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泉置漢簡1990—1992年發掘出土,早年曾在2003年有一個定稿,2019年懸泉置漢簡的第一部分由中西書局出版,書名作《懸泉漢簡(壹)》。因為“新冠”疫情參與甘肅簡牘博物館與蘭州大學文學院合作的線上讀簡班,適得居家進行補課。探方ⅠT0109S是比較獨特的一部分,是1991年上半年過篩子時得到的簡牘,探方名是根據柴生芳的回憶完成的。結合已有簡牘文書分類的行為格式與用語,試對探方ⅠT0109S的部分簡文進行修訂。不當之處,請方家賜教。 簡1.五月乙未主簿 教告遮要縣泉 A 遮要縣泉置□ 五月丙申遮要御王子翹 B ⅠT0109S:3AB[1] 本簡松木,兩行,左、下殘,文書性質屬於下行官文書,或作“教告”類官文書。A面是文書的正文,B面是文書的傳遞記錄,類似郵書的封檢。 A面釋文無異議,“主簿”為發文機構名+官名+人名,“教告”是文書定性的關鍵詞,或作“教”、或作“告”。“遮要、縣泉”是文書的收文機構名,也是文書重點適用的機構名,即遮要置與懸泉置。 B面的文字按照現行釋文格式,也可以說得過去,因為現行字體不方便排版區別,但是,如果將A、B兩面的文字大小進行比較就會發現,A面文字大小一致,B面文字不僅大小不一,而且大的比A面大,小的比A面小,字迹顏色也不一樣。造成字體大小不一的原因為何呢?主要是文字的用途、書寫時間不一造成的。B面的大字類似郵書的封檢,顯示“教告”文書的傳遞目的地或收文單位,小字是收到教告文書時懸泉置的記錄文字。“五月丙申,遮要御王子翹(以來)”,五月丙申這一天,遮要置的御王子翹送過來。 文字的功能分類大致如此。B面“置”字後一個未釋字“□”儘殘存上半部分,但根據其文義,應釋作“嗇”字。也就是“嗇夫”乃至“嗇夫吏”的殘筆,是效穀縣發給兩置主事人員的稱謂方式。 “王子翹”?人名稱“子翹”?此字右下殘,殘存作“”形,如果說中間的還算“勻”形的話,那麼左側的“堯”形是看不到。是不是“翹”字?翻檢史語所檢索系統,還真名有“子翹”者,居延新簡EPT50:42B作“魏子翹”,字作“”形;居延舊簡326•8作“”形。從殘存的字形來看釋作“翹”不如存疑作“□”。 與本簡功能類似的是簡ⅠT0110①:64AB,簡文作: (1)廷告縣泉 A 縣泉置嗇夫 B 文字功能雖然相同,但是簡牘上的文字字形還是與簡1有一定差異。 簡2.永光五年三月甲辰朔戊午 □當舍傳舍從者如 ⅠT0109S:43 本簡松木,左、下殘,以“當舍傳舍”可以判斷簡牘文書屬於“傳文書”。草書,“光”字作“”形,2003年作“始”字。從字形分析,原本釋作“始”字是正確的。通簡草書,將“女台”作“女”,右部是“台”部的簡筆,與居延漢簡“”形近似。[2]唯本簡的左右部有重合、疊加而已。 又按照陳垣《二十史朔閏表》永始紀年只有四年,[3]永始五年相當於元延元年(BC12年),且元延元年三月是戊辰朔,不當有戊午日。這是癥結點。釋作永光五年,朔日相符。正好可以處理朔日矛盾,但字形是“始”而不是“光”。是不是書寫錯誤呢? 我們檢索懸泉置漢簡發現永始五年的紀年比較多,除本見外,還有10簡。其中在《壹》中出現的簡文還有: (2)永始五年三月癸卯朔辛亥敦煌玉門 從者如律令 ⅠT0109②:51 (3)印詣府 永始五年正月庚午夜半時縣 □□簿 賞受魚離御蘇朝□行即□ ⅠT0112④:21 其它簡文因為圖版受限暫不作檢討。簡(2)按照“從者如律令”,文書性質屬於傳文書。如果是三月癸卯朔,辛亥是9日。但是永始五年按照《朔閏表》是戊辰朔,戊辰朔是沒有辛亥日的。但圖版還是比較清晰的,這是簡(2)存在的問題。同樣永始五年的三月,簡2作甲辰朔,簡(2)作戊辰朔。這都是懸泉置漢簡的記錄。兩者的矛盾,孰是孰非? 以《朔閏表》永始五年(元延元年)是正月己亥,閏正月己巳朔,二月戊戌朔,三月戊辰朔,其朔日得到它簡的旁證是正確的。如: (4)永始五年閏月己巳朔丙子北鄉嗇夫忠敢言之義成里崔自當自言…… 15•19[4] (5)永始五年二月戊戌朔己亥御史大夫光下丞相下當用者 甲附18 (6)永始五年三月戊辰朔己巳…… 119•49 (7)永始五年二月戊戌朔丙午肩水候憲敢…… 73EJT37:770A[5] (8)永始五年閏月己巳朔戊寅橐他守候護移…… 73EJT37:1065A 由之可見,陳垣的《二十史朔閏表》有關永始五年的朔日是正確的。與之不合的簡文,當屬訛寫或誤書。簡2之“永始五年”可能是“永光五年”誤書,朔日尚可對應;簡(2)之“三月癸卯說”則均不合,屬於誤書。 另簡(3)是郵書傳遞記錄“過書刺”。記錄懸泉置從東側魚離置受到的郵書,即時向西傳遞。其中右行“永”字作“”形,除去漫漶的筆劃,此字應釋作“元”字。“正”字作“”形,中間筆劃漫漶,下面的一筆比較長,應從2003年定稿釋作“三”字。 其中的懸泉置人名“賞”,可與其它元始五年簡的記錄比照。“賞”是懸泉置佐,姓馬氏。具體簡文如: (9)出 綠緯書一封西域都護上詣 行在所公車司馬以聞綠緯孤署緼檢皆完緯長丈一尺 元始五年三月丁卯日入時遮要馬醫王竟奴鐵柱付縣泉佐馬賞 (右齒) ⅡT0114②:206 (10)出東合檄二封滑詩印 一詣曹掾 一詣淵泉 元始五年五月壬申日下夕時縣泉置佐賞受遮要來辰即遣狗奴行 ⅡT0114②:234A (11)出西板檄一曹掾印詣府元始五年五月壬申日城上時縣泉置佐賞受魚ⅡT0114③:194 簡(3)左行之“簿”作為收文機構或官名,“簿”無疑應是“主簿”,但與字形不符。郵書從東向西傳遞,疑為“詣效穀”。 簡2左行首字未釋讀,右部清晰為“阝”形“”,左部不明,在傳文書中是不是可以旁證此字為何呢?以眾多的文例,此字應釋作“郡”字。文例如: (12)黄龍元年五月壬寅朔乙丑張掖大守福庫丞承憙兼行丞事謂過所遣守屬虞順校轉敦煌郡當舍 傳舍從者如律令 六月壬寅西 ⅤT1310③:70 (13)初元三年二月丙戌朔辛卯張掖大守過倫長史定庫丞承憙兼行丞事謂過所遣書佐馬敞辟事敦煌 郡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二月己巳西 ⅤT1311③:156 (14)初元三年二月丙戌朔辛亥北地大守武長史固謂過所縣道遣朐衍右尉石禹送徙邊者敦煌郡當舍傳舍從者如律令 ⅤT1411②:33 簡3.□劇即日死謹與官 ⅠT0109S:49 本簡松木,上、下殘,字迹殘泐,此為傳馬病死爰書。按照傳馬病死爰書的格式,未釋字“□”應釋作“益”字。殘筆“”形,恰為此字的左下筆字形。“日益劇”或“日益篤”指馬的病情越來越嚴重,類似的文例較多。如: (15)□病中蹇後左足瘦馬醫充國診治不偷日益劇 ⅠT0110②:30 (16)……不能飲食日益篤今死即與守嗇夫奉德佐孫何雜診□□□□ ⅠT0110③:12 (17)五鳳二年十一月己卯朔甲申縣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府傳馬三匹病狂 醫治不能偷日益劇終不可用十月乙丑關書縣請剝賣 ⅡT0114⑤:1A [1]甘肅簡牘博物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陝西師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懸泉漢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因簡文與簡號直接對應,頁碼不贅。下同。行文簡稱《壹》,超出《壹》之外的懸泉置漢簡釋文源自2003年定稿。 [2]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第209頁。 [3] 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年。行文簡稱《朔閏表》。 [4]此類簡號釋文據簡牘整理小組:《居延漢簡(壹—肆)》,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4——2017年。頁碼不贅。下同。 [5] 此類簡號釋文據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壹—伍)》,上海:中西書局,2012—2017年。頁碼毋贅。下同。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1年11月8日10:5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