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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明:理解学衡派的另一线索

http://www.newdu.com 2022-01-26 澎湃新闻 谢任 参加讨论

    关键词:现代文学 刘伯明 《学衡》
    1922年,35岁的刘伯明异常忙碌。他是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的哲学教授,有教授知识、指导学生之责任;他也是南高-东大的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承担着维持全校秩序、改造浮荡学风的使命。此外,他还是刚刚创办的《学衡》杂志的重要支持者和主要作者。仅1922年一年,他就在《学衡》杂志发表了六篇文章,且皆为“生平刻意之作”。过度劳累使他疲惫不堪,次年即因脑膜炎英年早逝。在纪念《学衡》创刊一百周年的日子里,刘伯明不应被忘记。
    
    刘伯明
    一、刘伯明与学衡派
    遍观有关学衡派的历史叙事,梅光迪与胡适的纠纷常为人津津乐道,吴宓对《学衡》的苦心经营也着实令人唏嘘不已,其余如颇具长者风范的柳诒徵、兼通科学与文学的胡先骕,无一不展现出独特的人物风貌。然而,被《学衡》杂志诸位创办者们公推为领袖的刘伯明,至今仍未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实际上,梅光迪和吴宓等人之所以能够汇聚于南京,并与已在南京的柳诒徵、胡先骕等人共同创办《学衡》杂志,刘伯明的支持不可或缺。1920年,梅光迪自美归国,先执教于南开大学,不久即应刘伯明之聘,来到南高-东大任教。同时,梅光迪也力邀吴宓一起前来,如此才有了1922年《学衡》的创刊。不仅如此,刘伯明本人也深度参与了《学衡》从开始构想到付诸实践的整个过程。除了撰写大量文章,据笔者推测,“学衡”一词本身就可能出自刘伯明之手。在发表于《学衡》1922年第1期的《学者之精神》一文中,刘伯明对当时学术界“渴慕新知”但“不加别择”的现象提出了批评,而且总结说:“凡此种种,衡以治学程准,其相悬不可以道里计。”无论是在字面上还是在字义上,“学衡”与“衡以治学程准”之间都有着很高的关联度。
    有感于刘伯明对学衡事业的重要影响和意义,吴宓称他是“高标硕望,领袖群贤”;梅光迪也曾深情回忆说:“民十一年(1922),《学衡》杂志出世,主其事者,为校中少数倔强不驯之份子,而伯明为之魁。”
    二、《学衡》创刊前刘伯明的思想转变
    不过,刘伯明与梅光迪、吴宓等人的合作并非一蹴而就。实际上,对于五四以后风起云涌的新文化运动,尤其是学生参与社会运动的现象,刘伯明的态度和主张有过相当程度的转变。用刘伯明本人的话来说,他“在五四之时,提倡向外的精神”,但不久之后“又主向内的精神”。这一转变不仅对刘伯明本人意义重大,也是学衡派成员能够在南高-东大发展其事业、倡导其人文主义主张的必要前提。
    所谓“向外的精神”,主要表现在社会意识与社会服务上。1919年4月,教育部组织的教育调查会建议将原有的教育宗旨改为“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对此,刘伯明表示赞许。在他看来,所谓健全的人格,实际上就是符合共和精神的人格。“所谓共和精神者,敏慧之同情也,善良之意志也,社会的动机也,自尊而亦尊人之谓也,互通经验之谓也,以自身为鹄而亦视人为鹄之谓也。”这种精神主要指向外部社会,体现出一种“为人”而非“为己”的品格。
    关于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刘伯明强调:“我之为我,本属群我。我与大群,息息相关。”他甚至提出:“我之生命非我有,社会之委形也。我之人格非我有,社会之委蜕也。”我既从属于社会,则为社会献身实际上也就相当于为自己谋福利了。需要强调的是,为社会服务乃至献身并非出于强迫,而是要通过个体的真正自觉来实现。而要实现真正的自觉,就要进行“群化教育”。刘伯明指出:“群化教育之真精神,约言之,即服务社会之精神也,参与社会事业之精神也。此次(种)精神,根于社会的想像。有是想像,则公普而历久之同情缘之以生。”这里,刘伯明提出了一个在今天看来都非常经典的观点:个体对社会的想象。这与当代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所提出的“想象的共同体”有不谋而合之处、具异曲同工之妙。安德森认为,民族并非自古以来就实际存在,而是近代以来印刷资本主义等多方面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其枢纽所在,即是众多个体对同一个共同体的想象,进而产生认同。于是,民族得以形成,一波又一波的民族主义浪潮也不断涌动。而在一百年前,刘伯明即已提出: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要个体对它的想象。这种想象极其必要,否则,“囿于私利,而置他人之利害、社会之进退于不顾,苟有利于己,虽牺牲他人亦所不计”。
    在以杜威为代表的美国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同时也有感于学生运动带来的剧烈震动,1919年的刘伯明积极鼓励学生培养向外的精神、社会的意识。他不无感慨地说:“像这一次的学潮发生,引起全国的人民留心国事,向来麻木不仁的社会,渐渐的有动机了。这是中国一线的命脉,不可小觑了的。”刘伯明希望以此为契机,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向社会,从而真正成为社会的一员,而不是仅仅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自私自利之徒。
    然而,一旦学生走出教室,走向社会,并参与到社会政治活动之中,其弊端也很快显露出来。五四学生运动告一段落后,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希望尽快将学校的教学秩序导入正轨,为此他采取了诸多措施,但其效果“充其量不过是微有成效而已”。而且,不只是北京大学,1919年以后全国各地的学校均不断爆发各种学潮。教育秩序难以恢复,全国的学风也浮荡异常。甚至,当学生的“自由”被释放出来而又缺乏约束时,引发学潮的原因就不再限于国家、社会的重大事务,一些本应内部化解的问题也会直接影响校园秩序的维持。
    作为南高-东大的领导者,刘伯明很快注意到学界风气正在改变,学生的思想也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极端:“从前过于恭顺,近来过于浮动。”受此影响,刘伯明本人的思想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五四之前,刘伯明认为:“吾国思想自周秦以后二千余年之日以退化,学术之不发达、政治之不修明、工艺之不增进,要皆苦于旧思想之束缚,遂致拘泥成法,而无创作以求发古人所未发之所致也。”可以说,此时的刘伯明几乎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全盘的否定,距离全面西化也仅有一步之遥。但在学生运动之后学风浮动之际,刘伯明敏锐地觉察到了此种主张的偏激性,并且很快改变了自己的观点。他提出:“要晓得我国的旧文化、旧道德自有他的价值,我们要废除他,就当先在研究精神上用功夫,研究他的意义,究竟有无存在的价值?然后再谋改造,才不至于偏激!”刘伯明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发生如此明确的转变,这预示着他与当时引领时代潮流的新文化派渐行渐远;同时,也预示着两年以后学衡群体的聚合,以及他们对那些激烈否定传统的主张的质疑与“反动”。
    1920年之前,刘伯明发表的文章中既有署名“刘经庶”者,也有署名“刘伯明”者;但从1920年开始,他的所有文章均署名“刘伯明”。南高-东大校长郭秉文曾提到:“君讳经庶,字伯明,近年以字行。”1920年是刘伯明思想转变的时间节点,同时也是其以字代名的时间节点。他似乎在有意识地对外宣布:今日的自己不再是过去的“刘经庶”,而是发生了转变的“刘伯明”。
    三、思想转变后的刘伯明
    在完成思想转变之后,刘伯明最为重视的就是他所说的“向内的精神”,也就是引导学生注重精神修养,努力使他们回归学业,回归理性的思考,以学者的立场观察和回应社会问题。其中,改造学风是其首要目标。
    据南高学生张其昀回忆:“其办学方针,最重人格修养。当时每逢开学、散学、新年元旦及其他特别典礼,常有师生一堂的盛会。那时刘先生必亲自出席,对于学风问题,常侃侃而谈,令人听了非常感动。”张其昀的同学胡焕庸也曾说:“刘师在校时主讲哲学,余则专习史地,故课业学问余所受于刘师者甚少。然其思想、言论、行为、道德,余受其感化者至深且巨。”张其昀与胡焕庸的回忆在刘伯明的家人那里得到了印证。刘经邦为刘伯明胞弟,在一篇悼念文章中,他两次提到学风:“兄正有为之时,领导东南学子,改良社会学风,舍兄其谁!……忆昔兄在吾之年龄,已知刻苦自励,文章已露锋芒,而隐然已以改良东南半壁学风私自策励矣。”
    面对五四以后浮荡的社会和学界,刘伯明在发表于《学衡》的第一篇文章《学者之精神》中提出五点期待:一、学者应具自信的精神(对本国文化的自信);二、学者应注重自得(超脱名利);三、学者应具知识的贞操(坚守真理,不趋众好);四、学者应具求真的精神;五、学者必持审慎的态度。这五点是针对当时学界广泛存在的弃旧从新的潮流而提出的,对青年群体具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除了对当时学界,特别是青年群体在中西文化的抉择中迷失方向感到忧虑外,刘伯明也深知学生在社会活动方面的“自由”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限度,并影响了教育活动的正常展开。为此,他不惜“与近人所重背驰”,重提训练在教育中的功能与作用。刘伯明提出:“训练乃教育之中心,受过教育与未经教育者其最大差别即存乎此。”因此,他主张必须实施科学的训练,从而使学生具备“刻苦自励,不厌精详、明晰、精密诸德”。有此诸德,教育才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中国的前途才有希望。
    当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刘伯明继续强调精神修养的重要性。这种精神即是公民的精神、共和国民的精神。刘伯明认为,公民的精神中最切要的不外乎两点,即“负责任”与“自动”。其中,负责任主要针对当时浮荡的社会风气,自动则是“德谟克拉西国家”所应具备的品格。“德谟克拉西”为英文democracy的音译,现在一般译为“民主”;但在清末民初之时,则是与“共和”混用的。刘伯明强调,德谟克拉西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精神,即共和精神。“共和精神非他,即自动的对于政治及社会生活负责任之谓也。”这种解释与他对公民精神的认知完全一致,即在认可自动之价值的同时,重点强调负责任的必要性。而要形塑公民自动负责的共和精神,学校和教师首当其冲。
    需要说明的是,刘伯明提倡精神修养,但并未否定此前所注重的社会意识与社会服务。准确地说,此时的刘伯明只是更加完善了这一思想,对学生如何关怀社会问题、参与社会活动有了更清晰的策略。他认为,关怀社会政治状况是公民的权利与责任,至于如何参与社会活动,则应分别对待:中等学校以下的学生应以学业为重,尽量不要亲身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大学生则责任较重,“凡政治社会问题之关系较大者,宜本学理之研究发为言论,其心廓然大公,不瞻徇任何党系之私意,惟以高贵之精神、崇伟之心理,与国人相见。”至于罢课,刘伯明基本持否定态度,认为仅可偶然为之,且须为关系全国安危之大事。否则,“外部偶有刺激则学校内部以罢课应之,刺激无已,罢课亦继续无已时。长处于扰攘纷纭之中,其思想亦被其影响,散漫无规则。”说到底,学生应关心社会政治事务,但其言行当以良好的精神修养为前提,既能行使自由之权,又能担负责任之重。
    所有这些,无一不与当时较为激进的新文化、新思潮保持距离,甚至是针锋相对,这是刘伯明支持并参与学衡事业的主要原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主要关注新旧冲突的梅光迪和吴宓等人相比,刘伯明似乎把重心放在了教育的现状与教育的发展上。这与他作为大学领导者的身份直接相关,也体现了学衡派内部的差异性与复杂性。就此而言,在认识和理解学衡派的过程中,刘伯明的确是一个值得留意的线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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