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上,赵树理以其“通俗化”叙事弥合了五四“新文学”与下层民众的隔阂,又凭借对“民族形式”的创造性转化,成为“新的人民的文艺”的典范。赵树理与“传统中国”“现代中国”和“革命中国”的关系向来充满张力,在建国后的“十七年”期间,其通俗化文艺实践屡遭波折,文学史对“赵树理文学”的定位和评价也经历了“冷热交替”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学界对“中国道路”的探讨和对“红色经典”、解放区文学、“人民文艺”的重新发现,赵树理再度“浮出历史地表”,成为考察中国革命文艺的一面镜子。 当下的赵树理研究名目繁多,各有所长,归纳起来大致有“革命史”“现代性”和“社会史”三种读法:革命史“读法”依循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意识形态需求,指认赵树理为“民族形式的里程碑”,1940年代到1960年代的相关评价即属此类,它们主要从阶级论/阶级斗争的视角观照赵树理小说的语言、叙事形式和人物塑造等内容;现代性“读法”,指“新时期”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重写文学史”和“再解读”思潮对左翼、革命文艺、“民族形式”等现代性面向的开掘,此种“读法”视赵树理为“反现代的现代性”之代表;“社会史”读法则致力于挖掘赵树理文学含纳的社会现实、政治政策等内容,关注赵树理1940、1950年代小说折射出的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当然,三种读法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互相渗透。[①] 其中部分研究存在“理论化”和“话语式”的趋势,它们以理论带动文本分析,将赵树理文学置于文学/政治、启蒙/革命、现代/反现代、通俗/高雅等二元论框架内加以解读,比如李扬(《抗争宿命之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1942-1976)研究》,1993年)、贺桂梅(《转折的时代——40-50年代作家研究》,2003年;《赵树理文学与乡土中国现代性》,2016年)和蔡翔(《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2010年)就是在“反现代的现代性”理念牵引下阐述赵树理文学的。梅仪慈(Yi-tsi Mei Feuerwerker)[②],蒋晖[③]、李国华[④]和范雪[⑤]等学者虽在文本细读方面做足功夫,但凸显的仍是赵树理作品的“文学—政治”这一张力结构。如詹姆逊所言,“文本”总是蕴含着意识形态,叙事分析看似“去政治化”,实则难掩背后的“政治化”面目。此外,以钱理群、洪子诚为代表的“历史化”方法似乎可以撬开赵树理研究累积的岩层,不过他们更侧重作家精神史、文学史与国家体制的关联,缺乏对具体文本与社会情境关系的深度剖析。值得留意的是,多数研究聚焦于赵树理的虚构文体(小说),对其笔下的“非虚构”文本关涉甚少。[⑥] 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界定“赵树理文学”的内涵和外延。“赵树理文学”不仅涵盖小说,还应包括诗歌、鼓词、快板和政论、杂文、检查等非虚构文类(genre)。同时,赵树理对报刊编辑工作、“减租清债”、土改、合作化等社会革命运动的参与,既构成“赵树理文学”的实践来源,又为考察“革命中国”和“社会主义中国”提供了有效视角,因此也可纳入考察范畴。换言之,文本创作与社会实践彼此渗透,是“赵树理文学”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等量齐观。 在此前提下,笔者主张将赵树理界定为“革命的说书人”。所谓“革命”,具有双重意涵:首先,赵树理继承、革新了说书和评书的口头叙事传统,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对小说叙述人与读者关系的转化、对叙事“声口”的灵活使用,以及对传统说书艺术所作的革新(比如行文中去掉“列为看官”“预知后事如何”等说书套话),由此打破“五四”新文学与下层民众的隔阂,促成现代小说的形式“革命”;其次,“革命”还指向革命的行为、行动等实践层面。中国革命包含“社会革命”和“心灵革命”的面向,社会革命是中国革命追求的重要目标,这就意味着,革命要完成,就必须诉诸心灵革命,得“民心”、改造“民心”。因此,“革命”还指向赵树理所经历的20世纪中国(1930-1960年代)的社会变迁和革命历史经验,其致力于“心灵革命”的努力和行动也不可忽视。 赵树理终其一生都在思考和书写20世纪中国,从1930年代开始到1960年代,他深度参与了“文艺大众化”讨论、“抗战”、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等历史运动,因此“革命的说书人”勾勒的正是赵树理和革命休戚与共的文学形象,这一形象是借助“说书人”的文学形式介入“革命”实践而达成的。 为什么是“说书人”呢?近年已有不少学者留意到赵树理小说的“可说性”和“声音性”(如赵勇的“可说性文本”、孙晓忠的“有声的政治”、郭冰茹的“新话本小说”、蔡东的“偏听性文本”[⑦]等)。“可说性”和“声音性”得益于赵树理对地方戏曲、话本、拟话本叙事传统自觉继承,因而具有口头通俗文艺的特征——口头通俗文艺因“声音的在场性”而使得作者(说话人)与读者(听众)处于未分化的状态。[⑧]需要澄清的是,“说书人”脱胎于中国口头叙事传统,透出鲜明的本土色彩,因而不能等同于本雅明意义上的“讲故事的人”[⑨]。比如赵树理就笃信,“评书”(说书)才是中国文学的正宗,[⑩]“评书是正经地道的小说。我还掌握不了评书,但我一开始写小说就是要它成为能说的,这个主意我至今不变”。[11]比如赵树理笔下的李有才,就是这一“说书人”形象的化身: 在旧形式运用和“民族形式”的创造方面,赵树理的小说是一个典范。这不仅因为他在小说《李有才板话》中创造了农民人物,并借助这些人物将农民的幽默渗透在作品中。大部分的幽默是通过李有才——一个乡村说书人(raconteur)——的讽刺性的板话来体现的。板话的作用,不仅时不时打断文本,而且也使情节得以延续,这和中国北方的“说书”非常类似,它同样也取代了散文和韵文,通过它,正在发展的情节部分得以扼要地“重述”(recapitulate)。和传统的说书一样,赵树理的作品避开设置于现实主义模式中的细节描述,而优先考虑少量灵巧的勾勒描绘。其语言也传达了朴实的农民的口味。[12] 赵树理小说中频频现身的“说书人”形象,源自其“新颖”的文学观——这是赵树理文学异于“五四”新文学和“人民文学”之处。赵树理的小说兼有“可复述性”和“可说”特质,其笔下的故事总能通过“复述”而口口相传。“可说性”和“声音性”,主要体现在对说书人“声口”的灵活使用上,这种将作者、叙述者和人物“声口”融为一体的叙事创造,几乎贯穿赵树理的所有创作。当然,赵树理并非“传统”的说书人,而只是说书的“模仿者”,他通过模拟、摹仿说书人的“声口”,从而创作一种“现代”的小说形式——强调这点,是因为归根到底,赵树理文学首先要依赖于现代印刷媒体才能流通开来。 “革命的说书人”的提出,旨在彰显赵树理在拉近读者和文本距离所做出的叙事创造和努力,其小说故事的通俗易懂、人物形象的活灵活现,很大程度取决于此。钱理群等人合著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辟有专章介绍赵树理,将其小说命名为“评书体现代小说形式”,[13]重在凸显赵树理笔下故事的连贯性、讲述性和口头性等特征。可以说,“革命的说书人”决定了“赵树理文学”的形式和内容,用它作为衡量赵树理文学与革命文艺、20世纪中国历史经验关系的标尺,大体上是适切的。 另外,从“白话短篇小说”的发展脉络来看,“说书”这一艺术形式也其来有自。孙楷第在《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1951年)[14]一文中总结了“白话短篇小说”的三个发展阶段:首先是“转变”(唐朝最盛),接着是“说话”(宋朝最盛),最后才是“短篇小说”(明末最盛)。谈及明朝短篇白话小说、五四小说和“民族形式”的关系时,孙楷第认为: 明朝人用说白念诵形式用宣讲口气作的短篇小说,在五四新文学运动时代,已经被人摒弃,以为这种小说不足道,要向西洋人学习。现在的文艺理论,是尊重民族形式,是批判地接受文学遗产。因而对明末短篇小说的看法,也和五四时代不同,认为这也是民族形式,这也是可批判接受的遗产之一。这种看法是进步的。我想,作短篇小说,用明朝的形式也好,用明朝的形式加以变通也好,可以不必过拘。而明朝人作短篇小说的艺术精神,却值得我们注意。因为,他们作短篇小说,的确是将自己化身为艺人,面向大众说话,而不是坐在屋里自己说自己话。所以,我觉得这一点,也可以供热心作短篇小说的同志们参考。[15] 这番论述回应了1940年代初期的“民族形式”讨论,孙楷第提出,创作“短篇小说”要学习明朝人的“艺术精神”——“化身为艺人,面向大众说话”。他所界定的“中国现代短篇白话小说”,有别于晚清“新小说”和“五四”新文学传统。我们知道,宋代人编写话本是用来唱的,而明末人作短篇小说并非为了讲唱,而是供人阅读,因此鲁迅才在《中国小说史略》里称明朝的短篇小说为“拟话本”(拟话本并非真正的话本,而是作小说拟话本之体),这种“面向大众说话”的艺术精神,恰与“革命的说书人”相呼应。 我们知道,在“文学革命”向“革命文学”的演化中,左翼文艺逐渐占据现代中国文学的主流。1930年代初期,在瞿秋白等人的提倡下,小说与说书、评书、唱本等传统民间文艺逐渐相互渗透——说书、评书等被单独提炼出来,注入了革命、政治/情感动员的元素,成为“革命的大众文学”的理想载体;1939年前后到1942年间,经过“民族形式”的讨论,通俗文艺、大众文艺和革命被牢牢地“钉”在一起。在此背景下,孙楷第提倡短篇小说要“面向大众说话”,就从理论上重新激活了小说的“声音性”和“政治性”,令其成为沟通革命、政治与大众意识的现代叙事文类。 1933年,瞿秋白在其编选的《鲁迅杂感选集》“序言”谈到:“这些早期的革命作家,反映着封建宗法社会崩溃的过程,时常不是立刻就能够脱离个性主义——怀疑群众的倾向的;他们看得见群众……可是,往往看不见这种群众的‘革命的可能性’,看不见他们的笨拙的守旧的口号背后隐藏着革命的价值。”[16]瞿秋白主张革命者、知识分子替沉默的劳苦民众“说话”,但这一主张还是站在启蒙知识分子的立场上,而赵树理则对这种立场做了悄然转换,从农民内部的视角发掘出农民群体“革命的可能性”和“革命的价值”(瞿秋白语)。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谁来“代表”(或如梅仪慈、蒋晖等学者所用的“表征”)农民说话,而是革命者、文艺工作者如何“说话”、怎样“占位”。作为“革命的说书人”的赵树理,就以其独特的文学实践,为如何“面向大众说话”做了很好的示范。 如前所述,孙晓忠、赵勇、蒋晖、郭冰茹等人对赵树理继承和改造“说书”与话本叙事传统的关系做了研究,但“革命”与“说书”的张力如何落实到文本,如何激发“说书”的现代性和“社会史”意义,似乎还有探讨的余地。正如有的论者所言,新文学或现当代文学不能单纯地从文学内部进行理解,还必须将其“放置在多重的历史关系当中,既考察它的文学文本,也考察它作为一种文化实践、一种革命力量特殊的展开逻辑”。[17]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18]的提出就有其合法性了,它针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再解读”和“当代文学研究历史化”等范式作出反思,提倡对“20世纪50—70年代文学—文化及其所内嵌的社会—政治—情感肌体”[19]进行再审视。具体到“社会史视野下的赵树理研究”,代表性的学者有罗岗和程凯等。罗岗从合作化的劳动和工分制关系分析《“锻炼锻炼”》,[20]程凯则从基层民主政权的建立、乡村革命文化权力运转的机制,对《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中的干部、群众和中共政权的缠结做出精彩分析。[21]这些研究为摆脱文学/政治、传统/现代、反现代、启蒙/革命等二元对立框架开辟了新途径,不过囿于篇幅,此处不再展开。 重读赵树理文学,大可不必拘泥于“文学的政治”“关键词”或叙事学、文化研究、“历史化”等任何一种方法,而应取长补短,将其置于中国革命和社会运动的内部加以剖析,以文本细读为中介,勾勒赵树理文学的“诞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挖掘其与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之关联——“社会史”视野正是在此显示出其潜力。作为“革命的说书人”,赵树理始终与农村社会变迁、农民主体性与革命政治等保持密切互动。在此前提下,“革命的说书人”的提出,或许可以作为“重读”赵树理文学的一个新的视角。 2023年5月19日 初稿 2023年7月14日 改定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赵树理与革命文艺研究”(批准号:21CZW051)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林培源:《赵树理文学的三种“读法”》,《广州文艺》2020年第9期。 [2] Yi-tsi Mei Feuerwerker,Ideology,power,text:self-presentation and the peasant “other” in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Califonia: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3] Jiang Hui, From Lu Xun to Zhao Shuli: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in Chinese Literary Modernity:A Genealogy of Storytelling, dissertation of New York University, 2008. [4] 李国华:《农民说理的世界:赵树理小说的形式与政治》,上海书店出版社,2016年。 [5] 范雪:《敞开的革命:书写“延安”与战时文化实践,1936-1945》,博士学位论文,新加坡国立大学,2014年。 [6] 关于赵树理的“非虚构”文体,可参考林培源:《“有法”与“无法”之间——论“驻村群众运动”与赵树理1948 年的土改“短论”》,《文学评论》2021年第5期。 [7] 蔡东:《弃“礼”立“理:赵树理偏听性文体思想之形成》,《现代中文学刊》2021年第6期。 [8] 周敏:《口头性与人民文艺的普及问题:“十七年”新曲艺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22年,第2页。 [9] 比如赵勇认为:“赵树理重视对自己亲历‘经验’ 的摹写,并始终以‘讲故事’的方式行使着‘忠告读者’之职,这非常符合本雅明所谓的‘讲故事的人’的特征。”见赵勇:《讲故事的人或形式的政治——本雅明视角下的赵树理》,《文学评论》2017年第5期。 [10] 赵树理:“我认为曲艺的韵文是接受了中国诗的传统的,评话是接受了中国小说的传统的。我觉得把它作为中国文学正宗也可以。”见赵树理:《从曲艺中吸取养料》,《人民文学》1958年第10期,《赵树理全集》第5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259页。 [11] 赵树理:《我们要在思想上跃进》,《赵树理全集》第5卷,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94页。 [12] D.L.Holm,Local Color and Popularization in the Literature of the Wartime Border Regions,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vol.2,no.1 (Spring 1986),p.13. [13]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16页。黄修己则称之为“评书体小说”,见黄修己:《赵树理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7页。 [14] 孙楷第:《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文艺报》1951年第4卷第3期。收入《沧州集》(上)时易题为《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删去1951年版本中“中国短篇白话小说艺术上的特点”一节,见孙楷第:《中国短篇白话小说》,《沧州集》(上),中华书局,2018年,第77-82页。本文所引内容以《文艺报》1951年刊载的版本为准。 [15] 孙楷第:《中国短篇白话小说的发展与艺术上的特点》,《文艺报》1951年第4卷第3期。 [16] 瞿秋白:《〈鲁迅杂感选集〉序言》,《瞿秋白文集·文学编》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113页。 [17] 袁先欣:《“短二十世纪”与重建文化问题的方法论》,《文艺理论与批评》2022年第2期。 [18] 《文学评论》在2015年和2020年分别刊登了两辑有关“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笔谈文章。2015年笔谈的“编者按”有言:“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中引入社会史的视野,不仅是新方法的拓展,也是新的文体意识的推进,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实践所展开的广阔的社会变革背景密切相关。”参考程凯等:《“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笔谈》,《文学评论》2015年第6期,倪伟等《“社会史视野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笔谈(之二)》,《文学评论》2020年第5期。 [19] 朱羽:《历史、形式与文化政治——当代文学研究的“当代”构造》,《当代作家评论》2022年第1期。 [20] 程凯:《乡村变革的文化权力根基——再读〈小二黑结婚〉和〈李有才板话〉》,《文艺研究》2015年第3期。 [21] 罗岗:《“文学式结构”与“伦理性法律”——重读〈“锻炼锻炼”〉兼及“赵树理难题”》,《文学评论》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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