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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语言与民俗的双向研究

曲彦斌


    著名的美国当代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在她的代表性理论专著《文化模式》中,有一个获得广泛共识的观点:理解习俗的作用,“对我们来说是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没有其他哪个社会问题比它来得更紧迫。在我们明了有关习俗作用的规模和多样性之前,人类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复杂事实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理解的”。同理,语言学的许多研究也需要同民俗学互相支持。早期美国人类学家兼语言学家萨丕尔《语言论》关于“语言有一个底座……语言不脱离文化而存在,不脱离那种代代相传地决定着我们生活面貌的风俗信仰总体”的论断,已为语言学家们所熟知。因而,上个世纪末以来有关所谓未开化民族或地区的社会调查,均将语言与民俗作为主要内容。早期的一些著名人类学家同时亦兼为颇有建树的民俗学家和语言学家,如F•博厄斯、B•马林诺夫斯基、列维—斯特劳斯等。可以说,诸如此类的理论实践和实证研究,为十多年前民俗语言学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文化人类学的有关学说与实践,是民俗语言学理论先导。
    从语言研究民俗和从民俗研究语言,是两种合乎一般逻辑的视点与方法。然而,反复的研究实践显示,大量的语言现象和民俗事象是交织在一起或两者集于一体的,其本身既是语言现象、语言材料,同时也是民俗事象或民俗形态,是语言学和民俗学共同的研究对象。因而,面对这种现象,比较科学的首选研究方法,是对其进行语言与民俗的双向视点综合性协同研究,单一方位的研究显然失之片面。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认为,远在原始社会,“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民俗产生在同属原生文化形态的语言之先。语言的产生,是人之所以脱离其他动物群体形成社会,并创造出包括民俗在内的各种文化的前提条件;即如古人说的“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萨丕尔《语言论》提出的“人类的其它文化遗产,即便是钻木取火或打制石器的技艺,是不是比语言更古老些,值得怀疑。我倒是相信,语言甚至比物质文化的最低级发展还早;在语言这种表达意义的工具形成以前,那些文化发展事实上不见得是一定可能的”,也是这种道理。语言是民俗存在与传承扩布的主要载体,民俗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影响、制约着语言与言语活动。无论其最初产生之孰先孰后,均属人类社会的原生文化形态。长期以来,两者相互浸染,相互适应,互依互动,类此涵化运动的结果便形成了民俗语言和语言民俗。前者主要为民俗语汇等语言材料,后者主要表现为规律性、模式化或艺术化的运用行为及方式。
    那么,从发生学考察,语言与民俗经涵化运动而交织在一起或集为一体的民俗语言或语言民俗现象,孰为第一性呢?或言之,是因民俗而生还是因语言而生的?事实上,两种情况均为客观存在。比较简捷的分析,是分别考察因民俗而产生的语言和因语言而生的民俗。应该说,这种微观的具体考察分析同对原生形态的语言与民俗总体的最初生成的宏观讨论虽有关系但并不矛盾。
    因民俗而生成的语言现象,主要是从民俗形态、民俗事象或民俗要素来追溯语言的民俗语源。发包承包工程项目或大宗商品交易活动,往往以招标、投标和中标的形式操作。竞赛性活动,有锦标、夺标之说,或谓之锦标赛,锦旗是其常用的荣誉标志。考其语源,则出自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竞舟夺标游艺民俗。后世作为标的和荣誉标志的锦标,乃古来竞舟游艺获胜的“标赏”。唐元稹《竞舟》诗,有“建标明取舍,胜负死生求”句。刘禹锡《竞渡曲》说,“揭竿命爵分雄雌”、“风俗如狂重此时”,其所“揭”之“竿”,是悬标赏的标竿,标赏未必都是锦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记云:诸船皆列五殿之东西,对水殿排成行列,则有小舟一军校执一竿,上挂以锦彩银碗之类,谓之‘标竿’,插在近殿水中。又见旗招之,则两行舟鸣鼓而进,捷者得标,则山呼拜舞。”尽管竞舟游艺民俗迄今仍在中原、江南等地流行,早在唐季便有了以“夺锦标”喻指科场夺魁的语例。《唐摭言》及《唐诗纪事》均载,袁州宜春人卢肇字子发,唐武宗李炎会昌年间(841—846)与黄颇一同赴京科考。临行前,郡牧只为黄一人饯行而冷落卢肇。次年,卢肇状元及第荣归,郡牧迎接时甚为惭愧,邀之同观竞渡,席间赋诗云:“向道是龙刚不信,果然夺得锦标归。”卢肇的文集即名《文标集》。后世的锦标赛、招标、中标之类用法,与此同源而以此为先河。再如传统保安业保镖之“镖”,实并非因镖师擅用飞镖武器而名之,其确切本字应为“标”,语源亦出自竞舟夺标游艺民俗。明万历刊本《金瓶梅词话》及清张竹坡《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有关用语,均写作“标行”、“标船”。又如清吴炽昌《客窗闲话》、袁枚《新齐谐》、黄轩祖《游梁琐记》,以及梁启超《中国地理大势说》等文献中,亦作“标客”、“保标”、“标队”。其间民间佚名钞本《江湖走镖隐语行话谱》中,涉此字者计11处,五处写作“标”,如“祁明走标”,余者显系同音之误。至于业中用语,如标、标旗、标号、标船、标车、标师、标客、标头、标队、走标、失标、夺标、保标等,均一一比照竞舟游艺行事而名,因事而别具有双重语义内容。
    因语言而生成的民俗事象,主要是由语言崇拜、禁忌以及谐音等约定俗成而来的民俗。无论在主流或非主流文化中,雅俗皆然。其中至为典型、生动者,乃禁忌语与口彩。《仪礼•士昏礼》载,新妇拜见舅姑(公婆)时,“妇执枣、栗,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其中盛“枣、栗”,乃取谐音“早立子”以传宗接代的口彩。这一民俗,迄今仍广泛流行于各地城乡婚礼活动之中。太平天国时,江苏扬州商贾进贡枣、栗、雄鸡、茶叶四礼,取谐音口彩“早立基业”;江西某地有人进贡枣、粟、灯、鸡,取义“早速登基”;浙江嘉兴有人进贡枣子一桶、银锭十只为礼,取义“早定统一”;等等,均属此类民俗。语言禁忌与口彩是一对孪生姊妹,避讳忌词的趋吉办法即代之以口彩。清梁绍壬《两般秋雨随笔》所言极为简明,“口采,吉语也”。明陈士元《俚言解》卷二引述了《遁斋闲览》记述的唐季文学家柳冕的一桩有趣轶事:“柳冕应举多忌,谓‘安乐’为‘安康’,忌‘乐’、‘落’同音也。榜出,令仆探名,报曰‘秀才康也’,民传以为笑。”这类情形,民间颇为习见。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一:“民间俗讳,各处有之,而吴中为甚。如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为‘抹布’。讳‘离散’,以‘梨’为‘圆果’,‘伞’为‘竖笠’。讳‘狼藉’,以‘榔槌’为‘兴哥’。讳‘恼燥’,以‘谢灶’为‘谢欢喜’。此皆俚俗可笑处,今士大夫亦有犯俗称‘快儿’者。”旧日江湖生涯艰险,尤重此俗,故《江湖通用切口摘要》谓“凡当相者,忌字甚多”,“其中有八款最忌者,名曰八大块”。其“从吴下俗音而译”的“八大块”语例为:“梦曰混老,虎曰巴山子(火字同音,亦忌火,曰三光),猢狲曰根斗子,蛇曰柳子(茶字同音,亦忌茶,曰青),龙曰海柳子,牙曰瑞条,桥曰张飞子,伞曰开花子,塔曰钻天子,伙食曰堂食。”此外,又有种种非言语的副语言习俗口彩,如压胜钱上铸吉语作佩饰或室内装饰;旧时走街串乡郎中手持名为虎撑的响器串铃,亦属压胜吉祥物。又如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所载,元夕时京城“妇女相率宵行以消疾病,曰走百病”等。至于以祈祥吉语作为店铺名称亦如此,清季有人将市井商俗习用字词集为一首七言诗,可谓字字吉祥、句句口彩:“国泰民安福永昌,兴隆正利同齐祥,协益长裕全美瑞,合和元亨金顺良。惠丰成聚润发久,谦德达生洪源强,恒义万宝复大通,新春茂盛庆安康。”
    上述系以具体语例事象为文本从发生学阐说语言与民俗的双向研究,其上一层面的形态品类亦属同一道理。使用俗语、隐语行话、口彩语等民俗语言的行为本身,即兼为语言民俗。通常释“俗语”之“俗”在于其通俗,事实上其深层蕴涵着民俗属性,很多俗语均有其相应的民俗语源典故。此外,民俗语汇、副语言习俗、方言、称谓语俗、数习俗等,无不存在相当程度的语言与民俗双向涵化运动的因素,是语言学和民俗学共同的交叉研究内容。诸如此类,尽管难以精确统计其数量、比重,但总是可以说存在很大的交叉重叠和覆盖范围,是民俗语言学主要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主要是进行语言与民俗的双向视点的多缘综合研究。顺便言之,这也是难以按常规命名习惯,如“社会语言学”与“语言社会学”那样分别定名划入哪一学科,“民俗语言学”是个双向多缘的人文科学领域。(曲彦斌 110031 沈阳市辽宁省社会科学院)
    来源:《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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