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一代,通过限定考选资格、严格考选程序等措施,将忠君敢谏、勤敏练达、才品优长、刚正不阿的人员选拔进入监察队伍,并通过完善升迁机制等措施,使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本文重点探讨清代前中期汉监察御史的选拔与升迁情况。 一、列曜太紫 清代监察机构为都察院。设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二人,正三品。右都御史与右副都御史为督抚兼衔。下设六科、十五道等机构。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设给事中,满汉各十二人,正五品。十五道,即按监察区分十五道,设满汉监察御史各二十八人,从五品。给事中论科,监察御史论道,六科给事中与十五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 清代对监察御史的选拔非常重视。康熙帝将监察御史誉为列曜太紫,称御史为“柱下一星,列曜太紫。下饬官方,上参国是”。(故宫博物院《钦定台规•第二种》) 清代监察御史的选拔,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清初至乾隆中期,选拔对象包括小京官、六部部属、翰林院编修检讨及知县等。第二阶段为乾隆中期后至清末,选拔对象基本固定为翰林院编修、检讨以及六部郎中、员外郎。 入关之初,监察官员选拔余地较小,部分由原明监察官员转任。顺治元年(1644)规定,在中书科中书、行人司行人、大理寺评事、太常寺博士(简称“中行评博”)历俸二年者,以及外官中俸深有荐的推官和知县中,考选给事中和监察御史,此为清代选拔监察官员之始。 选拔方式主要有行取和考选两种。 一是行取,即从知县中选拔。知县须历俸三年,而且钱粮全完、荐一次无参罚者,方准行取。康熙年间行取的著名监察御史有郭琇、陆陇其等人。康熙帝屡次破格提拔郭琇,目的在于打击朋党,而郭琇也不负所望,先后弹劾明珠与高士奇,为清除朋党发挥了重要作用。陆陇其曾任嘉定知县,被誉为“天下第一清廉”,为清代从祀孔庙的三人之一。乾隆初仍有三年一次行取之制,但至乾隆十六年(1751),以对吏治人材毫无裨益,永行停止。 二为考选。清初选拔监察官员需要考试。雍正三年(1725)下令,因科道人员俱系正途出身,再考文字无益,选拔只令堂官荐举,不再考试。乾隆八年重新规定考试。康熙年间逐步加大由六部部属考选监察官员的力度,最初主要从六部主事中考选。康熙三十六年(1697)允许汉郎中、员外郎居官优人材好者考选。康熙四十五年明确规定,翰林院编修、检讨以及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与中行评博由知县升者,可以考选。乾隆二十九年规定,考选汉监察御史由翰林院编修、检讨及各部院郎中、员外郎、内阁侍读保送,主事、中行评博等,均不准考选。翰林院编修、检讨,要求历俸满三年方准考选。 官员考试后先行引见,由皇帝钦点为记名御史,但并不直接任命。待有御史缺出后,记名御史再经引见,由皇帝钦点担任御史。有的记名御史过数月后即被任命为御史,有的需要数年,也有的一直没有机会担任御史。 最初监察官员有一年试俸期,乾隆十七年取消。 监察官员历行回避。京官三品以上及督抚子弟不准考选科道,现任科道中如有父兄升补三品及督抚者,亦要回避改补各部郎中。御史需回避本省,除御史所任之道不得在本省外,遇有御史缺出,如有记名及应补人员应回避本省者,也需查明扣除。 嘉庆四年(1799)前,考选监察御史,对年龄未有明确要求。任御史者偶尔有年龄过大者,如乾隆五十七年萧芝任御史时六十九岁。针对和珅往往令各部保送年老平庸司员为御史,以使其缄默不言的情况,嘉庆四年明确规定不得超过六十五岁。 御史保送后有犯贪污劣迹者,要将原保送堂官比照京察保送不实或滥保例议处。嘉庆十四年,给事中英纶巡视东漕因罪被处绞刑,以前保送英纶之兵部满汉堂官,一并查明滥行保送,交部议处。 二、出身至重 清代选拔监察御史,特别强调正途出身,对其出身及原任官职,均有严格要求。康熙十九年明确规定,非正途出身官员虽经保举也不准考选。嘉庆十一年准许六部荫生出身司员保送御史。荫生因父辈身为高官而得荫入仕,但仍属于正途。出身为正途,可保证其基本学识;对原任职务严格限制,则可确保其有足够的资历。 雍正五年出于对科甲出身容易结党等偏见,雍正帝要求不论科甲贡监,均可保送监察御史,不再对正途出身有明确要求。但终雍正一朝,监察御史绝大部分还是正途出身。雍正五年至雍正十三年,共选拔监察御史125名,其中非正途出身者13名,略超过十分之一。这13名非正途出身监察御史中,来自监生者10名,来自官学生者2名,孝廉1名。雍正十三年又明确规定,监察御史仍选用正途出身者。 乾隆朝监察御史全部为正途出身,明确规定从翰林院编修、检讨以及部院郎中、员外郎及内阁侍读中选拔,而把外官以及主事、中行评博等小京官排除在外。因而乾隆朝有较多的编修与检讨选拔为监察御史,而且进士出身远超举人。 编修为正七品,检讨为从七品,编修与检讨上有修撰一职为从六品,但修撰为状元专职。再向上为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读及从五品侍讲,这些职位几乎无有编修与检讨直升之例。由于编修与检讨在翰林院上升空间有限,相对而言选拔为从五品的监察御史是很好的出路。 读书人中进士后点庶吉士进翰林院学习,散馆后留馆任编修或检讨,再选拔为监察御史,此后外放为道、府,再晋升为按察使、布政使,进而升任督抚,为清代读书人的理想上升路径,陶澍、林则徐等均是如此。编修总量较多且有二甲优势,因此选拔为监察御史的编修也远多于检讨。 由郎中选拔为监察御史的人数,远远超过员外郎,这主要是因为无论从职务还是资历等方面,郎中较员外郎都更有优势。正五品郎中却热衷于考选从五品监察御史有多方面原因,主要是因为监察御史升转较快,流动性较大,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内阁侍读作为选拔监察御史的来源之一,人数较少。乾隆朝仅有6名内阁侍读选拔为监察御史。至于国子监司业等其他职务选拔为监察御史者,只是偶尔为之。 总体而言,翰林院编修和六部郎中是选拔监察御史的主要来源,尤其是翰林院编修出身的监察御史,人数接近一半。清帝还特别注意平衡来自翰林院与六部的比例,二者基本持平。 三、青云直上 明确的升迁机制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批具有考选资格的优秀官员报考监察御史。 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升迁前景良好。内升一般升太常寺少卿等四品京官,外转则为道员和知府。正五品给事中外转为正四品道员,从五品监察御史外转为从四品知府,均为破格提拔。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监察官员,更是不吝破格。 更为重要的是,监察御史出身的官员升任后,往往进入仕途升迁快车道,升至从二品及以上高级官员的人数为数不少。根据《国朝御史题名》记载,自顺治朝至同治朝,共有278名监察御史出身的官员升迁至从二品及以上官员,占监察御史总数1970人的14.1%。顺治朝因部分监察官员由原明监察官员转任,升迁人数相对较少,而后各朝升迁的比例则相对较高,比例最高的为雍正朝,达到15.8%。此外,康熙、嘉庆、道光、咸丰四朝,监察御史升任至从二品及以上的比例均超过15%。 清代监察御史绝大部分出身正途,且在翰林院或六部工作过一定时间,又经过监察官员的任期实践,综合能力较强,这是监察御史能升至高位的重要原因。监察御史历俸满一定年限且守清才长政勤者即能顺利升迁,这既能激励监察御史认真履职,也使监察队伍保持正常流动。但这并不意味循资排辈即可升迁,而要根据履职情况及京察结果综合判断,从而更加有效激励监察御史切实履职。 监察御史升迁有三种路径。一是一直担任京官,如曹秀先。二是由监察官员任上外放后一直担任地方官,如陶澍。三是由监察官员任上升迁交替担任京官与外官,如卓秉恬。 监察御史升任至从二品及以上官员一般需要较长的时间,短则近十年,长则十余年或二十余年。一般而言,由监察官员任上外放升迁至从二品时间较短,主要原因是升迁台阶较少。一般监察御史升至给事中后再外放,给事中外放任道员,道员进一步升迁为按察使,按察使再升迁即是从二品布政使。道员至布政使中间仅按察使一级,所以外放后升迁至从二品官员相对较快。而一直任京官或交替任京官和外官,则需要较长时间。 曹秀先,乾隆十年由翰林院编修考选为浙江道监察御史。后历任刑科给事中、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通政司参议、国子监祭酒。乾隆三十二年由国子监祭酒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为从二品。由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历二十二年。乾隆三十三年由内阁学士任上升工部右侍郎,三十九年升为礼部尚书。 陶澍,嘉庆十九年三月由翰林院编修考选为江南道监察御史。嘉庆二十年四月任户科给事中。二十三年四月,记名以道员用。二十四年外放任四川川东道道员,道光元年(1821)十月任从二品安徽布政使,道光三年任安徽巡抚,历江苏巡抚等职,道光十年升至两江总督。可以看出,陶澍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布政使,历时仅七年。 卓秉恬,嘉庆十八年由翰林院检讨考选为山东道监察御史。嘉庆二十一年十一月升鸿胪寺少卿,嘉庆二十四年擢任顺天府府丞。道光四年任外官,担任奉天府府丞兼提督学政。道光十年重任京职,任太仆寺卿。道光十四年任从二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道光十五年升任礼部右侍郎,后任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卓秉恬自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历时二十一年。 曹秀先、陶澍与卓秉恬均出身于翰林院,前二人为编修、后者为检讨。陶澍从监察御史任上升至从二品布政使仅七年,而曹秀先与卓秉恬历时二十余年才由监察御史升任从二品内阁学士。 有监察御史直接外放任道员。嘉庆二十五年林则徐以翰林院编修考选为江南道监察御史,京察一等外放授浙江杭嘉湖道道员,道光三年任江苏按察使,至道光七年任从二品陕西布政使。自任监察御史至从二品布政使仅七年,其中还包括丁母忧的时间。 监察御史外放一般任知府,同样具备良好的升迁前景。林绍年光绪十四年由翰林院编修考选为浙江道监察御史,十九年外放任云南昭通府知府,二十六年任从二品云南布政使,后任军机大臣。 与监察官员外放升迁较快不同,一直在中央任职的官员升迁至从二品时间较长。由从五品监察御史、正五品给事中升至从二品内阁学士,一般要在四、五个职级上循资而进。而且中央官员在每个职级上升迁较为缓慢,经历二十年或更多时间由监察御史升至从二品属于正常。 大部分监察御史按部就班升迁,偶尔也有个别监察御史破格提拔,如咸丰朝王茂荫于咸丰元年(1851)由户部员外郎考选为陕西道监察御史。咸丰二年即升任太常寺卿,咸丰三年升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王茂荫出身商人之家且有从商经历,其实践能力非一般书生可比。王茂荫参与解决币制问题能力不俗,故对其破格提拔,但任户部右侍郎后,因反对币制改革,于咸丰四年由户部右侍郎调任兵部右侍郎。王茂荫反对币制改革的奏疏,先被译成俄文再被译成德文而被马克思看到,马克思将王茂荫的观点写入《资本论》脚注。王茂荫也成为《资本论》唯一提及的中国人。 并非所有的监察官员符合资历即可升迁,有的在引见环节被否决。乾隆五十八年吏部论资推举给事中王钟健为浙江金衢严道道员,乾隆帝看王钟健甚为平常,认为其简缺道员也难胜任,更不能骤膺繁剧道员。虽然不准外任,但念其于给事中任内尚无过失,令仍留本任,要求都察院堂官明白回奏,为何滥行保举如此才具平庸之人。 作者简介 刘社建,男,1973年生,河南南乐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机关纪委书记。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监察史、中国共产党监察史等,出版《古代监察史》《清代监察史》等专著十七部,发表论文与时评三百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