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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文]普罗普与巴赫金——试论20世纪民间文艺学的两种范式


    摘   要:普罗普与巴赫金是20世纪苏联著名的民间文艺理论家。普罗普在科学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开展幻想故事的形态学与历史学研究,巴赫金则在现象学的原则下探讨言语体裁与社会交往的复杂关系。普罗普试图在幻想故事文本中寻找稳定不变的要素,从而建构故事类型的“基本形式”与“派生形式”,并为其历史起源研究奠定基础;巴赫金则把文本还原为言语交流活动,着眼于人类言语行为的整体,努力探索的是人类“派生的言语体裁”中所隐藏的社会学诗学问题。在国际民间文艺学界,上述两种研究范式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当前民间文艺学家反思与批评“民间文学”这一概念,转而关注“口头艺术”的文本化问题,显然是对巴赫金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关键词:民间文学;口头艺术;形态;讲述
    

    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罗普(1895—1970)与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巴赫金(1895—1975)是20世纪苏联著名的文艺理论家与民间文艺学家。20世纪中期以来,普罗普和巴赫金的代表作先后被翻译介绍到世界其他国家,他们的学术思想从此深刻地影响了国际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众多学科。
    在国际民间文艺学界,阿兰·邓迪斯与理查德·鲍曼分别是普罗普与巴赫金的忠实支持者,他们分别在传播普罗普与巴赫金的基本思想与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民间文艺学理论。在中国民间文艺学界,民间文学的形态学研究与口头艺术的表演研究也各有追随者,他们分别继承了普罗普与巴赫金、邓迪斯与鲍曼的思想观念与研究方法。
    本文试图分析的是普罗普与巴赫金在民间文艺学观念上的差异,以及这些观念得以产生的哲学基础,进而呈现他们由此形成的工作方式的区别、学术定位的分歧以至其影响所及而引发的学术争鸣。
    一 关于“人文学科”的认识论定位
    今天,研究者们可以比较全面系统地阅读普罗普与巴赫金的几乎全部作品,可以从总体上把握他们各自的思想观念与研究方法。
    依据普罗普的全部作品及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故事学”是他研究的重点,《故事形态学》是他的代表作,有学者认为:“他的三部故事诗学专著及有关论文显示出一条清晰的脉络,那就是从《故事形态学》的结构诗学分析,到《神奇故事的历史根源》的历史诗学研究,再到《俄罗斯故事》的体裁诗学总结,是一个按既定方针有条不紊地展开的系统工程。”
    普罗普自己也说:“如果说《形态学》构成了一部大型研究著作的第一卷,《历史根源》是第二卷,那么文学批评就可以构成第三卷。”然而,事实证明,无论普罗普的个人意图多么明晰,他的“形态学”研究,“即分析的‘铺垫’阶段的研究成果出乎意料大大超过了‘主干’阶段的结果”的学术影响力。这里需要关注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评价《故事形态学》在民间故事研究领域的历史地位。其中一种研究思路是在普罗普研究成果的整体中来定位“形态学”的地位。这也是普罗普自己明确地表达过的立场。如上所述,普罗普的目的是研究民间故事的起源,形态分析只是达成这一目的的手段。然而“手段”本身超越了“目的”的重要性,这又是普罗普始料未及甚至是不愿意接受的。
    第二,普罗普“形态学”的研究思路又是从哪里来的?依据普罗普的自我陈述,他的“形态学”的研究构想与形式主义诗学、语法学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其直接灵感来自歌德的植物学与比较骨学,当然还有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
    这两个问题引导我们暂时抛开普罗普在《故事形态学》中所创造的分析方法与相关结论,转而思考其研究工作背后的哲学思想与方法论根基。在《故事形态学》中,普罗普数次引述歌德的话作为“题词”。他争辩说它们绝对不是点缀,而是表达了该书的基本思想及其方法论的线索。在《故事形态学》一书中,普罗普开宗明义地说:
    

    “形态学”一词意味着关于形式的学说。在植物学中,形态学指的是关于植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关于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整体的关系的学说,换句话说,指的是植物结构的学说。
    

    显然,他提出“故事形态学”的概念,就是要在故事研究领域创造一种像在有机物研究领域中一样精确的学术,即“形态学”。在《神奇故事的衍化》一文中,他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
    

    故事研究在许多方面可以与自然有机物的研究进行比较。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民间文学专家,都要与同质现象的诸多种类和变体打交道。达尔文提出的“物种起源”问题,也可以在我们的领域提出来。
    

    那时,普罗普艳羡数理科学与生物科学严整的分类法,推崇统一的术语系统与完善的研究方法,他希望自己也能创造出这样一套类似的研究范式来。比如,他在批判芬兰学派的分类法时说:
    

    这样说来,该分类法不能算是准确意义上的科学的分类法,它充其量是个用途有限的索引,其价值大可怀疑。类似的分类法,难道能够跟经过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对材料进行精确和长时间研究的植物或动物分类法同日而语吗?
    

    他批判阿尔奈的类型分类法并不是一种科学的分类法,甚至认为它还处于前林柰分类法时期。正是不满于当时民间故事研究领域的“不科学”,普罗普直白地表达了他对精密科学精神的赞赏,并坚定地主张要在人文科学界推广精确的研究方法。他还盛赞当时因为贯彻了这种科学精神而正在形成中的结构语言学、数学语言学与理论诗学。
    非常明显,普罗普借用歌德的话作为“题词”隐晦地表达了他的科学主义的立场,并自认是经验论者与科学工作者,致力于对事实及其联系进行描述与研究,并最终试图揭示某种内在的规律。在《故事形态学》中,普罗普的发现是:俄罗斯民间神奇故事的功能项很有限,而且其组合方式永远是同样的,这种“组合方式”类似于“骨骼”。这是一种存在于千变万化的故事情节背后的稳定规律,在普罗普看来,能够发现规律的经验研究者就是一名作为哲学家的经验论者。
    但是,普罗普是一位彻头彻尾的科学主义者吗?似乎也不全是,比如,他在反驳列维-斯特劳斯的那篇著名论文《神奇故事的结构研究与历史研究》的结尾处说:
    

    如果说在本篇序言的开头我指出了精密科学与人文科学所研究的规律性之间的相似性,那么我想以指出它们的原则性的特殊区别来结束本文。
    

    遗憾的是,尽管普罗普似乎明确地意识到并承认二者(精密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原则性的特殊区别”,但他似乎又仅仅是在口头上承认这种“区别”。《故事形态学》显然是一位严谨的科学主义者的杰作。
    与普罗普的主张截然相反,巴赫金始终都在明确地区分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阿拉斯泰尔·伦弗鲁评论说:
    

    在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模仿精密科学的方法论及哲学假设——这是一项对文学研究、语言学、心理学、哲学、人类学、经济学和政治理论在其20世纪的某些发展阶段提出的具有某种合理性的指控——的地方,理论主义的有害的影响就会越发显著。由于不能根据现实而具体的主体所创造的唯一的事件性来理解行为和言语,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最终就要冒险把它们的对象客观化,因而就不能理解并解释什么是人类经验的本质。
    

    巴赫金把上述两种研究领域的差异,形象化地描述为“认识物与认识人”的区别:
    

    科学要寻找那种在任何的变化之中(死物的变化或功能的变化)保持不变的东西。存在的形成,是一种自由的形成。这种自由是可以研究的,但无法用认识的行为(对死物的认识)去束缚它。
    

    在巴赫金看来,僵死而无生命的“物”只是为他人而存在,而“人(存在)”则是在上帝面前思考上帝的不可消减的活物,只能与之对话。巴赫金把认识物的学问称为“解释”的学问,而把认识人的学问称为“理解”的学问。“解释”的工作只涉及一个主体、一个意识,而“理解”关联的是两个主体、两个意识之间的对话与沟通,因此,巴赫金说:
    

    人文科学对自然科学方法的责难,我可概括如下:自然科学不知道“你”。这里指的是:对精神现象需要的不是解释其因果,而是理解。
    

    所以,在巴赫金看来,如果以谋杀“生命”的方式获得了某种认识,即使它是正确的,那也没有什么好庆幸的。但是,巴赫金似乎也并没有完全抹杀形式分析的重要性,他说:
    

    问题当然不在于不能把音乐拿来像尸体那样解剖,不能用代数来检验和谐。这种方法用得是地方,如把艺术品作为物质实体而进行精确的研究,便不仅可能,而且必需。所以也不应该反对把形式方法视作一种形态方法。
    

    巴赫金并非大而化之地反对形式(形态)分析,而是反对把形式分析作为目的,反对僭越性地试图取代历史诗学与理论诗学的形式主义诗学。既然普罗普拒绝承认自己是一名“形式主义者”,那么,从理论上来说,他们之间似乎并无根本性的分歧。但是,从一开始,普罗普就以获得形式主义者(比如艾亨鲍姆、日尔蒙斯基等人)的承认而自豪,巴赫金则坚决反对“学术上的萨里耶利主义”,即形式主义的世界观。这就说明,他们的学术思想倾向的差异确实是非常明显的,具体而言,这涉及对下述两个基本问题的态度。
    第一,对形式主义诗学的理论假定的态度。形式主义者把自足而封闭的文学作品视为科学分析的唯一事实,一方面肯定材料(语言)的首要地位,另一方面肯定作为材料组织方法的形式的首要意义。他们工作的理想与极致是上述组织手法的统计表、布局的简单罗列,研究的目的就是找到各种“手法”。普罗普的故事形态研究虽然也关注形式手法,但并不是只关注零散的形式,而是关注形式体系,而且,他也不认为可以把形式(组合)与内容(情节)完全割裂开来予以考察。巴赫金则认为,封闭的文本中心主义并不能掌握审美的现实,因为它完全忽视了艺术事实本身的存在。在他看来,形式主义者(应该包括普罗普)把“手法(或者组织方法)”的研究抬高为研究工作的“主角”是误入歧途。因为艺术本身并不是由于手法的存在和新颖决定的,而是由手法的特殊目的和独具匠心的运用决定的。
    第二,对历史诗学的态度。形式主义者还在罗列与实录“手法”的基础上开展他们的历史主义的研究,他们将历史事实与形式看成是静态的而非动态的,从而满足于仅仅去“记录事实”。他们认为形式具有独立自主的规律和不以社会历史为转移的内在发展规律。普罗普公开否认自己是一名形式主义者,他认为他的形态研究是起源研究的前提与基础,他的神奇故事的历史根源的探索正是基于他在其形态学中已经建立的情节组合的图式。这样的形式研究、起源研究与形式主义诗学并不相同。然而,在巴赫金看来,历史并不是时间的接续性,而是生动的进化,是内在的有目的的继承性。文学事实处于复杂的进化当中,受到历史的决定,但是,历史诗学的“主角”并不是“手法”,而是手法的功能及结构意义,是在具体的特定语境中,个体的个性与手法体系的相互关系。
    总之,普罗普与巴赫金在民间文艺学的认知论层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分歧,尽管他们可能并不会完全否认对方的认识论立场。普罗普基本上是一名科学主义者,他自己虽否认“形式主义者”的学术标签,但在实际工作中的确强调了形式研究的首要性,并把形式研究视为历史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因此体现了某些形式主义者的工作风格;巴赫金则坚定地主张现象学的认识论,认为一切艺术形式都服务于社会交往的目的,因此强调艺术事实本身的复杂性、生动性与不可消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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