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人类学视角下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扶贫研究——以贵州省中洞苗寨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2:11:36 《贵州民族研究》2019年第 陈慧萍 参加讨论
摘 要:生态旅游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中具有关键作用。以贵州省中洞苗寨为例,研究民族地区开展生态旅游扶贫的行动逻辑及困境生成。研究表明,生态旅游能够促进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但是易受政府、市场与社会三重张力的作用而产生配套制度不足与精准扶贫不力,企业参与意愿不强与旅游产品层次较低,以及社会组织培育不足与贫困人口主体性缺失等深层次问题。从生态人类学视角看,强化生态旅游扶贫的制度建设、构建差异化互动发展的产业格局和健全贫困户与生态旅游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未来突破的重点所在。 关键词:生态人类学; 生态旅游扶贫; 民族地区; 中洞苗寨; 作者简介: 陈慧萍(1990-),女,福建南安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生态人类学、汉民族。 基金: 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研究项目“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Y20180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的阶段性成果; 一、引言 生态人类学(Ecological Anthropology)孕育于20世纪60年代,是当今人类学较为活跃的一门分支学科,主要以人类、文化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生态环境与社会发展的相关问题为研究内容。生态人类学既关注人类生物属性与社会文化环境之间的关系,也重视人类社会文化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目的在于揭示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机理[1]。 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贫困问题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相生相伴,消除贫困始终是世界共同面临的历史重任和社会责任。20世纪中叶,随着欧美发达国家大众旅游时代的兴起,一些贫困地区通过发展旅游实现增收致富,但只是一种偶发的、附加的行为。1999年,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旅游扶贫(PPT)的概念,标志着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开发实现自身发展得到广泛关注。2002年,世界旅游组织提出可持续旅游消除贫困(ST-EP)计划,通过经济资助、项目示范、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等方式,将可持续旅游作为减贫的重要手段。世界旅游联盟(WTA)发布的《世界旅游发展报告2019》指出,以产业植入和文化建设推动生态旅游扶贫,进而促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2]。 中国的生态旅游扶贫起步较晚,直到1999年原国家旅游局才确定我国第一个“生态环境旅游年”。2000年,在六盘山建立我国第一个旅游扶贫试验区。2008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首次在中国实施贫困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ST-EP)项目,旨在援助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业以实现脱贫致富[3]。近年来,旅游扶贫在中国的实践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据中国扶贫办统计,“十二五”以来,全国通过旅游扶贫带动10%以上的贫困人口脱贫,旅游扶贫人数达1000万以上。然而,贵州、云南、西藏等少数民族集聚地区贫困问题与生态问题尤为突出,是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主战场和“最难啃的硬骨头”,迫切要求把民族地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优势。 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扶贫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问题,已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民族地区旅游扶贫的成效、机制、问题与对策、模式和路径等方面[4],从生态人类学视角进行分析的研究较少。基于此,本文以贵州省中洞苗寨为个案,首先阐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的行动逻辑,然后从政府、市场与社会三重维度剖析民族地区旅游扶贫的困境生成,最后提出生态人类学视角下的破解之道。这可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二、贵州省中洞苗寨及其生态文化资源概况 中洞苗寨位于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水塘镇格井村麻山地区,既是贫困地区又是生态资源富集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因地处上洞和下洞之间而被命名为“中洞”,除中洞为半封闭洞穴外,上洞和下洞均为通风溶洞,不适宜居住生存。中洞海拔约1800米,洞深约230米,洞宽约115米,高近50米。洞内现有民房17间,教室4间(已荒废),篮球场1个。洞内地面平整,从两侧形成一个巨大的拱形顶棚,属于自然形成的袋状型喀斯特洞体[5]。此种洞村属于贵州麻山地区特有的苗族村寨。目前,中洞苗寨住户主要为吴、王、罗、梁四个姓氏18户人家,且均为苗族。洞内房屋以木柱竹篱作为基本建筑材料,分散四周搭建而成。洞口植被以绿竹为主,极为隐蔽,常被中洞苗族人家作为遮风避雨的天然屏障。因中洞苗寨地处喀斯特山地地貌,周边环境多为裸露岩石,石漠化严重,土地匮乏贫瘠,生态环境极为脆弱。通往中洞的多是怪石嶙峋的崎岖小道,山高路陡,交通状况实为不便。由于地处麻山深处,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风光旖旎,具有旅游开发的客观自然条件。 中洞苗族从清代进入麻山地区的“下洞”居住,为躲避战乱、土匪劫掠以及苛捐杂税逃入深山洞穴繁衍生息,从而发展为苗族聚落。由于地处国家行政统治的化外之地,山高路险,与世隔绝,荒无人烟。他们依山而寨,结穴而居,挖坑为灶,生活过得十分清苦艰辛。新中国成立以后,中洞苗族才由生活条件恶劣的通风溶洞“下洞”集体搬迁至可遮风避雨的“中洞”生活,开始与外界逐渐有了些许联系。地处麻山地区的苗族具有常年迁徙、反抗斗争的传统,作为当地苗族祖先的亚鲁王,以其为题材传唱的第一部苗族长篇英雄史诗《亚鲁王》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外,中洞苗族依旧保持着自身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娶亲仍然按照周代传统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丧葬则邀请鬼师演唱苗族古歌来为逝者送魂,这些丰富多元的民族文化均可作为旅游开发的独特文化资源。 经国家旅游局考证,中洞苗寨为“中国最后的穴居部落”,因地处贵州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区内,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自然风光秀美,且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的风俗习惯、悠久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旅游资源而被纳入贵州省旅游扶贫开发的重点项目。 三、行动逻辑: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 (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再审视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传统发展模式中的一对“两难”矛盾。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交通闭塞、土地贫瘠、信息不畅,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当地为实现“赶超型发展战略”,仍然采取盲目开荒、过度开采、乱砍滥伐等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局部民族地区仍然存在湿地枯水季节开垦耕地、退耕地复垦、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等问题。这主要归因于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国内外经验证据表明,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其实质归根结底就是生产力,也可以说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亦是重点保护和大力发展生产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转变成对美好生活特别是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如何将外在的生态产品消费需求内化为民族地区的绿色发展动能,是破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难悖论”的关键所在。 习近平同志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实质就是不仅要让一二三产业融合生态元素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而且还要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以产业化运作方式转化为金山银山。我国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通过发展传统农业和工业显然无法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诉求。相对于资金扶贫、政策扶贫、实物扶贫等“输血式”扶贫方式,以当地生态资源禀赋和特色社会文化融合发展为载体,聚合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各类发展要素形成的生态旅游扶贫方式,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阈值内,既可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也不会破坏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而且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还会反哺环境保护事业。 (二)民族地区生态旅游具有内生比较优势 2015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提出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五个一批”脱贫措施。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明确将贵州定位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并提出加快构建大生态与大扶贫深度融合、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6]。尽管民族地区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和经济发展区位劣势并存,但也不乏独特的田园风光、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等宝贵的资源财富,这对于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的城市居民而言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在民族地区发展生态旅游具有内生比较优势。 首先,生态旅游产业具有较高的成本收益比。与传统农业和工业相比,旅游业这一世界公认的环境友好型产业和朝阳产业,具有投资较少且回报率高的特点。由于许多岗位(如售票员、驾驶员、管护员等)并不需要特殊的专业技能,这使得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新路径。贫困人口既可以通过入股的形式参与分红,也可以聘任适宜性岗位获得收入。 其次,生态旅游产业具有很强的发展要素融合能力。旅游业作为高度关联的经济型产业,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同时,旅游业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为当地社会,特别是贫困人口带去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实现经济上的创收增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富余的问题。 最后,旅游业作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本质上具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内在统一。合理开发和利用生态资源,既可以克服生态环境脆弱的天然劣势,也可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可以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随着生态旅游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将会逐步认识到“乡村景观、传统文化与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一种生产力”[7]。 (三)民族地区生态旅游扶贫的中洞苗寨实践 随着格凸河旅游景区的开发,中洞苗寨逐渐为外界所知晓。早在1998年6月,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就将格凸河沿岸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促进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制度措施。2005年12月,经国务院审批,将格凸河穿洞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而后被评为中国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并成功入选中国南方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入选地[11]。如今,中洞苗寨已被规划进贵州省紫云自治县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与此同时,中洞苗寨的贫困人口积极发挥自身的文化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当地生态旅游开发中。依靠提供旅游服务,中洞苗族村民办起了农家乐,提供游客住宿餐饮。为了进一步吸引游客,当地旅游部门还为中洞苗寨打造“穴居部落”的旅游名片,成为旅游开发的一个亮点。此外,当地政府也牢牢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大旅游基础设施的硬件投入以及配套力度,修建通往中洞的缆车和道路,为中洞的旅游服务提供财政补助,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旅游风景区建设格局。中洞苗寨正是在实施生态旅游扶贫战略这一背景下,借助一系列旅游开发手段和措施达到扶贫之目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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