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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梁官班制渊源考辨(2)


    二、梁官班制来源于魏晋宋齐的官班
    梁官班制的渊源可以上溯至两汉时期出现的官职迁转的个别“故事”。“故事,选郡国守相高第为中二千石,选中二千石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故事,(刺史)居部九岁举为守相,其有异材功效著者辄登擢”。(44)“廷尉正、监、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补之。”(45)“旧制,尚书郎限满补县长令史丞尉。”(46)这就形成了刺史—郡国守相—中二千石—御史大夫—丞相,御史—廷尉正、监、平,尚书郎—县长,令史—丞尉等官职迁转的成例。
    岳珂言:“班盖梁之所自立,谓一代之制不可以虚耳。意自齐而上班之未有。”(47)这是岳珂的误解。因为曹魏以来就一直存在官班。在两汉时期萌芽的官职迁转成例,魏晋以来逐步发展为阶级繁多的班例,它们与梁官班制的性质、排列次序基本一致,从而成为梁官班制的渊源。下文对此略作考述。
    曹魏时期:散骑侍郎杜恕“转补黄门侍郎”,“时李丰为常侍,黄门郎袁侃见转为吏部郎,苟俣出为东郡太守,三人皆恕之同班友善”。(48)据《通典》卷36《职官一八·魏官品》,黄门侍郎与郡国太守第五品,散骑常侍第三品,尚书郎一律为第六品。(49)袁侃的迁转从官品看是由高转低;他们的官品不同但却“同班”。这用官品制无论如何难以解释。由于此处的“班”出现在官职迁转的语境中,所以指官班而不是朝班。据《隋书·百官志上》,在梁官班制中,散骑常侍为十二班,尚书吏部郎十一班,给事黄门侍郎十班;“以班多者为贵”。(50)袁侃的迁转与此是吻合的;杜恕、李丰与袁侃的班次虽然还不完全一致,但与官品比较,显然更加接近。这是由于曹魏以来的官班变迁的缘故。刘寔在曹魏时,“迁尚书郎、廷尉正,后历吏部郎”。(51)曹魏包括吏部郎在内的尚书郎一律在六品二位,廷尉正在六品十二位。在梁官班制中,尚书郎五班、廷尉正六班、尚书吏部郎十一班。刘寔的升迁次序按照官品制不容易诠释,但与梁官班制吻合无间。
    西晋时期:“太康中伐吴还,欲以王濬为五官校尉而无缺,始置翊军校尉,班同长水、步兵。”(52)“五官校尉”指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五校尉,简称五校。据《通典》卷37《职官一九·晋官品》,“五营校尉”在第四品。翊军校尉“班同长水、步兵”,而不是班同五官校尉,说明五校尉的官班并不一致,其中只有长水与步兵校尉的官班相同,可能比其他三校尉要高。晋武帝时,庾峻“迁司空长史,转秘书监、御史中丞,拜侍中”;晋惠帝时,卞粹由尚书郎,“超拜右丞”。(53)晋朝的公府长史六品,秘书监三品,御史中丞四品,侍中二品;尚书郎与尚书左右丞位居六品的次位与首位。据此,庾峻由司空长史转秘书监、御史中丞转侍中皆超迁两品,由秘书监转御史中丞则降一品;卞粹的迁转在同一官品内前进一个位次称“超拜”。这用官品解释,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在梁官班制中,司空长史没有录入,它大约与司徒右长史近似为十班,秘书监与御史中丞位居十一班的三位与首位,侍中十二班,尚书郎五班,尚书右丞八班;“同班以优劣为前后”。(54)两人的迁转与官班制完全契合。庾峻的迁转没有超迁与降级的迹象,乃平流进取。这显示了西晋官职迁转班次与梁官班制的一致性。宫崎市定说:“东晋时代在晋升顺序上突然不按照官品进行,屡屡发生自上品向下品移动也算作升迁的情况。……它显然意味着班制对品制的破坏。”(55)此话有误。如上所述,早在曹魏与西晋时期就存在这种情况。这说明官班是在官品之外独立发展起来的,官职迁转不依据官品,并不“意味着班制对品制的破坏”。
    东晋时期:“《晋令》:‘詹事丞一人,品第七……’过江,多用员外郎及博士为之,迁为尚书郎。”(56)这与官品制抵牾,因为晋朝的诸博士与尚书郎六品。但这与官班制相一致,因为太学博士二班,员外散骑侍郎三班,詹事丞四班,尚书郎中五班。散骑侍郎郗恢,“累迁给事黄门侍郎”;江虨,“转黄门郎。……除尚书吏部郎,仍迁御史中丞、侍中、吏部尚书”。(57)在晋官品制中,散骑侍郎与黄门侍郎同居五品二位,尚书郎为六品二位,御史中丞四品,侍中与诸尚书为三品的首位与五位。据此,郗恢的“累迁”匪夷所思;江虨由黄门郎至吏部郎、由侍中转吏部尚书为降级,而由吏部郎至御史中丞则晋升两个品级。依据官品制对此难以诠释。以上官职的梁官班分别为:散骑侍郎八、黄门郎十、尚书吏部郎十一班二位、御史中丞十一班首位、侍中十二、吏部尚书十四。郗恢从散骑侍郎到黄门郎相隔一个班次,所以需要“累迁”。江虨的迁转丝毫没有降级的痕迹,由吏部郎到御史中丞不但不是超迁,而且仅在同班内前进一个位次,由侍中到吏部尚书不但没有降级,而且是超迁一个班次。二人的迁转次序与梁官班制可谓吻合无间。这充分体现了梁官班制与东晋官职迁转班次的一致性与前后继承性。
    刘宋时期:宋世子中军行参军臧质,“永初元年,为员外散骑侍郎,从班例也”。(58)“班例”的存在,显示晋宋之际存在作为惯例实施的、官职迁转的固定班次。“宋太常用尚书,亦转为尚书,如迁选曹尚书、领、护等。齐因之。”(59)第一个“尚书”是指吏部尚书之外的诸曹尚书,第二个“尚书”专指吏部尚书,“领、护”指领、护军将军。据《宋书》卷40《百官志下》,以上官职皆为三品,其位次从低到高为:领、护军—诸卿—尚书。上述迁转次序与官品恰好相反,但与梁官班制吻合无间,因为列曹尚书为十三班二位,太常卿十四班末位,吏部尚书十四班二位,领、护军将军十五班末位。临川内史何尚之,“入为黄门侍郎,尚书吏部郎,左卫将军……迁侍中……为祠部尚书……迁吏部尚书……徙中书令,中护军”。(60)在宋官品制中,黄门侍郎五品二位、尚书郎六品首位、左卫将军四品首位,侍中、尚书与中书令为三品的首位、四位与五位,领、护军为三品倒二位,中护军的官品最高与此同。据此,江左名门何尚之四次降级,显然绝不可能;由吏部郎转左卫将军则由六品超迁四品。以上官职的梁官班分别为黄门侍郎十、尚书吏部郎十一、左卫将军十二班三位、侍中十二班首位、祠部尚书十三、吏部尚书十四班次位、中书令十三班首位、中护军十四班首位,即何尚之的官职迁转次序与梁官班制几乎完全一致,只有吏部尚书徙中书令不和,原因很可能是何尚之因故遭贬黜。这充分反映了宋官班与梁官班之间的前后继承关系。
    萧齐时期:王诩“永明中为少府卿。六年,敕位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与射声校尉阴玄智坐畜妓免官,禁锢十年。敕特原诩禁锢”。(61)南齐的少府作为九卿之一为三品,黄门侍郎为五品。(62)“齐受宋禅,事遵常典,既有司存,无所偏废。”(63)一般据此认为,齐与宋的官制基本一致。齐射声校尉的官品可能与宋相同,也为四品。少府与射声校尉的官品都在黄门侍郎之上,上引史料与官品相抵牾。梁初“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64)在梁官班制中,少府卿居十一班倒四位,尚书左丞九班首位,五校七班,黄门郎十班首位。既然梁初少府卿的班次与尚书左丞近似,因而它与射声校尉的官班都低于黄门郎。上述史料用官班解释极其吻合。萧齐国子“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65)这是选拔任用官员的规定。“准”就是比照、参照的意思。萧齐的国子助教与南台御史官品相同;(66)国子祭酒与诸曹尚书皆为三品,中书侍郎为五品;(67)但国子博士六品。(68)后二者官品不同,这说明此处的“准”不是指官品。在梁官班制中,列曹尚书与国子祭酒分别为十三班的二位与三位,中书侍郎与国子博士在九班的三位与四位,与上述记载完全吻合;国子助教与南台侍御史分别位居二班与一班,与上述记载略有差异,这是制度变革的缘故。“准”不仅指官班相同,而且指位次相近。吏部尚书,“自魏至梁并第三品”;中书令晋至齐并第三品,梁“增至二品”。(69)《通典》在梁陈之际称:“(中书)令旧迁吏部尚书。”(70)梁中书令与吏部尚书为十三班与十四班。可见,二者官品相同时,中书令的班次在吏部尚书之下;梁中书令比吏部尚书高一品,但班次仍在后者之下。这不仅证实梁官班制与前代官班之间的继承关系,而且证实官班制是在官品制之外独立发展起来的一项官阶制度,故二者“高下不伦”。官班与官品的关系,与唐代的散品、职事如出一辙,类似今天行政级别与职务级别之关系,可谓渊源有自。(71)
    以上考述不仅证实阎步克所言:江左五朝“使用着繁密的进阶制度”,(72)而且证实魏晋以来官班的性质和排列次序,与梁官班制具有惊人的一致性,从而说明梁官班制是由魏晋以来的官班继承发展而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