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帝与蚩尤作战的地望,自《史记》“涿鹿说”以来,似乎已成为定论,笔者在读了《逸周书·尝麦解》和《庄子·盗跖》以后,对于《史记》“涿鹿之战”产生了疑问,感到周代人写出了汉代才有的地名于理不通。经过了长时间的反复比较研究,对这个问题才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为此先后写了《黄帝的都城究竟在哪里?》、《从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两段佚文看所谓“涿鹿之战”的地望》。为了进一步求得真知,本文想通过上谷郡的设置情况就“涿鹿之战”的地望作深入的探讨,以便请教于方家。 一、关于上谷郡的设置和基本情况 华林甫著《中国地名学源流·(表一)战国置郡一览表》云:“上谷郡,燕昭王置,秦因之。以其地处大谷之上,因名。”《史记·匈奴列传》云:“燕有贤将秦开,为质于胡,胡甚信之。归而袭破走东胡,东胡却千余里……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东胡是指战国至西汉时期的乌桓、鲜卑、肃慎等东北地区的民族。上述引文说明上古等郡原是东胡的活动区域,燕国通过战争获得以后才在此置上谷等郡。 最初的郡和县之间的关系,一是设置的地区不同,县制起源于周的王畿,即内地,比较富裕;而郡设置在新获得的边地,即地广人稀的荒僻之地。清赵翼《陔余从考·郡县》云:“置县本自周始,盖系王畿千里之制。”“县”字原作“寰”,指周天子直辖的王畿。《谷梁传·隐公元年十二月》云:“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范宁注:“‘寰’即古‘县’字”。二是郡与县无统属关系,甚至县的地位比郡还高。《左传·晋定公十九年》赵简子率师伐郑,其誓词云:“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可见当时(公元前493年)县的地位比郡高。郡何时统辖县秦统一之前无明确记载,《战国策·秦策二》记载甘茂对秦武王曰:“宜阳,大县也;上党、南阳,积之久矣,名为县,其实郡也。”看来秦武王时(公元前310年——公元前307年)郡好像是比县大了,这已经是战国晚期了,但也没说郡统辖县。郡统辖县是在秦统一之后实行郡县制时,才确立了郡、县地方两级政权组织的管理系统。 下面我们谈谈上谷郡:一是上谷郡属于边地。谭其骧《长水集(上册)·秦郡新考》云:“《匈奴列传》,燕亦筑长城,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当是之时,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三国”是指秦、赵、燕。而燕国的上谷郡正与匈奴左方王的地盘相对,东边又与东胡相接,“左方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往者,东接秽貉、朝鲜。” 二是秦时上谷郡只辖一个县。《始皇本纪》、《燕世家》说,始皇二十一年秦定燕蓟,因置上谷郡。据林荣贵主编《中国古代疆域史·秦朝的政区建制》云:上谷郡“郡治在沮阳(今河北怀来东南),下辖沮阳县,计县一。”以上说明,燕国早已设置了上谷郡,秦统一后因而置之,仅下辖沮阳一县。《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云:沮阳县,为秦置,县治即为上谷郡治。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周勃破卢绾军于此。也说明燕时上谷郡尚未曾置县,直到秦统一后才设置了一个沮阳县。至于为何如此,谭其骧《长水集(上册)·秦郡新考》说的很清楚:“《水经·水注》,蓟县,秦始皇二十三年灭燕以为广阳郡。《汉志》缺,清儒顾氏炎武主《班志》以驳郦注,全氏祖望、梁氏玉绳主郦注以补《汉志》。全氏曰:燕之五郡皆燕所旧置,以防边也,渔阳四郡在东,上古在西,而其国都不与焉。自蓟至涿三十余城,始皇无不置郡之理,亦无反并内地于边郡之理。”这就告诉我们,上谷郡附近三十多城就显得荒僻的多了。即使在秦代,没有也没有必要设置更多的县。到了汉朝初年,才在上谷郡沮阳县境内划出涿鹿、下落、潘三县。《汉书·地理志》说上谷郡计县十五,是经过了西汉近二百年的发展,几经区划调整才达到的,并非西汉初就有十五个县。对比一下当时全国的情况就清楚了,西汉初年约一千个县,到西汉末年达到一千五百八十七个县,总数也是增加的。 三是上谷郡人口稀少。由于上谷郡处于华夏与北方戎狄的交界处,“北迫蛮貉”,加之“西周末年,中国北部大旱”(蒙文通《周秦少数民族研究》第2页)。造成荒僻不毛,人口稀少。一直到汉代,这种荒凉情况并无多大改变。《史记·货值列传》云:“上谷至辽东,地鋽远,人民希,数被寇”。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全郡15个县仅有:36800户,117,768人。而当时(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即公元2年)全国人口为59,574,978人,上谷郡人口只相当于当时全国人口的五百五十分之一,平均每县不足1万人。而涿郡人口为782,764人,县29,平均每县27,000人。按人口说,涿郡的一个县差不多相当于上谷郡一个县的3倍。 由以上三点说明,即使中国的历史已经走到西汉这样一个统一的、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里,这里的人口依然这样稀少,可以想见再向上溯三千年的五帝时代,这里会是什么情况?何来的“三祖”文化?正如著名专家谢飞同志所说:“时至今日,在涿鹿发现的与三祖文化直接关联的考古文化遗存微乎其微,更没有与三祖同期的大型考古遗址被揭示”(《中华文明从这里走来》《河北日报》2016年5月20日)。 再者说,《山海经》全书共记载了284个氏族部落,是关于五帝文化的泉薮之书,黄帝在《山海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山海经》多处记载与黄帝有关的山川丘台。根据张步天先生的考察,《北次二经》中的管涔山到敦题山共17座山位于晋北、冀西北之燕、代、蒙境,包括上谷郡一带。在这些山中,从《山海经》里找不到任何一座与黄帝、炎帝和蚩尤有关的山来。而且在这17座山中,有8座山“无草木”,可见这一带是何等的荒凉不毛。 二、《史记·五帝本纪》关于“涿鹿之战”记载的辨析 笔者在《从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两段佚文看所谓“涿鹿之战”的地望》中曾经说过,西汉初年的汉简记载的是“黄帝战蜀禄”,当时的官方文献尚无“涿鹿之战”一说。而且,从西汉初到司马迁作《史记》之前,西汉传世的文献中都没有“黄帝与蚩尤作战于涿鹿”的说法。 涿鹿县的设置《汉书》虽无明确的年代记载,但推算在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冬十月,令天下县邑城”,十二年周勃入定代地,破卢绾军于沮阳,涿鹿县的设置应在平定沮阳之后就开始了。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说:“涿鹿之战”一说“盖因《汉志》上谷有涿鹿县云然”。自司马迁始倡,种种注疏地志从之若过江之鲫,林林总总不绝如缕,但这并不能说明问题。 应当说司马迁作《史记》是相当谨慎的,从《太史公自序》看得是很清楚的,特别是《五帝本纪》之后的“太史公曰”说的更明确。一是到实地考察,“余尝西至崆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二是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三是慎重选材,对于采访到的长老之言、百家言黄帝不雅驯之文、以及“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既然如此,司马迁为什么还会在“涿鹿之战”的地望上出现“郢书燕说”的说法呢?正所谓百密难免一疏。(1)《临沂银雀山汉墓发掘简报》云:“一号墓的年代,当在公元前140年至公元前118年之间”,“二号墓的年代,当在公元前134年至公元前118年之间”。这个年代距司马迁(前145或135年出生)的生活年代并不远,距西汉设置涿鹿县60年左右。说明从汉初到司马迁之前这60年中,仍没有把“蜀禄”当作“涿鹿”,也就是说,文献书籍至此还没有受到设置涿鹿县的影响。(2)《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在《汉书·艺文志》里都有著录,司马迁是应当看到这两部书的,对于佚文中的“黄帝战蜀禄”是知道的。可惜的是,由于受设置“涿鹿县”的影响而曲解“蜀禄”为“涿鹿”。(3)司马迁的记载是有其历史背景的,秦火之后汉初颁布除挟书令,整个知识界鼓舞欣欣。汉儒在抢救和恢复先秦典籍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和错误,风气使然。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渔利嗜奇之徒假托伪造行为。清人龚自珍就说过:“战国时人依托三皇五帝矣,或依托周初矣。汉之俗儒,已依托孔门问答矣”(《龚自珍全集·家塾策问二》)。20世纪30年代,顾颉刚先生曾作《战国秦汉间人的造伪与辩伪》,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汉代的此类问题。 唐刘知几在《史通·叙事》中云:“人之著述,虽同自一手,其间则有善恶不均,精粗匪类。若《史记》之《苏》、《张》、《蔡泽》等传,是其美者。至于《三、五本纪》、《日者》、《太仓公》、《龟策传》,故无所取者。”梁玉绳评此语曰:“非妄诋也。”我们认为,二位先贤之语实乃过甚,但也不乏有中的之处。 三、《逸周书·尝麦解》之“涿鹿”为后人所“孱入” 前面讲到,上谷郡涿鹿县与黄帝、炎帝和蚩尤风马牛不相及,为什么《逸周书·尝麦解》会有“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的说法呢?这是一个历史迷案,需要我们对先秦文献进行辨析。前面我们已经就《史记·五帝本纪》中的“涿鹿”问题进行了澄清。其实,“先秦是我国传世古籍中经籍文献和诸子文献的成书时期,当时这两类文献皆有作伪与辩伪的问题”(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第162——163页)。 袁宏点校本《逸周书·序》中说:“愚尝玩其文义,与《尚书》周时诰誓诸篇绝异,而其宏深奥衍,包孕精微,断非秦汉人所能仿佛。”这就是说《逸周书》是周人的史记,是不用怀疑的。但是由于“唯其阙佚既多,又颇有后人孱入者”。现代学者佟大群在《清代文献辨伪学研究·绪论》中说:“刘重来的《关于<逸周书>的一桩悬案》(《西南师范学院报》1983年第1期),黄怀信的《<逸周书>时代考略》(《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1期),赵光贤的《<逸周书·作洛>篇辩伪》(《文献》1994年第2期)等,探讨了《逸周书》的真伪问题。周玉秀的博士学位论文《<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2005年由中华书局出版)从语法、句法、音韵等角度,认定其为‘西周时代文献’的同时,也发现该书有战国乃至汉代人的增窜改写。”不弄清楚这个问题,就无法解释周代“始于文、武,终于穆王、厉王”的史官们怎么可能写出汉代的地名来。成书于公元前841年以前,怎么会记载出几百年以后才有的地名?让古人按着后人的口径说话,岂非咄咄怪事!汉代人的“增窜改写”是先秦文献《逸周书·尝麦解》中出现“涿鹿之战”原因之一。 《逸周书·尝麦解》云:“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逸周书·史记解》云:“昔阪泉氏,用兵无已,诛战不休,并兼无亲,文无所立,智士寒心。徙居至于獨鹿,诸侯叛之阪泉以亡。”我们对上述两段引文作一下分析,《路史·炎帝纪附蚩尤传》云:“阪泉氏蚩尤”。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一》云:“蚩尤曰阪泉氏”。清全祖望《经史问答·八》亦云蚩尤乃阪泉倡乱之人。所以《逸周书·尝麦解》所云“阪泉氏”即蚩尤。在同一书中同是蚩尤一人,一说在“涿鹿”,一说在“獨鹿”,显然“涿鹿”不是“獨鹿”。《荀子·成相》云:“刭而獨鹿弃之江。”杨注:“獨鹿与属镂同。吴王夫差赐子胥之剑名”。“獨鹿”似应为剑的出产地名,那么,吴王夫差绝不会到涿鹿来的。因而《逸周书·史记解》中“獨鹿”作地名,也不会指“涿鹿”。《逸周书》作为周代的史书,在涿鹿县设置的前几百年前是不会说出“涿鹿”地名的。因此说高亨著《古字通假会典·侯部第十》所说“獨与涿”可互通假是错误的,《周礼·秋官·序官》:“壶涿氏”。郑注:“故书涿为獨。”说明郑玄看到的原书是“獨”字。《逸周书》在《汉书·艺文志》中有著录,尽管司马迁没明说他参考了《逸周书》,但照理说他是应该看到此书的,应该对这一矛盾的说法作一番推敲,可他又把“獨鹿”当成“涿鹿”了。这就为他人“增窜改写”《逸周书》提供了依据和借口。实际上,“蜀”、“獨”、“涿”这几个字是不能互通假的,“蜀”字很古老,先周甲骨文、周中至战国金文、战国简文都有该字;“涿”字出现也很早,甲骨文、周中金文和秦印文都出现过;“獨”字在战国简文中有发现。三字彼此音义上都没有相互关联。 一千多年前东汉王充就对于“增窜改写”问题及其严重性深恶痛绝,他在《论衡·对作》说:“虚妄显于真,实诚乱于伪,世人不悟,是非不定,紫朱杂厕,瓦玉集糅。以情言之,岂吾心所能忍哉……不得已,故为《论衡》”。每当看到王充的这些案剑瞠目的议论,联想到“涿鹿”之伪,深有共鸣之感慨!难道我们不应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写出今天的《论衡》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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