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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箫白: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防系统与军事改革

http://www.newdu.com 2023-03-19 爱思想 胡箫白 参加讨论

    【摘要】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防系统改革,是理解地方社会权力格局和地缘意义的关键视角。十五世纪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防体制在文武关系、官员职级、官员职务、防务分配四个方面发生变化,地方“番”汉势力失衡,军士生计维艰,边区军防渐趋废弛。十六世纪前期,因为南下蒙古势力威胁蜀边,区域的地缘功能为之一变。明廷因之重整川西北防务,并于嘉、万年间发起系统性军事改革,通过加派高阶官员、整饬军防设施、提升军队战力等方式应对“番蒙合流”带来的军事威胁。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防御体系演变,在地方社会发展脉络中具有分水岭式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明代中后期 川西北 边地治理 防御体制 汉“番”关系
    作者胡箫白,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地址:南京市,邮编 210023 。
    明代的川西北地区对于蜀地军防具有重要意义。[1]正德《四川志》评价地区的区位格局道:“(松潘、叠溪、茂州)三城乃边徼藩篱。灌口又叠茂喉襟,威茂则灌口障蔽。岷山固全蜀巨屏,实天设险以限华夷者也。”[2] 由此可知,明代川西北地区的战略价值实有两端:一为地缘层面的巩固边方,一为文化维度的限隔“华夷”。两者又互为表里,构成了该地区的区位功能与战略价值。但事实上,明代中期时,川西北军防的发展实态已与明廷的顶层设计相差甚远——其时本地军防系统早就没有方志中描绘得那样雄健。比如前线将领的记载便点出了明中期地方军卫所面临的“番众造乱”、堡寨失守、交通梗阻、官员相互掣肘等诸种挑战:“正德六年,蜀盗纵横,关堡多没,松叠不通,如失右臂。都御史马昊愤然兴兵,克复关堡一十余座,忽被仇嫉官员媒孽其短……拿解赴京,遂使五寨借口,八堡不复,西番大盛。”[3] 明代中期川西北军防系统存在的诸般弊病渊源何自,反映了地方社会何种区域特质,明廷中央与地方官员又如何应对,是本文着力要解决的问题。
    明代川西北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学术积累颇丰。既有研究中,通史类著作以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李宗放《四川古代民族史》(民族出版社 2010 年版)为总领性成果,专题类则有冉光荣、陈宗祥、安介生、邹立波、王海兵、黎小龙与旷天全、赖锐、苏堂栋( Donald Sutton )与康笑菲( Xiaofei Kang )的研究可资参考。[5]前贤成果多从行政区划、民族关系、军事建制等角度出发,为本研究打下了扎实基础,惜常有将明代前、中、后期状况混而论之的倾向,对军防事务决策系统的组织架构与调整也稍欠梳理。以此,本文从军事防御实态与军事改革的角度出发,以藏于中国台湾傅斯年图书馆的未刊孤本《威茂边防纪实》,较少为学者利用的《筹边一得》《全蜀边域考》等文献补充《明实录》的相关记载,剖析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军防系统的体制特点,并将川西北军防系统的演进过程放置在全国范围内、比较视野下进行考察,以期在共性和特殊性兼顾的前提下,深化认识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防御体系的演变。[6]
    一、十五世纪中后期川西北军防体系的演进特质
    有明一代,川西北大部皆处于军卫系统管辖,是较为典型的军管型政区,亦形成了赵世瑜所论的“军事社会”,即由卫所而非州县实现在地管理。[7]洪、永时期,明廷对地方建制反复调整,逐渐形成了以松潘卫、茂州卫、威州守御千户所、叠溪守御千户所为核心,数十处带有羁縻性质的安抚司、长官司为辅助的军事架构。宣德时,区域内又增置千户所若干。以此,川西北军卫建制基本成型,相沿不改,而卫所军事设施则多沿岷江上游河谷分布,凸显了明廷凭借川西北天险保障蜀地安全的意图。宣德以后,川西北地区虽未再新设卫所机构,但区域军防系统则经历了由都司卫所制向省镇营兵制的渐次过渡,[8] 并尤其体现在总兵系统镇守、文官系统介入两方面。[9]在此过程中,十五世纪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防体制主要在文武关系、官员职级、官员职务、防务分配四个方面发生变化。
    先看文武关系。先是,从宣德到正统时期,川西北地区多由总兵坐镇。宣德二年( 1427 )时,区域内发生了逾五万“番众”参与的大规模动乱。明廷急遣都督同知陈怀充任总兵,相机“剿捕”。其后因总兵官坐镇蜀中,通讯不便,明廷遂将其派往松潘镇守。[10]宣德时,坐镇松潘的总兵官多挂将军印节制全蜀兵马,权力颇大,如宣德九年即“敕副总兵左军都督同知蒋贵佩平蛮将军印,充总兵官,仍镇守四川松潘等处,操练军马,整理城池。其四川都司、行都司所属卫所官军,悉听节制”。[11]正统时,与明朝其他边区逐步推行或加强“以文统武”体制的倾向类似,朝廷亦加派高级文官提督川西北地区。如正统十一年( 1446 )时,山西按察副使寇深即升任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并得敕谕提督松潘兵备,其后又有刑部左侍郎罗绮奉调松潘,先为镇守,后提督兵备,事权步步加强,职权在边区武官之上:“松茂等处有都御史寇深、侍郎罗绮,专理其地,凡兵粮赏罚之权、攻守抚捕之计,皆得便宜而行,故各有成绩。”[12] 由此可见,至迟至于十五世纪中期,川西北防区的文武平衡已经发生变化,这也符合明代前中期文武势力消长的宏观形势。据肖立军研究可知,仁宣时期的总兵地位较高,但也逐步开始受到镇守文臣的挑战;正统到弘治时期,则是总兵相比文臣而言地位不断下降、权力渐遭分解侵夺的历史阶段。[13]川西北地区的文武消长状况,与此总体趋势并无相悖。
    相较于全国性的文武消长态势,川西北的地方性因素则影响了边区文武官员的职级。十五世纪前期时,因为区域军防面临的巨大压力,明廷多派高阶武将总领地方,前述宣德时为应对“番乱”而遣总兵陈怀出镇地方即为一例。正统、景泰时,因为董卜韩胡土司日渐强势,川西北地区的军事防御压力陡增,因之仍需高阶官员坐镇,所谓“董卜韩胡宣慰司掌司事都指挥克罗俄监粲阴(险)桀骜,部落强盛,僭称蛮王,久怀窥蜀之谋……其悖逆日彰,不可不虑。请行四川镇守等官及三司、御史议,必得总兵、大将、提督区画,或镇守官自能调度捍御,奏闻处置”。[14]由引文可知,十五世纪前期川西北防御体制中高级别文武官员的设置,属因事而设,多与特定时间段内的军防需求有关。而从十五世纪中期开始,因为地方军事冲突稍歇,边区官员的品级亦有所降低。如景泰六年董卜韩胡土司忽然身故,边地危机渐止,因此天顺间明廷改副总兵镇守川西北地区。[15]成化六年,即连副总兵亦被罢除:“今松潘威茂各有左右参将分守,况地方稍宁,总兵之官宜暂停革。上曰:‘既有参将二员,副总兵不可设。’”[16] 此后虽然在成化十一年时,副总兵之职得到恢复,但明廷对川西北军防逐渐淡漠的态度可见一斑。另一方面,守备文官出任者的职衔亦有所降低。十五世纪中期时,“奉命镇守皆侍郎、都御史,职位尊崇,故威令易行”。[17]然而天顺时起,川西北边区“去都御史,分设兵备副使”。[18]这样的调整,虽然服务于王朝的整体战略规划,但降低了地方的行政效率,因之造成了行政层面的滞怠:“今虽设两参将,以副使居中调度,事权轻,临敌禀命制府,千里请战,谋泄机缓未有能获利者”,[19] “率以副使整饬,较之侍郎、都御史,职位既殊,事多掣肘。”[20]
    十五世纪中后期川西北军防体系演进的第三种特质,在于官员职务的反复调整。在武将层面,除却副总兵一职,成、弘至于正德初年,地区参将、游击皆经历先废又立的过程。先是,川西北地区于天顺二年( 1458 )时始设参将,后因事革除,但是取消参将却导致了“兵备废弛”的状态,因之于成化十八年( 1482 )复设参将。[21]而参将复设以后,又对区域内武将辖属关系造成了联动影响:“松潘旧有镇守副总兵,节制东西二路参将,后改东路参将为守备,遂亦改松潘镇守为分守。近东路复设参将,而臣所奉敕内未有节制东路之文,难于调遣,兼以分守名分不崇……乞仍改分守为镇守。”[22] 游击的设置亦几经反复。川西北地区旧有游击官,尔后在成化年间“因事革去游击”。[23]弘治十六年( 1503 )时,“巡抚都御史刘公洪奏设叠茂游击将军一员,以都指挥充任,驻剳叠溪,往来巡视”,[24] 游击一职得到恢复。然而正德四年(1509 ),明廷又在镇巡官的建议下,“裁革四川松叠游击官兵”,[25] 后再于正德十三年重设游击将军职位。 [26]正德时期游击一职的复立,当与其时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动有关,后文详论。
    就文官系统而言,十五世纪后半期同样是边区文臣职务反复调整的集中时段,典型者为川西北的巡抚一职。由《明史》“巡抚四川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命都御史镇抚,后停遣。正统十四年始设巡抚”[27]  可知,巡抚一职十五世纪中期始常设四川。一开始,巡抚常在蜀中,因之多与边区文武官员拉扯,“景泰间,添设总兵官、都御史,专治松潘,然四川会城又设巡抚,彼此牵制,难于行事”;[28]又因为与川西北兵备通讯困难,所谓“有兵备副使一人,然兵粮之计,动禀上司,千里往来,缓不及事”,而造成边区“造乱番众”“长年流劫,莫可御防”的后果。有鉴于此,成化十二年时,明廷委派四川右副都御史张瓒“专理松潘茂安等处边务,令总兵兵备以下咸听节制”。 [29] 然而此后不久,巡抚专职又遭撤销,所谓“旧有专设巡抚官,迩年革去,止令腹里都御史兼之”,弘治元年时,因为地方“番乱”频生,朝廷再次增置巡抚,“升太常寺卿掌钦天监事童轩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松潘等处军务,兼理巡抚”。[30]但是从弘治十六年的记载可知,巡抚官并非常年专驻边区,“本处巡抚都御史不专在边,多委之分守兵备,兵少权轻,不可统制”,[31] 即常将防守责任委派兵备副使,但兵备副使权轻,往往无法节制地方武将。
    与上举第三类特质紧密相连者,为十五世纪中后期文武官员的职掌分割与防务细化。前文已述,川西北地区于天顺二年时设立参将负责区域防务,然而彼时仅有参将一员。成化元年时,明廷将威茂地区独立于松潘防区,并加设右参将一员镇守,[32] 以此形成了副总兵领左右参将镇守的架构。又因“威、保、茂、叠地方广阔,乏人巡视”,故此要求分守右参将领官军“随从巡视”。[33]但此后的一段时间中,副总兵之职被革除,左右参将遂各自为政、彼此之间相互掣肘,所谓“参将二人分守威茂,凡遇寇警,彼此异谋”。[34]与此同时,左右参将的防区配置亦不合理。冉光荣即言,其时川西北地区左右参将管辖范围的划分,存在许多不当之处,如神溪、土门等六关距小河千户所极为遥远,而与茂州距离接近,可是却由前者统辖,后者无权过问,[35] 因之造成了事态紧急时难以支援的结果。此种区域内部协同不畅的问题在文官层面亦有所体现。先是,至迟于天顺年间,明廷已以按察副使整饬松潘兵备,“住札松潘,带管威茂”,[36] 统辖整个川西北地区。而至于成化十年,“因南路多警,难以兼治”,遂于“成化十年添设参议一员,驻剳茂州,专理粮储”,[37] 威茂地区开始显现独立于松潘的态势。成化十二年时,张瓒出镇地方,起先尚“兼理松茂安绵建昌等处边务”,[38] 尔后不久便上奏乞请“将大坝原设兵备副使改安绵等处”,得明廷允准,并于成化十三年遣四川按察司副使江沂“整饬安绵、石泉、江油、龙州等处兵备”,[39] 是为兵备分置之始。弘治十六年,威茂地区亦“罢参议,改设威茂兵备副使一员,仍驻剳茂州,整饬兵备,综理粮储,钤辖威茂二州”,[40] 川西北防区遂一分为三。至于分设兵备的原因,由地方志中“成化初,改设按察司副使,总理松茂兵粮。后因南路梗塞,松茂不通,龙州相去遥远,分设松潘、威茂、安绵道兵备”记载可知,[41]实因松潘、茂州之间“番众造乱”,阻塞往来交通,明廷因之细化防区,采用赋权兵备的方法作为应对。但此种对现实的妥协,客观上亦造成了地方防务一团散沙的状态,导致军防废弛,即“自叠溪至松城几三百里,
        
    无一将领往来巡视,而防守之责一以付之指挥、千百户等 □□ ,致威令不扬,武备日弛,番夷窥伺猖獗有由然矣”。[42]
    十五世纪后期川西北边区防御体制演进过程中表现出的上述几重特质,一方面与全国范围内的以文制武态势匹配,另一方面因应于地区军防的实际需求,而文武官员职务的不断变动及职掌的反复调整,则应当理解为地区防御体制由卫所制向省镇营兵制转换时的阵痛。其时卫所体制已在地方社会发展百余年,诸类弊端渐生,然而朝廷及地方官员又难以一举更新全局,由此造成了军事防御体制调整过程中的凌乱、反复与力有不逮。而这些问题,又在地方“番”汉势力的此消彼长过程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二、十五世纪后半期川西北的汉“番”势力消长与军防废弛
    十五世纪后半期川西北的军防系统面临着相互关联的数重挑战:地区缺乏封疆大吏总领全局,巡抚官员不常在边,文武品级皆低、相互掣肘,诸个防区之间无法协同。其时整个军事组织体系虽反复调整却仍松散,区域防御功能则渐趋衰废。如此有欠稳定的军事防御体制,无疑会对前线兵士造成相当影响。而具体到十五世纪后半期川西北的语境中,又以粮运和班军政策的畸形发展对于兵士的日常生计冲击最大,至于“番众”的频繁侵扰及明廷的保守防御政策,更使情况雪上加霜。
    川西北地区海拔高峻,是典型的高山深谷地貌,气候垂直性变化因之明显。特殊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导致区域的地力贫弱,粮食产量低下。洪武时,川西北的本地粮产量便已无法满足卫所需求,所谓“松州土地硗瘠,不宜屯种……军士粮饷其令旁近州县运给之”。[43]由“丁多之家,先于洪武、永乐间分房于成都等府州县,附籍种田纳粮,既当民差,又贴军役”[44] 可知,明初补贴川西北军粮的任务主要由蜀中平原的州县承担。山间货运本就不易,而海拔高、抬升快的地势,更增加了运粮的难度。一方面,军粮在运输途中的损耗颇大,“所费率三十钟而致一石”;[45] 另一方面,因为路途艰险,粮运效率极其低下。十五世纪中期时,川西北军士的人均口粮为每人每月八斗,[46] 而此一数量的军粮,需要两位背夫往返一个月才能够送达:“本司去诸卫山路险阻,民之运粮者,皆背负攀援,往返一月,人致四斗而已。”[47] 更有甚者,则是卫所将官倒卖军粮,谋取私利,“四川都指挥方斌提督坝州等堡,卖放边军冒支月粮”。[48]后勤保障如此困难,造成的结果自然是兵士难以果腹,所谓“月粮减少,日用不给”。[49]
    与粮运政策相类,班军政策亦是压在防边将士身上的一付重担。明初川西北军卫士兵的主要来源为从征和内地垛集,所谓“立茂州卫,留指挥楚华将兵三千守之”,[50] “国初设立茂威叠等卫所,以腹里郡县之民抽克为军”。及至正统时,边区官员提出驻防兵士生计艰难,因之改革防御方针,派蜀中兵士轮番驻守川西北,时称班军:“正统间,始以成都、宁川、重庆、大渡河各卫所官军更班戍守”,[51] “岁调军卒九千人,量地险易多寡之分布关堡,周岁一轮,谓之班军”。 [52]据彭勇研究可知,明朝的班军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皆普遍施行,西南边地、东南海疆、北部九边地区都采取了军士轮操戍守的政策:“轮番成为边地防御极为重要的形式,‘客兵’作为防御的重要军事力量与‘主兵’共同构建颇具特色的明朝北边防御体系。”[53]川西北地区的班军政策最初施行时,尚为人所赞许,所谓“岁于内卫选官军更番而戍,大约主客游兵不下二万。秋而往春而代,法非不善也”,[54] 然则久而久之,政策渐生疲敝端倪。首先,班军来自腹地,对本地自然状况水土不服,甚或客死他乡。《蜀中广记》即载:
    夫戍军之设,盖谓边地空虚,人烟稀少,故令汉、彭、双、温等处,抽丁充戍,其法诚为至善。然岁久月易,其中有当调停者,何也? 戍军每年九月拨发,十月到边,往往非死则病,非病则逃,毫无实用。试言其故。盖汉、彭等处风气温和,即冬无霜雪,而蔬菜俱备。茂、叠塞沍,风沙惨烈,饮食不调,多生疾病,当有司促迫上道,哭别父兄妻子,若永诀者。[55]
    其次,因为轮戍之地生活环境恶劣,所以应征家户多设法规避军役,甚或雇用乞丐冒名顶替:“至殷实之户,强壮之丁,多有展转规避。惟无告穷民,不获已就列,或又阖户共雇一乞丐、无赖之徒以充数。”[56] 与此同时,军队内部亦出现霸凌现象,导致最为险要的战略要地反而由最为羸弱的军士驻扎,“戍军生长腹里,气体本弱,及拨班之时,稍有身力者,往往营拨安闲关堡,如永镇、太平诸要害之地,类皆弱丁代替,及甚贫窘无籍者当之”。如此这般,甚至形成了“主军送哨,戍军赏番”的主客定例。[57]班军戍防竟是这般状态,军事防御效果便可想而知:“今更番之戍,不足御侮,适以损威,昔人谓其有害无利!”[58]
    虽然班军制度加速了以世袭为特征的卫所军士制度的衰落,但川西北地区施行的班军政策亦体现了明代班军制度存在的共性弊病,即规章与实践之间存在相当嫌隙。如虽然“不废农时”“精壮”“正身”是班军政策的重要原则,[59] 但是在川西北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则出现了班军难耐冬季高寒、羸弱兵丁赴边操备,以及有力之家雇募替役等诸多问题。又彭勇在检审广西班军时发现,因为军队的管辖权、使用权及军需物资供给方面的多端利益纠纷,广西与贵州、湖广、广东之间频繁出现跨地域冲突。[60]而在川西北的语境中,虽然不涉及跨地域的事权纷扰,但显然“主军”与“戍军”间多有抵牾,班军的到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强化边方军防,实未可知。
    川西北地区汉“番”人群杂处,因此,对于地方军卫系统而言,震慑本地“番众”是其设立初衷及主要军事功能。然而至于十五世纪中期,边区防御体制逐渐衰弛,“番众”对明军堡寨或汉民村寨的侵扰遂愈加频密。“番众”一方面将明军绵长的军需补给线视作剽掠的主要目标,“山路极险,百姓运粮常被夷人抢劫”,[61] 另一方面则侵扰班军队伍,“外戍官军每年上班……往往任其剥夺,甚至捉虏转卖于生番地面”。[62]因为“番”势强盛,边卫系统甚至开始“花钱消灾”,以保性命无虞,“自镇西桥外皆以金买路,每一人入叠溪,必费十数金,觅番护送,名曰保头,照界递保”。[63]更颇具讽刺意味地将此举称作“赏番”:“幕府月取军粮买酒、布与番人,名曰赏番,其实买和也。”
    [64]而这类开销,又大半出于边区军士自己的口袋,所谓“年例赏番,该银四千九百余两,官惟给银一千二百余两,余皆军办,即此可例其余也”。[65]在这样的情状下,军士生计大为窘迫,甚至发生百户饿死、军舍流离的惨剧。[66]
    难怪嘉靖初年出任威茂兵备副使的郭应聘感叹道:“官军尽输月口二粮,以致饥饿而死者不可胜言!”[67]
    十六世纪初,川西北“番众”“日就关堡需求酒食,逼取人事”,[68] 并发明出诸多新颖名目向边卫需索:“新班到堡,有欢喜茶饭之费。诸番往来,有日生酒桶之费”,[69] “围堡勒要债银并年例、小费、抱脚、过嘴、抱手、走失、来保、痘疮、自死、人命、上班、过关等项财物”。[70]其时“番众”之欲壑难填,被边关文士比喻为割肉投虎:“正所谓割股肱之肉,以养饿虎,股肱之肉尽,而饿虎啖人之势愈无厌矣。”[71] 明代中期川西北地区汉“番”势力严重失衡,军士境况悲惨,地方军卫的军事防御功能几乎成为摆设,时人对边军之“有名无实,畏番如虎”的评价,[72] 亦非夸张之语。
    面对日益肆虐的“番众”劫掠,明廷边卫的整体政策却日趋保守。先是,考虑到特殊地理环境下军事行动高昂的经济成本,并服务于王朝国家的地缘战略规划,早在洪武时,朝廷便对川西北地区出台了“宜镇静以俟,无轻举也”的指导方针,[73] 地方军卫官员亦点出了此地军事行动“一岁用兵,必三岁罢武”的特质。[74]因此,历十五世纪前中期,川西北地区除却宣德时期卫所军士激变“番”民、正统景泰间董卜韩胡觊觎蜀边以外,区域内虽不乏小规模冲突,但总体而言,地方军卫尚能镇服本地“番众”。此一境况,逐步造成了边卫系统保守的军防倾向,所谓“巡抚官以用威慑为启衅,遂专务持重,不事巡理”,[75]“弘治间承平日久,巡抚官惟事保守,务为欺隐,军杀一番,则罪以擅杀激变;番杀一军,则罪以玩寇失机”。非但如此,卫所将领之间还相互传授经验,遇事时皆以瞒报冲突、相互推诿为高明老成的手段,“边堡有报,匿不以闻,不幸败露,事闻于朝,则反以隐匿之罪,诿之下吏,曰彼未报也,因循岁月,坐致部堂,称为老成”。[76]在这样上瞒下避的军事逻辑下,那些常在驻防、巡逻、运粮过程中遭到本地“番众”攻击的底层兵士虽久怀不满,却申诉无门,因之士气低迷,无心军防:“官军切齿痛恨,欲啖其肉竟不敢一收而杀之,此士气之所以日馁,而夷志之所以益骄,良可恨也。”[77]军事设施亦因之步入无人料理、缺乏维护的境况,渐趋废旧,“松叠茂所辖关堡城垣多卑坏,营房多倾圮”。[78]其时卫所系统的在地实态让巡边官员大为忧心,并认为区域军防震慑“番众”的效能不再:“守备等官不能宣布朝廷威德,抚驭无方,以致番人轻视。”[79]
    十五世纪后期开始,川西北卫所军士不仅生活质量每况愈下,更在人身安全受到本地“番众”威胁的景况下无力、无法反击,难怪时人慨叹“雄边子弟,不可复见于今日乎”。[80]在这样的情状之间,颇多军士萌生去意。嘉靖年间,郭应聘由南宁知府迁威茂兵备副使,整饬地方兵备。有感于地方军卫系统的颓败,郭应聘发起军事改革,并走访地方,辑成《威茂边防纪实》,现藏于中国台湾傅斯年图书馆。由是编可知,及至十六世纪中期,茂州、威州、叠溪皆经历了相当的减员:茂州、叠溪卫所的减员率皆在 37% ,而威州的减员率则高达 60% 。[81]关于四川军卫的大量减员,其时四川巡抚谭纶便评论道:“简阅军伍,尺籍徙存,逃亡过半,此则天下卫所皆然,而四川为甚矣。”[82] 至于卫所减员的去向,一方面,有无法忍受在地生计状况,故意找借口调离者:“畏避防边,多属人伪告赃罪,改调别卫图以自全”;[83] 另一方面,则有逃离军役,擅自回籍者:“近年以来关甚颓圮,守者率多逃回”。[84]除此之外,构成其时川西北卫所大量减员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本地“番众”以劳动剥削、人口贩卖和勒取赎金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人口掳掠。因为前述边卫兵士羸弱不堪的状态,十五世纪后期,大量兵士在对战、守堡、运粮、轮戍途中被本地“番众”掳入山中“番”寨,构成了十五世纪后期川西北地区一种特殊形态的人口流动。此一现象,笔者将作专文考述,兹不赘言。
    及至十五世纪末,川西北地区因为边政废弛,造成了粮饷不济、“番众”肆虐,甚至兵员大减的后果。其时多有朝廷、地方大员认为,干脆裁撤川西北防区,亦无大碍。如致仕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周洪谟便在其生前最后一封上书中建议,不妨撤除松潘半数守军,以省运粮之苦,而以厚赏激励“熟番”征剿“作乱番众”。[85]弘治间提督松潘军务的童轩则力陈放弃松潘南路军防的“八害三利”,并直言“为治之道,不以其不爱而害其所爱,不以其无益而弃其有益……天朝海宇之广,幅员之大,有此一径,何足加多,无此一径,何足为少。为今之计,止存茂州,镇西桥迤北、松潘高屯堡迤南,中间羊肠一径之路,皆可捐去。即使捐之,殆犹太山撮一篑之土,沧海汲一勺之流耳,何足惜哉!”[86] 言谈间虽颇豪迈,但亦透露出事态已不可逆转之无奈。而向以立论奇诡著称的丘濬,更以为守军、关堡皆可不必保留,只需依本地土俗,建立一座藏传佛教寺庙,凭宗教镇边即可。[87] 由此可见,及至十五世纪末,朝野上下对于川西北军卫的发展皆已不抱太大希望。
    三、正德后期至嘉靖前期川西北防御体系的重整
    在明代,川西北地区本地“番众”因应于区域地理环境,
        
    常具星散不群的组织特征。因此在明中期以前,除却偶发的严重军事危机以外,川西北地区与毗邻的“西番四卫”———西宁、河州、岷州、洮州相比,防务压力并不算大,这也间接造成了军卫系统在官员架构、军事政策、驻防方针、军士生计方面的疲敝。而正德年间开始的蒙古势力南下川西北,则形成一股外在推力,重塑了地区的区位价值,也迫使明廷重估区域的地缘意义。
    十六世纪初,因为达延汗的崛起,蒙古诸部落间爆发战争,明朝北方边疆的政治局势为之大变。其时大股蒙古势力越过河西走廊,进入时称“西海”的青海湖地区。虽然此批南下者多在蒙古内战中为达延汗击败,但其军事实力不容小觑———在进入青海湖地区以后,他们随即对区域内的“番众”展开攻伐,并夺得了对后者土地、人众的控制权:“蒙古部酋亦不剌、阿尔秃厮获罪其主,拥众西奔。瞰知青海饶富,袭而据之,大肆焚掠。番人失其地,多远徙,其留者不能自存,反为所役属”。[88]此一过程,被李文君概括为“自元朝以后蒙古族重新大规模进入西海的先声”。[89]而除却在青海湖一带盘桓,蒙古势力亦游走于今甘肃、青海与四川交界地区,并频繁扰边。蒙古部族的出现,成为川西北军防体系于十六世纪前期进行系统性改革的重要外在推力,具有“催化剂”的作用。
    明代前期,明军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川西北草原:“先年马军不减八百,常年于春深草茂之时,马政官督率,直抵迤北草地,屯营牧马……而有盛威之机。”而及至明代中期,则已是“(草地)不复为我有也”。[90]此中的关键节点,在于正德以降以蒙古右翼领主亦不剌为首的异姓权臣部落的到来。正德九年,蒙古部族“逾河南,入蜀几千里”,[91] 十年时则“过黄河,遁往四川松潘”,及至十一年,又“至四川边境”。 [92] 就此,时人评述道:“贼既挪营,窃伏西海……乌合为巢,岁复一岁,丑类渐繁,乃敢寇我洮、河,深入松潘地界。”[93] 正德后期出现在松潘边外草原的蒙古势力,使得明廷川西北防区压力陡增———在此之前,川西北“番乱”至多是地方动荡,但若加入蒙古因素,则事态即升级为影响整个王朝西部的军事防御危机。事实上,正德十年时,本地“番众”已经表现出与蒙古势力合流之势:“虏亦卜剌屯松潘境上,掠番夷诸寨,诸番乘变,亦纠众以侵松城”,[94] “北虏长驱侵入漳腊,而邻寨熟番被其残破……投降于彼者亦多”。 [95]此一趋势延亘至嘉靖中期:“嘉靖二十九年,漳腊二十九部羌元坝、潘咂、商巴、石嘴等与北庭小王子吉曩相通。”[96] 而“番”寨中对地方军防形势颇为熟稔的“番众”及汉人流民,便在此语境中成为蒙古势力侵犯川西北防区的先导势力:“亦不剌虏犯松潘境,川人大恐,番夷磨让六少等为之卿[向]导,攻掠各寨”,[97] “知我虚实,挑端引衅,贻患地方。昔年空龙寨李狗儿,横梁寺汉人结撒儿,是其验也”。[98]以此,蒙古势力南下成为一条“导火索”,使得本地“番众”与明军的对抗形势愈加严峻,因之迫使明廷一反之前数十年的保守内缩姿态,在川西北地区发起军事改革,以期稳定西部军防。
    正德中期到嘉靖前期,为了应对变化的地缘格局,明廷开始革新川西北军防系统。其时的诸般改革措施颇具针对性,以消除前述十五世纪后期的军防系统弊端为主要目标,尤其典型者,在于官员架构、防区划分和军事设施三个方面。
    十六世纪前期,川西北地区的官员职级、职掌皆得到了相当的调整。先有高阶文官的设置。正德十五年,巡按四川御史黎龙奏称,“松潘……副总兵等官秩任偏小,乞令巡抚都御史盛应期以春夏驻松潘,秋冬巡腹里,庶事有责成”,[99] 得明廷允准。与此同时,四川地区的总兵之职亦得重设。而讽刺的是,此一设置的缘起实为松潘武将惧怕蒙古大军压境,贿赂中央以求调任,所谓:“升分守松潘等处副总兵都指挥佥事吴坤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四川。以陕西绥德卫都指挥佥事张杰充副总兵代之。四川旧无镇守总兵官,会亦不剌走入四川境,将掠彰腊,坤以副总兵兼镇守,欲避虏,乃言松潘去省城远,势难两及,请更设总兵一人。且私贿本兵者,遂以命坤。”[100]
    与高阶文武重掌大局相辅相成者,为地方军防架构的完善。因应于地方陡增的军防压力,嘉靖初年出任巡抚四川都御史的胡世宁上奏力陈,要求改革川西北军防架构,并尤其强调建立辖属层级明确、权责划分清晰的“副总兵 - 参将 - 游击 - 守备 - 各堡提督”军事系统。在胡世宁的动议下,游击一职得以重设,并“增一员专管叠、茂”。与此同时,游击领兵往来巡视的军事功能被尤其强调,即“不时轮往松潘巡察,以振威武,或他边有警,腹里寇发,量其事势轻重调遣,朝报夕发,早行扑灭”。[101]此一倡议,主要针对的是弘治以后川西北诸防区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联动的防御机制,而彼时明廷的整饬,亦使得军防系统的内在凝聚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自傅泰奏改分守已析松茂,各自为镇,至都督何卿,始命兼管如初。”[102] 除却统合松茂防区以外,川西北地区其余关节要害之地亦多加设武将防御,如正德十六年时命张伦守备“番蛮喉襟,全蜀藩屏,最为要害”的坝底地方,[103] 嘉靖二十年则在松潘以北“漳腊地方宜增设守备一人”, [104] 并“以都指挥体统行事,增官军一千员名”。[105]松潘北部地区靠近边外草原,因此设置挂守备指挥职、行都指挥权的漳腊守备,且增兵把守,当理解为对边外蒙古势力的直接应对措施。
    正德至嘉靖前期革新川西北军防系统的第三重面向,在于整饬修缮十五世纪后期开始渐趋残破的川西北军防设施,具体又分为边墙及关堡。先看边墙。其时对边墙的加强,主要针对所谓的“松潘南路”,即松潘以南至茂州之间的军粮通路。此一通道对于维系川西北防区的后勤补给而言价值尤大,然而弘治年间,因为一次失败的军事行动,明军对松潘南路的控制权落入本地“番众”手中,“弘治间,副总兵韩雄失机……番遂纵横,南路梗阻”,[106] 因之极大影响了粮运及班军轮戍,“蜀人号南路为死亡城”。虽然明廷一直希望恢复对松潘南路的控制,“此路之得失系松潘之利害如此,其不可不复也明矣”,[107] 却未能遂愿。及至正德到嘉靖前期,松潘南路再次成为明廷锐意兴复的重点。而恢复南路的第一步,则是整饬军防基建,尤其是通过开凿山径、修造墙栅来保护山路通畅。在川西北边防将官眼中,沿路造墙是最适合本地的防御机制,因为这符合由本地地形造成的敌我互动模式。郭应聘即言:“蜀之番情与北虏异。北地平旷,彼可以往,我兵亦可以驰。若蜀边之地,自灌口以至松州,几及千里,两山夹河,仅通一线之路,碉寨星列,悉据山巅……即此一线之路,在我军之经行有限,在诸番之往来无常。”[108] 因此,正、嘉时期的边卫官员多从此角度加强南路防护。如正德年间有“长宁堡迤北山路至实大关止,旧在山麓,久被河西诸番射箭掷石阻截经行……指挥曹昱等凿修山腰新路,矢石不能及,其虑深哉”,[109] 嘉靖时则“自茂、威迄松潘、龙安,夹道筑墙数百里”。 [110]又松潘南路以外,松潘东路亦“自三舍堡至风洞关修完墙栅五十余里,边城有赖”。[111]
    除却加护道路,正、嘉时期的军卫官员亦发动了一股造城筑堡热潮。在松潘北部的漳腊地区,因为蒙古势力的到来,军防设置不断得到强化:“嘉靖十一年虏贼深入为害”,[112] “巡抚宋沧创建靖虏墩,于松属之漳腊后山及西山二处严兵驻守,以断北虏入寇之路。嘉靖二十年,巡抚刘大谟、巡按王珩奏……修筑官厅、营房、城堡及边墙”。[113]一时之间,漳腊地区“关隘新建,墩台重修,屯堡俱高深完固,而据守有赖”。[114]而在松潘以南,嘉靖十三年时,叠溪城东南二关得以展修,[115]嘉靖十五年时,则因“番众”围攻,新筑茂州外城。 [116]据地方军卫官员统计,十六世纪前期,川西北军卫官员在松潘南路共“建筑沿边营房二万余间”。[117] 而从数量的角度考察地区军事设施的修筑,亦可看出当时明廷军防政策的转变。笔者利用《威茂边防纪实》的详细记载,析出威州、茂州地区关堡的建造年代,由表格数据显示,威茂地区关堡在明初、明中期时经历了两轮修筑热潮,而在嘉靖时几乎全部重修。又由文献所录之地区墩台的修建情况可知,十五世纪后半叶,整个威茂地区仅修建了 16 处墩台;而正德后期至嘉靖前期的二十余年间,地区便新建 38 处墩台,且在数条交通要道皆有所设置,并且几乎皆为始修。[118]新筑及修缮的军事设施对强化军防颇具效用,如正德年间兵部尚书王琼即言:“番贼请降,皆都御史马昊修复关堡有以摄之。”
    [119] 可以说,军事设施的营建、修缮,为此后数十年间川西北军卫系统的“转守为攻”奠定了基础。
    表 1 威茂地区关堡的始修与重修年代
    
    资料来源:《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封守八》。
    因为明代中期达延汗崛起造成的蒙古高原内乱,大量蒙古部族南迁至青海东部、甘肃南部及川西北地区草原,搅动了区域社会的权力格局,对川西北军防形成了巨大的外在压力,间接促发了明廷对区域防御体制的改革。此一“多米诺骨牌”效应的联动机制,对颇显衰废的边区军防系统构成挑战,并为十六世纪中期川西北地缘战略格局的重塑做了铺垫。
    四、嘉靖后期到万历中期川西北地缘战略格局的重塑
    如果说正德至嘉靖前期的军事改革主要针对边区防御体系的“硬件”问题的话,那么从嘉靖后期开始,川西北的军防体制则主要在“软件”层面发生更新,尤其着重提升军队战力。在此基础上,川西北明军针对本地“番众”发起了数轮大规模征伐,重塑了地方社会的族群关系和军防态势,并刷新了地区之于明朝军防的地缘意义。
    十六世纪中期川西北军事力量的重振,主要在于班军系统的调整和“赏番”政策的釐正。先看前者。上文已述,从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川西北的班军政策呈现畸形发展的形态,更成为影响前线兵士生计的重担。弘治末年即已有官员就此建言,提出改革设想,所谓“外卫轮戍南路官军不习地势,请令于松茂操备,而于松茂等卫所官军内选取,如数戍守,以近相就,俾宫室、田宅若常居,然庶几气习相近而赴敌不畏”,[120] 但其时班军制度仍占主导。十六世纪以降,调整和改革班军制度的运行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普遍共识,[121] 川西北的有识之士亦就边区的班军轮戍方式纷纷建言,多有取消此一政策的呼吁。但在如何处理取消班军可能造成的兵员短缺问题上,边地文士、将领则各执一词。如叠溪所监生刘价认为,叠溪所处于松潘、茂州二卫之间,性质模糊,地位尴尬,因此应该在罢革班军以后,抽调兵员加强叠溪军防:“乞将叠溪或再添一所,或攒成一卫,比照茂州卫,长宁等堡,只用本卫官军备守,革去班军,另于多余卫所抽取补足四千员名。”[122] 而副总兵何卿则认为,应该以勾补军余的方式向川西北输送兵员,并强制性地齐家起送,独身士兵则由边卫负责为其妻娶:
    请罢外戍,益以主兵防守,倘不足,惟有余丁可以勾补,责令亲管官旗与在伍军人将各户余丁一一供报在官,又要先尽随伍,次及屯营,照名造册,分委指挥千户,会同该州县掌印清军官沿屯清选,每一军户丁多者或三五名,丁少者或一二名,拣其少壮,拘连妻小,差人押送赴边,即与收粮类分部伍配发守备,如又不足,宜为召募情愿效力之人充补,中有无妻室者,官为娶配,厚加存恤。必使庶卒忘归,贫人乐从,方为长策。[123]
    事实证明,刘价和何卿的设想皆因过于理想化,并未获准施行。[124]而其时在地方真正得到贯彻者,为本地募兵,即“由户籍密切相联系的旗军和边地民壮乡勇来承担”边区防务。[125]时人对本地壮丁的战斗力多有认可。一方面,川西北物产欠丰,从军立功是很多家庭维持基本生计的重要方式,曹学佺即言:“召募土著,乃为常胜之兵焉,何也? 茂叠不产五谷,不养蚕桑,人所为命者,惟恃军饷耳,且如五口之家,须应军二名,方得温饱,不然,而应军一名,且见菜色,如无军可应,则无生可度。”[126] 另一方面,土兵熟稔地方风土,且世代守边者,亲人兄弟皆为战友,能够相互帮扶,“彼中官军长年备守,父子弟兄世业于边,有警则人自顾重家业,效力忘死,以尽所事”。 [127] 此类乡勇也的确在军事行动中颇为得力,如嘉靖时四川巡抚张时彻便评论道:“兵贵乡导……故前此官军一千,不能敌百余之番,而坝底五十乡勇,乃能冲锋破敌……其强弱可知也!”[128]
    万历年间,本地募兵逐渐成为地方兵员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极大充实了地方军防。当然,轮戍客军亦并未被完全取缔,一则本地兵员数量有限,二则军防系统内部的阻力尤大:“盖不便于将领之唆削及主军之陵虐耳。”[129] 因此,川西北军防体制中尚保留了部分戍军,只是比例大为降低,班军制度表现为彭勇所论“垂而不死”的情状。[130]先是,“各堡之军有主有戍,戍军之数,常数倍主军”,[131] 而至于万历年间,情况则有所变化,如茂州北路松溪四关堡即在“茂军一百八名”以外,另有“成都戍军四十八名”,[132] 其余多处堡寨的正军与戍军比例,也多在2∶1 以下。
    除却卫所正军、招募军余、轮戍班军以外,万历时期川西北军防系统的兵员来源,亦有包括善后兵、“番”兵、民兵、土兵、义兵等其余数端。而即使是同一兵种,内部亦存在阶序差异,并表现为所支月粮多寡有别。其中原因,一来与士兵的军事技能、资历等条件有关,二来则出于因地制宜的考虑,所谓“盖因地缓急,为之等差”。[133]
    除却裁减班军以提高兵员质量外,嘉万时期军事改革的另一重要面向,在于改善军士的生计待遇,尤其是卸下了“赏番”的重担。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行之数十年的“赏番”一朝取消——郭应聘即言,“丑类无知,视为应得,官军立有私簿,相沿以为定规,一议减革,则群然起而争之,纠聚阻掠,为害不小,必欲大举以挫之,则兵连祸结,无有已时”——骤然取消“赏番”,于“番众”、于卫所,都过于突然,势必引起强烈反弹。因此,军卫官员提议以“官赏”代替“私赏”,即回到制度施行的初始状态,由卫所系统来承担此一财政支出:“松潘南路私赏,近已议允,并为官赏矣。北叠接壤之地,事体相同,相应计所私赏之需,即以后开所减戍军粮银之内,如数动支,照依正赏。”[134] 毕竟从十五世纪后期开始,相对于官赏而言,私赏数目巨大,对普通军士造成了巨大的生活困难,“每岁官赏费至钜万,而私赏复数倍之”,[135] 而若私赏不除,则再多的军制调整皆属治标不治本之策:“要之私赏不处,虽主军亦不能安,主军不实,虽抚赏亦终无益。是处私赏实主军,二事相须,又不可偏废者也。”[136] 而即便 “赏番”费用全由官方承担,对于军卫的整体财政支出而言,此一开销亦不足挂齿,“殊不知一掣数堡戍军几及千人,岁省万斛之粮,岁活数百人之命,视添赏六百余两之费,不过取诸所省者一二以克之,其多寡利害相去何如”。[137]因此,以郭应聘为代表的军卫官员皆大声疾呼:“非以官赏而代私赏不可也!”[138]
    嘉靖后期到万历前期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改革可谓立竿见影,地区军防能力大为提振,并具体表现在一系列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战事中。[139]而在此过程中,区域社会的汉“番”势力格局首先得以重整。先是,龙州地区有白草、白马、木瓜三支“东路生羌”,频繁造乱并攻陷关堡、杀掳军民。就此局势,朝廷在重整军防体制的同时派遣大军攻伐,大量被掳入“番寨”的汉族军民因之获得解救,边区被侵夺的田土亦得以恢复。与此同时,把持地方数百年的龙州土司亦遭改土归流。在此之前,龙州土司权势颇盛,鱼肉地方,“议者每欲添设流官,又以事体重大而止。”[140]嘉靖四十四年时,龙州薛姓、李姓二土司揪斗仇杀,明廷遂以此为契机,弃调解之道而直接征讨,从而将宋代开始便掌控龙州的土官势力一举革除。在此以后,龙州土官由从四品宣抚使直降为九品土知事,世袭领地也从龙州全域缩为河谷一隅。经此数役,长时间处于羁縻状态下的川西北非汉族群社会逐步被整合进入州县体系。
    川西北防务得以振兴的标志性事件,是万历初年松潘南路的恢复。虽然嘉靖中后期时松潘南路已然修筑了相当数量的边墙,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旅粮运的通畅,但亦有地形险要之处的安防工作尚存不足,未能加强:“议者谓南路后山……建重关以扼首尾,复增旧墙联络相接……而其说未用。”[141] 而其时松潘南路有所谓南路四十八寨“番众”,其中“最称桀骜者,无如人荒、没舌、丢骨三寨也”。[142]
    以此,明廷于万历七年发兵,对相关“番寨”大举攻伐,过程中尤其值得留意者,为所谓“雕剿”战术的频繁采用,即以精准打击敌军首领的方式,高效消灭军事威胁。由杨一桂《雕剿处置人荒等三寨议》可知,明军在万历七年前后的军事行动中频繁使用“雕剿”战术压服“造乱番众”,常能取得如“斩首捕虏一千七十五级,夺获马牛羊二百一十头,焚毁碉房一千六百余所”般的大胜。[143]对于万历七年军事行动的效用,史籍中有“神宗万历七年,大征人荒、没舌、丢骨三寨,南路尽平”之语,[144] 亦有人评论道,“廓清数十年陆梁之丑虏,扫除千万里煽焰之妖氛,诸寨畏威,群夷破胆”。[145] 此一时期的军事行动以后,困扰川西北军防数十年的南路梗阻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十六世纪中期川西北军事行动体现的第三重特质,在于明廷重估了区域军防的地缘意义,将川西北防区与广大区域的对蒙古防御联系在一起。面对正德以降蒙“番”渐趋结合的倾向,及至万历年间,朝野上下皆已产生共识,即川西北防区的区位价值已然发生变化,所谓“昔之松潘重在番,今之松潘重在虏也”。以此,明廷一方面继续加强区域军防,尤其重视直面蒙古军事威胁的地区,如漳腊“旧制,驻劄守备一员……近改设游击一员以镇压之,良审所重也”,[146] 其“所属绝寨谭那等十七屯堡去松遥远,支粮不便,议于漳腊旧基修建新仓”,[147] 而堪称“正适中要地,实乃松镇以北之藩屏也”的高屯堡,亦“设把守一员……展筑屯基,宽包隙坝”,并与镇虏堡一起,与漳腊合为犄角之势。[148]另一方面,则是着力击破本地“番众”和蒙古势力的军事联盟———对于明廷而言,“其忧不在西羌,而在羌与虏合也”。[149]
    万历年间,伴随着接续亦卜剌的俺答汗势力进入青海并沟通卫藏,川西北地区“番众”与蒙古部族的联络愈发紧密,并意图借助蒙古后援,侵犯明朝辖境:“万历三年,俺答亲渡河迎佛,入寇牟尼寨包子寺,与松城相去止二十里。而元坝、潘咂、商巴、石嘴四寨并阑出物与俺答交易,且以二百骑寇尒尒坝,声言欲遍寇保定、撒喇、洮岷、松茂诸边。”[150] 茂州东路的“白草番”亦“与松潘黄毛鞑相通”。[151]万历八年及十四年,松潘雪山国师喇嘛两次联络蒙古势力攻击明军川西北防区,[152] 并“潜献皮币于土鞑乞师”, [153] 然皆为明军击破。此役以后,曾被蒙古势力攻破的牟尼包子寺也回到了明廷控制,并有文士作诗《题包子寺》:“喇嘛僧静风声软,包子寺寒月色皤。七校枕戈无战垒,八郎司铎有夷歌。天涯尽处皆王化,何事骁骑出塞多。”[154] 体现了万历时期川西北地区“王化”的日渐加深。在大征以后的万历十五年,四川巡抚徐元泰上奏总结战事,并乞请在松潘南路加设守备、往来巡视,加紧兵员训练以增战力。[155] 以此,松潘南路军防亦连带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直至万历二十四年,蒙古大酋火落赤部侵扰川西北,明军与之激战,并击杀火落赤之侄小王子。[156]若将此役与同时期明军在北至陇东、南至滇西北的绵长战线上对蒙古军事行动进行综合考察,则可见万历中期时,川西北防区已经成为明廷对蒙古战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此一时期的军事行动多有成效,及至万历二十六年,明朝基本遏制住了蒙古诸部南下川西北的势头。[157]
    经历了嘉靖后期到万历中期的整顿以后,川西北防区得到了全局性的刷新。一方面,防区内部各区域间的联系愈加紧密,相互协同达到了动态平衡,如章潢即言,“成都,堂奥也;灌口,门户也;威、茂、松、叠,藩篱也……藩篱不密,则门户危,门户不密,则堂奥危,此西北之边防,所以重于蜀也”;[158] 另一方面川西北区域之于明朝边防的地缘意义亦得到了提升———过去仅用以防范本地“番众”的军防体制,被提升到了“对蒙前线”的高度,并因之与甘肃、青海地区形成了跨地域的军防体系。在此语境中,本地的“番众”也不再仅是军事镇服的对象,而是需要极力争取以“断匈奴右臂”的重要势力,所谓“虏以勾番为猾夏之渐,则我以鼓番为制虏之机”。[159]嘉万年间区域战略意义的重整,又为十六世纪后期川西北地区加强文教、地方非汉社会逐步纳入华夏文明体系提供了地缘背景。
    五、结 语
    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改革,缘起于明初以来地方军卫积习已久的诸端弊病,下启晚明时期西蜀边地社会秩序的全盘重构。川西北地区偏远的地理位置,恶劣的自然环境,卫所系统内生的诸种弊端,国家保守而敷衍的边区防御政策以及对本地非汉族群的羁縻能力日减,是造成地方军卫系统于十五世纪后期渐趋废弛的几重因素。而具体表现,则是汉“番”势力的此消彼长与防边将士的生计维艰,军卫系统因之大量减员。及至十六世纪前期,因为南下蒙古势力威胁蜀边的“催化剂”作用,王朝国家对待川西北的态度随之大改,并自上而下推动地方军事改革,这又为嘉万年间川西北军卫发起军事行动以整合边疆地区社会秩序做了制度铺垫。因此,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改革,对于地方社会发展脉络而言,具有分水岭式的转折意义。
    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改革,又可谓是典型的“冲击 - 回应”模式的产物:若非蒙古势力的军事威胁及“蒙番”结合的倾向,川西北军防的废弛态势恐怕无法得到大刀阔斧的整饬。值得强调的是,此类模式也频现于明代各个方向的边疆地带。以“南倭北虏”的军事威胁为例,成化时期开始,因为草原势力的崛起,明廷上下经过多番讨论,逐步转向了以边墙御边的军事方针;嘉靖时期倭乱大兴,因之促动了东南海防格局及军事架构的重整。因此,在比较框架下考察明代中后期川西北地区的军事改革,无疑可以深化我们对明代边疆史地及地缘政治的系统认识。而由北部蒙古势力引起西部军防体制改革的逻辑链条更可知,明代军防不同方向的危机之间,往往存在常为人忽视的联动关系。美国清史学家马世嘉( Matthew Mosca )曾对十九世纪清朝边疆政策的转型进行检审。他认为,正是因为从西北陆疆、西南高地、东南海疆几个方面同时搜集到了英属印度崛起的军事情报,清代中国的外交政策才逐步从一种碎片化、地方化的驭边之术,转变为一种综合海疆与陆疆的整体性战略。[160]而以此衡量明代的情形,明代后期开始,因为俺答汗的崛起并皈依藏传佛教,蒙古、藏地之间频繁发生互动,之后更与东北满洲势力一起,对明朝构成了整体性的地缘政治挑战。那么明代后期是否同样存在由地方化的军防政策向整体性的地缘战略转向的历史进程呢? 此题甚大,且待日后再行解答。
    〔责任编辑 贾 益〕
    原文刊载于《民族研究》 2022 年第 5 期
    [1]本文为南京大学亚洲研究项目“国家治理视域中的明代汉藏走廊形成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本文所论之明代川西北地区,约略等于岷江上游高山深谷地带,与今日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一线的松潘、茂县、汶川、北川部分地区大体重合。明代时,此地军卫广布,为松潘卫、茂州卫,威州、叠溪、小河守御千户所及部分土官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辖区组成。
    [2]正德《四川志》卷 26 《经略中》,四川大学图书馆馆藏珍稀四川地方志丛刊续编本,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第43-44 页。
    [3](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第43 页。
    [5]冉光荣:《略述明王朝在松潘藏区的统治措施》,《中国历史文物》 1986 年第 1 期;陈宗祥:《明季〈松潘边图〉初探:试论图中黑人、白人为两大部落群体》,赵心愚、余仕麟主编:《民族学·人类学:追述与反思》,四川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安介生:《历史民族地理之“界域”研究:以地处川、青(藏)、甘之交的松潘地区为核心》,徐少华主编:《荆楚历史地理与长江中游开发: 2008 年中国历史地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邹立波:《明代川西北的卫所、边政与边地社会》,《西藏大学学报》 2012 年第 1 期;邹立波:《明代前期川西北“族姓”,边政与宗教关系》,《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2 年第 5期;王海兵:《汉番之间:明代川西北边地的卫所关堡》,《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7 年第 10 期;旷天全、黎小龙:《明代松潘的黑人和白人》,《民族研究》 2017 年第 2 期;赖锐:《再议〈松潘边图〉中的“黑人”与“白人”》,《形象史学》 2021 年春之卷; Xiaofei  Kang and Donald Sutton , Contesting the Yellow Dragon : Ethnicity , Religion , and the State in the Sino-Tibetan Borderland ,Leiden : Brill , 2016 。
    [6]在此方面,彭勇关于明代班军制度的研究、肖立军关于省镇营兵制的研究皆为本文的重要学术参考,而近年来将卫所制度放置在地方社会发展的框架下进行考察的思路,则为本文提供了视角方面的启发。参见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肖立军:《明代中后期九边兵制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0 年版。杜洪涛:《戍鼓烽烟:明代辽东的卫所体制与军事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1 年版。宫凌海:《控扼东南:明代浙江卫所与海洋管理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1 年版。张磊:《明代卫所与河西地区社会变迁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 2021 年版。吴才茂:《明代卫所制度与贵州地域社会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21 年版。
    [7]赵世瑜:《序一》,杜洪涛:《戍鼓烽烟:明代辽东的卫所体制与军事社会》,第 4 页。
    [8]关于明代前期川西北地区军防体制由都司卫所系统向省镇营兵系统的转变,限于篇幅,笔者当另文探讨。
    [9]明代前期辽东地区的卫所体制变革亦体现出这两个特点,参见杜洪涛:《戍鼓烽烟:明代辽东的卫所体制与军事社会》,第 303 页。
    [10]《明宣宗实录》卷 79 ,宣德六年五月辛未,台北“中研院”历史研究所 1962 年校勘影印本,第 1830-1832 页。
    [11]《明宣宗实录》卷 113 ,宣德九年十月乙丑,第 2556 页。
    [12]《明宪宗实录》卷 155 ,成化十二年七月乙卯,第 2827 页。
    [13]肖立军:《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第 202-205 页。
    [14]《明英宗实录》卷 251 ,景泰六年三月庚申,第 5433 页。
    [15]事实上,在天顺二年以前,松潘副总兵已被取消,仅设参将一员,天顺五年时才在兵部的倡议下复设。且据肖立军判断,松潘的镇守副总兵与四川总兵之间很可能并无统属关系。参见《明英宗实录》卷 297 ,天顺二年十一月庚子,第 6319页;卷 334 ,天顺五年十一月戊午,第 6841 页;
    [16]肖立军:《明代省镇营兵制与地方秩序》,第 429 页。《明宪宗实录》卷 82 ,成化六年八月癸亥,第 1608 页。
    [17]《明宪宗实录》卷 198 ,成化十五年十二月辛未,第 3481-3482 页。
    [18]《明世宗实录》卷 9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壬辰,第 337 页。
    [19]民国《松潘县志》卷 6 《宦迹》,阿坝州文库本,四川民族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251 页。
    [20]《明宪宗实录》卷 198 ,成化十五年十二月辛未,第 3482 页。
    [21]《明宪宗实录》卷 234 ,成化十八年十一月癸丑,第 3984 页。
    [22]《明宪宗实录》卷 195 ,弘治十六年正月戊寅,第 3588 页。
    [23][28]《明世宗实录》卷 9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壬辰,第 337 页。
    [24](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上《将领二》,第 6 页。
    [25]《明武宗实录》卷 54 ,正德四年九月丁酉,第 1216 页。
    [26]《明武宗实录》卷 166 ,正德十三年九月己未,第 3226 页。
    [27]《明史》卷 73 《职官二》,中华书局 1974 年版,第 1778 页。
    [29]《明宪宗实录》卷 155 ,成化十二年七月乙卯,第 2827 页。
    [30]《明孝宗实录》卷 20 ,弘治元年十一月庚申,第 463 页。
    [31]《明孝宗实录》卷 206 ,弘治十六年十二月庚戌,第 3831 页。
    [32]《明宪宗实录》卷 20 ,成化元年八月己卯,第 396 页。
    [33]《明宪宗实录》卷 41 ,成化三年四月癸亥,第 851 页。
    [34][38] 《明宪宗实录》卷 155 ,成化十二年七月乙卯,第 2827 页。
    [35]冉光荣:《略述明王朝在松潘藏区的统治措施》,第 81 页。
    [36]嘉庆《汶志纪略》卷 1 ,阿坝州文库本,四川民族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6 页。
    [37][40](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上《藩宪一》,第 2 页。
    [39]《明宪宗实录》卷 161 ,成化十三年正月己巳,第 2953 页。
    [41]乾隆《保县志》卷 6 《武备志》,阿坝州文库本,四川民族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95 页。
    [42](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8 页。
    [43]《明太祖实录》卷 171 ,洪武十八年二月庚申,第 2620 页。
    [44]《明英宗实录》卷 175 ,正统十四年二月丁卯,第 3375 页。
    [45]《明孝宗实录》卷 223 ,弘治十八年四月乙丑,第 4219 页。
    [46]《明英宗实录》卷 148 ,正统十一年十二月辛酉,第 2918 页。
    [47]《明英宗实录》卷 21 ,正统元年八月壬申,第 409 页。
    [48]《明宪宗实录》卷 19 ,成化元年七月乙卯,第 384 页。
    [49]《明宣宗实录》卷 7 ,宣德十年七月庚午,第 127 页。
    [50]《明太祖实录》卷 117 ,洪武十一年二月辛未,第 1915 页。
    [51](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军兵九》,第 23 页。
    [52]正德《四川志》卷 26 《经略中》,第 42 页。
    [53]彭勇:《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第 362 页。
    [54](明)章潢:《图书编》卷 48 《松潘威茂总论》,广陵书社 2011 年版,第 1725 页。
    [55](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2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二》,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0 年版,第 344-345 页。
    [56](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2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二》,第 345 页。
    [57](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2 页。
    [58](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军兵九》,第 25 页。
    [59]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第 232-239 页。值得说明的是,彭勇在专书中并未讨论川西北地区的班军问题。而笔者以为,川西北地区的班军政策,与彭勇所着重讨论之明代北部、南部的班军政策能够形成有效的学术互补。
    [60]彭勇:《明代广西班军制度研究———兼论班军的非军事移民性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04 年第 3 期。
    [61]《明孝宗实录》卷 48 ,弘治四年二月庚午,第 975 页。
    [62](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5 页。
    [63] (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勘定十一》,第 36 页。
    [64]《明孝宗实录》卷 122 ,弘治十年二月戊戌,第 2190 页。
    [65](明)胡世宁:《为急处重边以安全蜀疏》,(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中华书局 1962 年版,第 1325 页。值得说明的是,在明朝与北部蒙古势力互动的过程中,亦存在具有羁縻性质的“抚赏银”,用以换取蒙古部族的欢心及缓和边患。此类“抚赏银”更近似于本文语境中的“官赏”,即由官方拨款的羁縻开销;而明代中期给川西北班军生计造成巨大负担者,则是“私赏”,由军士个人承担。由后文叙述可知,在嘉万时期的改革过程中,取消“私赏”,合并为“官赏”是减轻边军生计负担的重要举措之一。关于明蒙互动过程中的“抚赏银”,可参见吴兆庆:《明后期宣大山西三镇马市市本来源考述:兼述抚赏银在市本中的作用》,《中国经济史研究》 2021 年第 5 期。
    [66](明)章潢:《图书编》卷 48 《松潘事宜》,第 1728 页。
    [67](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3 页。
    [68](明)王廷相:《呈盛都宪公抚蜀七事》,(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第 1487 页。
    [69](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
        
    第 59 页。
    [70]正德《四川志》卷 26 《经略中》,第 45-46 页。
    [71](明)易文:《筹边一得》,《中国公共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丛部《罗氏雪堂藏书遗珍》第 8 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2001 年版,第 13 页。
    [72]正德《四川志》卷 26 《经略中》,第 46 页。
    [73]《明太祖实录》卷 163 ,洪武十七年七月壬戌,第 2532 页。
    [74]正德《四川志》卷 26 《经略中》,第 41 页。
    [75]《明孝宗实录》卷 122 ,弘治十年二月戊戌,第 2190 页。
    [76]《明世宗实录》卷 9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壬辰,第 337-338 页。
    [77](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6 页。
    [78]《明武宗实录》卷 13 ,正德元年五月辛卯,第 397 页。
    [79]《明孝宗实录》卷 20 ,弘治元年十一月庚申,第 463 页。
    [80](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军兵九》,第 25 页。
    [81](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军兵九》,第 23-24 页。
    [82](明)谭纶:《谭襄敏奏议》卷 4 《究盗参官以议善后疏》,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 187 册,台北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644 页。
    [83]《明孝宗实录》卷 176 ,弘治十四年七月乙丑,第 3225 页。
    [84](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封守八》,第 12 页。
    [85]《明孝宗实录》卷 48 ,弘治四年二月庚午,第 975 页。
    [86](明)易文:《筹边一得》,第 18-19 页。
    [87](明)丘濬:《大学衍义补》,朱维铮主编:《中国经学史基本丛书》第 4 册,上海书店出版社 2012 年版,第 527-528 页。
    [88]《明史》卷 330 《西域二》,第 8544 页。关于此一蒙古部酋的姓名,史料中或作“亦不剌”,或作“亦卜剌”,本文引文以原文为准。
    [89]李文君:《明代西海蒙古史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20 页。
    [90](明)易文:《筹边一得》,第 7 页。
    [91](明)彭泽:《幸庵老人自述墓志》,载薛仰敬:《兰州古今碑刻》,兰州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0 页。
    [92](明)王琼:《晋溪本兵敷奏》卷 6 《为虏中走回人口供报紧急声息事》《为远夷悔过献还城印等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 59 册,齐鲁书社 1996 年版,第 145 、 150 页。
    [93](明)杨一清:《为达贼出没计处用兵机宜事》,(明)陈子龙等选辑:《明经世文编》,第 1110 页。
    [94]《明武宗实录》卷 126 ,正德十年六月戊寅,第 2529 页。
    [95](明)易文:《筹边一得》,第 8 页。
    [96]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36 页。
    [97]《明武宗实录》卷 132 ,正德十年十二月丙辰,第 2620 页。
    [98](明)易文:《筹边一得》,第 22-23 页。
    [99]《明武宗实录》卷 193 ,正德十五年十一月己巳,第 3617 页。
    [100]《明武宗实录》卷 126 ,正德十年六月己巳,第 2521-2522 页。
    [101]《明世宗实录》卷 9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壬辰,第 337 页。
    [102](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纪例”,第 1 页。
    [103]《明武宗实录》卷 195 ,正德十六年正月庚辰,第 3655 页。
    [104]《明世宗实录》卷 249 ,嘉靖二十年五月乙卯,第 5012 页。
    [105]嘉靖《四川总志》卷 16 《经略下》,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第 42 册,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17 页。
    [106]万历《四川总志》卷 21 《经略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 199 册,齐鲁书社 1996 年版,第 647 页。
    [107]《明孝宗实录》卷 223 ,弘治十八年四月乙丑,第 4217-4218 页。
    [108](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0 页。
    [109](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封守八》,第 20-21 页。
    [110]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36 页。
    [111]《明武宗实录》卷 134 ,正德十一年二月癸丑,第 2656 页。
    [112]嘉靖《四川总志》卷 16 《经略下》,第 317 页。
    [113]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28 页。
    [114](明)易文:《筹边一得》,第 8 页。
    [115](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封守八》,第 3 页。
    [116]《明世宗实录》卷 192 ,嘉靖十五年十月丙午,第 4064 页。
    [117]道光《茂州志》卷 3 《政绩》,阿坝州文库本,四川民族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79 页。
    [118](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封守八》,第 1-23 页。
    [119]《明武宗实录》卷 188 ,正德十五年七月丁酉,第 3574 页。
    [120]《明孝宗实录》卷 223 ,弘治十八年四月乙丑,第 4220 页。
    [121]彭勇:《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第 340 页。
    [122](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3 页。
    [123](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6 页。
    [124](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5 页。
    [125]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第 137 页。
    [126](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2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二》,第 345 页。
    [127](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4 页。
    [128]张时彻:《芝园別集》,奏议卷 3 《处置平番事宜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 82 册,齐鲁书社 1997 年版,第 433 页。
    [129](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2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二》,第 345 页。
    [130]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第 439 页。至于川西北班军是否如其他地区一样施行折班,或以修造工役为日常工作内容,限于材料,尚未可知。
    [131](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2 页。
    [132](明)袁子让:《全蜀边域考》,《茂州北路松溪四关堡图说》,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未刊稿抄本方志第 14 册,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2016 年版,第 49 页。
    [133](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上《羌番七》,第 29 页。
    [134](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1 页。
    [135](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59 页。
    [136](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3 页。
    [137](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7 页。
    [138](明)郭应聘:《威茂边防纪实》卷下《筹议十二》,第 62 页。
    [139]关于战事的具体过程,可参考耿少将:《羌族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320-327 页。
    [140](明)张时彻:《芝园別集》,奏议卷 3 《处置平番事宜疏》,第 434 页。
    [141][144]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37 页。
    [142](明)章潢:《图书编》卷 48 《松潘事宜》,第 1726 页。
    [143](明)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 5 《杨柳羌列传》,台北艺文印书馆 1980 年版,第 463 页。事实上,“雕剿”战术亦是清代川西北地区平息“番乱”的常用战术,可参见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46-148 页。
    [145]万历《四川总志》卷 21 《经略三》,第 649 页。
    [146][153](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1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一》,第 321 页。
    [147]乾隆《保县志》卷 6 《武备志》,第 95 页。
    [148](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1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一》,第 323 页。
    [149](明)瞿九思:《万历武功录》卷 5 《元坝、潘咂、商巴、石嘴列传》,第 470 页。
    [150]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36 页。
    [151]《明史》卷 311 《四川土司一》,第 8023 页。
    [152]民国《松潘县志》卷 3 《边防》,第 139-140 页。
    [154]民国《松潘县志》卷 8 《文苑》,第 341 页。
    [155]《明神宗实录》卷 183 ,万历十五年二月乙丑,第 3411 页。
    [156](明)曹学佺:《蜀中广记》卷 31 《蜀中边防记第二·川西一》,第 323 页。
    [157] 曾现江:《胡系民族与藏彝走廊:以蒙古族为中心的历史学考察》,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87-107 页。
    [158](明)章潢:《图书编》卷 40 《川属边防》,第 1512 页。
    [159]《明神宗实录》卷 263 ,万历二十一年八月庚寅,第 4877 页。邹立波曾以杂谷土司在明代后期的政治抉择为例,考察了川西北部族夹杂在蒙古游牧势力和明朝力量之间的生存样态与政治抉择。参见邹立波:《祖源认同彰显下的国家与土司关系:明末汉人视野中川西北杂谷土司的祖源身份与政治认同》,《藏学学刊》 2014 年第 2 期。
    [160]Matthew Mosca , From Frontier Policy to Foreign Policy : The Question of India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Geopolitics in Qing China , Stanford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15.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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