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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梁官班制渊源考辨


    作者简介:杨恩玉,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官班制是由萧梁颁布实施并被陈朝沿用的一项官阶制度。最早记载梁朝典制的《隋书》对它的内容有简要介绍,但对它的渊源却没有涉及。古代史家李延寿、马端临与现代中日学者大多认为,官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来。阎步克研究的结论是:梁官班制“出自对北魏孝文帝官品析分的效法”,而北魏官阶制来源于魏晋以来的“阶级”。①笔者认为,梁官班制并非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也可能并未经过北魏九品十八级官阶制的中间环节,而是直接由魏晋宋齐的官阶继承发展而来。本文以流内十八班为中心,对这一问题略陈管见,谬误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一、官班制起源说辨析
    梁官班制的核心是十八班,它在数量关系上恰好是九品官制的二倍。这很容易使人得出结论——官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例如,《南史》载:“其制开九品为十八班。”②岳珂说,官品在梁朝“易为班”。③马端临不但明确提出,九品官制“至梁分为十八班”,而且将正从九品与十八班依次对照排列,正一品十八班,从一品十七班,一直到从九品一班。④《资治通鉴》载:天监七年正月,“诏吏部尚书徐勉定百官九品为十八班”。⑤牟发松说:这“清楚地显示出九品和十八班之间的前后替代关系”。⑥叶炜也认为十八班“是对此前的九品官品做一分为二的析分而来的”。⑦宫崎市定进一步提出:梁武帝将刘宋的“六品以上官重新分成九品,并进一步分出正、从二等,合为十八等,又称为十八班”。⑧以上观点虽然异口同声,但存在几个明显漏洞,需要予以辨析。
    首先,按照逻辑,如果十八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来,由于它比后者细密,那么它建立后,九品官制就应该被替代而废止,而事实上十八班制建立后,“九品之制不废”。⑨萧梁制定了两个《官品令》,这就是“《梁官品格》一卷”与沈约撰的“《新定官品》二十卷”。⑩对于前者,姚振宗推测:“《梁书·裴子野传》:子野又敕撰《百官九品》二卷,似即此书,失其一卷欤?”(11)笔者认为,二者的书名、卷数均不合,姚说理据不足。“梁初,命蔡法度等撰《梁令》三十篇:一、《户》,二、《学》,三、《贡士赠官》,四、《官品》……”(12)该事《梁书》载:天监二年四月,“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13)《梁令》30篇30卷,则每篇一卷。魏晋南朝法律体系中没有“格”,“后魏以‘格’代‘科’”,并被北齐和唐朝沿用。(14)因此,一卷的《梁官品格》应为《梁官品令》,为蔡法度等所撰,制定于天监二年。《唐六典》多处引用梁《官品令》,其中有的记载有官班。例如,卷5《兵部尚书·郎中》:“梁《官品令》:‘杂号将军一百二十五,分为二十四班,班多者为贵,骠骑班第二十四。’”此类梁《官品令》显然属于官班制建立后沈约所撰的《新定官品》。这说明官班制建立后,官品制不仅没有被废止,而且被重新修订实施。徐勉“在选曹,撰《选品》五卷”。(15)“《梁选簿》三卷,徐勉撰。”(16)据此可知,《梁选簿》与《梁选品》,为同书异名。《南史·徐勉传》所载《选品》为三卷,《旧唐书·经籍志上》与《新唐书·艺文志二》所载《梁选簿》也都是三卷。故《梁书》所载的“五卷”很可能应为“三卷”,形近而误。《唐六典》所引《梁选簿》一般都载有官班。例如:“《梁选簿》:‘列卿丞班第三。’”(17)“《梁选簿》:‘左尚丞为三品勋位。’”“《梁选簿》有东宫食官丞,为三品蕴位。”(18)姚振宗推测:《隋书·经籍志二》所载的“《梁勋选格》一卷”,本在徐勉所撰“《选品》五卷”中,“而佚其蕴官选格一卷欤?”(19)据上引材料可知,《梁选簿》是记载官班制内容的著作,勋位与蕴位都已包含在其中。故姚振宗的推测难以成立。梁《新定官品》与《梁选簿》的同时并用,说明梁官班制与官品制并行不悖。陈朝的“官品禄秩班次,多因梁制”;(20)而且《隋书·百官志上》详细记载有陈官品。梁陈官班制与官品制的同时并行,足以说明它不可能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
    其次,如果官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那么二者应该是基本对应的,如同宫崎市定所说:“第十八班为正一品,第十七班为从一品,第十六班为正二品,一直排到最末的第一班为从九品。”(21)而事实上正如杜佑所言,官班“与品第高下不伦”。(22)宫崎市定认为,梁十八班是由刘宋的前六品官一分为三、由梁的九品官一分为二而成。(23)张旭华正确指出:“宫崎氏提出的梁官品与梁官班,宋官品与梁官品、梁官班之间的那种严格对应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24)虽然萧梁有十多种官职的官品与官班相对应,但有更多官职的官班与官品并不一致。《唐六典》卷14《太常寺省·太祝》引“《梁选簿》:‘太祝令与二庙令品秩同。’”但太祝令为一班,二庙令为二班。下表据《唐六典》所列35种官职的官班与官品相背离。而且著作佐郎、太史令、廷尉主簿等官职的官班与官品的差距很大。这样,梁官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的观点就颇为可疑了。
    
    再次,岳珂虽然认为官班由官品转变而来,但意见有所保留。他说:“品盖非梁所专用,而易为班矣。……将军厘定百二十五号,为二十四班;其不登二品应须军号者,凡十四号,别为八班;施于外国者,又有百九号,亦为十品、二十四班。班制之多乃如此,则不假于品矣。”(33)一品将军三十五个、分五个班次,二品将军十个、分三个班次,三品至十品将军分别是十个、都分为两个班次;施于外国者一百零九号将军十品、二十四班,官品与官班绝难对应。
    最后,在魏、晋、宋、陈的官品制中无一例外包含的爵位,在官班制中却不见踪影。这是十八班制由九品官制析分而成的又一有力反证。
    阎步克依据《唐六典》所载梁官品的正、从、上、下与北魏官品制对应词汇含义的一致性、流外七班与北魏流外七品的相似性、17种官职的官品与班次完全对应等证据,认为梁官班制“出自对北魏孝文帝官品析分的效法”。(34)牟发松从逻辑与情理方面对此观点提出质疑,并指出:“二者的改革背景及目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实质内容也不相同。(35)对于梁官职的正、从、上、下,如前文注释考证,为《唐六典》编者由梁官班推算而来,不足采信,有力证据是“官品禄秩班次多因梁制”的陈朝,其官品据《隋志》与《通典》可知并无正、从、上、下的区分。萧梁17种官职品、班一致的对立面,是如上所述35种以上官职的品、班相背离,将军号的官品与官班更是难以对应。北魏的流外官在乡品九品与九品官之外,而萧梁的流外七班是乡品二品之下的“寒微士人为之”,与品官相交叉,二者有很大不同。(36)特别是梁官班制与北魏九品十八级官阶制的性质存在显著差异。梁官班制是一项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官品制则标志官职的地位高低、权力大小与政治经济待遇优劣。二者的性质不同、用途各异,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37)而北魏的官品制则兼有萧梁这两项制度的功能,所以北魏官品制包含有爵位,而在梁官班制中则没有。北魏清官分为第一清、第二清、第三清三等。(38)北魏、北齐的散骑常侍,“位在中书之右,其资叙为第三清”。(39)“中书”指中书令。在北魏《前职令》中,中书令与散骑常侍分别位居第二品中与第二品下;在《后职令》中,二者分别位居第三品与从第三品。散骑常侍“位在中书之右”,表明它的资望比中书令高,即它的官品虽然在后者之下,但资叙在后者之上。可见,北魏官职迁转不仅要依据官品的等级,还要参照标识的第一清、第二清、第三清。梁官班制则包含官职的资望与清浊,基本是官职迁转的唯一依据。(40)这都显示出梁官班制“效法”北魏九品十八级官阶制之说可能有问题。(41)
    杜佑认为,萧梁继承魏晋宋齐的九品官制,“更置十八班”。(42)两宋之际的郑樵前后观点矛盾,他一方面承袭杜佑的意见,承认对于魏晋宋齐的官品,“梁因之,更置十八班”;但又说“梁……易品为班,更定十八班。陈复旧制,仍遵九品”。(43)后一种见解即郑樵自己的意见——梁将九品官制改为十八班制,陈废除官班制,重新恢复九品官制,根据上文所述可知,显然是错误的。笔者赞成杜佑的见解——官班制是在官品制之外制定的;并进一步认为,萧梁官班制是由魏晋宋齐的官班继承发展而来。这就是下文要考证的主要内容。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