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张书才在馆藏清代内务府档案中发现一件雍正七年(1729)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移会》,其中载明:“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这处居所是曹雪芹回到北京后居住的第一处场所,对曹雪芹的生活环境而言,有着直接的影响。历来受到学界的关注,也引发不少讨论。 不过反思这些研究,笔者发现,相关探讨存在着事实和文字上的“不确定性”,而这一点却未被关注;另外,曹雪芹在此处居住时期的活动也都存在模糊之处,似也未曾被注意和强化,本文力图对此类问题进行剖析,有助于对曹雪芹生活与创作素材的理解。 一、学界对崇外曹雪芹故居的讨论焦点所在 (一)张书才论曹雪芹崇外故居 对于曹家这处居所,张书才先生先后数文及之。1983年3月26日、4月2日、4月9日,应《团结报》总编许宝騤先生之邀,张书才在《团结报》上连载了《雪芹旧居京华何处》文,引该《刑部移会》,对曹雪芹家族崇文门外故居进行了探讨。《红楼梦学刊》1991年第2期发表了张书才作《曹雪芹蒜市口故居初探》,云: 《乾隆京城全图》有蒜市口街,标于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东侧,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小街道:路北西起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东侧,东至抽分厂南口;路南西起磁器口北口,东至石板胡同北口,长约二百米。 张先生以蒜市口街为基准,寻找格局为十七间半的院落,认为蒜市口16号院为曹家当年居住过的院落(图一)。 图一《乾隆京城全图》中崇文门外大街、蒜市口街及部分地名(杨泠制图) (二)学界其他人对崇外曹雪芹故居的探讨 在张书才先生文章发表后,数十年来先后有张秉旺、兰良永、黄一农、杨泠等人提出不同看法。 兰良永引吴长元《宸垣识略》卷九中“泰山行宫在蒜市口”的记载——在《乾隆京城全图》中,泰山行宫位于“蒜市口街”西,与张书才所谓蒜市口街位于“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东侧”不合,又引《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一百四十九“南城籴米官房二所,一设在崇文门外蒜市口香串胡同内”,认为蒜市口大街应包括崇文门外大街南端西侧部分。 黄一农则引美国国会图书馆藏《京城全图》(乾嘉时期绘制)“蒜市口”三字书于崇文门外大街南口以西第一和第四个胡同中间,认为蒜市口街应向从崇文门外大街南口向西至少延伸三至四个胡同。黄一农还引前兰文泰山行宫、南城籴米官房在蒜市口记载并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兴隆庵饭厂……在崇文门外蒜市口西利市营”,指出: “蒜市口地方” 应是指以蒜市口为核心的区域,东南可至直线距离约200米外的兴隆庵(在西利市营胡同东端之路南),往西亦包含关帝庙、泰山行宫、香串胡同(即香串儿胡同)。也就是说,“蒜市口地方” 的范围应远大于先前红友们的认知。 杨泠则引《光绪顺天府志》卷十四“广渠门大街,即南大街,俗称沙窝门大街。迤西至崇文门街者曰缆竿市(榄杆市),俗称阑千市,井一”,指出: 《光绪顺天府志》是在《康熙顺天府志》基础上修订的。一直以来,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东侧,即广渠门大街西端,“榄杆市”的称谓从未改变。由此可见,清朝时期的“蒜市口”,只能是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以西街段。乾隆《京城全图》上的“蒜市口街”,也标注在崇文门外大街南端西向地段。 杨泠又引《清髙宗实录》“乾隆五十四年十月初八条”皇帝谕旨:“闫正祥等奏,拏获夹带腰刀、火药之车夫田四海等,讯据系由蒜市口凭河南店店户杨六说合装载” ,指出此河南店“凭河”(河当指与广渠门大街并行的漕河),说明蒜市口地方当指一片区域。 二、蒜市、蒜市口、蒜市口街、蒜市口地方:曹雪芹崇外故居探讨的问题所在 (―)曹雪芹崇外故居诸家争论的焦点 以上诸家根据自己对“ 蒜市口地方”的理解,框定了蒜市口地方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寻找一所十七间半的院落,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也就是说,诸家讨论的焦点在于:“蒜市口地方”到底包括哪一范围,在这一范围内,是否有一合乎十七间半房屋的院落? 张书才、张秉旺、兰良永把研宄焦点放在蒜市口街的长度界定和范围内十七间半院落的寻找上,而黄一农、杨泠则把研究焦点放到“蒜市口地方”区域面积的范围界定和范围内十七间半院落的寻找上。 (二)蒜市、蒜市口、蒜市口街、蒜市口地方:俜雪芹崇外故居探讨的问题所在 诸家所据材料都是雍正七年《刑部移会》关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十四个字,何以出现如此多的差异呢? 关键在于对“ 蒜市口地方”这五个字的理解不同:张书才以“蒜市口地方”为蒜市口街,黄一农以“蒜市口地方”为一片区域。单以上述概念的理解而言,无疑黄解更为正确。 在古汉语中,“地方” 二字本身就是一片区域的意思,“××地方”中的“××”就是那一片区域内最具有代表性和辨识度的名字。“蒜市口地方”当然也是如此,不过是对蒜市口一带区域的泛指,并非特别明确的四界范围。如礼亲王昭槤在《啸亭杂录》“傅阁峰尚书” 条中写道:“尔国震于天威,即献阿尔泰山地方,中国受之,置驿设守有年矣。”“阿尔泰山地方”固然不能指明确四至范围的地理空间。 (三)关于“ 蒜市口地方”的涵盖:寻找雪芹崇外故居的关键 既然“蒜市口地方”指蒜市口附近一片区域,结合以上诸家所提资料,我们需要寻找出“蒜市口地方”大约包括哪一片区域,才是寻找曹雪芹崇外故居的关键所在。 而这一研究要取决于几个前提: 1.以《乾隆京城全图》为基础依据,以其后地图为参照,不得以后图记载的差异,否定前图的记载,尤其是以后期简单手绘图为基础依据; 2.搞清楚蒜市、蒜市口、蒜市口地方的相对明确位置和范围; 3.雍正八年(1730)北京地震后,蒜市口地方曹家院落重修并未改动地基。 实际上,《乾隆京城全图》上只有“蒜市口街”——正对着崇文门外大街南口,并没有标明“蒜市” “蒜市口” “蒜市口地方” 在哪里,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引发了诸家对“ 蒜市口地方” 理解上的差异。 按,嘉庆五年(1800)的《京城内外首善全图》上标有“蒜市” 字样、道光五年(1825)的《京城全图》上则标有“蒜市口” 字样(图二、图三)。两相比较,可知蒜市当位于三里桥、崇文门外大街南端之间偏东处,而蒜市口则是指蒜市东端有一处较大的空地,如其南侧的磁器口;而所谓“蒜市口地方” 则是以这个规模庞大的蒜市、蒜市口为中心的周边一片区域,南至西利市营,北至香串胡同、石虎胡同一带,甚至更远,甚至不排除在实际运用中与以上诸家讨论的榄杆市、抽分厂、三里河涵盖范围交叉,甚至涵盖以上范围——盖周边地区其他景物不若蒜市规模庞大或者著名,故民间泛指蒜市口一带。 图二 嘉庆五年《京城内外首善全图》之“蒜市” 三、鲜鱼口曹家居所与蒜市口地方曹家居所 研究曹学者皆知,康熙五十四年(1715)七月十六日,曹頫奉旨奏报家产情况:“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 图三 道光五年《京城全图》之“蒜市口” 京中也就是指旗人居住的内城、北城,外城也就是南城。曹頫这里声称,南城只有房屋一所。 按,雍正六年(1728)隋赫德《奏细査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己极。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隋赫德将此原属曹家的十七间半房屋还给曹家,是奉雍正皇帝的谕旨而行——由此亦可证明曹家之获罪革职抄家,非出于参与敌对政治势力的原因。 以往,学界研宄曹家崇外居所者多将崇外之十七间半与此鲜鱼口空房分开看待,但是,在我们了解了清代实际词汇“蒜市口地方” 的使用范畴后,我们似乎可以将“蒜市口地方” 十七间半与“鲜鱼口空房一所” 联系起来看待。 鲜鱼口离蒜市口距离似乎不近,但是当我们知道,鲜鱼口、蒜市口在实际运用中实际指代一片区域时,这种表面看来的矛盾似乎就不再存在了。也即曹家在崇文门外的那处房产距离鲜鱼口、蒜市口距离相近——当在草场胡同附近,而鲜鱼口、蒜市口在崇外区域名气甚大,故以“鲜鱼口” “ 蒜市口地方” 指称,并无不妥之处。 四、崇外生活与曹雪芹的成长:兼及曹雪芹的京师亲友 曹雪芹回到蒜市口居住时年龄虚岁14,在蒜市口,他不时经历着两种不同的生活,影响着他的心理认同和社会认知。 (一)曹雪芹与平郡王府 曹雪芹家族回到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居住,京中亲戚尚多,似当有往来,其中,关系最为亲密的当属姑父平郡王纳尔苏一家。 康熙四十五年(1706),经康熙皇帝指婚,曹雪芹姑母进京,嫁给平郡王纳尔苏为嫡福晋。康熙四十七年(1708)六月二十六日,生长子福彭。雍正四年(1726)七月,纳尔苏坐贪婪,削爵,福彭袭多罗平郡王,年18岁,入宫陪皇子弘历、弘昼读书。雍正十一年(1733)四月,在军机处行走,成为最年轻的军机大臣;同年,出为定边大将军,指挥清军与准噶尔作战。 曹雪芹姑母为纳尔苏生四子,长子福彭,长曹雪芹七岁;四子福秀(按纳尔苏诸子大排行)生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闰七月二十六日;第六子福靖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九月二十日,与曹雪芹同岁;第七子福端生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七月十五日,雍正八年卒。 雍正六年,曹雪芹家族从江宁回到京师,因此,曹雪芹与福端或有交往,但交游当少;而姑父纳尔苏、姑母曹氏、三位表兄弟都活到了乾隆年间。戴逸、胡文彬皆以为,《红楼梦》中北静王水溶身上有福彭的影子。 以往,学界对平郡王府与曹雪芹的交游多有关注,而对曹雪芹姑母曹氏的关注较少。实际上,纳尔苏卒于乾隆五年(1740)九月初五日,年51岁,而曹雪芹姑母曹氏至晚到乾隆十三年(1748)仍在人间。《清高宗实录》卷三三五“ 乾隆十四年二月丁酉” 条下载: 礼部议奏:“故多罗平郡王福彭遗表称:‘臣父平郡王讷尔苏以罪革爵,殁后蒙恩以王礼治丧赐谨。臣母曹氏未复原封,孝贤皇后大事不与哭临,臣心隐痛,恳恩赏复。’所请无例可援。”得旨:“如所请行。” 按,孝贤皇后大事指乾隆十三年乾隆原配皇后富察氏逝世、尸身回京举办丧礼等事。乾隆十三年三月十一 日,富察皇后卒于德州,三月十七日灵柩到京。缟服跪迎。总理丧仪王大臣等奏准: 王以下文武官员,公主、福晋以下,乡君、奉恩将军恭人以上,民公、侯、伯、一品夫人以下,侍郎、男、夫人以上,皇后娘家男妇和其他人员俱成服,齐集举哀。 因雍正四年平郡王纳尔苏坐贪婪削爵事、曹氏王妃封号亦被剥夺,故而,孝贤皇后大丧,“不与哭临”。 至乾隆十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福彭逝世,死前,福彭上奏,为母亲恢复封号事请旨。这就说明,至乾隆十三年三四月间,曹氏仍在,其时,她应该己近六旬,曹雪芽业已虚岁34。 作为曹寅的大女儿、李氏的女儿、曹頫的姐姐、曹雪芹的亲姑母,若说曹氏在曹雪芹家族回京后,没有给予应有的照顾,以至于曹雪芹回京后生活境遇接近普通旗人,似乎是说不通的。因此,曹氏似应“特别” 纳入到曹雪芹生平的思考中来。 (二)与其他王族的关系 除了福彭家族外,曹家在京师的亲戚还有次姑母一家、礼亲王家族、怡亲王家族、昌龄家族、李鼎家族、曹颀家族,等等。 曹雪芹另一姑母也嫁与满蒙人等为王妃。萧奭《永宪录续编》载:“寅,字子清,号荔轩,奉天旗人,有诗才,颇擅风雅。母为圣祖保母,二女皆为王妃。”康熙四十八年(1709)二月初八日,曹寅《奏为婿移居并报米价折》云,拟于东华门外为次女婿购买房屋——其人为皇帝侍卫。 此外,礼亲王家族、顺承郡王家族与平郡王家族同出两红旗主代善,曹雪芹佚著《废艺斋集稿》即在清末民初流出于礼王府。曹雪芹在京师生活期间,是第六代康亲王崇安(康熙四十八年袭爵,雍正十一年薨)、第七代康亲王、崇安叔巴尔图(雍正十一年袭爵,乾隆十八年薨)、第八代康亲王、崇安子永恩(乾隆十八年袭爵,乾隆四十三年复号礼亲王,嘉庆十年薨)在位期间。 怡亲王家族与曹雪芹亦有交往。雍正二年(1724),皇帝在曹頫请安折上朱批道: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托累自己……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 雍正八年怡亲王允祥逝世,王位由年仅8岁的弘晓(允祥第七子)继承,而允祥第四子弘晈特旨加封“罗宁良郡王”。 现在发现的“己卯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不仅避康熙皇帝的“玄” 字、雍正皇帝的“禛” 字,更避两代怡亲王胤祥和弘晓的“祥” 字和“晓” 字。这就证明怡王府曾经抄录《红楼梦》,而该“己卯本”即是怡亲王府中的原钞本——书不避讳,系因古代避讳有多种讲究,但是,只要避讳,尤其是避家讳,则书写者与本家必然有一定的直接关系。 (三)曹雪芹的其他亲戚 此外,雍正六年后,曹寅、曹頫一支彻底败落,但是,曹雪芹的叔爷曹宜、曹雪芹的堂伯曹颀等仍在朝中为官,并受到雍正皇帝的信任。 曹霑的堂叔祖曹宜,系曹振彦二子曹尔正之子,与曹寅、曹荃兄弟为堂兄弟。其人一直在京任职,长期担任护军校,前后当差长达三十三年,后转鸟枪护军参领。康熙四十七年,奉旨护送佛像去往浙江普陀山。雍正十一年七月,升正白旗护军参领,并巡察圈禁雍正亲弟、死敌允禵地方。 曹雪芹的伯父曹颀,又名桑额,康熙五十年(1711),与曹雪芹的父亲曹颙一起觐见皇上,因皇帝特别关照被录取在宁寿宫茶房使用。康熙五十五年(1716),茶房总领福寿病故,署内务府总管马齐折奏可以补缺八位待选人员名单。马齐折子上开列的这八个人,在内务府当差的时间都有二三十年,且来头不小;但皇帝对这些人不感兴趣,他传旨说:“曹寅之子茶上人曹颀,比以上这些人都能干,着以曹颀补放茶房总额。”于是,曹颀成为了三名茶房总领之一。 雍正继位后,曹颀仍然受宠不衰。雍正三年(1725)五月二十五日,皇帝让管理茶饭房事务、散秩大臣佛伦传旨:“着赏给茶房总领曹颀五六间房。” 经査找,“烧酒胡同有李英贵入官之房一所,计九间,灰偏厦子二升,请赏给茶房总领曹颀。” 曹雪芹与翰林院侍讲学士富察·昌龄家族关系亦密。 曹雪芹祖父曹寅有一姊妹,嫁满洲镶白旗人傅鼐。傅鼐(?—1738),富察氏,字阁峰,满洲镶白旗人,系雍正皇帝为亲王时的藩邸旧人。雍正曾说,在自己藩邸中,傅鼐与年羹尧是最可任用之二人,才情上,年更占优;但论忠厚平和,傅则更胜一筹。 雍正二年,傅鼐授镶黄旗汉军副都统、兵部侍郎。雍正三年,调盛京户部侍郎。后因皇帝疑其“与隆科多交结”,虑或败,预为隆子岳兴阿设计;又逢傅鼐任侍卫时为浙江粮道江国英关说受贿事发,夺官,发遣黑龙江。雍正九年,召还,赴抚远大将军马尔赛军营效力,寻予侍郎衔,授参赞大臣。雍正十年(1732),以所部破准噶尔蒙古噶尔丹策零,赏花翎。平郡王福彭代为大将军,傅鼐参赞如故。 傅鼐长子昌龄,好学不辍,于雍正元年(1723)中进士,官翰林院侍讲学士,除继承了部分父亲藏书外,还从曹家转移来不少古籍善本,以至于他书斋中所藏的善本图书比纳兰性德的通志堂还要多。李文藻《琉璃厂书肆记》载: 夏间,从内城买书数十部,每部有“ 曹棟亭”印,又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 记。盖本曹氏物而归于昌龄。昌龄官至学士,棟亭之甥也。 《平津馆鉴藏书籍记》则云:“ 新刊《名臣碑传琬琰集》,楝亭曹氏藏书,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印’。” 曹雪芹舅爷李煦与韩氏夫人生一女,后嫁内务府营造司郎中佛公宝之子黄阿琳,后为正黄旗参领兼佐领;妾詹氏生长子李以鼎,即李鼎;妾范氏生次子李以鼐。 雍正元年,李煦被抄家,家族返京。雍正五年(1727),因涉及为阿其那购买苏州女子一案,发往东北打牲乌拉,则李鼎、李鼐兄弟并其母亲、妻子及李煦京师诸弟都在北京生活居住——李煦三弟李炘曾任銮仪卫仪正、奉宸苑员外郎,五弟李炆曾任畅春园总管、奉旨佐理两淮盐漕事务,其余诸弟居通州红果园。 (四)前三门的市井生活 在清朝,由于旗民分治(旗人居内城,汉民居外城——以前三门为界),京师前三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外商业汇集、分外发达,地名如猪市口、菜市口、鲜鱼口、木厂胡同、兴隆街、布市、瓜子店等。 因此,曹雪芹回到蒜市口一带居住,经常面对的是中下层的市井生活,这里的生活氛围影响到他的见闻、见识、创作素材等。《红楼梦》第二十四回“ 醉金刚轻财尚义侠”中写贾府旁支贾芸到舅舅卜士人(谐音“ 不是人”)家借钱不遂: 且说贾芸赌气离了母舅家门,一径回归旧路,心下正自烦恼,一边想,一边低头只管走,不想一头就碰在一个醉汉身上,把贾芸唬了一跳。听醉汉骂道:“臊你娘的!瞎了眼睛,碰起我来了。”贾芸忙要躲身,早被那醉汉一把抓住,对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紧邻倪二。原来这倪二是个泼皮,专放重利债,在赌博场吃闲钱,专管打降吃酒。如今正从欠钱人家索了利钱,吃醉回来,不想被贾芸碰了一头,正没好气,抡拳就要打。只听那人叫道:“老二住手!是我冲撞了你。”倪二听见是熟人的语音,将醉眼睁开看时,见是贾芸,忙把手松了,趔趄着笑道:“原来是贾二爷,我该死,我该死。这会子往那里去?”贾芸道:“告诉不得你,平白的又讨了个没趣儿。” 倪二道:“不妨不妨,有什么不平的事,告诉我,替你出气。这三街六巷,凭他是谁,有人得罪了我醉金刚倪二的街坊,管叫他人离家散!”贾芸道:“老二,你且别气,听我告诉你这原故。”说着,便把卜世仁一段事告诉了倪二。倪二听了大怒,“要不是令舅,我便骂不出好话来,真真气死我倪二。也罢,你也不用愁烦,我这里现有几两银子,你若用什么,只管拿去买办。但只一件,你我作了这些年的街坊,我在外头有名放帐,你却从没有和我张过口。也不知你厌恶我是个泼皮,怕低了你的身分,也不知是你怕我难缠,利钱重?若说怕利钱重,这银子我是不要利钱的,也不用写文约,若说怕低了你的身分,我就不敢借给你了,各自走开。”一面说,一面果然从搭包里掏出一卷银子来。 这段文字,“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不时有批语赞扬作者写作逼真,如“侧批” 云:“仗义人岂有不知礼者乎?何尝是破落户?冤杀金刚了。”“写得酷肖,总是渐次逼出,不见一丝勉强。”“知己知彼之话。” 倪二即当时典型的市井豪侠,与彼时京中旗人豪侠行为方式颇不相同——按照时人记载,京中旗人豪侠好勇斗狠更多,可见曹雪芹对市井生活和人物的了解,不得不说这与他在崇文门外的生活有一定的关系。 五、隋赫德行贿老平郡王案与曹雪芹崇外生活的结束 曹雪芹在崇外居所居住时间,当前未见有文献记载,但透过相关材料,似乎可见某些端倪。 (一)隋赫德行贿老平郡王经过 雍正十年(1732),继曹頫为江宁织造的隋赫徳被革职,返回京师赋闲。来京时,隋赫德“会将官赏的扬州地方所有房地,卖银五千余两”。 次年二、三月间,隋赫德将“宝月瓶一件,洋漆小书架一对,玉寿星一个,铜鼎一个”交给在廊房胡同开古董铺的京民沈四变卖。后来,沈四带曹雪芹表弟福静到隋赫德家,“说要书架、宝月瓶,讲定书架价银三十两、瓶价银四十两,并没有给银子,是开铺的沈姓人保着拿去的。 再后来,“老平郡王差人来说,要借银五千两使用”,隋赫德遂将在南方卖房银子中剩下的三千八百两送去。 银子到了平郡王府后,三、四月间,小平郡王福彭“差了两个护卫” 来到隋赫德家,向隋赫德言:“你若再要向府内送甚么东西去时,小王爷断不轻完。” (二)案发与结案:“曹家人” 选项与结局推测 很明显,是平郡王一家为曹家“拔创”。不过,更有意思的事情还在后面,一是内务府的奏折,称: 查绥赫德系微末之人,累受直恩,至深至重。前于织造任内种种负恩,仍遨蒙宽典,仅革退织造。绥赫德理宜在家安静,以待余年,乃并不守分,竟敢钻营原平郡王讷尔素,往来行走,送给银两,其中不无情弊。 至于讷尔素,已经革退王爵,不许出门,今又使令伊子福静,私与绥赫德往来行走,借取银物,殊干法纪。相应请旨,将伊等因何往来、并送给银物实情,臣会同宗人府及该部,提齐案内人犯,一并严审定拟具奏。为此谨奏。 讷尔素,即纳尔苏。彼时,满人名讳汉写往往有几种写法。 案子办得看似公正,但一开始即将隋赫德置于钻营老平郡王的位置上。更有意思的是皇帝的圣旨: 雍正十一年十月初七日奉旨:“绥赫德著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苦尽心效力,着该总管奏闻;如不肯实心效力,即行请旨,于该处正法。钦此。” 精明过人的雍正皇帝,既没有要求继续深究此案,务明真相,也没有指示应该如何审理犯案的纳尔苏等人,只将隋赫德发往西北,即将案子结案。 显然,皇帝对这件案子的真相是明了的,但他并不想在法定层面上去挑破这层窗户纸。 在案件审理中,隋赫德与其子富璋的供词也值得关注,一是,隋赫德称:“后来我想,小阿哥是原任织造曹寅的女儿所生之子,奴才荷蒙皇上洪恩,将曹寅家产都赏了奴才,若为这四十两银子,紧著催讨不合,因此不要了是实。” 而富璋则称:“从前,曹家人往老平郡王家行走。” 当时,能够在平郡王府“行走” 的“曹家人”,应该就是与王府关系最为密切的曹雪芹。 八月,雍正帝以福彭为抚远大将军,前往西北,指挥清军与准噶尔蒙古作战。待他到达驻地,隋赫德行贿老平郡王案正好审理完毕。十月初七日《庄亲王允禄奏审讯绥赫德钻营老平郡王折》结尾写道:“此旨(将隋赫德发往西北军台效力的谕旨)系大学士鄂等交出。应办理之处,办理军机处业经办理讫。”这奏折中的“应办理之处,办理军机处业经办理讫”很耐人寻味。 从前后文的逻辑来看,这里还应该说到了涉及该案的、除隋赫德之外相关人等的处理与善后。如此,在平郡王府行走的曹霑,自然也逃脱不了干系。 六、结语:曹雷芹、香山、正白旗、京师、纪念馆 曹雪芹离开崇外蒜市口十七间半后的行迹,限于资料,无从知晓,但仍有痕迹可寻。 1971年,香山正白旗39号院西墙壁上友人赠曹雪芹“对联”(“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有;疏亲慢友,因财绝义世间多”。1963年,吴恩裕等红学家由香山百姓处知)的发现,揭开了正白旗39号与曹雪芹故居关系的争论。 按,书画鉴定家张伯驹曾来此处参观,观看题壁诗照片,指出墙壁上墨迹法体为乾隆时代无疑。如此,则墙壁上“丙寅” 落款当为乾隆十一年(1746),即《红楼梦》开笔的第三年。 又,曹雪芹家族为内务府人,附近与内务府相关单位为十方普觉寺行宫——雍正八年,皇帝赐卧佛寺给怡亲王为“家庙”,怡府继而修缮,雍正十一年修缮完毕,次年皇帝赐名十方普觉寺,并以亲信超盛如川法师主其法席——颇疑此时怡王府将寺庙献给皇帝,并有行宫之设与内府之役。 但是,此时的曹雪芹并没有放弃仕途,按照现有资料,乾隆改元后,他仍有侍卫、国子监贡生、右翼宗学的工作。可知,他一度往来于京师与香山之间。 北京以它独有的文化特色,哺育了曹雪芹,为《红楼梦》的创作奠定了文化基因,而崇外蒜市口一带特有的文化氛围,无疑在曹雪芹的生活中、在《红楼梦》的创作中扮演或明或暗的角色。 据悉,北京市东城区一直致力于环天坛文化圈的打造,计划在蒜市口一带建立曹雪芹纪念馆,为北京中轴线文化的建设服务,对曹雪芹崇外居所的研究、对曹雪芹生活时代崇外文化氛围的研究、对这一地区文化和曹雪芹交游等相关课题的研究,应该说对曹雪芹、《红楼梦》文化的传播起着基础作用。 * 感谢作者授权,转发请联系作者。 * 感谢张晓莲老师授权使用照片,转发请联系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