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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保疆的军费运筹(5)


    (71)《统筹***全局疏》,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第1993—2007页。谢俊美编《翁同龢集》时,据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列在其中,成文时间亦同样错标。实际上翁氏并非该折作者,列衔而已。(谢俊美编:《翁同龢集》上册,第59—64页)
    (72)倪玉平:《从国家财政到财政国家——清朝咸同年间的财政与社会》,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274—276页。
    (73)刘增合:《西方预算制度与清季财政改制》,《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
    (74)光绪十年五月议复刘锦棠奏折中,该部所列拨款名称更多,如甘肃常饷、***月饷等,共计19个拨款名目。
    (75)《奏为遵旨议复督办***军务大臣刘锦棠奏统筹***兵饷官制屯田情形并陈欠饷不可折发全疆宜联一气以规久远折》,阎敬铭:《户部奏折》(乙未抄本),《阎敬铭奏稿》,甲246,第67页。
    (76)所谓“留抵”,即地方钱粮等款收入,除解京饷、协饷之外留存款项,归地方支配使用,可以抵充本省军饷,户部一般称作“留存”。参见《议开源节流事宜疏》,陈昌绅编:《分类时务通纂》第5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年,第81—91页。
    (77)《户部附片》,阎敬铭:《户部奏折》(乙未抄本),《阎敬铭奏稿》,甲246,第35页。
    (78)所谓行粮,是指战时发放带有激励津贴性质的饷章制度,人均标准较高;而坐粮则是承平时期的发饷制度,发放标准稍低。
    (79)《密陈划一事权片》,阎敬铭:《户部奏折》(乙未抄本),《阎敬铭奏稿》,甲246,第39—42页。阎敬铭提到的左宗棠折是《奏陈***甘肃设防开源折》,《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辑,台北:台湾故宫博物院,1973年,第78—85页。
    (8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10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6—47页。
    (81)后任伊犁将军色楞额反映,金顺对伊犁、塔城客军管理宽松。色楞额:《奏为伊犁岁拨饷需请饬部援案再拨一年以便遣并客军折》,朱批奏折,04—01—01—0964—054。
    (82)金顺:《奏为遵旨详筹伊犁饷额兵制分别裁留兵勇并请饬提各省关欠饷折》,朱批奏折,04—01—01—0951—034。
    (83)部臣议复会议上,户部负责军饷规模裁定和屯政安排,兵部负责裁军和布防,吏部则负责***设省中的裁官设职等重大问题。
    (84)参与决策的工部尚书翁同龢总体上赞成各部上奏主张,但个别问题与上奏折稿微有区别,如倾向于缓设***巡抚、继续推行行粮制度。谢俊美编:《翁同龢集》上册,第294—295页。
    (85)《奏为遵旨议复督办***军务大臣刘锦棠奏统筹***兵饷官制屯田情形并陈欠饷不可折发全疆宜联一气以规久远折》,阎敬铭:《户部奏折》(乙未抄本),《阎敬铭奏稿》,甲246,第44—109、110—133页。
    (86)分别是光绪四年正月初七日、十月二十二日、光绪六年四月十八日以及光绪八年九月初七日上奏。
    (87)刘锦棠:《奏为哈密镇迪道等处暨议设南路各道厅州县拟请归并甘肃合为一省折》,朱批奏折,04—01—01—0946—011。
    (8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10册,第301—302页。
    (89)刘锦棠:《奏为奉旨补授甘肃***巡抚谢恩并沥陈下悃折》,朱批奏折,04—01—12—0531—123。
    (90)金顺:《奏为遵议伊犁屯田事宜请暂缓折》,朱批奏折,04—01—22—0063—022。
    (91)光绪十二年金顺去世后,延搁伊犁军务奏销,给甘督谭钟麟造成困扰。《谭钟麟致刘锦棠函》(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谭钟麟函札》,甲580,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以下藏所从略),第29—35页。
    (92)额勒和布等:《奏为遵旨速议伊犁军饷请旨饬下各省关迅解折》,军机处录副,03—6094—020。
    (93)杨昌濬:《奏为遵议海防水师及闽台拟办各事折》,军机处录副,03—9389—030。
    (94)沈葆桢等:《奏为会商台湾抚番开路兴业等大计折》,军机处录副,03—5091—007。
    (95)许良国:《台湾建省之议应始于乾隆二年》,《学术月刊》1982年第2期。
    (96)《请移驻巡抚折》,吴元炳辑:《沈文肃公政书》,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875页。
    (97)沈葆桢:《李中堂》,陈支平主编:《沈文肃公牍》(一),北京:九州出版社、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33页。
    (98)《复丁雨生中丞》,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32册,第7、9页。贾小叶(《晚清台湾建省的台前与幕后》,《史学月刊》2016年第7期)对台湾设省背后的官员人脉纠葛,包括袁保恒此奏背后的人事牵制有较好的研究,此不赘论。
    (99)袁保恒:《奏为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经营全台事务片》,军机处录副,03—5116—063。
    (100)《台防紧要请移福建巡抚驻台镇慑折》,刘泱泱等校点:《左宗棠全集》奏稿8,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546—547页。
    (101)《清德宗实录》第215卷,光绪十一年九月上,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第1023页。
    (102)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84页。光绪十一年十月十九日,奉懿旨,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礼部铸关防,名曰“光字第二十九号福建台湾巡抚”。参见刘铭传:《奏报启用福建台湾巡抚关防日期折》,朱批奏折,04—01—16—0225—033。
    (103)刘铭传:《奏为遵筹澎湖防务请饬部拨款折》,军机处录副,03—6101—039。
    (104)刘铭传:《奏为条陈台澎善后事宜急须次第举办折》,军机处录副,03—6020—038。
    (105)刘铭传:《奏为患病吁请开缺折》,军机处录副,03—5201—066。
    (106)《台湾暂难改省折》,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第261—262页。
    (107)刘体仁:《异辞录》卷2,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4年,第31—32页;《与两江总督刘岘莊制军》,《左文襄公全集》,第3181页。
    (108)杨昌濬:《奏为筹议台湾改设事宜折》,军机处录副,03—5685—011。
    (109)刘铭传:《呈全台各路先后裁撤内渡营勇数目清单》,军机处录副,03—6099—008。
    (110)刘铭传:《奏为遵旨裁留营勇及全台出入款目请拨军饷折》,军机处录副,03—6099—007。
    (111)刘铭传:《奏为台疆紧要防务急需请饬拨银两办防片》,军机处录副,03—6020—095。
    (112)刘铭传:《奏为遵筹澎湖防务请饬部拨款折》,军机处录副,03—6101—039。
    (113)杨昌濬:《奏报带印出省巡阅日期及赴厦门澎湖各海口察看情形折》,军机处录副,03—6021—017。
    (114)刘铭传:《奏为复陈台湾出入款目请饬查核折》,军机处录副,03—6615—064。
    (115)刘铭传:《奏为遵筹澎湖防务请饬部拨款折》,军机处录副,03—6101—039。
    (116)刘铭传:《奏请饬令速行筹借银两以济急需片》,军机处录副,03—9392—039。
    (117)户部:《奏为酌议台湾巡抚刘铭传等拟借洋款一案片》,军机处录副,03—6558—066。
    (118)《致刘锦棠函》,《谭钟麟函札》,甲580,第68—69页。
    (119)刘铭传:《奏为病痊陈请销假并到省与督臣杨昌濬会商台湾情形折》,军机处录副,03—5209—091。
    (120)杨昌濬、刘铭传:《奏为遵旨筹议台湾改设行省事宜折》,军机处录副,03—5093—022。
    (121)军机大臣:《奏为刘铭传到省会商台湾情形请饬拨银折所请由闽省协济银四十四万两等恭拟寄信谕旨事》,军机处录副,03—5692—083。
    (122)卞宝第、刘铭传:《奏为革职留任福建藩司张梦元竭力筹措台湾饷银从未延误请开复处分片》,朱批奏折,04—01—16—0227—027。
    (123)古尼音布、杨昌濬:《奏请闽省用兵后支绌异常请准暂免拨解京饷折》,军机处录副,03—6099—050。
    (124)杨昌濬:《奏为闽省度支奇绌京协各饷亟须解应请饬部迅将税关洋药厘金划拨济用折》,朱批奏折,04—01—01—0959—043。
    (125)《答江西巡抚刘仲良中丞》,《左宗棠全集·书信三》,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95页。
    (126)《张荫桓来函》,《阎敬铭存札》第3函,甲246—8,第53页。
    (127)汤象龙:《民国以前关税担保之外债》,《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3卷第1期,1935年5月;何烈:《清咸、同时期的财政》,台北:“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81年,第320页。
    (128)《奏陈开源节流章程疏》,杜诗笠:《光绪财政通纂》第53卷,成都:蓉城文伦书局铅印本,第1—11页。
    (129)《议覆御史谢祖源奏饷需支绌妥筹借款折》,《户部奏稿》第8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4年,第3915页。数年后,该部仍主张开源不如节流。参见《通盘筹划量入为出以裕度支疏》,杜诗笠:《光绪财政通纂》第53卷,第12页。
    (130)《议覆御史张廷燎奏户部筹饷二十四条请饬量加删汰折》,《户部奏稿》第9册,第4101—4103页。
    (131)《山东黄县官员来函》,《阎敬铭存札》第7函,甲246—12,第51页。
    (132)《同光度支琐闻》,徐珂:《清稗类钞》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16页。
    (133)《复陈江苏司关各库奉饬每年酌提存储委实无款可筹折》,谭钧培:《谭中丞奏稿》第4卷,清末铅印本,第38—42页。
    (134)《致翁曾荣函》,谢俊美编:《翁同龢集》上册,第246页。
    (135)《议覆浙江巡抚刘秉璋奏请将浙省奉拨甘省调直防月饷改拨片》,《户部奏稿》第7册,第3118—3119页。
    (136)奕劻等:《呈光绪六年至十二年七年各分省关欠解东三省边防经费银两数目清单》,军机处录副,03—6108—075;奕劻等:《呈各省关欠解本年及历年东北边防经费银数清单》,军机处录副,03—6635—024。
    (137)《议复署黑龙江将军文等奏官兵困苦请将俸饷仍由部领折》,《户部奏稿》第1册,第93页。
    (138)庆裕、启秀:《呈各省欠解东三省甲申年的饷并历年欠解清单》,军机处录副,03—6610—057。
    (139)阎敬铭:《奏为遵议吉林将军侯希元等奏练饷瞬将届满各省协饷毫未解报仍请由部垫拨折》,军机处录副,03—9420—009。
    (140)刘锦棠:《奏报查明截上年止历年欠发军饷实数折》,朱批奏折,04—01—01—0953—027。
    (141)刘锦棠:《奏请饬部限解军饷折》,朱批奏折,04—01—01—0956—062。
    (142)《致刘锦棠函》,《谭钟麟函札》,甲580,第2—10页。
    (143)《致刘锦棠函》,《谭钟麟函札》,甲580,第23—28页。
    (144)阎敬铭等:《奏为遵旨速议甘肃***巡抚刘锦棠奏请饬催各省关协解西征欠饷折》,军机处录副,03—6105—011。
    (145)刘锦棠:《奏为各省关奉拨西征欠饷逾期未到请饬部垫拨库款折》,朱批奏折,04—01—01—0958—079。
    (146)谭钟麟:《奏为积欠湘军饷银恐生事端请由户部拨款片》,军机处录副,03—5848—093。
    (147)《致刘锦棠函》,《谭钟麟函札》,甲580,第56页。
    (148)谭钟麟:《奏请饬催江浙闽粤各省筹解协甘饷银折》,军机处录副,03—6106—080。
    (149)福锟等:《奏为指拨光绪二十年分筹备饷需银两折》,军机处录副,03—6132—017。
    (150)阎敬铭等:《奏为遵议台湾巡抚刘铭传奏请饬催拨饷折》,军机处录副,03—6103—072。
    (151)刘铭传:《奏请饬令速行筹借银两以济急需片》,军机处录副,03—9392—039。
    (152)左宗棠:《奏为试办台糖遗利以浚饷源折》,军机处录副,03—6095—012;杨昌濬、张兆栋:《奏为闽省招商集资开办铅矿折》,军机处录副,03—9427—010。
    (153)阎敬铭等:《奏为遵议台湾巡抚刘铭传奏请饬催拨饷折》,军机处录副,03—6103—072。
    (154)刘铭传:《奏为部拨台湾款项虚悬请饬部另拨折》,朱批奏折,04—01—30—0202—022。
    (155)菘骏:《奏为光绪十三年节省修艌项下凑支台湾用款片》,军机处录副,03—6617—036等。
    (156)王鹏辉:《龚自珍和魏源的舆地学研究》,《历史研究》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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