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滥觞与嬗变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6:11:08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 张春兰 孟月 参加讨论
春秋战国时期,城的规模越来越大,与市的结合也日益紧密。秦统一六国后,推广郡县制,城市大多成为郡县治所。由于秦朝疆域的扩大,城市数量较以前有所增加。西汉建立后,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为城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随着城市的形成,城市管理应运而生。有效的城市管理不仅是政府职能的体现,而且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追溯中国古代城市管理制度,理清其发展脉络,对当今城市建设与管理或许有一定借鉴作用。 从里坊制到坊市制 西周时,城中已有市,且有大市、小市、早市、晚市、定期市与不定期市之分。当时已设官员对市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这些官员有其吏所治舍,职责在于监督商贩、货物等出入城门;整顿摊肆、货店的排列场所;确定物价、限制违禁品买卖等。 春秋战国时期,城的规模越来越大,与市的结合也日益紧密。城市已有固定居民点、大型神庙建筑、防御性设施、手工业作坊及集市等,管理制度与西周大致相仿。 秦统一六国后,推广郡县制,城市大多成为郡县治所。由于秦朝疆域的扩大,城市数量较以前有所增加。西汉建立后,社会秩序趋于稳定,为城市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汉代城市中,里是基本居住单位,也是区域管理组织,统治者通过里正、父老、里监门等里吏管理城市居民。里正是里的最高长官,亦称“里长”,负有收赋税、征徭役、捕盗贼、行教化等职责。父老的主要职责是劝农和教化里内子弟。里监门则是管理里门的官吏。汉代尤其重视对城市商业活动的管理,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市场管理制度。市的设置必须在官府控制之下,并与居民区分开。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市皆置市长、市令等官,掌管市井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商贾若要在市中进行交易,必须入“市籍”。此外,汉代官府重视对市场价格的管理,设平准令掌管物价。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城市的军事功能大大增强,城市管理也带有军政合一的特征。中央管理制度出现重大变化,在继续保留东汉三公九卿等外朝组织的同时,三省制度迅速崛起。其中,尚书省与城市管理的关系最大。从曹魏之时起,尚书省成为全国最高行政管理机关,自然也是全国城市的最高管理机关。尚书令为尚书省之首,分曹理事,涉及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例如,都官尚书郎负责治安,并管理消防事务;尚书水部郎主持城市供排水事宜。 隋唐时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以相对封闭的坊市制为核心,把城市居民生活和商业活动限制在一定区域(坊与市)内,实行时间和空间上的双重制约。唐代都城长安的外郭城,除坊与市之外,还存在一些重要的空间区域,即街。因此,唐代城市的管理区域可分为坊、市、街三个部分。坊以鼓声为准,由坊正负责坊门的启闭,违反规定要受到处罚。夜晚全城街道实行严格宵禁,官员也不例外。居民被固定在坊内封闭的空间里,不得破坏坊墙。市的形制较之以前也更加规整方正,而且还建立了完备的市署官吏系统,对市场的管理主要为管理交易、平准物价和定时贸易。唐代对街衢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警卫、治安方面。唐代对城市居民的生活有种种限制,如唐令规定了一般百姓的住宅占地面积,还规定了官员及庶人宅舍的营造等级,有时甚至对人际间的言语交流也加以限制。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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