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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民族语文的保护与利用:现状与建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居住着33个民族。2015年底,黔东南州有常住人口348.54万人,户籍人口473.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0.2%,其中苗族人口占42.7%,侗族人口占29.9%。目前,世居黔东南州的9个少数民族中,除土家族、仫佬族转用汉语外,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畲族、壮族、瑶族等7个民族、约240万人仍使用本民族语言。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不仅是少数民族日常生产生活中重要的交际工具,而且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情感的纽带,是国家宝贵的资源。加强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与利用,对传承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发展民族旅游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当前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
    1.了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多。上世纪50年代,党和政府组织人员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其目的是帮助有语言无文字或有文字但不完备、不通用的民族创制、改进或改革文字。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培养民族语文专门人才,为推进少数民族语文在各个领域运用,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也给予了相应的政策保障。1956年和1958年创制苗文、侗文后,黔东南州用苗文、侗文整理出版了一系列成果,如《苗族古歌古词》、《苗族古歌》、《侗族大歌》、《珠郎娘美》等。尽管如此,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经常听到“苗族、侗族没有文字”的说法,更不用说了解民族语文相关政策、学习研究这些民族语文了。
    2.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立法工作滞后。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规定,但是,要把工作落到实处,还需出台具体的实施条例。目前,我国已经出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施条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有11个,已经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实施条例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并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自治州有3个。而黔东南州目前还没有启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立法工作,与其他自治州相比有些滞后。
    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机构缺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黔东南州民宗委(机构名称变更多次,为方便叙述,本文用现名称)曾经设有“民族语文指导科”,并配备了5名苗、侗语言文字专职干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进入21世纪后,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其内设的“民族语文指导科”被撤销。
    4.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名称牌匾使用苗、侗、汉三种文字的示范作用不够。经调查,目前,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单位名称牌匾使用苗、侗、汉三种文字的只有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黔东南州政协、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司法局、黔东南州民宗委、黔东南州水务局、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等8个。
    二、对策建议
    1.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立法工作。从加强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的角度,建议抓紧研究,尽快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列入州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争取早日出台。
    2.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建议黔东南州民宗委恢复民族语文指导科,配备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尽管凯里学院、黔东南州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被贵州省民宗委命名为“省级民汉双语服务基地”,但是凯里学院苗、侗语文教师不够,师资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黔东南州民族语电影译制中心属于企业,处境比较艰难,建议政府进行扶持。
    3.加大市面牌匾苗、侗、汉三种文字并用工作力度。建议将黔东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名称牌匾苗、侗、汉三种文字并用工作纳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名称牌匾不采用苗、侗、汉三种文字的单位不得参加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的评选,并且在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中扣分,具体办法由黔东南州民宗委和黔东南州目标办制定。市面商店、酒店、旅游景点等牌匾也使用苗、侗、汉三种文字,具体管理办法由黔东南州民宗委、黔东南州工商局、黔东南州旅发委制定。
    4.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机关活动。一是在州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唱苗歌侗歌,学苗语侗语”活动,以此达到学苗语、侗语的目的。二是要求民族、文化、旅游等工作部门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别是苗族、侗族语言文字撰写或整理的经典作品列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内容。三是要求拟任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当地主体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受打工潮的影响,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农村,留守的几乎都是老弱病残,多数不会讲汉语。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与村民进行交流时,如果还需别人进行翻译,容易造成干群心理隔阂,影响工作效果。2014年以来,台江县南宫乡、雷山县达地水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要求增加苗语、水语测试。这是一种很好的招考方式,建议继续推广。
    5.黔东南广播电视台开设苗侗语频道。广播电视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媒体,广播电视业的快速发展为传播少数民族文化提供了新的机遇。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凯里市人民广播电台、黄平县电视台相继成功开通了“苗语新闻节目”、“侗语新闻节目”,得到了观众认可。建议黔东南广播电视台在此基础上开设苗语、侗语电视频道,制作、播放少数民族题材的节目,既可能满足少数民族精神文化需求,也能体现黔东南州多民族语言共存的和谐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