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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南昌起义的纪念: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

导读:1933年6月,中共中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建议,以南昌起义日——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每年的8月1日开展纪念活动。中央政府同意这一建议,并决定在红军成立纪念日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1933年6月30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决定“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的命令指出:“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发生了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南昌暴动,这一暴动是反帝的土地革命的开始,是英勇的工农红军的来源。中国工农红军的历年的艰苦战争中,打破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历次进攻,根本动摇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在中国的统治,已成了革命高涨的基本杠杆之一,成了中国劳苦群众革命斗争的组织者,是彻底进行民族革命战争的主力,本委员会为纪念南昌暴动与红军成立,特定自一九三三年起每年八月一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

1933年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作出《关于“八一”纪念运动的决议》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的成立及奖励与优待红军战士起见,特决议如下:(一)批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建议,规定以每年“八一”为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并于1933年“八一”纪念节授予战旗于红军的各团,同时授予奖章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二)责成内务部人民委员部制定红军家属优待证,发给一切红军战士的家属收执。(三)在区苏维埃政府土地部与乡苏维埃政府土地部与内务部共同管理之下及在乡苏维埃政府下组织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管理优待红军家属的一切事宜。

193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为“八一”反帝反战争日与红军纪念日告红色战士书》,号召“全体中国的工农劳苦群众武装起来加入红军,拥护我们百战百胜的红军,慰劳我们红军的家属。”同时,要求红军在“新的战争中,提高我们的军事技术,锻炼我们自己,解除敌人的武装,武装我们自己,使我们铁的红军在不断的胜利中日益壮大起来。”

根据中共中央、苏维埃中央政府、中革军委的指示和决定,中央苏区全面开展纪念“八一”活动。红军各部队加强军政训练,特别是对红军官兵进行了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任务的再教育,增强官兵的政治责任感。全国总工会发布文件,号召苏区工人突击赶制3万双布草鞋慰问红军。苏区共青团中央局号召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红军和开展慰问红军活动。少共苏区中央局号召青年妇女,突击做10万双草鞋送给红军来纪念红军成立纪念日。中共江西省委、福建省委、闽赣省委、粤赣省委也相继作出布置,要求各县委做好“八一”慰问工作。苏区广大人民在县、区、乡党委和苏维埃政府领导组织下,纷纷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提高了红军广大指战员的政治觉悟和战斗积极性。

1933年7月1日,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作出决议,规定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纪念日;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规定以“八一”两字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的主要标志。1949年8月1日被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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