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地佛教的论义(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3:11:19 《世界宗教研究》 侯冲 参加讨论
问:何名精进? 答:练心入法,名之为精;精心慕道,称之为进。 问:何名禅定? 答:澄心静虑,名之为禅;心不异缘,称之为定。 问:何名智惠? 答:割断为智,照空明(名)惠。 又问:六波罗蜜之中,何者是粗?何者是细? 答:前者是粗,后者是细。 问:何者是肓(?)?何者是道? 答:前者是肓,后者是道。 问:何者是福?何者是智? 答:前者是福,后者是智。中间四个,亦福亦智。 又问:六波罗蜜开说多少?合说如何? 答:开说八种十重,合说则为六种。 又问:三身之中,化身作用如何? 答:悲心菩萨巡数六道,化利有情,现异类身,故名为化。 问:报身作用如何? 答:菩萨因地之时,修万行、六通、四摄之事,果中获得卅二相、八十种好报知身,故名为报身。 问:法身作用如何? 答:离之名言,绝百非相,湛寂如如,故名法身。 又问:一身之中,何要八识? 答:作用不同,故要八识。 又问:八识作用,缘境如何? 答:眼缘色境,耳缘声境,鼻缘香境,舌缘味境,身缘眼境,意则攀缘之境,识生分别之境,末那含藏之境。 问:何者恒如不审?何者审如不恒?何者亦相(恒)亦审?何者非恒非审? 答:恒如不审,是前之五识;审如不恒,是第六识;亦恒亦审,是第七识;非恒非审,是第八识。 又问:八识之中,心异几分所成? 答:四分所成。 问:四分名目如何? 答:一者相分,二者见分,三者自证分,四者证自证分。 问:四分之中,何者是内?何者是外? 答:初之相分,约内而论;后之三种,约内(?)如说。 又问:将此四分与三量,何者是见量?何者比量?何者是非量? 答:前之三种,皆通见量;后之一种,或时非量所摄。 又问:何故见分通非量所摄? 答:若随相分所缘境之时,故之(知)见分通非量所摄。 奉答如是,有疑任征。 △乙闻王子调[丹(?)/生],凤凰来舞。孙吴善想,龙马逞祥。仰惟法奖和尚,久谈幽秘,通论通经。实相理中,如鱼处水。适蒙判割决,已达疑情。关閇少多,分明领取。若也嵺嵯,便有啾唧。[12] 问:布施能闰生,许称波罗蜜。持戒非闰生,云何波罗蜜? 答:布施能闰生,闰生波罗蜜。持戒生善因,望因波罗蜜。 问:持戒生善因,善因波罗蜜。忍辱非善因,云何波罗蜜? 答:持戒生善因,善因波罗蜜。忍辱伏嗔怒,伏怒波罗蜜。 问:忍辱伏嗔怒,伏怒波罗蜜。精进非伏怒,云何波罗蜜? 答:忍辱伏嗔怒,伏怒波罗蜜。精进除懈慢,懈慢波罗蜜。 问:精进除懈慢,懈慢波罗蜜。禅定非懈慢,云何波罗蜜? 答:精进除懈慢,懈慢波罗蜜。禅定离诸念,离念波罗蜜。 问:禅定离诸念,离念波罗蜜。智惠非离念,云何波罗蜜? 答:禅定离诸念,离念波罗蜜。智惠能解[13]痴,解痴波罗蜜。 问:智惠能解痴,解痴波罗蜜。前五非解痴,云何波罗蜜? 答:智惠能解痴,解痴波罗蜜。前五三事空,亦称波罗蜜。 [录文完] P. 2761的末三行,与S. 1488的首三行大致相当,根据这三行大致重合的文字,如将P. 2761中的“且法师所问三无性义者”,改作S. 1488的“向且法师所问六波罗蜜、三身、八识、四智义者”,即可以将两份文本前后相接,从而组成了一篇论义程序相对完整的论义文。尽管由于抄写字迹潦草和涂改等原因,首部释录的文字有个别地方文意不通,但完整的论义文既提供了了解论义程序和内容的文本,又为如何鉴别敦煌遗书中的论义文提供了一个参照标本。鉴于考辨工作较为繁琐,容另撰专文详辨。 注释: [1]释慧皎:《高僧传》,汤用彤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第181页。 [2]《续藏经》,第9册,第479页上。 [3]《大正藏》,第49册,第341页上;《续藏经》,第75册,第121页上;《续藏经》,第76册,第27页上。 [4]王小盾、潘建国对论义的研究已经超出佛教论义的范围(参见王小盾、潘建国《敦煌论议考》,《中国古籍研究》,第一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69-215页。并见王昆吾《从敦煌学到域外汉文学》,商务印书馆,2004年),非本文讨论内容,且该文所用材料亦较本文宽泛,故本文不作评述。 [5]如对有关都讲的记载的理解即是如此。详见拙文《都讲考》(待刊)。另外,《高僧传》等佛教史籍中有关论义的记载,由于论义研究的滞后亦未能展开。 [6]小野胜年:《入唐求法巡礼行记の研究》,第二卷,铃木学术财团,昭和41年,第143页;白化文等:《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花山文艺出版社,2007年,第188页。 [7]上书“八难关云”。 [8]《晋魏隋唐残墨》,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1992年,第79页。参见方广锠《〈晋魏隋唐残墨〉缀目》,《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六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27-328页。 [9]六斋日受八关斋戒,往往被称为大斋日。 [10]“任征”,底本作“甚忸致”,据文意改。 [11]“第”,底本作“弟”,据文意改。下同。 [12]以下文字并见于P. 2807、S. 4504v。 [13]“解”,底本作“懈”,据文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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