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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知识坐标:基于对西方族群理论的反思


    【摘要】从国家政治的视角出发,需要对当下的民族问题作出一种知识定位。也就是说,需要反思西方关于民族与族群的知识生产及其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我们通过一种什么样的知识工具来理解民族问题,而且这种关系背后所包含的政治哲学原理也有必要成为反思对象。鉴于现代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是从西方社会发展经验中衍生出来的,因此这种知识定位对于中国来说并不适用。无论是西方族群理论关于族群本质的争论、对西方民族国家典型模式的理解,还是关于多元文化主义的辩论,都在一定程度上正在影响解释民族问题的知识逻辑。本文将围绕这三方面进行理论分析,试图从宏观维度上发现中国民族问题的知识坐标。
    【关键词】民族问题;民族国家;多元文化主义
    【作者简介】杨四代,中央民族大学资产管理处博士;关凯,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建设视域下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原理、实践经验与现实挑战”(编号:17ZDA151)的阶段性成果;
    当下全球社会都在对民族问题产生某种知识焦虑,这种焦虑同民族与族群的知识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们不再热衷于以阶级斗争的角度看问题‘族群冲突’自然也就成为一个被用来解释各种冲突的说辞……然而对现实的观察却告诉我们,族群差异程度与冲突是否存在以及冲突强度之间毫无关联性”。以李峻石、阿玛蒂亚·森、赫克特等西方学者为代表的理性选择学派的这种声音尽管或许将民族宗教因素处理得过于工具化,但对于我们的启发是显著的,即需要更深入地考虑导致民族问题出现的那些不与民族直接相关或与民族弱相关的影响因素。在这些因素中,宏观维度上的政治与社会规范占有重要的地位。
    当下民族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知识界在一些问题的认知上仍有辩论。而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一方面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是在社会转型条件下由民族问题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的生成与积累。
    显然,学术辩论反映出来的不仅是社会现实,更是知识界对这种现实的认知。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三种西方族群理论出发,分析中国语境下知识建构对民族问题认知的影响:西方族群理论关于族群本质的争论及其学术运用使理解中国社会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在认识论上更加哲学化、复杂化;观念上对于西方典型民族国家形态的执着以及这种理论执念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关于欧美出现的多元文化主义辩论的反思。
    一、原生主义与建构主义之争
    西方族群理论关于族群本质的争论主要包括两种二分对立的理论范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原生主义和建构主义。而当代中国社会对民族问题的知识关注,正是由这些竞争性的理论范式的认知差异导致的辩论与迷惘以及用其解释中国之后而在理论上引发的一系列新问题的结果。
    原生主义是最早形成的民族主义研究范式,该范式可以追溯到18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时代对启蒙运动理性主义的反思性批判,代表人物是赫尔德(Herder)和费希特(Fichte)。原生主义族群理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族群(民族)产生于自然状态,犹如生物一样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它具有长久的历史和记忆,在前现代社会就已经存在,具有原始的血缘性;它同时与宗教、语言、习俗、地域等密切相关,这些因素在决定族群特征时起到决定性作用,族群身份是被这些因素赋予的,而且一旦赋予,就很难改变。实际上,在“族群”(ethnicity)这个概念被广泛应用之前,原生主义族群理论在西方统领了民族和民族主义研究的理论范式。然而,原生主义将民族或族群客观化、本质化的理论倾向,使其在解释现实中随着社会互动的增加,民族与族群越来越多地显示出主观性特征、动态变化与彼此互动从而相互塑造等方面,越来越难以具有理论说服力,因而其理论范式危机不断凸显。特别是在“二战”后随着全球去殖民化进程的加速和亚非拉新兴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不断涌现,西方学术界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建构主义族群理论的新范式。
    建构主义族群理论,与现代性紧密相关,其特点是强调民族的现代性和政治性。建构主义族群理论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斯·韦伯,他在1911年的著作中最早将族群定义为主观性现象:“(族群)这些群体的成员由于体型与习俗(或其中之一)相似,或者由于殖民与迁徙的记忆,而在主观上相信他们是某一祖先的共同后裔;这种相信对于群体形成之宣传必然颇为重要。至于是否在事实上存在血缘关系并不重要。”现代主义族群理论作为建构论的主流叙事模式,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崛起,至今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代表人物包括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艾立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等人。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民族是由法律上平等的公民组成的共同体;民族只具有现代性,而不具有久远的历史性。就历史发展而言,民族是法国大革命之后才有的近代政治现象,只有在普遍的动员能力、普通劳动阶层识字率提高、相应的政体支持等条件下才能产生民族主义。
    原生论与建构论在解释现实世界的时候,都存在难以消弭的缺陷。就原生论而言,它把民族(nation)确定为一种客观实在的社会文化共同体,从而使“民族”与“族群“种族”等概念的内涵变得模糊不清,使民族等同于先于作为现代性现象的“民族”而存在的社会共同体,而忽略了民族区别于其他社会文化共同体的最本质的核心要素——源于现代性的政治性。
    同样地,就现代主义族群建构论来讲,其基本论点是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而不是相反。这就在理论上完全切断了历史上的前现代社会中业已存在的社会文化共同体与现代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延续性,对历史本身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有力的解释。当然,在如何看待族群历史记忆的作用方面,建构主义者也存在一些分歧。比如,厄内斯特·盖尔纳基本上否认前现代因素,认为民族是现代性工业社会组织原则、普遍识字及大众文化出现的结果;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和艾立克·霍布斯鲍姆则重视历史记忆对于民族主义形成的重要作用。无论分歧如何,对于现代主义建构论者来说,把民族和民族主义看成现代性过程中基于现代性社会组织结构或一定的(族群)历史记忆被建构出来的结果,是基本的共识。
    中国作为一个不间断发展的“文明国家”,与典型的西欧民族国家(nation-state)模式不同。用原生主义解释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与特色,就是无视各族人民“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这一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同样地,以极端的建构论解释中国的民族问题更会导致两个明显的问题:首先,忽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成员的历史客观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从批判的视角出发,这些建构论者的发现都具有一个相似的弱点,这就是理论过于宏观,特别是放大了民族和民族主义的主观性特征,并将这种特征推演到决定论的高度,从而低估了民族和民族主义之所以存在的客观性的社会基础”。其次,进一步虚化了中华民族的实体性,从而削弱了中国现代国家的整合性特征。特别是面对后现代主义解构性力量的兴起,国家建设正在同时面临两个维度的压力:一是来自外部的解构性压力,如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运动、国际社会“人权高于主权”的动议及与其相关的干涉和支持行动,都会削弱国家的自主性和中华民族的主体性;二是来自内部的解构性压力。建构论将族群认同置于纯粹的个体主观性前提之下,会导致国家整合目标的虚化,社会认同会趋向于碎片化、情景化,从而使离散的认同选择在社会生活中“冲击”国家整体秩序的文化基础,并在学理上给国家政治整合带来新的困境。例如,以这种学理性为基础,20世纪日本的“满蒙学”和21世纪美国的“新清史”都对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和历史客观性提出了不怀好意的质疑,认定包含中国境内全部族群的民族认同是人为建构的,缺乏历史基础。在20世纪90年代,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理论传入,这一理论详细描绘民族认同形成的过程,进一步激发了建构主义的解构性力量。虽然晚年的安德森也认识到自己理论建构的局限性,认为民族不可能是毫无基础的“想象的共同体”般的空洞建构,而是依赖于一定的约束性条件,但是这种理论建构本身加剧了对其所分析的民族认同的“祛魅性”。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大众可能认为,经过剖析的民族认同,在本质上就是虚构的。因此“建构论有可能变成解构民族认同的理论工具——对于自己拒绝的那些身份认同,就可以分析其通过何种权力结构与政治机制生产出来,从而将其空洞化、相对化”。
    综上所述,西方族群理论的原生论和建构论在解释中国的民族问题时具有时空局限性。
    二、西方民族国家“典型形态”及其局限性
    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现代西方世界秩序中的基本政治单位和行为主体,也是一种典型的国家形态。中国自19世纪中叶遭遇西方殖民主义力量冲击后,为了重新确认自身在世界体系中的定位,不得不刻意学习与模仿这种国家组织形式的“典范”,这种“典范”在清末直至20世纪中叶成为仁人志士致力于国家建构的决定性参照系。仔细分析中国国家建设的有关理论会发现,这种致力于把中国也建设成为民族国家的执着,时至今日,仍然有其相应的思想市场。但是,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试图摆脱西欧民族国家理论的藩篱,开始从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民族与国家产生的先后关系等角度,不断突出中国民族国家的独特性。因此,起于西欧的民族国家模式的内涵和实质及对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影响,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从古希腊城邦国家到罗马帝国,再从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笼罩之下的封建割据国家直到近代之后的民族国家,欧洲的国家形态经历了诸多变化。欧式民族国家的生成逻辑大致如下:16世纪,资本主义获得发展,借助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思想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资产阶级兴起的社会前提下,以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为代表,各种以贵族王权名义组织的政治共同体逐步取得了主权,取代了基督教封建国家。这些新兴的王朝国家依据主权整合内部,并给政体插上种族标签,从而建构出新的民族共同体。犹如历史重演一样,这种民族共同体后来又成为王朝国家的掘墓人。18世纪末期,法国大革命和随后拿破仑的扩张,使民族国家形态迅速成为一种新型国家形态的典范并在欧洲及其早期独立的美洲殖民地得到推广,逐渐成为基于国际条约体系的国际关系的主体。
    这种民族国家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引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所导致的观念变化,国人逐渐脱离天下观而认识到中国在世界体系中的客观位置。鸦片战争之后“天下体系”伴随着巨大的挫败遭遇到“民族国家”,不得不放弃基于朝贡体系的天下中心的自我想象,而进入国际条约的世界体系。在这种感知的变化中,外国人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包括来华的传教士、商人、外交官等。这些人通过著述、办报刊、实地考察和传播等方式,把主权国家观念、国际法体系等知识在中国知识分子中传播,而中国也在观念的变化下,开始有一些适应性的回应,比如建立总理衙门,以代替过去礼部和理藩院的职能。另一方面,在甲午战争之后,迫于上述观念变迁和时局压力,知识分子开始在思想领域对民族国家进行系统阐述。甲午战败后,知识分子在危机感和羞耻感中认识到,必须唤醒数千年的“天下中心”迷梦,这就加速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新一代社会精英开启了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思想建构历程,康有为、梁启超、杨度、孙中山、章太炎、顾颉刚、傅斯年、蒋廷黻等知识精英,在民族主义的引入、阐释、宣传和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上,进行了丰富的知识阐释。
    在这样一个类似于费正清“冲击—回应论”的理论逻辑之下,中国致力于民族国家模式的国家建设就不可逆地发生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基本上是遵循着列文森所言“使天下变成国家的过程”进行知识建构的。大致而言,近代以来的知识精英提供了几种较为典型的民族国家建设方案:(1)梁启超的民族国家建构方案。这一方案旨在消除民族畛域,建构以汉族为中心的具有国族意识的大民族主义,并以此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主体基础。(2)孙中山主张将汉族之外的各民族同化于美国式熔炉之中的“共冶一炉”的国族建构方案。(3)吴文藻为代表的人类学民族学家的方案。这一方案主张无数民族自由联合而建立一个大一统之民族国家。吴文藻在1926年的《民族与国家》一文中对马志尼和密勒提倡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建国思想进行了批判,认为这种民族主义源于反抗民族压迫的需要,为的是“实行解放运动,打破不平等之现状,恢复弱小民族之自由”,因此其目的是追求自由,而非独立,即“故民族性之真正要求,非独立也,乃自由也,自由其目的也,独立其手段也,非为独立而独立也,乃为自由而独立也”。同时,吴文藻对当时国内提倡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单一民族建国理论进行了批判,他认为“今之人舍本逐末,竟言一民族一国家之主义,而不明其最后之用意所在,宜其思想之混乱也。前谓一民族可以建一国家,却非一民族必建一国家,良有以也。吾主张无数民族自由联合而结成大一统之民族国家,以其可为实现国际主义最稳健之途径。”(4)蒋介石基于中华民族宗族论的国家建构方案。这一方案,同样是基于单一民族国家模式而提出的,其主要建构方式是以宗支论否认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以“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单一民族”来创建中国现代民族国家。(5)中国共产党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设方案。抗战期间,中国共产党密切关注着以傅斯年、顾颉刚为代表的边疆史地学派和以吴文藻、费孝通为代表的燕京社会学派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论,毛泽东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架构作了初步的厘定,明确提出了区别于单一民族国家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模式。
    可见,近代以来,中国诸多的政治与知识精英尽管将中国打造成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如何处理内部的多样性问题上,产生了很多分歧。基于不同的历史经历与社会文化演进过程,摆脱了“君权天授”观念的现代中国仍然与欧式民族国家模式存在一个明显的差异,即:欧式民族国家是先形成统一认同基础的公民群体(民族,nation),再基于这种认同作政治与社会动员来建构民族国家;而中国的历史经验则为,先有历史传统深厚的统一国家,而后在西方冲击下国家需要完成现代化转型,为抵抗外侮和替代原本由天下观支撑的内部凝聚力,在20世纪中叶之前中华民族开始从自在走向自觉。因此,中国民族国家的生成逻辑完全不同于欧洲民族国家,既有的欧洲民族国家模式并不能完整、直接地解释中国的国家转型和现代中国的国家性质。因此,基于中国的独特性,上述关于民族国家建构模式的分歧是必然的,其原因正如葛兆光所言“从传统帝国到现代国家的未完成转型中,中国还面临相当多的问题。一个兼有有限国家形态和天下帝国历史的现代中国,面对棘手的内外问题时如何处理?这既需要历史学家寻找问题来源,也需要政治家具有理性和智慧。”
    诚如赵汀阳所论,时至今日,中国是否要将欧式民族国家模式作为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与整合的终极目标似乎已成为一个可疑的问题,特别是当下基于民族国家体系的种种现实困境和西方族群理论的中国化缺陷,需要回到中国文明的智慧中去寻找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最佳方案。因此,我们如果一味执着地把18世纪西欧典型的民族国家形态作为现代中国国家建构与整合的典范,就可能无法充分解释中国多民族共存的历史和现实,也无法解释中国现代国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产生的历史渊源。在这个问题上,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我们不应该简单地抄袭西方现存的概念来讲中国的事实。民族是属于历史范畴的概念。中国民族的实质取决于中国悠久的历史,如果硬套西方有关民族的概念,很多地方就不能自圆其说。”
    以上所述即为西方民族国家典型模式与中国民族议题之理解的联系及差异。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