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未来十年,是中国西部地区实现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攻坚阶段,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其中文化、生态两种资源的保护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本文以西部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文资源、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为主题,从国内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出发,对中国共产党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观念、基本政策和现实实践进行了论述,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文化保护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和谐社会;文化尊重;科学发展;文化保护 作者简介:郝时远(1952—),男,蒙古族,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秘书长、学部委员、研究员,甘肃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067(2011)03-0003-13 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① 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做出的更加深刻的解读,是对党的奋斗目标在新形势下的高度概括——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因此,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未来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其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文化建设,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繁荣发展,是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高度重视的课题,这对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实现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文化尊重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展开的一项前所未有的社会建设事业。在实施“两个大局”的东、西部差序发展进程中,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为重心的经济社会发展,展开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党和国家在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设计了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格局,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中国各个经济地理区域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实践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这不仅需要统筹兼顾各民族、各阶层、各界别的利益,而且需要建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社会观念,这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具备的政策和社会条件,即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和包容发展的社会环境。其中,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尊重、理解,是保障各民族利益和平等权利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在这方面,贯彻和落实国家的文化政策,不仅是对政策指向的切实保障,而且也是对全社会进行约束、教育的规范,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在全社会、各民族之间建立自觉的文化尊重意识。文化尊重,在于对文化的理解。 文化,是人类社会最复杂的概念之一,定义繁多、莫衷一是。因为对人类社会来说,文化可以说无处不在、无处不伴随着人类的各种活动。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面世,就开始脱离单纯的生物学传承(排除所谓“胎教”)而进入了文化的承袭过程。从咿呀学语到观察、接受所经历的一切事物,都是在获得文化,直至接受制度化的教育过程,进而步入社会从事某种职业,成为某种文化的承载者、传承者。当然会有程度不同的差别,因为每一个人只能承载有限的文化符号及其内涵,一种文化类型是通过群体性的承载和传承而保存的。 每个人都属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每个人所承载的文化也具有民族的特性、国家的特征。因此,“文化是人类群体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通过个体和集体努力而获得的知识、经验、信仰、价值观、态度、意义、社会等级、宗教、时间概念、角色、空间关系、宇宙观,以及事物和物质财富等所有一切的积淀”②。这种积淀,会通过比较固定的符号或象征物实现表达和传播,而其内涵则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心理和知识体系。因此,文化是人类社会中最复杂的组织系统,故有的人类学家也认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③。所以,文化的理解,或者说对异文化的理解,是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尊重、相得益彰的前提。这一点,对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尤为重要。 文化是人类精神和物质创造的高度概括,是“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重要标志,也是民族多样性最突出的特征。因此,在民族关系这一范畴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接近和趋同,可以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奠定物质基础,但是文化的相异性是影响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一种稳定且深层的观念因素。如何使各民族之间在文化多样性的条件下,实现和睦相处、和谐共荣,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姿多彩、交相辉映、交融一体的共同文化支撑,则是一个需要在观念上和实践中探索的重大问题。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这一观念的提出,为此指明了方向。 《决定》提出的“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的原则,对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一个重要观念,是对当代世界正在形成的文化多样性观念的本质把握,是构建社会和谐、实现创新型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观念方面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确立的新的文明观。这种文明观无论对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还是多样化世界,都揭示了处理族际关系、国际关系、乃至于各种纷繁事务的新境界。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结构的社会主义国家,逐步消除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差距,繁荣发展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民族政策根本立足点。胡锦涛指出:“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④ 这就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民族观上的集中体现。对各民族传统文化等体现民族特点的因素予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是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内容。而缩小和消除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则是实现充分人权的物质基础保障。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实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观念,以期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是民族团结、凝聚社会的精神动力。 古往今来,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始终面对着文化差异和社会生活多样的客观现实。而试图消除差异、排斥多样的实践也充满了古今中外的社会历史。其中,民族问题即是突出的例证。民族是具有稳定性的人类共同体形式,经历了复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民族在现实表征中展示了诸如语言、聚居地、经济生活、社会习俗、宗教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是多民族国家、多样化世界中表现人类文化多样性差异最基本的载体。在一个国家中,民族成分的多样性,展现了广义文化范畴的差异性(异质性),这种差异性群体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就是民族关系,这种差异所引起的矛盾就是民族问题。就当代世界而言,民族问题始终是多民族国家内部最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时至今日,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宣称已经解决了民族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理念,是消除差异实现同一?还是尊重差异构建和谐?这是个世界性的问题。 一直致力于预测未来的奈斯比特说:“我们的生活方式越趋同一,我们对更深层的价值观,即宗教、语言、艺术和文学的追求也就越执著。在外部世界变得越来越相似的情况下,我们将愈加珍视从内部衍生出来的传统的东西。”⑤ 这在当今世界、特别是经济全球化所推动的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得尤为显著。2001年11月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大会发表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其中特别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⑥ 如果说,生物多样性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那么,文化多样性也应该是维护人类和平的基础。 但是,人类对自身文化多样性的认识一直处于非文明的状态。惧怕差异、污名差异、排斥差异、消除差异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由此而引起的矛盾、冲突、战争几乎充满了人类历史。作为这种实践的一些理论和观念,也自西方所谓“地理大发现”以来在世界上大行其道,诸如西方人对异己文化做出的低劣评判,对人的体貌差异进行劣等人种鉴别,都是通过对文化多样性的排斥来挑战人类生物学意义上统一性。即便在现代世界,“人们虽然承认人类的统一性,但同时又倾向于把它分隔为高低不同的种族。民族权利虽然受到承认,但一些民族却自认为高人一等,并赋予自己指导或统治全人类的使命”⑦。乃至“欧洲中心主义”尚未消除,“美国至上”的观念又接踵而至,把文明、文化差异放大为“文明冲突”之源,把西方政治文化提升为通行世界的“普世原则”,都是试图向所有的发展中国家证明——“工业化、现代化和西化必定是相互联系的”规律。⑧ 其目的就是使发展中国家亦步亦趋于美国和西方之后,永远在自卑、屈从、感恩中依附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明。 事实上,文明多样、文化差异并不必然导致冲突,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对待“差异”和“多样”的观念与实践问题。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的提出,无论从文明多样、文化差异的角度讲,还是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发展模式多样化的角度看,都是一种新的文明观。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承认那些产生不同文化观点和价值观念的基本前提具有同等合法性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做就使得各种文化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成为可能:这是在一个具有文化多样性的世界上保持和平和生存下去的基本的先决条件”⑨。承认和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差异,使其构成文化生态中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关系,这是社会和谐的题中之义。文化只有在交流中才能发展,交流需要平等互利的社会氛围,这种社会氛围的基本特征就是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代表了社会和谐观的基本立场。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民族观,是一种新的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观点,不仅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文化多样性及其传承、发展、创新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构建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都具有重大意义。“差异”和“多样”是产生矛盾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发生矛盾的必然性。关键是如何对待“差异”、怎样看待“多样”。尊重差异是实现和谐共处的前提,包容多样是实现互补创新的保证。承载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的国家和民族,“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⑩ 这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题中之义。也是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调动一切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因素的基本保证。 这是一个世界观、方法论的实践性课题。国家统一、社会和谐,需要整合各种利益关系。这种整合,并不是要求信仰、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同一化。同一化的统一,是消除、排斥差异和多样的陈旧理念,在民族关系方面就是所谓“同化”,而“同化政策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库中绝对不容许有的,因为它是反人民、反革命的政策,是有害的政策”(11)。在多样中求统一的观念是整合,因为“整合则是各个组成部分在共享和互利秩序中的协调”,这种机制中的“整合是多样化的补充,而不是它的否定”。因为这种整合“关系到已经形成的团体和实体:它们倾向于建立彼此间更紧密和更共生的关系”(12)。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各个成员,就是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国家民族层面的整合。在差异中求统一,在多样中求和谐,这是中国实现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的基本理念。 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民族文化观 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是在2020年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这里所说的“全面”具有丰富的内涵,但是“共同”是核心内容。也就是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共同享有小康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活环境水平,它意味着整个国家具备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具备保障以人为本的发展能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 对中国来说,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并不是使中国变为美国或某一西方的发达国家,而是要造就一个植根于东方文明、立足于中国本土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如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西方物质文明、科技文明的许多成就已经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普遍而深刻的影响,很多科学技术成就及其载体,除了改进而并不需要再去发明。因此,吸收、借鉴这些代表全人类文明成就的成果,是发展中国家的必然选择。但是,吸收和借鉴并非模仿和移植,而是为了改进与创新。这种改进与创新,都包括了适应本国实际、本民族实际的内在要求,这种内在的要求中就包括了文化。虽然文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但是任何一种文化中都蕴含着知识、智慧、价值观念和表现方式等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所构成的国家性、民族性、地方性的多样化,是不能为“可口可乐”、“麦当劳”式的普遍性、标准化所取代的。 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不仅需要“从发展的概念中剔除经济主义的糟粕”,而且应该“突破和超越为发展制定方向和标准的西方的经济、文明和文化模式”。由此来构建“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因为发展意味着人类实现真正的文明,“意味着在理解、团结和同情中生活,在不受剥削、辱骂和歧视的条件下生活。这就是说,发展的目标涉及伦理方面的迫切需要”(13)。在这方面,1989年由美国政府及其所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针对拉美国家和东欧转轨国家的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华盛顿共识(Washington Consensus),就属于这种“经济主义的糟粕”。这套发展模式理论与实践的失败,不仅造成“所有拉美国家的经济都无法走出困境”的阶段性特征,(14) 而且1994年1月1日墨西哥恰帕斯州爆发的印第安人“萨帕塔民族解放军”起义,就是“对美国强加给我们的自由贸易协议采取了公开对抗的形式”(15)。“华盛顿共识”并非单纯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而是具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多重特性的改造方案,这是一种假经济全球化之力推行的西方文明、文化的侵略。而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中,也都存在着能够抵制这种侵略的文化力量。这就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它包括了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所蕴含的文化底蕴。 20世纪90年代,虽然意识形态的对抗随着冷战格局的消弭而趋于缓解,但文化多样的差异却为西方人制造的“文明冲突”所放大。而这种放大所着眼的仍旧是意识形态,只是冠上了更加古老的“儒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与基督教文明的帽子而已。但是,全球化的进程使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里,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社会必须做得更多,而不仅仅是彼此容忍:他们必须学会在一起生活,互相完善,互相补充。”因为,“有了相容的相互依存逻辑,文化的多样性便能得到协调。它可以成为理解不同的人之间和不同的社会之间的互补性的基础,成为建立互利互助的运行关系的基础”(16)。当然,这是一种面向未来的理想,但是这种理想也是马克思主义指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前景,中国共产党正在为实现这样的前景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中国的“一国两制”及其实践,与美国的“改造伊斯兰世界”,正好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和政治野蛮的两个典型,前者依托的文化底蕴体现了中国古老的“和而不同”,后者张扬的文明观念则来自殖民主义时代的“白人至上”。前者意味着包容,后者意味着狭隘。前者谋求的是和谐社会的内政,并延伸到外交领域去倡导和谐世界。后者谋求的是重返“熔炉”的同化内政,并延伸到国际舞台去“西化”世界,(17) 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发动了对南斯拉夫、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等一系列战争。可见,“技术在带来文明的同时也造就了匿名的和摆布人的新式野蛮。理性一词不仅意味着具有批判精神的合理性,而且还意味着无视具体事务和实际复杂性的合理化妄想。我们所谓文明的突出表现同时也是野蛮的突出表现”(18)。这正是西方现代化所代表的文明及其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属性。 毋庸讳言,对非西方社会的古老文明成就、尤其是那些在历史上中断的文明成就的解读,西方的科学发挥了主导作用。西方的科学界热衷于关注和解读那些辉煌而震撼的古代文明遗迹,而西方的政治文化、经济文化却对那些同样代表古老文明的传统文化在现代迅速消失的现象无动于衷、甚至心存鄙薄地坦然处之。这种推崇西方现代文明的文化战略,会造成一些非西方国家“在寻求西方获得令人敬畏的‘力量与财富’的秘诀时,却又变得毫无批判地崇拜西方的一切”。而且在现代高科技推动下的西方文化全球性的扩散,又使“‘白人是美丽的’这种广告不可避免地加强了第三世界人们的自卑感和自我贬低意识”(19)。这种寻求发展的“西化”取向和自卑心理,将使这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更加普遍的对自身传统文明因素的轻视和不假思索的放弃。而这正是美国及其代表的西方世界在推行其政治文明中所需要的,因为这是自觉“西化”的内在动力,也是美国和西方推行“西化”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本最低的谋略。因此,在发展中国家谋求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现代化道路上,自身文化资源的力量是保障立足国情实际的底蕴。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所产生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包含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和谐社会理念,而且指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繁荣的重要意义,其中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和繁荣,无论对解决民族问题还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是这一重要意义的有机组成部分。 文化多样性的观念及其理论阐释,虽然在当代世界形成国际共识的历史并不久远,但是毕竟人类学等学科先期揭示了这一现象。对中国来说,虽然先秦时代的先哲就认识到了“五方之民”的文化多样性,但是倡导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大量发展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的实施,不仅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体现其效应,而且需要创造社会环境和氛围,也就是最广泛的社会认同。 文化多样性的内涵不仅在于承认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而且在于承认不同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及其相互之间可共生、共容、共荣性。这是在跨文化的交流、互动中实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在中国各民族的交流、互动关系中,文化的因素已经显现日益重要的特点。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区域之间、民族之间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日益密切的互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适应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包括各民族的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开放性发展而呈现——民族文化—地区文化—国家文化的发展趋向,这一点虽然为人们所自然感受,但尚未自觉认知。因此,在日益扩大和密切的各民族互动关系中,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理解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对少数民族文化认知方面的问题,曾出现过一系列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虽然这些问题的起因并非源自有意识地歧视或排斥的观念,但是对所谓奇风异俗的猎奇性描述,对各种文化中“禁忌”观念和形式的轻蔑,对历史话题进行的杜撰和编排,以及影视角色形象的象征性、符号性设计,包括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及其影响下融入生活习俗的因素表现的不尊重等等,都曾引起族别性的示威、抗议、投诉活动。一些报刊、影视作品、文学作品及其当事人、责任人也因此受到违背国家民族政策的纪律处置。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虽然包括民族政策观念不强、对民族历史和现实知识的了解有限等因素,但是缺乏对异己文化的尊重是最基本的观念底层。而这种观念底层或多或少包括了自我文化优越的心理因素,相对而言就是对异己文化落后性的心理评价。虽然这些现象不能简单归结为大汉族主义思想的反映,但是对少数民族造成的心理感受却绝非“猎奇”、“玩笑”、“演义”那样轻松。 19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关系日益密切。中国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或传统性,在现代性经济生活的交流、影响下产生的文化行为适应性问题,也曾经历了心理、经历的变化。无论是中国人走出国门进入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国内接触“洋人”及其文化(包括产品),在一些人中也产生过崇洋媚外的心理,也存在某种“技不如人”的自卑,但是最普遍的敏感心理则是“洋人”对中国人负面、揶揄、轻视、蔑视的评价,其中包括对中国文化行为的不尊重、不理解,因此而产生激愤的言论或行为,甚至形成维护自尊的民族主义情绪,也不乏其例。(20) 以这种国际互动关系中的现象,来审视国内的民族关系,事实上具有情同此理的相似性。少数民族在与主流社会文化互动的过程中,事实上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虽然这种问题通常是发生在个体接触的过程中,但是个体的经历和感受往往会转化为群体的印象,进而引发群体性的反应并形成群体性记忆。 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属于跨文化传播范畴。其中,“跨文化敏感”是这种交流互动中最普遍和最重要的现象。所谓“跨文化敏感”一方面在于发现差异的敏感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对待差异的敏感反应。前者由于比较效应的直观性而容易认知,后者则因涉及对文化差异的态度、评价而成为不同文化群体互动关系中的关键因素。优越与自尊、歧视与防范等心理都会体现在这种敏感之中。因此,“跨文化敏感特别强调尊敬的态度”,“在跨文化交流中,如果不懂得如何尊敬他人及其文化差异,其结果往往使满意度降低”(21)。这种降低,在多民族国家中就意味着对民族关系的损害。因此,“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22) 的意义,正是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社会对民族关系做出的文化理解。这一观念作为民族政策的原则,需要成为全党、全社会、全国各民族人民的共识和行为准则。这一点,在未来各民族更加广泛、更加密切的交流互动中尤为重要。 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对于我们这个民族大千的世界来说,其基点立足于平等。各民族无论族体规模大小、社会发展程度如何、文化差异多大,都具有平等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理的基石,也是科学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前提。在经济发展方面,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物质文化、科学技术、管理模式、生活水准呈现了全球化扩散的影响,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明成果。这一点从中国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不断融入国际经济运行机制的进程中不难体会。但是,在文化发展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强势文化通过大众性、流行性等方式,对发展中国家正在产生日益广泛的影响。植根于本土的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普遍出现了流失现象和传承发展的困扰。所谓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在观念、形式、内容和适应性等方面普遍发生,民族虚无主义、文化民族主义并存。甚至也陷入了“西方人典型地认为,科学—技术文化的实体和力量是实在的,而传统文化的精神和力量则不是实在的”误区。(23) 中国也面对这样的问题。如何对待这些现象,还是要从观念上解决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问题。 从广义文化的视角看,尊重差异并不是遵循文化相对主义而导致固化、甚至扩大差异。文化相对主义虽然承认不同文化所享有的独特价值,但是某些文化相对主义论者却反对不同文化之间的共同价值和在交互影响下的发展,甚至主张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作为“冷冻层”、“保留地”或纳入博物馆的范畴而固化其“原汁原味”。文化的生命在于传承,文化的繁荣在于发展。传承的过程本身就包含了发展,而发展的进程本身就实现着传承。因此,文化的活力只能在发展中得以彰显和延续,发展需要吸收和借鉴,任何封闭或故步自封的文化必然处于停滞状态,而相对于变化发展的世界,停滞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活力。 尊重差异,也不意味着效法西方移民国家倡导的多元文化主义。对西方来说,“从1970年代开始,在移民群体的压力下,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三国都放弃了同化主义模式,而采取了更为宽容和多元化的政策,允许并实际上支持移民维持他们的各种族裔传统”(24)。美国虽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但是相关的法案和实践并不亚于其他国家。但是,实践证明这些植根于西方社会政治多元化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虽然“增加了整合性群际交往的机会和可能性,但也增加了来自不同群体的人们之间发生冲突的场合和可能性”(25)。这一具有双向可能性的进程,究竟哪一种可能性成为主流,近年来一些欧美国家反对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思潮迭起,德国、英国甚至宣称其多元文化政策失败,多元文化主义的前景似乎并不乐观。因为即便是在最有能力融散和同化族类群体的城市环境中,“不同的族性集团经常占据着划分明确的街区,这已经限制了他们彼此间的交往”(26)。因此,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在西方社会虽然一定程度地体现了尊重少数族裔、土著人的地位和权利的实践,但是多元文化主义植根于社会政治多元化(包括多党制)的基础,也必然导致了族裔、女性、同性恋、宗教等各种社会群体之间“差异政治”意识的对立和各自内部“认同政治”意识的强化。这些国家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实施效果,尚不足以为人类社会文化多样性观念的丰富与完善提供借鉴,也不是中国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可供比较的参照系。 包容多样,并不意味着容忍、放纵任何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因素。无论是意识形态、文化表现,还是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都是如此。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与团结等方面也不例外。从意识形态和社会信仰体系来说,中国共产党历来倡导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同时也确定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方针。“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是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为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但是,政教合一、宗教干预政治、宗教人士从事违法的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诸如在西藏等地一些寺庙僧侣从事的分裂活动,当然不在包容多样之内,而必定在法律制裁之列。在广义的文化范畴、思想道德领域也是如此。 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中华文化繁荣发展,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之一。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华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源泉。因此,在充分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就是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多样性的养分。正如斯大林所说:“全人类的无产阶级文化不是排斥各民族的民族文化,而是以民族文化为前提并且滋养民族文化,正像各民族的民族文化不是取消而是充实和丰富全人类的无产阶级文化一样。”(2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只能植根于中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才能体现中国特色。这种特色,即是“内容是无产阶级的,形式是民族的,——这就是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全人类的文化。无产阶级文化并不取消民族文化,而是赋予它内容。相反,民族文化也不取消无产阶级文化,而是赋予它形式”(28)。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在对各民族的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的文化充分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各民族文化的交流、吸收和借鉴,使各民族的文化在提炼、弘扬优秀成分的升华中铸就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 三、科学发展观与人文资源的保护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做出的重大理论概括,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总结,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中的发展经验,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坚持改革开放、谋划长期发展的根本依据。因此,可以说科学发展观“包括许多文明的既有经验、自然世界的复杂网络、对人类历史的透彻理解,以及众多科学的研究结晶”(29),是一种智慧型的发展观念。 自从19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关于《增长的极限》等研究报告及其所涉及的全球性问题引起世人的关注以来,在世界范围也引起了对发展模式的反省和探索。其中的共识,即西方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发展主义的思想以经济学和数量的眼光看待事物,从来无视古老或传统社会的文化财富”(30)。因此,造成了人类社会许多传统智慧在尚未得到科学认识、提炼总结就流失殆尽的后果。多样性的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历史地看,人类各种文化往往都能很好地适应,并且有力地促进其周围环境的稳定与活力。”(31) 因此,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的现代化道路、发展模式,都需要立足于本国、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这种实际不仅是自身的经济基础、发展环境、自然条件等,而且包括了文化因素。无论对于世界还是中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问题直接遇到了文化、文明问题和生态问题”(32)。而文化、文明的多样性,也就昭示了发展本身的道路选择、发展方式的多样性。 中国少数民族所承载的多姿多彩的文化,不仅是各民族自身特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智慧之源,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构成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人文资源是构成中华文明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虽然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尚处于欠发达的状态,但是这一广阔的区域又是中国文化多样性、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富集地区。在中国的民族政策体系中,每一个民族无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文化平等是民族平等的基本内涵。因此,中国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发展,不仅是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也包括了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和繁荣。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并且在认识上也不断升华。特别是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党和国家把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问题纳入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在资金、政策和措施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在思想观念方面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提出新的要求:“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33) 从这样一个高度,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及其作为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正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所立足的文化立场。 中国国土辽阔、自然地理条件多样,这是产生和滋养文化多样性的环境基础。少数民族虽然在全国分布广泛,但在经济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地区最为集中。因此,西部地区也是文化多样性最突出的区域。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不仅在于文化表达的多种形式,而且由于其依托于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生产生活传统、宗教信仰等特点,更具有传统性。中国俗语中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说法,此语虽流传民间,但是却包含了深刻的道理。各民族发展方式的多样性,是由生存繁衍于不同自然生境中的人类在大自然所赋予的条件下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所实现的创造。各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所表现的发展方式区别,是直接依托于这些方式的创造者面对的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做出的独特选择。因此,这些生产生活方式无论表现的如何传统,却都蕴含着文化精神和智慧之光。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工业化进程中现代性因素的不断增强,许多传统的物质文化载体,如人们的衣食住行器物、生产生活工具,都在进行着替代性的改造。由此造成的传统制作技艺的衰落、流失和消亡,可谓比比皆是。这些技艺的流失,包括了其中蕴含的知识、智慧和文化形式的流失。在这方面,中国的各民族中,恐怕汉族传统文化流失的最多。只是汉族人口规模巨大、汉字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具有很强的吸纳能力,从而使文化传统一直处于中国社会的主流,并构成了国家文化的主体特征。但是,对少数民族来说,由于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没有文字、加之族体的人口规模差异极大,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在缺乏吸纳能力的同时也就意味着缺乏维系的能力,所以在与强势文化、现代文化交流互动中,也最容易流失。 当然,这种文化流失现象并不局限于物质文化的种种载体及其生产技艺,更重要的是语言。作为一个民族最重要的特征——语言,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工具,而且也是表达思想、传承文化最基本的载体。而没有文字的语言,以世代口传的形式传承文化、传播知识、表达思想的能力是有限的,尤其是在不能进入公共教育体系的情况下,社会语言环境的变化,往往会造成这类语言的消失。人类初民社会,曾存在过十数万种语言,但是在进入21世纪之际,世界的语言则为6000多种,国际语言学界预测在本世纪末世界的语言可能只会剩下600种。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使人们在日益密切的交流中产生了掌握共同语言的动力所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各个国家的社会语言环境是否具有尊重、保护非国语、非国家通用语以外的民族性、地方性语言的政策和实践。 在西方国家构建民族—国家(nation-states)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几乎毫无例外地采取过这样的政策:“它们鼓励,有时甚至是强迫生活在国家领土上的公民融入到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共同公共制度中。西方国家曾使用了各种各样的策略来取得这种语言和制度的融合:国籍和归化法、教育法、语言法、有关公务人员雇佣、兵役制度和国家传播媒体的政策,等等。”而且,“这些政策经常是针对少数民族文化群体的”(34)。目的是消除文化多样性以实现国民的同化。中国不是这样,中国共产党在早期的民族问题纲领中,就把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作为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而这一原则始终如一,并且付诸实践。为什么要为一些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目的就是使这些少数民族的语言能够进入现代教育体系而得以传承。中国是一个语言资源丰富的国度,截止到20世纪末,语言工作者的调查表明:中国(含台湾)有129种语言,分属于汉藏、阿尔泰、南岛、南亚、印欧语系。其中,除了汉语外,都属于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同时表明:在这些少数民族语言中,有6种语言的使用者不足百人,还有15种语言的使用者不足千人,属于国际语言学界归类的“濒危语言”。(35) 因此,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资源,不仅始终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民族事务文化事务,而且也是中国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一个处于构建过程的民族国家,国家统一的政令、法律、教育体制等都是实现国家整合、国民认同的必要条件。国家出台的全国统一教育规划,是保障全体公民共享教育权利的纲领,但是它并不排斥各个地方在实施过程中从实际出发的步骤和方法。例如关涉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的统一原则要求,各个省区在落实中就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程度、社会语言环境去进行落实,而不是大而化之的“一体化”、“一刀切”,更不是脱离实际地追求激进的成效和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目标。在多民族国家,无论是“国语”还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都是实现各民族交流、交融和体现自我发展能力的基本条件。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少数民族对学习和掌握汉语文心存抵触,但是关心本民族母语的使用和传承也是普遍的民众心理。况且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本身就是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实施双语教育的政策实践中,既不能简化地削减或取代少数民族语言教育,也不能人为想象地设定双语教育的授课比重,而是要从各地区的少数民族聚居程度、社会语言环境和“双语”教学经验等实际出发,哪怕是一个州、一个旗县。同时,在实践中既要体现政策原则的统一性要求,又要给予少数民族家长、特别是学生以选择的权利,语言平等本身就赋予了选择权和使用权,要形成少数民族语言授课、比重不同的双语授课、汉语授课并行不悖的教育格局,以适应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心理承受能力。因此,在这方面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这是政策实践的基本要求,它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理念,体现了国家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关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要求。 在关涉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方面,广义的文化政策包括了两个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方面。一是地区性,即大力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社会文化条件,通过各类公益事业和文化设施的建设,来创造地方性的社会文化氛围,使之能够逐步接近全国的平均水平。其中包括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二是民族性,即大力支持少数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发展和繁荣,使之在社会公益事业和地区文化设施中获得发展的活力,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在教育体系和公务活动中的使用,传统医药的开发与利用,传统体育运动的推广和展示,少数民族衣食住行特需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保障,传统手工业技艺的扶持,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等艺术的培育与升华,民间文学(包括歌谣、故事、史诗)的收集和整理,民间信仰、节庆仪式、宗教文化活动的保障,建筑文化和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等等。这符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度特性——民族因素与地方因素的结合。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由于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都纳入了西部大开发范围或享有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如中东部和东北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的大力投入和发达地区的积极支援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社会公益事业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发展。根据200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十五”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达到290多万人,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大学生,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哈萨克族、锡伯族等14个少数民族的受教育年限都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体系;同时,国家实施的“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能力和质量大幅度提高;抢救和整理散藏民间的少数民族古籍文献达30多万种,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和藏族的《格萨尔》三部史诗的收集、整理和刊布形成重大的文化工程;少数民族的传统医药学得到扶持和光大,形成现代化的医疗机构和医药产品;等等。(36) 少数民族的艺术创作,以专业团体和民间组合等多种形式走上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民族艺术节、春节联欢晚会等广阔的舞台;少数民族的特色餐饮业进入了内地和东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在更广泛的多民族互动社会环境中受到了青睐;少数民族传统的手工艺制品、服饰,不仅成为受到广泛欣赏和收藏的文化纪念品,而且其中丰富的文化元素也成为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走向世界舞台的智慧源泉。 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国家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原则的文化保护工程不断深入实施。自2003年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在国务院已经公布的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的民间史诗、口传文学、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少数民族的医药、传统手工艺,少数民族服饰、民间仪式、建筑技术等项目达到367项,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35.7%。(37) 这表明,占中国人口不足9%的少数民族,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承载者。文化部公布的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393名,占26%。这些文化传承人,不仅本人承载的文化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护,而且国家专门资助他们进行文化传习的活动,使这些文化资源得到传播、继承和发扬。2007年和2008年,文化主管部门在全国分别设立了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就有热贡文化和羌族文化两个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因素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占有突出比重,也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更加容易流失,所以国家给予了特别的重视,通过国家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这些文化财富的传承与发展。 在加快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中,国家的“十一五”规划首次将少数民族事业作为了专项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确定“特困少数民族群众解困工程”、“民族基础教育帮扶工程”、“民族高等院校建设工程”、“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工程”、“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工程”、“民族法制体系建设工程”、“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合作工程”、“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少数民族现状调查工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工程”,(38) 突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为了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2009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确立“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等基本原则,(39) 提出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等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在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实践中,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已经成为激发文化活力、展示文化魅力、扩大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文化产业。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聚居程度高的省份,在建设文化大区(省)的进程中,无不以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作为打造地区形象的品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类产业中,旅游业的发展最为迅速且效益显著。独特的文化景观、自然景观,成为吸引国内外游客的重要人文、生态旅游资源。而旅游业的大规模发展,带动了交通、通讯、旅店、餐饮、手工艺品生产等一系列服务行业的大发展,打开了就业、创业的广阔渠道,许多农牧民家庭也参与到了特色旅游的产业化发展之中,为转产创业、增加收入开辟了新道路。旅游业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例如,仅国际旅游而言,2009年云南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1.72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8.33亿美元,位居全国第10位;同年广西国际旅游外汇收入6.43亿美元,较2000年增长3.36亿美元,位居全国第13位;同年内蒙古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58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4.32亿美元,位居全国第16位。(40) 可见,就国际旅游业的收入而言,这些在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中下游的省区,显示了旅游产业跻身于全国中上游之列的优势。 正是随着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和走向繁荣的进程,党和国家对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的重大意义,再次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做出了更加全面的阐释:“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创造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各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发展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41) 这对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具有深远的重大指导意义。 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已经取得了成效显著的重大成绩,但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十年,在进一步加快、甚至是跨越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的流失现象也会随之加快。因此,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任务丝毫不轻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而且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族际关系日益密切的交往,使文化适应、传承和发展问题凸显出来,并与生态环境问题共同构成民族问题的新界面。 注释: ①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下文不再注出。 ② [美]拉里•A•萨默瓦、理查德•E•波特主编:《文化模式与传播方式——跨文化交流集》,麻争旗等译,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7页。 ③ [美]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5页。 ④ 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70页。 ⑤ [美]约翰•奈斯比特、帕特里夏•阿伯迪妮:《2000年大趋势》,军事科学院外国军事研究部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第141页。 ⑥ 范俊军编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保护语言与文化多样性文件汇编》,民族出版社,2006年,第100页。 ⑦ [法]埃德加•莫林、安娜•布里吉特•凯恩:《地球 祖国》,马胜利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8页。 ⑧ [美]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刘锋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93页。 ⑨ [美]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李吟波等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125页。 ⑩ 江泽民:《共同创造一个和平繁荣的新世界》,《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74页。 (11) 斯大林:《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斯大林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298页。 (12) [美]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第136、135页。 (13) [法]埃德加•莫林、安娜•布里吉特•凯恩:《地球祖国》,第110、115页。 (14) [墨]卡洛斯•安东尼奥•阿居雷•罗哈斯:《拉丁美洲:全球危机和多元文化》,王银福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3页。 (15) [墨]卡洛斯•安东尼奥•阿居雷•罗哈斯:《拉丁美洲:全球危机和多元文化》,第203页。 (16) [美]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第126、130页。 (17) 参见拙文:《民族认同危机还是民族主义宣示?亨廷顿《我们是谁》一书的族际政治理论悖论》,《世界民族》2005年第3期。 (18) [法]埃德加•莫林、安娜•布里吉特•凯恩:《地球 祖国》,第95页。 (19)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远古以来的人类生命线》,第148、177页。 (20) 例如被称之为“反映了‘网络时代义和团精神’的伪政论作品”——《中国可以说不》,见许纪霖:《反西方主义与民族主义》,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421页。 (21) [美]拉里•A•萨默瓦、理查德•E•波特主编:《文化模式与传播方式——跨文化交流集》,第453页。 (22) 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第70页。 (23) [美]E.拉兹洛:《决定命运的选择》,第125页。 (24) [加]威尔•金里卡:《少数群体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与公民权》,邓红风译,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263页。 (25) [美]彼得•布劳:《不平等和异质性》,王春光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36页。 (26) [英]安东尼•吉登斯:《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李惠斌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56页。 (27) 斯大林:《论东方民族大学的政治任务》,《斯大林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19页。 (28) 斯大林:《论东方民族大学的政治任务》,《斯大林全集》第7卷,第117页。 (29) [美]丹尼尔•A• 科尔曼:《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梅俊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第112页。 (30) [法]埃德加•莫林、安娜•布里吉特•凯恩:《地球 祖国》,第80页。 (31) [美]丹尼尔•A• 科尔曼:《生态政治:建设一个绿色社会》,第117页。 (32) [法]埃德加•莫林、安娜•布里吉特•凯恩:《地球 祖国》,第60页。 (3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第93页。 (34) [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少数群体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与公民权》,邓红风译,台北,左岸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49页。 (35) 参见孙宏开、胡增益、黄行主编《中国的语言》,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3页。 (36)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第176—183页。 (37)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7日。http://www.ihchina.cn/inc/guohiamingluer.jsp。 (38) 《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第2230—2235页。 (39)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343页。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第728页。 (4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第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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