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佈的胡家草場西漢簡《葬律》: 諸幸得葬高園、孝惠園,皆令得与妻會葬,縣毋得為其妻穿。葬魯元園,比。2803[1] 按:這是規定从葬于高祖長陵、孝惠帝安陵者,都可以夫妻合葬,地方縣不得為其妻單獨營建墓葬。从葬于魯元王陵園者,亦比照准許夫妻合葬。 《史記·呂太后本紀》: 宣平侯張敖卒,以子偃為魯王。敖賜謚為魯元王。 《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漢五年,張耳薨,謚為景王。子敖嗣立為趙王,高祖長女魯元公主為趙王敖后。……張敖已出,以尚魯元公主故,封為宣平侯。……張敖高后六年薨。子偃為魯元王。以母呂后女故,呂后封為魯元王。元王弱。兄弟少,乃封張敖他姬子二人,夀為樂昌侯,侈為信都侯。孝文帝即位,復封故魯元王偃為南宮侯,續張氏。 按:《本紀》謂張偃為魯王,《列傳》謂其為魯元王,不知孰是?《集解》:《關中記》曰:張敖冢在安陵東。《索隱》案,謂偃以其母號而封也。《正義》:魯元公主墓在咸陽縣西北二十五里,次東有張敖冢,與公主同域。又張耳墓在咸陽縣東三十三里。[2] 《漢書·張耳陳餘傳第二》: 高后元年,魯元太后薨。後六年,宣平侯敖複薨。呂太后立敖子偃為魯王,以母為太后故也。又憐其年少孤弱,乃封敖前婦子二人;壽為樂昌侯,侈為信都侯。高后崩,大臣誅諸呂,廢魯王及二侯。孝文即位,複封故魯王偃為南宮侯。[3] 《史記》作“魯元王”之處,《漢書》皆作“魯王”,班固依《史記》擅行刪改乎?前人不敢妄斷。梁玉繩每見《史記》中言張偃為“魯元王”之處,輒曰“衍文”,不足以服人也。張家山漢筒《津關令》中有魯侯居長安,魯御史、魯中大夫、魯郎中自給馬騎,得買馬關中的條文。可能的情景是這樣的,趙王被廢,但魯元公主的政治地位未變,故有被尊為王太后之事,与王国地位相應的官署并未廢止。此魯侯為張敖亦可視為魯元侯,后來的魯王張偃亦可視為魯元王,皆由魯元公主而得名。 胡家草場西漢簡《葬律》簡中魯元園為魯元公主薨后所葬墓園,張敖卒后又以魯元王禮葬此。曾為魯王的張偃當亦葬于此。估計貫高等趙王客隨趙王入關后為二千石者夫婦亦歸葬于此。《葬律》未提孝文園,可証此有可能為文帝時的《葬律》條文。推測《葬律》未公佈的條文亦規范了諸侯王墓葬之事。《史記》中的張偃曾為魯元王是正确的,《漢書》中的張偃曾為魯王也是正确的。胡家草場《葬律》2803一簡以定四讞。何幸如之!何樂如之。 [1]荊州博物館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編著:《荊州胡家草場西漢簡牘選粹》,文物出版社,2021年。 [2] 《史記》,中華書局1982年,第2582一2586頁。 [3] 《漢書》,中華書局1983年,第1839一1843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1年10月20日16:3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