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乡村 促进边疆稳定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0:11:13 云南日报 马进卫 参加讨论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新农村建设中“乡风文明”的要求,红河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结合红河县地处边疆、民族众多的实际,向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提出,要把建设和谐乡村、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作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切实推进,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为群众办好事,增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红河县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结合自身实际,把为群众办一批实事作为解决“四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主要抓手,不断增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和谐。化解村民的矛盾纠纷,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和谐乡村建设的根本途径。在全县开展的“五个一批”之一的“化解一批重点信访积案”中,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发挥作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的重要作用,着力消除影响农村和谐的隐患,推动和谐乡村建设。 结合实际开展“文明交通进农村”活动,促进平安乡村建设。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率先垂范,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针对红河县山高箐深,道路坡陡弯大,特别是雨季道路塌方多发的实际情况,从动员会开始到下乡调研,我们向所有指导员强调,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开展“文明交通进农村”宣传活动。红河县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新农村建设的派驻地,今年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向全县派驻26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这些指导员发挥自身工作专长,结合平安红河建设,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农村活动,促进和谐乡村建设。其中迤萨、浪堤等乡镇发挥州公安局干警派驻人员多的优势,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采取各种方式,扩大宣传力度。迤萨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结合西山社区的实际情况,提高居民、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扩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员范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社区委员走村入户了解民情,通过走访对村民开展宣传教育1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谐乡村建设的关键在少数民族,只有民族团结和睦,乡村才能和谐稳定;只有乡村和谐稳定,全县也才能和谐发展。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增进团结信任,形成社会共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配合乡镇党委做好宗教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有效地管理好宗教事务,确保宗教和顺。 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为和谐乡村建设提供重要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传承和保护好少数民族文化,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前提。我们把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作为和谐乡村建设的一项根本要求,在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种场合始终强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对这个思想入脑入心。我们通过精心策划,制定了《红河县哈尼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研究》课题方案,认真做好相关课题前期调查研究,为做好哈尼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作者系红河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