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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族际政治整合与政治文明建设

 

 

常士訚

【作者简介】常士訚(1955-)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现当代西方政治思想研究和比较政治与政治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是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内的政治稳定构成了这些实现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其中,加强和改进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构成了多民族国家实现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联系,特别是后者对族际政治整合具有优先地位。本论文以后发国家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现代化发展对后发国家带来的影响,及其族际政治整合的基本内容以及政治文明建设之间的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多民族/后发国家/政治整合/政治文明

 中图分类号:D5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681(2010)03-0004-06


        目前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而且这些多民族国家又多为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保持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构成了这些国家的重要任务。前者是这些国家的宏伟目标,后者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为此,族际政治整合也就具有重要地方。在此,国内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其中不少学者侧重于从族际内部整合机制,如族际民主、民族群体的权利保护上认识族际政治整合问题。实际上族际政治整合不仅是内部机制的问题,也涉及外部政治文明环境的营建。本文试图在此做一分析,以就教于同仁。
        一、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交往与民族冲突
        现代多民族后发国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实现现代化。什么是现代化?在我看来,所谓的现代化是指以现代工业为生产力基础的人类不断超越传统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模式而建立新的经济、政治与文化模式的进程与状况。具体到后发国家而言,就是这些国家逐渐从传统的经济的、社会的与政治模式走向现代模式的过程。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和在全球的展开不仅对整个国际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也对多民族后发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格局带来了深刻影响。
        现代化的生产力基础是工业化。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必将导致市场规模的扩展和人类交往关系发展。在这种普遍的交往活动中,不同族群的活动与交往构成了其中的重要角色,并随着这种交往关系的扩大而渗透到不同族群的诸多方面,如文化、婚姻、身份、语言、信仰、服饰、居住、朋友关系、礼仪、习俗等各个方面。不同族群之间这种相互关系和渗透,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族际关系网络上形成了无数复杂的、大小不等的跨域、跨界空间。它的出现使原来封闭的族群生活与生产领域不再是唯我族类。跨域空间的形成和深化,星罗棋布的多民族混合点的发育,各个不同空间中不同族群之间的你来我往,以及其中不同成员之间在现代化条件下的信息与文化交流,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彼此适应,族群之间的涵化也就产生出来。这是一种自然的,来自社会自身同化。它在无声无息中使不同族群逐渐超越自我,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共同语言和文化、生活体验将他们联系起来,从而使不同族群成员更从一种共同体的角度认识问题。追溯历史,在古希腊雅典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就像腐蚀性的酸类一样,渗入了农村公社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的生活方式。氏族制度同货币经济绝对不能相容。”[1](P107)于是一个更大的政治共同体——雅典国家取代了古老的氏族制度。希腊时代是一个城邦林立的时代,城邦与城邦之间尽管彼此之间可能结盟,但由于彼此之间的经济与政治利益,非城邦男性自由民不能成为公民构成了城邦国家组织自己的铁律。但进入希腊化时代,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不同民族之间的通商往来,一种“世界国家”、“世界公民”与“自然法”的观念悠然而起并取代了狭隘的城邦观念,这一观念对后来罗马法的变革,特别是罗马公民权的扩大构成了重大影响。在东亚国家,那里生活的不同族群彼此之间除在市场见面外,通常保持着彼此隔绝状态。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工业生产出的商品与资本渗透,越来越将往日隔绝状态中的族群组织进现代化生产与现代社会之中。他们互通互补,彼此获益。以华族而论,他们以擅长经商而著称,他们的商业活动极大地方便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成为当地经济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每当排华风潮来临时,“各地经济生活亦随之趋于紊乱。”而广大的消费者也从实际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华族的重要地位,“他们已准备要像过去适应曾一度通过东南亚的殖民政府的需要那样来适应许多华人已经成为其公民的新兴国家的需要”。[2](P24)
        现代化的发展,现代工业的高歌猛进,现代技术和现代交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物资与人员的广泛的流动。人们对利益的追求,驱使着不同族群的成员走出狭隘的地域。从跨域到跨界,从一个地方到一个国家,再到整个世界的大流动,现代化进程,市场化渗透,人类进入到了一个以世界为自己活动舞台的时代。美国学者梅蒂尔蔓曾总结了三个阶段,即16世纪前的时期是初始的全球化(incipient globalization),从资本主义兴起到20世纪70年代是过渡中的全球化(bridging globalization),第三个时期从上世纪70年代初为加速的全球化(accelerated globalization)。[3](P19)上述三个阶段的划分主要以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扩张为背景的。实际上,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的过渡界限难以统一,不同地区介入全球化的程度和范围也有很大差异,但就总体趋势而言,人类不再局限在自己的领域,族群也不再是我族边界固若金汤。在今天我们这样一个流动的全球化时代,跨域空间,跨国空间正将不同的族群密切紧紧地联系起来。两大空间相互影响,彼此依赖,使多民族国家无论对内对外,都处在一个由不同族群编织的网络之中。
        现代化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网络空间的扩大,同时,由于目前的现代化发展从来是资本归属,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而处在利益竞争中的各个族群成员本身都具有各自的文化与价值取向,因此,现代化发展的同时又是利益分化的过程,不同文化价值传播与碰撞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矛盾也在所难免。
        现代化的发展,市场经济法则的作用,不同群体之间的竞争,促进了族群意识的发展。费孝通先生指出:“民族是一个共同生活方式的人们共同体,必须和‘非我族类’的外人接触才发生民族的认同,也就是民族意识。”[4](P5)鲁森斯也认为:族群“认同是一个关系的建构,……最孤立隔绝的传统群体,可能是在自我族群意识上最弱的群体”。[5](P9)尤其处在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下,不同族群之间交往更加频繁、利益矛盾和冲突更加复杂的条件下,族群意识或认同不是被弱化,相反更大程度上有强化的趋势。尤其在多民族国家,处于弱小地位的民族无论人数和实力面临那些优势民族的压力时,更容易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抵制情绪。中国学者龚锐曾在泰国北部作过专门研究,介绍了上世纪70年代,泰国国家文化一体化趋向不断加强的倾向。进入21世纪后,不少泰人分支又“重新审视自己文化,强化自己的文化认同,以获得保护自己传统文化、争取文化平等权利[6](P894)”的趋向。他特别列举了居住在那里的一些中国云南早先迁移去的泰泐人,他们一方面接受了主体文化,另一方面保持了自己的文化认同。他们通过各种仪式、组织活动等强化自己的族群认同。他们这样做并不是要实现回归祖籍的愿望,而是要防止全球化可能带来的精神和现实生活迷茫和生存条件的恶化,以表明他们在全球化过程中的存在。
        现代化的发展,在把一个国家的不同民族联系成统一的整体同时,也将自己置身于整个国际社会环境之中。在当代国际竞争加剧,不少国家更加关注国内团结和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的要求大大增强了政治因素在族际政治整合中的地位。如国家通过干预或政客们通过族群动员,试图将那些异己的民族彻底同化掉。然而这些措施不仅没有带来民族融合的加快,反而导致了国家或主要民族和其他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拔苗助长,适得其反,结果使民族融合进程出现断裂或倒退。如上世纪70年代前苏联国家领导人主观地认为苏联已经实现了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共产主义意义的民族融合,忽视了国内民族矛盾的存在及解决,结果为日后国家的解体留下了隐患。
        现代化的发展从来是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当着现代化进程将各个不同的卷入到市场经济大潮中时,由族群间竞争带来的利益纷争也纷至沓来。表面上的一些多民族的后发国家出现了某种民族融合,但这并非一劳永逸。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语言、宗教和文化等方面歧异多样的背景都可能会成为断层线,从而导致族群之间公开的对立。一些社会能够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实现了族群宽容和融合,有时候却可能迅速陷入族群冲突,即不同族群或社群之间的敌意。”[7](P405)由于这些国家民族融合发展程度的不稳定,往往一些多民族的后发国家往往由于某些矛盾而走向“断裂”,出现冲突,甚至走向分裂。在此不少前东欧国家即为明证。
        现代化进程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但竞争的发展又在扩大着不同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因为,至今为止的现代化建设都是各个不同的民族在各自不同的资源环境、文化环境条件中进行的。一般而言,处于优势的民族往往在经济布局和资源占有上处于有利位置,优越的条件塑造了这些民族群体在整个经济环境中的主导地位,他们是经济活动的最大获利者。而那些处在劣势环境中的少数人族群在经济布局或资源享有上处在不利地位上。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渗透,不同族群之间经济差距的拉大,极大地唤醒了民族生存的意识,并由此成为凝聚族群进行抗争的力量。如在印度尼西亚,东、西部地区经济布局存在巨大的悬殊。西部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全国的生产总值中占有90%以上,而东部地区农业最高产值在15%,而其它工业产值不超过10%。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带来地区发展的极度不平衡,影响了地区间民族收入水平差距拉大。民族矛盾由此而产生。一些专家指出:“印尼种族宗教骚乱的原因是贫富差距悬殊”[8](P112)。
        二、多民族后发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
        现代化的亢进既为不同族群之间的广泛交往奠定了基础,又在产生着不同族群之间的分化。既可以为不同民族带来利益,也可带来纷争。现代化可以改变硬件世界,但不会改变民族的软件世界。现代化在多民族后发国家体现出的这种两面性,决定了仅仅依靠现代化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国内不同民族和平共处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内的族际政治整合也就越显重要起来。
        这里涉及一个概念,什么是政治整合?在回答这一问题前首先要对“整合”概念作一简单解释。所谓的“整合(integration)”在英文中表示的是将两个或多个独立存在的个体通过某种方式合并到一起,形成一个整体。因此,整合更重在“合并”,它不同于融合(fuse),融合是具有各自特点的存在体最后都消失了自己的个性而生成为一个新的整体。整合有多种表现:1,国家整合,即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政治体系结合成一个整体,即指在文化和社会文化方面分离的集团结合成一个单一领土单位和建立民族特性的过程;2,领土完整,是指对附属的政治单位或地区确立国家中央权力;3,精英群众整合,是把政府同被统治者联系在一起;4,政治整合还可以指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价值一致,即一个民族共同的神话、象征、信仰和共同参与的历史;5,政治整合也指一个民族为某个共同的目的组织起来的能力。[9](P63-67)由上所述,可见政治整合可有不同解释。不过本文认为,政治整合是一个复杂的组织或聚合的过程,它可能来自于社会下层的运动,也可以处于国家和政治精英的作为,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不过由于政治整合的关键是国家,因此政治整合可以视为国家把处于分离、分散、分裂状态中的多元利益与文化集团合并进一个统一政治体系的过程、机制和状态。族际政治整合是政治整合的一个重要内容,所谓的族际政治整合是政治整合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多民族国家按照一定的理念与制度规范,将不同的民族组织起来从而形成多元一体格局的过程与样态。
        在多民族国家中,强有力的政治权威是多民族后发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关键。目前世界上的不少多民族的后发国家,要在竞争的全球化中获得生存空间,必须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力量。中国学者朱天飙教授指出:“后发国家既缺乏资本又期望经济迅速腾飞以免受制于人,所以往往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本投入到已经被先发展国家的发展证明成功的产业当中。资本的集中和投入都需要有较强组织能力的机构来完成,而且越往后发展,时间越紧迫、挑战越多、竞争越大,就越需要有更强组织力的机构来介入。”[10](P65)不仅如此,越后发展,国家就需要对经济进行干预,而这种干预不只停留在经济层面上,而且深入到社会关系与文化传统之中。从比较政治的角度看,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过程往往民族国家的建设同时与民主国家的建设密切联系在一起。两者相得益彰,而大多发展中国家,同时也面临着内部存在的不同民族互相隔离,彼此之间缺乏广泛的、深入的横向纽带关系,加之大多发展国家本身为传统性国家或权威主义倾向具有深厚基础的国家。民族独立与解放的艰巨任务往往使那些领导这一独立运动的政党或权威获得了统治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民族主权与国家主权结合,取代了人民主权与民主主义。上述两个方面的联合作用,决定了后发国家的多民族要实现聚合,必须依靠一种外在的力量,这就是政府的、政党的或宗教权威的力量。由此决定了权威主义政治在这些多民族的后发国家中占有了重要地位。需要指出的是,上世纪70年代以后,威权主义国家出现了民主转型,但这种民主绝对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民主,而是一种竖向民主或半民主。后发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不能不带有了自己的特点。
        首先,后发国家的强自主性与强国家能力促进了族际政治整合。后发国家在政体形式上存在很大差异,国家的自主性与国家能力实现程度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般在那些经济发展与社会绩效比较好的国家,国家注重了自身自主性的营建和国家能力的提高。所谓国家的自主性主要涉及国家在实现公共目标和实现公共政策很少受到来自社会和族群集体的干涉。而国家能力则是指国家执行其正式目标的能力,特别是面对力量强大的社会组织的实际或潜在的反对,或者是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国家执行其政策的能力。前者重在国家独立于社会的自由度,后者重在政策目标的社会实现上。上世纪50年代,发表的一个调查中显示,“实行一党制度自主国家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绩效超过实行竞争性党派制度的国家。”[11](P222-223)其中原因在于自主国家的集权模式尤其是一党领导的体制决定了国家可以自主地按照发展的逻辑进行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更快更好地达成国家的既定目标。同时也能够推动民众有益的公众计划。同时,由于国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有效地协调了这些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存问题。如在东亚区域中的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国家为了实现本身的发展,往往制定了抑制主体民族的政策,保障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平衡,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12](P175-188)加拿大学者贝丹宁指出:在东亚不那么民主的国家中,“如果领导人认为多数群体的文化与国家的目标相冲突的话,他们并不那么受到多数群体文化的制约(与民主国家相比)。”[12](P175)相反那些国家自主性弱的国家中,往往容易出现种族暴力与冲突。国家的政治整合程度则低。这种状况大多存在于非洲国家,那里部落传统深厚,严重地影响着这些国家的政治稳定。同时一些非洲国家采用了西方多党政治与竞争性民主体制,使这些国家很难实现国家的政治整合与族际政治整合。
        多民族后发国家要达到有效的政治整合的目的,还涉及一个国家的穿透度问题。一个国家要保障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其中涉及国家的权威进入到该统治领域的所有地方。具体而言,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在各个民族地方得到实施,国家的教育体系与语言能够成为各个民族可以接受的共同语言,国家的税收体系可以深入到民族地区,国家所延伸下去的行政或立法组织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民族地方既能保证地方民族利益,又可以贯彻国家的法律,执行国家的政策。在国家的结构形式上,国家或采取单一制方式下的民族地方自治制度,或采取复合制,其中特别是联邦制度,以调整中央权威和民族地方的关系。最终保证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得到实现。但在发展中的多民族国家,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性产生的经济一体化程度较低,由于民族地方所处的地理环境差异,不少民族或部落自成一体,与中央权威之间保持着程度不等的心理和政治上的距离,这种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的实现。因此,多民族国家要达到有效地组织国家,整合社会和民族的目的,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如采取民族地区自治方式,联盟方式将自己的权威有效地深入到民族地区;通过建立一支庞大的政党组织或宗教体系,以保证国家整体上处在有组织的状态中;通过教育体系将文化使民族成员实现政治社会化。
        后发多民族国家要实现有效的族际政治整合,所采取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求同存异。在这种原则中,一方面要保证国家拥有足够的权威,以协调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境内各个民族之间和平共处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又要承认不同民族所具有的各自文化特点与利益。平衡两个方面的各自利益和文化对多民族后发国家的政治稳定至关重要。任何一方的异军突起走向极端,都可能导致政治整合格局的冲突与破裂。因为,如果单纯追求同一而否定民族差异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国家或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将自己的文化或利益强加在弱小民族头上,从而引起弱小民族的怨恨和不满,甚至引发暴力冲突。同时,如果任各个民族自行发展,往往导致这些民族脱离国家权威的控制而走向民族分离主义。多民族国家为了解决这种冲突,一般采取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地承认这些民族的文化特性和利益,同时通过政治上的对话机制缓和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将民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的解决控制在制度范围内。因此,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整合既要保障强有力的权威存在,又要通过承认不同民族的各自文化特点和权利,通过两者的平衡以保证族际政治整合的实现。传统的那种试图通过无限的权力扩张以达到族际政治整合的实现是不切实际的,惟齐不齐才是族际政治整合的重要原则。
        后发的多民族国家处在全球化与民主化大潮的影响下。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证自己的优优势地位或霸主地位,总是不断地向后发国家输出西方民主。现代化发展带来的民族群体意识的增长带来的对族群权利和民主的追求,使本来制度建设就非常脆弱的国家处在多极文化的包围之中。如果在这种状况下,后发国家不能正确地处理国家权威或集中与民主的关系,往往易于在民主化的浪潮中国家失去自主能力。中国学者郑永年指出:在多民族国家中,“民主化往往不能成为国家建设的一个过程,反而是国家的毁灭过程。”[13](P36)“民主化可以是一股强大无比的摧毁非民主的旧制度的力量,但很难充当同样强大的力量来建设新制度。”[13](P37)因此,对于后发的多民族国家来说,要保证政治整合的实现,重要的不是民主化,而首先是国家的建设。是在国家建设得到坚实发展基础上逐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这里的国家的建设涉及国家制度的建设、法律制度的建设以及国家权威对社会的合理渗透。这是后发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的重要保障。
        三、后发多民族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
        政治整合是后发多民族国家实现多元共存政治稳定的政治保证。但从后发多民族国家发展的状况看,为什么这些国家在政治整合上投入了巨大精力,但实效不佳。而也有一些国家在政治整合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时下有人认为,这应该归于是否采取了多元文化主义,中国学者许衍德教授提出:“东南亚多民族和谐共存局面的维持只能寄希望于多元文化主义。”[14](P277)也有学者提出:“多元文化主义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蕴涵,它的价值影响所及,将惠及现时人类的一切民族、种族、文化集团,荫其子孙。”[15](P549)两种观点都带有把多元文化主义视为维持多民族国家族际政治整合的关键趋向。实际上,多元文化主义能够在西方国家取得成效并不一定对多民族的后发国家同样具有实效:首先,西方国家的物质实力为这些国家的多族群文化保护提供了保障;而多民族的后发国家仍然不少经济上处在贫困状态;其次,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制度基础,而多民族的后发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状况和文化状况依然不足;再次,西方国家的社会文明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进入到了后物质社会,而多民族的后发国家依然以物质文明为发展的第一要务。对后发的多民族国家而言,除了继续发展经济和建立适合于本民族的族际政治整合机制外,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政治文明同样重要。
        这里涉及一个关键词,即什么是政治文明。解释这一概念前首先要明确文明(civilization)一词的含义,从汉语词典的解释看,文明一词是指:1、文化;2、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文化的;3、旧时指现代色彩的,实质上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在英语中,文明是指:1、教化,开化。相对于野蛮、愚昧而言;2、文化,文明(社会进化的方式或阶段)。两个不同话语结构中对文明的解释,都将文明与进步和开化联系在一起,都将文明与野蛮相对。所谓的野蛮,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没有开化,尚处于愚昧状态;另一指蛮横残暴。文明有多种样态,有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政治文明作为文明中的一种形式。有的学者认为:“政治文明是与政治愚昧、政治野蛮相对立的进步状态,是人类社会积累的所有积极的政治成果的总和”[16](P5)。不过这里涉及一个关键问题,怎样叫“进步状态”和“积极的成果”?有作者解释说,“所谓的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自产生以来,以民主政治为根本要求的、包括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等方面的积极成果的形成及其不断发展而呈现出的进步状态。”[16](P5)这也提出一个问题,既将民主作为根本特征,那么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其他政治状况中产生出的一些积极性成果算不算文明中的成果呢?如历史上的一些王权国家也曾产生过文明的成果,其中一些思想在今天确有先进性的方面,如罗马民法不少形成于罗马帝制时代,但罗马法却成为西方法律文化的基础,甚至对西方民主政治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影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注重民意,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和谐合作等同样也对今天中国的政治文明构成了重要影响。显然,在对政治文明的认识上不能仅仅局限于某种政治形态。在我看来,衡量政治文明的关键在于它的人民性与进步性。因此所谓政治文明的“进步状态”本质上就是人的进步与发展。否定人的进步和发展的政治,本质上是野蛮的政治、愚昧的政治。站在这样一个角度认识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可以发现一些国家的政治中充斥着狭隘的民族主义。以狭隘的民族主义对待其他民族及其成员本身就是政治不文明。如当今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提出所谓的“津巴布韦属于津巴布韦人”、“印度尼西亚属于印度尼西亚人”、“乌兹别克斯坦属于乌兹别克人”等口号,都说明这些民族试图将那些与自己生活了很长时间的民族排除在外,甚至不惜采用暴力的方式对待这些民族。在历史上和今天的一些国家中,它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二战德国法西斯主义对六百万犹太人的“种族清洗”、美国种族主义势力对黑人“种族”隔离、南非少数白人统治者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南斯拉夫、卢旺达等不少国家的灭绝性的种族屠杀。这些事实说明,野蛮的政治体现在民族政策上就是“拒绝承认他人是个与自己一样,拥有同样权利的完整的人。”[17](P22)进而言之,就是否定别的民族与自己拥有同样的族格。在这种意识武装下,政治成为一个族群对另一个族群的暴力工具。它在成为了防御异己民族的栅栏,同时也成为禁锢自己的屏障。它在增强自己这一种族的凝聚力同时,又使自己与异己的族群处在交恶状态。
        因此,体现多民族后发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承认所有的人不论出身与民族差别,都是平等的人。具体到民族上就是承认不同民族都是平等的,所有族群不分大小都有平等的族格与尊严。不仅这种平等不是停留在宪法和法律上,而且变成实际的制度保障措施;从文化上看,不同族群的文化具有平等的价值。不同族在文化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文化差异构成了这些民族尊严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同族群的文化发展和进步应该是在文化得到尊重基础上的进步和发展。当代世界不少多民族后发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民族平等原则以及对少数民族的保护原则,体现了多民族后发国家政治文明的进步。有了这一进步和保证,多民族和谐共存与族际政治整合才有了制度和环境的基础。
        多民族后发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宪法和法律规范建立和培育。政治文明不同于野蛮政治的社会,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法治规范和文明规范得到发展。社会与政治的管理逐渐从过去凭借强制管理逐渐走向法治和各种文明规范的管理。具体而言,从整个国家整体角度而言,不少多民族国家建立了宪法和法律,以规范政府和公民行为,既保证一切有权力依法用权,也保证公民依法运用权利。从而保证社会处在有序状态之中。即使出现矛盾和冲突,也是通过法律和制度渠道,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从族际政治文明这一领域而言,国家通过法律和制度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运用范围和族群权利的界限,从而保证国家管理多民族群体上的法治化,多民族国家法律制度和各项规范的建立,为族际政治文明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法制环境。族际政治整合由此也有深厚的土壤。
        在当代世界中,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发展政治民主,但要看到,政治民主在多民族的后发国家中与多民族文化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早在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就指出,多民族与民主之间不可兼容[18](P222)。原因在于不同民族的思想感情与语言差异是达成民主共识的障碍。上世纪90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巨变与民族主义与民族分离主义的发展清楚显示,一些多民族国家,追求西方自由主义民主从而导致了国家的解体。为此,有的学者认为,多民族国家不易搞民主。也有的学者主张,多民族国家的任务首要的是国家建设,其后才是民主建设。国家建设和民主建设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阶段。上述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能由此否认多民族后发国家不能进行民主建设。问题是这里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一些多民族后发国家照搬西方竞争性民主,其结果只能带来这些国家不是发展了政治文明,而是发展出了政治野蛮。华裔学者蔡爱眉在分析到多民族后发国家状况时指出:“市场和民主的全球扩展是集体仇恨和种族暴乱的一个首要的、使之恶化的原因。在世界上存在着主导市场的少数族群的许多社会里,市场和民主并非相得益彰。由于市场和民主在这样的社会施惠于不同的族群,对自由市场民主的追求便造成了极不稳定的、极易摩擦起火的状态。”[19](P11)相反,那些根据本国情况建立了具有自己民族特色民主的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由于采取了贝淡宁所说的“不那么民主”,却缓和了国内民族之间的冲突。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国家与集体至上的原则有效地规范了国内秩序,既保证了多数族群的利益,也保护了少数族群的要求。通过这样一种权威为本,民主为用的政治文明保证了国内族际政治整合的实现。
        在多民族的后发国家的政治文明建设中,整体论具有着重要地位,它是保证国内各个民族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出发点。这种整体论的理论或文化传统注重国内各个多种因素的平衡与公正,而不强调其中的一个可以脱离整体而独立存在。具体到对人的认识上,它注重了人是社会中的人、文化中的人和情理中的人,在对人和自然关系上,他强调了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就统治者而言,统治者和民众之间存在着某种相对关系,而不是竞争民主社会中所希望的反对关系。也就是权威不是脱离了民众的权威,同时民众也不是脱离了权威的民众。在这种有机混合整体中,任何的一个因素既有自己的差异特征,又有它们之间彼此联系。显然这是一种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宽合的政治文明观。以这种文明观在对待不同民族,特别是自己所在的多数人民族上,不是以众暴寡,而是以平衡与整体角度对待自我与其它民族,甚至在一定条件下,牺牲多数民族的一些利益,从而达到国家内部的平衡与和谐。贝淡宁指出:在亚洲国家,“政治领导人也必须建构某种共同的国家认同以推进诸如政治稳定性与经济发展这样的目标,但是如果政治领导人认为多数群体的文化与国家的目标相冲突的话,他们并不那么受到多数群体文化的制约(与民主国家相比)。”[12](P175)在新加坡这样一个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多民族国家,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并没有依重中国文化来塑造新的身份认同,而是另建了新加坡身份认同。如政府创立了组屋计划。打破种族聚居格局,不同族群的人混杂在公共组屋之中,并使华人的宗族组织边缘化。在马来西亚,1981年到2003年,首相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对公开的宗教活动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族群的分裂。这些国家的文明的政治行为恰恰证明,在多民族的后发国家中,有机和谐的整体观与宽容精神恰恰赢得了国家的稳定与民族的团结。有了这一环境,族际政治整合也就有了健康成长的土壤。
        四、结语
        实现现代化是后发的多民族国家所追求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后发国家不仅需要进行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工作,而且需要国内各个民族之间形成一种团结向上的局面。在此族际政治整合与国内的政治文明建设也就变得越加重要。在这两者中,后者的存在与发展为族际政治整合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环境基础。离开了政治文明环境的建设和发展,仅仅靠族际政治整合本身远远不能承担此间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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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云南行政学院学报》(昆明)2010年3期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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