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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里有没有妇女解放?太平天国女兵的结局

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颂太平军的时尚中,有的论文竟说:“太平天国妇女的解放是人类史上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不惜采取非学术的办法,给古人扣政治帽子。将清代记述太平军对待妇女之暴虐者,称为“站在满清反动统治立场的地主阶级分子”,或干脆称为“反革命分子”。看来,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们记述的史料,也要使当代学人望而却步。

几十年过去了,当年印象还恍如昨日。而且,后来的“太平天国”论著,似乎很少有专文专章谈论妇女问题;因作此文,简约说说太平军造反时妇女的境况。我想,这是一个不应当被遗忘更不应当被浪漫化的世界。

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于是,男人就都无后顾之忧,个个成了过河卒子; 女人也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男人出问题找你家女人算账,妇人出问题找你家男人算账;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 利或者战死。当时就有人看出这一点,认为“计谋。甚深”。

男女都参加造反军,如无得力措施,不但有许多婆婆妈妈的事,两性关系也是个难题。然而,洪秀全等首领早就想好了一套办法。在宣传的基础上严 格实行男女隔离。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娇天最嗔。”《天条诗》说得更详细具体:“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 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所谓“淫”、“淫乱”、“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体关系,主要是针对夫妻间通常的做爱。所 以,在《禁律》中就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如果夫妻之外,男女爱悦而性交,斩首更是不在话下。当然,主要还是靠男女隔离的办法,也就是“ 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将男女完全分开,釜底抽薪,最大限度减少“犯天条”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间不能有“奸淫”一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儿子探望母 亲,也“只宜在门首问答,相隔数武(步)之地,声音务要响亮”。

如果说,在战争中,在军队里,男女分开、夫妻隔离是不得已的办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么占领南京以后,应该结束了吧。实际上,洪秀全 等人也曾许诺老部下,到定都以后就准许夫妻、家人团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军中仍然男女分开,而且将整个南京变成大军营,原来南京的男 女居民,也统统实行军事化;分别编人男营、女营。未几,女营改称女馆,仍按军事化编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下面的官员每日三次,向蒙得 恩汇报并听取命令。少数有技艺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锦绣营,去做袍服、被帐、王府的装饰,自然属于美差。没有技艺的,不但要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 稻、伐木、砍竹,还要被抽调去筑营垒、挖沟壕、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冲击清军。简单说来,由于城里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 由青壮男人干的沉重艰辛的劳作,大多由女人承担了。有时,不但要做后勤和警备,还要直接参与冲击城外的清兵。当然,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挥下进行的。广西山 区农村妇女,本来多数是天足,并不是太平军“革命”的结果,到南京后,当地原来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开。这当然是—种生理上的解放。但强迫命令则是心理上 的伤害。尤其值得注意的;这种强迫命令的目的,是为了加重对女人的奴役,让她们去从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谁在超负荷的服役中胆敢发牢骚,那就被说是 “变妖”了,监督。的小头目听见或有人举报,就会立即被斩首;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平常。在天王府里当差的妇女,也不见得比外边好多少。平时,就经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监督下从事沉重的劳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脚凿地挖塘,不准休息。稍不如意,就被毒打一顿。被认为犯罪,就拉出去杀掉。弄得连杨秀清都很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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