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现代国家是追求财富的工具,而西方现代社会中的“阶级”则是在争夺社会财富中形成的集团。 关于现代国家的性质,有两部作品讲得最为简明扼要:其一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指出现代国家的能力就在于获取财富的能力;其二是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指出国家就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而中国的历代王朝并不是这样的“国家”,中国传统的社会阶层也不是这样的阶级集团。 最简单地说,这是因为自宋以来的治理体系的目标不是追求财富的无限积累与扩张,军事和武力必须受到治理体系的严密约束与限制,这种发展目标则进而瓦解了中国社会内部革命和阶级斗争的能力。 梁漱溟晚年总结说,传统中国与西方的区别在于,因缺乏“集团”而缺乏“斗争”。他说:“原来集团引起斗争,斗争促成集团,集团实与斗争相连,而散漫则与和平相关。” 与西方不同,宋以降,传统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一贯注意节制资本,节制财产的集中。唐宋之交,更把大土地贵族、大门第打倒了。既然没有了财富的高度集中,也就难以形成大资本的力量。 明代有“十大商帮”,清代粤海关制度下,广东行商也曾富甲天下,但是中国自秦代就不允许商人当官。汉武帝时期虽然有所改变,但不允许大资本家爬到国家和皇帝头上——这一条是亘古不变的。因此,与西方的“资本当权”不同,“节制资本”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东汉以降的大门第,到晚唐都没落了,这一方面是因为上层国家财政集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基层实行均田。这就造成了大地产的衰败,于是,大贵族阶级存在的基础就没有了。 与中国不同,自罗马帝国以来,西方国家就是获得财富的手段。自十字军东征以来,西方国家就是劫掠财富的工具。西方的财产与权利往往通过战争获得,因而是排他性、独占性的。 自西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一直战乱不休,军事封建制——采邑制一直延续着。欧洲的资本家恰是从大土地贵族和大贸易商中转化来的,无产阶级又是从农奴中转化来的。西方财产高度集中,每个历史时期财富都是垄断的,因此就产生了彼此对立的庞大阶级集团:奴隶主与奴隶、封建主与农奴、手工业师傅与帮工、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于是,就有了马克思那句最著名的话:“迄今为止所有的社会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中国的财富分布比较平均,遍地是小农。结果,中国就成为一个平铺的小农社会,以一种伦理关系把阶级关系压抑住了。 马克思把社会看作一个有内在结构的生命有机体,当结构处于不平衡状态时,一个结构的质变就会引发整个生命有机体整体的变化——社会革命。如果从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去比较中国与西方,那么可以说,中国的社会结构庞大而松散,而作为社会生命体的基本“细胞”——阶级集团发育不完整。我们看漫长的中国历史,就会发现,通过结构调整达到新的平衡,这就是中国的常态,革命性的质变较少发生。 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其主体是小农,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小农如同装在口袋里的马铃薯一样,有着共同的身份,但是彼此之间没有社会联系。中国人口虽多,但缺乏社会组织。没有社会组织,就没有力量。 因此,青年时代的毛泽东说: 中国固自由也,人民与国家之关系,不过讼狱、纳赋二者而已,外此无有也。故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惟无关系也,故缺乏国家思想、政治思想。中国自由,西国专制;中国政法简,租赋轻,西国反之。① 而钱穆也曾经说,若讲到平等,中国社会比西方平等,讲到自由,中国的小农比西方的无产阶级自由。当然,也正是因为这种自由是“消极自由”,所以人民对于政治上的团体漠不关心。 秦以来,中国实行的基本制度就是郡县与封建的融合,这既表现为中原与边疆的关系,也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甚至外化为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长期以来,维系这一制度发展的,不是财富的高度集中,而是利益的普惠和分享。保持这一制度稳定的,不是武力扩张和资本的积累,而是文明的教化。 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西方治理体系,首先是在欧洲内部旷日持久的封建军阀混战中形成的战争体系,其次是在突破奥斯曼帝国长期封锁中建立起来的商业体系。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以军事封建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军商合一”的组织。 1885年,在清王朝即将呼啦啦似大厦倾的时候,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二卷出版。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把当时的西方制度称为“资本主义体系”,这个体系由劳动体系、商业体系和资本体系构成,资本的控制贯穿于这个体系的全过程。换句话说,这个体系的目的不在于劳动、商业的发展,而在于资本积累。在这里,“货币变成了资本”,即货币不是为了生产和交换被付出的,而是作为利息和利润被“贷出”的。简而言之,这是古老的犹太放债体系的现代升级版。 追求财富的贪婪——资本积累的冲动,即对于剩余价值、利润和利息的追求,控制了西方。这种所谓“拜物教”的狂热,丝毫不亚于宗教的狂热。在马克思看来,西方的情况与全世界都不同,如果说中国的问题是社会关系和制度抑制了生产力的发展,那么西方则是生产力的发展以摧毁一切社会关系为目标,而在一切社会关系瓦解、崩溃后,生产力发展的最终基础就丧失了。 为什么中国与西方走着不同的道路?为什么偏偏在西方产生了资产阶级?像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那样,为什么只有在西方才能产生资本主义制度呢? 马克斯·韦伯在其巨著《儒教与道教》中提出了一种文明论的解释:第一,中国是一个官僚治理的社会,而西方是一个骑士和军人治理的社会;第二,中华文明是立足农村的,而西方近代文明是从武装的城市里发展出来的;第三,中国虽然有发达的商业,但是中国的行会始终受到官僚体系的压制,没有发展出金融行会,中国没有西方那种高度发达的理性化的借贷-投资体系;第四,西方的基督教是一种斗争的宗教,而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儒教和道教都主张取消斗争,与西方的基督教相比,都属于“和平的宗教”。 抛开文明优劣的价值判断,韦伯的研究透露出一个事实,即中西文明大反转并不是因为西方文明先进,而恰恰是因为西方野蛮,其集中表现就是持续不断的宗教战争。 因为战乱不休,所以就需要有一股力量来筹措军需,特别是筹措战争经费。资产阶级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产生的。 实际上,西方的资产阶级并不是一些企业家和商人在市场竞争中结合形成的一股力量,资本家也不等于组成生产与交换的企业家和商人。 历史表明,西方的资产阶级脱胎于投资国际战争的基督教贵族集团,比如在十字军东征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圣殿骑士团。普鲁士这块地方,也是由参加十字军东征的条顿骑士团开拓的。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奥斯曼帝国灭亡之后,热那亚丧失了东方贸易的枢纽地位。此后,热那亚的教皇理财人转而投资新航路的开拓,从而开启了西方世界对于美洲和非洲的暴力殖民运动。 可见,西方资产阶级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把战争与金融资本结合在一起的阶级,也就是我们在鸦片战争以来所见识到的西方资产阶级,在两次世界大战中所见识到的西方资产阶级,在今天的伊拉克战争中所见识到的西方资产阶级。 如果离开了宗教战争这种暴力形式,如果离开了向暴力和战争投资的金融资本网络,我们就不能真正理解西方的资产阶级和所谓的“大国崛起”。 我们读西方文献,要带着问题去读。例如,我们在看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斯密的《国富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尼采的《论道德的谱系》等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经典著作的时候,就必须抓住资本的暴力本质这一基本线索。至于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卷,它最深刻的地方就是揭示了资本和资产阶级的暴力本质,即马克思从工业革命中发掘出机器的暴力,从圈地运动中发掘出农业革命的暴力,从交通革命中发掘出殖民主义的暴力。 《资本论》第一卷主要从上述这三个方面揭示出资产阶级革命是一场暴力革命,资产阶级代表的是资本的暴力。 我们不能把无限制地追求财富积累与“发展生产力”混为一谈。资本主义追求的是无限制的财富积累,这种无限制的财富积累是以摧毁一切社会关系,把一切社会关系改造为金钱债务关系的形式来实现的。如果说在追求无限制的财富积累的过程中,资本主义也发展了生产力,那么我们必须同时指出,资本主义是通过破坏并摧毁生产力的基础——社会关系的形式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这是一种毁灭性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反抗这种毁灭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方式的主张,自称为“社会主义”运动。从一开始,社会主义追求就是人的需求的全面满足、人的才能的全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公共财富的极大丰富。 与西方文明从拜神教走向拜物教的狂热相比,中华文明是冷静的。中华文明中既没有宗教的狂热,也没有金钱的狂热,更没有暴力的狂热。节制、平和,被视为中华文明的最大美德。 中国与西方以及伊斯兰世界的最大不同,就在于没有宗教战争,中华文明当然更不知道什么叫“圣战”。而离开了宗教战争,我们却几乎无法描述中国之外的世界史。 与1500年以来的西方更大的不同是,中华文明自11世纪的宋代起就已经走向了高度文明化乃至“过度文明化”的道路。我们一旦了解了宋代的制度,并将其与同时期的世界其他文明比较,就会把这个问题看得非常清楚。不必说与学校制度相配合的严密的科举制度、文官体制,更重要的是,宋代形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监督周密、法治完善、言论开放的治理体系。宋代制度的顶层设计由两府、三司、台谏构成。管理军事的枢密院与管理行政的中书省,文武判然分离;管理经济的三司分工明确、独立行事,各级官员都在御史台的严密监督之下;“宋之立国,元气在台谏”,而宋代的谏官制度专门为开放言论、批判时政而设置,实现了舆论监督的高度制度化。当时中国之外的世界完全没有这样高度文明化的制度。 但是,更加需要看到并加以反思的是, 这样的体系不是为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设计,而是为了因应当时中国生产力相对发展而外在空间又急剧缩小的特殊国情而设计的。它是以调控、限制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限制人的能力发挥为目标的。 当然,如果我们可以同情地看待历史,也可以这样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把如此大规模的人才积聚引向科举、引向仕途,并用一项严密的制度分工安置好,这几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但也正是这样一个分工明确、监督周密、法治完善、言论开放的治理体系, 造成了政府各个部门彼此牵制、互相掣肘,极大地限制了人的才能的全面发挥,导致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的大规模下降。 这一治理体系,以从上到下的严密的人身依附关系,以一种“恩赐”的财富分配形式,一方面节制了无限制的财富积累所造成的两极分化(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则大大束缚了社会需求的满足和生产力的发展。 这与其说是治理体系的“过度文明化”,不如说是治理体系的 “高度官僚化”,从而更造成了这些“过度文明化”的治理者不能干事、不敢干事、不想干事。随着教育的文明化、政治的官僚化,市场和贸易的发展,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组织能力反而不断下降。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二者并不是一回事。有强大的治理能力,并不等于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治理体系。同时,从历史上看,我们也不能说,有一个完善的治理体系,就一定能转化为强大的治理能力,因为我们必须看这种治理体系对于生产力和人的发展究竟起正面作用还是负面的“反作用”。 这是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对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经验最为深刻的总结。② 所谓晚清以来“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就是指高度僵化、官僚化的中国传统治理体系,与高度暴力化的西方资产阶级和资本集团迎头相撞。在这一历史关头,中国细密僵化的治理体系非但没有转变为治理能力,反而抑制了中国的抵抗和反抗本能。 于是,在这“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历史大背景下,就产生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时代主题。 注释 ①毛泽东.讲堂录[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早期文稿.长沙:湖南出版社,1990:590. ②习近平.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M]//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