在封建社会,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即精英文化和民间文化长久处于二元对立的状态中。虽然在漫长的社会生活历史中,民间文化始终处于被轻视、任其自生自灭的处境,但它以极强的适应性和包容性不断绵延发展着。20世纪30年代,钟敬文提出“民间文化”的概念,甚至想用这一名词取代“民俗”,这里的“民间文化”概念与后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比较接近。
    考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遗的认识历程来看,它并不是一开始就关注到非遗这个保护对象的。《公约》(1972)关注到了文化和自然遗产。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了“世界记忆遗产”,在这几十年间的文化保护行动针对的都是人类智慧和经验的一种物质性成果或记录。直到《公约》(2003)颁布之后,这才将非遗列为了保护对象。《公约》(2003)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第一类“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和第二大类“表演艺术”实则涵盖了民间文艺的全部内容。第三类“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的主体是民俗内容。“我们很自然地会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就是英文的Folklore所包含的内容,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民俗’或‘民间文化’的内容。”非遗作为反映广大群众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与民间文学和民俗学一样,来自于民间,具有群众性、民族性、艺术性、传承性等特点,都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非遗学是一门具有独立品格的学科
    “首先,它有自己的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明确的研究对象……其次,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它自己的范围、任务,都有它自己的基本问题,并且具备它自己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不断演进的方法。第三,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它不可替代的功能。”这是独立学科应该具备的几个标志。非遗学,是指以非遗为研究对象,研究民众创造、享用并以活态形式世代传承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律的一门学问。非遗学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正在构建中的一门大交叉、大综合的学科,既是基础性研究学科,更是应用性学科,其研究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许多学科发生横向渗透或边缘交叉的联系。但是,在研究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上,非遗学具有极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更有助于人类对非遗传承规律和保护规律的认识与把握。由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而生发出的与此紧密相联的非遗研究强烈呼唤着非遗学科的建立,迫切需要“从基本范畴、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等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学科化的梳理,建立起独立的、科学的、系统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以使用更科学、更系统、更专业的知识体系,来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一批学者秉持强烈的学科意识,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呼吁构建非遗学甚至是构建学科共同体,并提出了加强学科建设的思路构想。向云驹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术独立与学科新创》,宋俊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科化思考》《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共同体》,高丙中的《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德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实践与经验》,乔晓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学教育》,张燕萍的《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亟待规范》,刘锡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乌丙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刘守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间文学》,宋俊华、王开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向云驹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平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015)》,肖远平的《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杨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以及王文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苑利、顾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牟延林、谭宏、刘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贾银忠的《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等有关非遗的理论和教学探索成果,都反映了学者们对建立非遗学的热烈期盼和对如何构建非遗学的探讨。总之,建立中国非遗学,有利于推进非遗的抢救、保护、传承、传播、利用和发展,能为正在实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提供科学系统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时代发展的必需,其意义重大。
    (二)非遗学在现代学科体系中的定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学科分类和专业目录建设体系,对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产生了较大促进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对各学科、各专业认识的深入,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学科发展现状,以及学科自身规范要求,与时俱进地对相关学科分类进行调整修订,促进相关学科更好地发展。中国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界在积极介入非遗保护工作、推动非遗学科逐步建立的同时,也使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更好地促进中国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和非遗学的学科发展,笔者提出在进一步重视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科发展,提高其学科地位的基础上,加强非遗学科建设,科学定位其在学科分类和专业目录中的地位,促进非遗学的建立和发展。
    1.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学科
    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和非遗学因各自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不同,建议在保留并提高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的学术地位的基础上,考虑到非遗独立的学术品格和保护非遗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在现在的“法学”门类下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学科,将“民俗学”和“民族学”也上升为一级学科,这对于促进非遗的持续保护与研究,推动人类文化多样性保护与人类文化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增设非遗学本科专业
    目前,非遗学没有被纳入现行的本科专业教育体系,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中没有明确归类,虽理论上属于民族学下的文化遗产学方向,但专业设置却没有具体体现,这使得非遗学人才缺乏基础的培养环节;另一方面,虽然现在有高校在大学本科阶段开设了非遗课程,但也只是极少数。而目前已经开设这门课程的高校,一般也是将其作为选修课,并且大多数课程没有完整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不仅教学内容较为庞杂分散,基本课时也得不到保证,这是我国非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系统工程的一种缺憾。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竞争、创新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主流的今天,非遗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和现实性都很强的学科,对促进文化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稳定产生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因此,为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对非遗专门人才的新需求,建议在文科类高校增设非遗学本科专业。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21年第5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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