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上几个方面外,中越关系的发展还有着很多丰富的内容。如在加入世贸组织等相关问题上,中越双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取得很好效果。中国承认越南经济为市场经济,支持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双方共同努力,为越南于2006年11月实现其目标作出了贡献。越南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一些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上,双方达成相互谅解和一致认识。台湾问题一直是中越双边交往中不可忽视的重大原则问题。在中越联合发表的有关文件中,越南一再申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越南只与台湾保持非官方的经济贸易往来,不与台湾发展官方关系。整体上看,在台湾问题上越南理解中国的严重关切,始终坚持了一个中国的政策。中越两国还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开展合作,加强在联合国、亚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一东盟、东盟一中日韩、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多边框架下的协调与配合,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通过中国与越南共同的努力,越南已成为2008-2009年任期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从总体考察,正常化10余年来中越关系的发展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双边关系转变的根本性,化干戈为玉帛,从抗衡对峙到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平等互利,服务于各自改革和革新开放事业的现实需要,顺应了各自经济建设的根本要求。二是双边关系定位的战略性,适应地缘政治关系的变化,在国际上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严重曲折的情况下,中越双方把保持睦邻友好关系置于战略高度,既有利于社会主义实践的探索,又顺应了中越关系发展历史的主流和趋势。三是双边关系发展的稳定性,两国关系在正常化基础上,平稳推进、全面发展,从睦邻友好、平等互利,逐步提升到长期稳定、全面合作的层面。四是越南对华政策某种程度上的利己性。越南为维护和争取相对优势和较多实际利益,有时也会对其政策作出一些微调,特别是在发展与中国经贸关系的具体政策层面和涉及领土主权争端策略上,表现更为明显。如1993年内,越南实行了对近20种商品限制进口的政策,1997年又对酒类、电风扇、自行车、电视机、电冰箱等15种商品实行贴税票制,这些政策措施都是针对中国、为限制中越边境贸易而实行的。 3
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是面向新世纪、面向长远未来的战略抉择。从可以预见的一定时期考察,中越关系继续保持睦邻友好,走向进一步的全面合作有着坚实的基础。第一,正常化以来,中越两国已发表了10余份《联合公报》、《联合声明》和《联合新闻公报》,确立了中越关系的基本框架,反映出中越关系具有稳固的政治和法理基础,在指导中越关系不断发展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文件强调,两国关系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传统友好、互信、平等、互利的友好合作关系。特别是《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体现了21世纪两国发展双边关系的真诚意愿,提出了具体措施。第二,中越两党总书记商定的“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16字方针和双方认可的“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四好”精神,已写入了《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等文件。近年来,双方领导人一再重申坚持16字方针
和“四好”精神。长期稳定、面向未来体现了中越双方发展关系的长远考虑,睦邻友好、全面合作则体现了中越关系的基本内容,而“四好”精神则蕴含了中越关系的特殊意义。正是“四好”的规定性,使得中越关系与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关系有所区别。16字方针和“四好”精神规定了今后中越关系的未来方向,将指导中越关系稳步发展,不断提升到新水平。第三,经贸交流与合作是中越关系的重要层面,也为中越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继两国领导人提出的2010年双边贸易额100亿美元的目标实现之后,2006年11月胡锦涛访越期间,中越双方同意积极开拓新的贸易增长点,保持双边贸易额快速增长,又提出了到2010年达到150亿美元的目标,并签署了《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协定》,对近期经贸合作方向、重点合作领域作出了全面的规划。推动经贸关系不断发展,实现新目标过程中,中越两国的大型公司和大型项目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些颇受关注的项目如多农铝矿、海防热电、广宁热电、宁平煤头化肥、河内一河东城市轻轨、南北铁路信号改造、中方向越方输电以及“两廊一圈”、“两翼一轴”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设想,其建设和落实将促使中越合作与经贸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第四,2006年8月,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访华期间,中越领导人达成共识,双方正式成立并启动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2006年11月,胡锦涛访越期间,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首次会议在河内举行,双方并签署了关于成立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该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为中越两国之间长期稳定、全面合作提供了新机制,有利于加强对中越各领域合作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全面推进,有利于协调解决合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为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第五,中越双方在解决边界领土方面已取得积极的进展,减少了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不确定因素。根据两国近两年来发表的联合声明和公报,双方将会在解决领土边界问题上继续作出新的努力。一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陆地边界全线的勘界立碑工作进度,确保最迟于2008年完成此项工作,并签署新的边界管理制度文件。二是继北部湾划界协定签署之后,在继续落实已签署有关文件的同时,2005年11月,双方已同意尽早开始湾口外海域的划界谈判。至2007年6月,双方已举行3轮谈判。三是双方同意共同努力保持南海局势稳定,恪守两国高层有关共识,维持海上问题谈判机制,寻求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以便找到适合的模式和区域。当然,真正落实已经生效的协定,建设和维护和平、友好、长期稳定的陆地和北部湾海上边界,还需要双方做出更多的努力。尤其是湾口外海域划界和南沙群岛主权归属问题的谈判解决,将会面临较大的难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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