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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史理论体系


    近年来,在城镇化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城市史研究的现实意义更加突出。城市史研究可以为当代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和规划提供思路和历史依据。目前,将城市史研究与现实城市发展研究相结合,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围绕城市史研究的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任吉东
    研究包含城市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
    中国社会科学网:有学者提到,城市史研究涵盖领域非常宽泛,在您看来,应该如何界定城市史研究?在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史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您看来,城市史研究具备哪些价值?
    任吉东:一般来说城市史研究的范畴应该取决于城市的内涵和外延,但城市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对之界定也众说纷纭,相对应的,学术界对城市史也没有严格的或统一的定义。施坚雅曾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中标示出城市史研究的三个方面,即“论述城市的建立与发展,以及影响其形式与发展的诸种因素”,“突出城市在其各自的腹地和区域中扎根,论述城市与市以及城市与乡村间的联系”,“论述城市内部的社会结构”。第一点的内容无疑是解说城市外部主体的演变,即城市物质空间形态的发展过程;第二点则是关注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即区域城镇体系与城乡关系;第三点是以社会学的方法来析分城市内部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结构。可以说这三点也基本上就是中国近代城市史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的研究内容的主线和脉络,即从个体到区域、从外部到内部的研究内容的一个涵盖。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还在中国城市史研究的起步阶段,中国大陆学界就曾因对城市史研究内容的理解而产生过不同的学派。代表性的有“社会学派”即提倡城市史研究的重点应该放在城市社会和经济上,应将研究的触角伸向城市社会的各个侧面和深层,探讨近代城市社会的演进,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阶级、阶层、民间社团与政党、市民运动与市民心理及生活方式和社会风貌、风俗的变化,社会管理、市政交通、文教兴革等。“结构-功能学派”即提倡城市史研究要着重探讨城市结构、功能由简单初级形式向复杂高级形式的演变,不仅要揭示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还要揭示每一个特定城市的特殊发展规律。中国近代城市史可以通过五个方面的研究来揭示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发展演变:城市地域、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政治、城市文化。“综合分析学派”即主张对城市史应该全面把握、综合研究,因为城市是综合的实体,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口等方面,城市史应是诸方面综合发展的历史。另外还有人文生态学派、新城市史学派等等。
    总而言之,大家虽然出发点不同,但相同的认知是城市史研究不仅仅是描述城市空间发展的历史过程,还应包括城市范围内社会文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两者的互动,这也是城市史与地区通史和地方志的根本区别,就如同隗嬴涛先生所言:“城市史和地方史、城市志的根本区别,在于它重视的是城市本身的发展演变,而不仅是城市范围内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只有当这些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同城市结构、功能的演变有密切关系时,才成为城市史的研究内容。”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