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研究与利用价值举要(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07 《档案天地》2009年12期 冯世斌 参加讨论
3、从长芦盐务档案保存的稀有文件,可窥见时民族工业和官僚资本的萌动形成。“实业救国”思潮,发端在洋务运动,民国建立前后,兴办民族工业始盛萌动。长芦盐务机构重重,既负责对各级“盐官”及各个盐场的管理,又负责对盐的经营,其形成的档案,既保存了它活动的各种各类文件,又保存了与其关联众多的工商业史料。如民国实业家范旭东以及他所创办的“久大精盐公司”、“永利制碱公司”的大量档案文件,都完整保存于其中。范旭东(1883-1945),字明俊(后改名为范锐,字旭东),湖南湘阴县人,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化学系,堪称为“中国民族化学工业之父”。毛泽东曾说,中国实业界有四个人不能忘记,“搞重工业的张之洞,搞化学工业的范旭东,搞交通运输的卢作孚和搞纺织工业的张謇。”由他创办的两公司,分别于1914年和1917年创立于长芦的塘沽。1926年,永利碱厂“红三角”牌纯碱在美国费城万国博览会上荣获金质奖章。新中国成立后,两公司在公私合营中改为国营。有关两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档案文件均极为珍稀,全部存于长芦盐务档案中,时间跨度,自民国十六年至民国四十八年,达三十年间之久。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官僚政客为谋暴利,纷纷投向盐务经营, 盐务档案保存了潘复(民国末任总理)、吴毓麟(北洋交通总长)、张英华(北洋财政总长)、张学良以及曹锟家族插手、经营的德兴公司、蓟裕公司的大量文件,对了解民国时期官僚垄断资本的形成过程, 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借鉴。 四、在研究民国外交状况方面 弱国无外交。袁世凯上台后,利用外国势力加强对国内政治的控制,盐,成为袁氏取悦外国并与列强讨价还价的重要砝码。1913年4月,袁世凯派国务总理赵秉钧为全权代表,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签署《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史称“善后大借款”)就是以盐税为主作押的。合同规定: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47年;借款以中国盐税、海关税及直隶、山东、河南、江苏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税项为担保。特别条件是:今后未经银行团允许,不得向他国借债,并由外国人参加盐税征收;各产盐区设稽核分所,设中国经理、洋人协理各一员;人员的任免由华洋总办、会办会同定夺;盐区之盐纳税后,须经华洋经理、协理会同签字后方可放行;盐务进款存于指定银行,非有总办、会办会同签字的凭证不得提用。从此,中国盐政与海关,一并沦于帝国主义控制之中。长芦盐务档案中的1828卷英文档案,大多就形成于“善后大借款”后的长芦稽核分所时期。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8月6日,中国政府公布《局外中立条规》二十四条,规定“各交战国在中国领土领海内不得有占据及交战行为,凡中国海陆各处均不得倚之为根据地以攻击敌人”等,由于长芦此时正处“稽核分所时代”,驻有各国洋员,故8月15日,将军衔督理直隶军务巡按使朱家宝特移文长芦盐运使,特补充,“各洋员无论为交战国人与非交战国人均转饬一体遵守”。从档案中可以清晰看出,中国政府虽欲在欧战中保持中立,但由于德国坚持“潜艇攻击政策”,段祺瑞于民国1917年3月14日被迫宣布与德国断绝了外交关系。有关与德国断交的移文、电报、训令,与德断交后指定天津为警备地域并派充天津警备司令官杨以德用戒严法行使职权的咨文,以及财政总长兼盐务署督办梁启超关于对德、奥宣战后应遵海牙和平条约的令、解除德、奥敌侨办法等一系列全套档案,均完整地保存于长芦盐务档案中。 陆征祥,北洋政府内阁总理、外交总长。陆氏一生所干两件大事,均可视为民国初年外交状况的缩影。一是1915年他代表袁世凯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一是1919年他带中国代表团赴欧出席“巴黎和会”时为争国家权益拒绝在和约上签字。长芦盐务档案中, 将陆氏根据在欧洲见闻所写的“谨陈管见”保存的十分完整,此件详叙了陆氏“到欧之后,随时留意观察,人民则减衣缩食,撤乐止宴,烟纳重捐,酒受历禁” 等,据此,陆氏提出了“ 爱国心”的重要性,“征祥独以为可忧者在于爱国心而不在于乏财用也”,并且指出“今日欲整顿财政,宜自节省靡费始”。由于陆征祥此呈“深有见地”,故被大总统袁世凯“饬即京外各衙门一体查照”。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英、日等帝国主义列强为重新瓜分势力范围,于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在华盛顿举行“华盛顿会议”,讨论“关税自主,裁撤厘金”等,由于在中国问题上意见分歧不欢而散。到1927年1月,中国政府没有再等关税会议复开,开征了二五附加税,这一举措,被时媒体称为“外交上的一道光亮”。长芦盐务档案中,保存有开征二五附加税和建立有关机构的档案文件多件,如“大总统令民国十一年华盛顿会议缔结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条约第三条规定,在裁撤厘金以前,对于应纳关税之进口货物得征收附加税,应一律按值百抽二五,奢侈品得按值百抽五。海陆边界同时施行,自应依据条约精神完将前项进口附加税,自民国十六年二月一日起分别征收……”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扶植前清废帝爱新觉罗溥仪建立了伪满洲国,并成立了外交部,1937年,改为“外务局”,1942年,又复称“外交部”。有关伪满洲国在南京开设“驻剳中华民国满洲帝国大使馆”、在天津开设“驻在天津满洲帝国总领事馆”、在济南开设“驻在济南满洲国领事馆”(并附领事名单)等档案文件,均为了解伪满洲国成立与解体提供了直接的据证。此外,还保存有驻津各国领事馆等外交机构,与长芦往来的档案文件及其它“涉外”档案文件多种多类,如民国十六年“驻津美国总领事函以美商白兰洋行拟运美国制造食盐来津”(中英文);日本驻津总领事与意大利驻津总领事关于稽核分所房屋问题的往来文件;德国驻津总领事与长芦盐务局关于泰隆洋行往来文件;驻津英国总领事与长芦盐务局关于购运硫酸往来文件;长芦盐务管理局关于日本大使馆来函调查华北盐务情形做有关准备给丰、芦两场的函、“外交部电开日本国皇薨逝应先下半旗二十七天等事卷”等。 五、在研究民国立法状况方面 长芦盐务档案,涉及盐政及各行业的法规性文件近千种。从中可以看出,史泛称的民国立法,大体可分为宪法、法律和命令三层;法律的名称分为法、律、条例、通则四种。其中,法为一般规定,条例为特别规定,律为战时之用,通则为规范组织之使, 命令为行政机关发布之具体办法。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了加强食盐生产的管理,在立法上,除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制盐特许条例》、《制盐特许条例施行细则》外,又陆续制定和颁布了《检查食盐章程》、《精盐通则》、《盐场管理通则》等一系列法令法规。这些法令法规对食盐的制造、收储、运销和质检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在盐务缉私方面,南京国民政府除沿用北洋政府的《私盐治罪法》、《缉私条例》外,先后颁布了《海关缉私充赏办法》、《财政部盐务署缉私视察员简章》等,主要从加强缉私机关队伍的建设和查缉私盐两个方面,来规范和加强缉私事务。在任用人员方面,还制定有《财政部盐务署直辖机关所属局长任用暂行章程》、《场长任用暂行章程》、《财政部盐务署直辖机关长官造送月报逾限处分章程》等。 中国有正式的盐法,当是1936年5月30日国民政府公布的《盐法》,此前,只有税制而无盐法。这也是中国长芦盐务档案提供的直接证明。该《盐法》共7章39条,计有总则、场产、仓坨、场价、征税、盐务机关、附则等。《盐法》规定,盐务的大政方针是:“ 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并在“附则”中特别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所有基于引商、包商、官运官销及其他类似制度之一切法令一律废止”。这部《盐法》的公布具有重大影响,被称为“《约法》外第一事”。但由于当时社会各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利益交织与博弈, 南京国民政府治理下的民国,对《盐法》最终没能施行。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于1941年5月26日, 在重庆公布了《盐专卖暂行条例》,10月5日,又由财政部公布了《盐专卖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进一步规定:盐之专卖权属于国民政府,具体专卖事业由财政部盐务总局办理,全部收益归国库;凡未经政府许可,盐不得由国外输入或向国外输出,也不得由重庆国民政府统治 区域以外的国内其他区域输入或对之输出。事实上,这个条例与细则,使盐重归政府垄断,但须指出,此一举措,对于保证后方民食、前方军用、充裕战时财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长芦盐契,是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给今人提供的别具一格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观这种契约,既保持了传统契约的特点,又具有现代合同的成分。主要体现为,合同的文本更为规范,对契约双方的责权利及担保各方的要求等,规定的更为严密与对等。如民国三十二年滩主张绍华与李树林所立滩契,订立契约双方、中人、代笔人不仅均使用了印章, 而非用旧式手印为凭,而且还进行了挂验、备核并使用了印花税票等。与大量盐契相伴,民国初年的许多房契、地契、白契、红契、卖契、当契、典契、文契、借契、租契以及甘结、票、照、证、保证书,也都颇具这些时代的特征,为研究民国时期民间的契约往来,提供了鲜活的例证。 六、在研究民国社会状况方面 包罗万象的长芦盐务档案,又将民国时期的社会状况,如宗教信仰、民俗礼仪、慈善赈济、盐业黑幕、人丁户籍等,做了缤纷的反映,称其为了解和研究民国社会问题的“百科全书”也并不过分。如,袁世凯,自己虽然是一个被当时和后代均所指垢的人物,然其在当上民国大总统后,却极力鼓吹“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人道之大经”,并于民国元年,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发布了“申明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以提倡天下挽回薄俗”。再如,蒋介石,虽大力推行过“新生活运动”,要求民众做到“生活艺术化、生活生产化、生活军事化”,但从长芦盐档所保存的有关这方面的大量文件看,其中的颇多“倡导”,实多中国传统礼俗之类,新意乏陈且不具有可操作性, 其不了了之也成必然。 长芦盐务档案,记载有“九?一八事变” 东北沦陷后国民党的官僚政客和社会名人在北京等地多次举行“ 法会”, 祈祷“ 解救国难”的内容,读后令人啼笑皆非不说,实反映了这一社会阶层对抗战绝望空虚的心境。如1934年4月,戴季陶、段祺瑞等,发起请第九世班禅喇嘛于4月28日至5月18日,在杭州灵隐寺举行“ 时轮金刚法会”,说“今则人心浸浸以衰矣! 非仗佛力之加被, 未由消此浩劫”。中国长芦盐务档案保存了有关此次“法会”形成的《时轮金刚法会缘起》、“为启建时轮金刚法会请输财助力由”、“时轮金刚法会改期通告”、“《班禅国师开示録》”等多种。 烟毒,一直是近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1935年4月1日,蒋介石以委员长名义向全国发布“禁烟通令”,宣布“三年禁毒,六年禁烟”,同时公布《禁烟实施办法》与《禁毒实施办法》。这些办法包括日后形成的“国府依全国禁烟会议议决制定调验公务员简则”、“公务员限期戒烟办法”、“禁烟联合会历行禁烟简章”、“长芦盐务管理局奉发修正及制定禁烟禁毒办法”等,今均一件不少地保存在长芦盐务档案中。看一部民国史,岂止禁烟禁毒不能有效,其它社会丑陋现象比清末无减有增,但做为执政者在这一方面的努力应予肯定。另外,关于“奉令先总理灵柩奉安于首都之期属时举行隆重典礼”件、李宗仁“认购蒋百里先生文选”件、张学良“准德兴公司包办长芦盐运署洪运使知照”手谕件等,对了解当时的社会俗情均有重要参考作用。 七、在研究民国文化状况方面 文字,可说是人类最初文明的标志与载体;用语,反映了文化的传承与进通。辛亥革命起,清廷被推翻,随之而起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简化汉字、推行横写、规范用语等,是胡适、陈独秀、钱玄同等文化先驱改革中国旧文化的重大贡献。长芦盐务档案多卷种,直接形成于这一社会文化大变革的浪潮中,其案卷形制及卷内文稿的格式及书写等,可说是五花八门,林林总总,文言、半文言、白话杂陈;中文、英文、日文同卷,显示出了民国时期文化独有的新旧冲突。盐业,既不同于农,又不同于工。经过长期历史打磨,到清至民国,关于盐的独特行业谓称,就是一种“文化”的反映。如:盐的“产、运、销”,叫“灶、官、商”;储盐仓库叫“盐坨”;盐的转输叫“集运”;盐的检查叫“掣验”;盐的度量单位叫“引”,(每“引”400斤);盐商买卖的合法票据,叫“盐引”;盐商的销售区域范围,叫“引岸”;完税后的食盐叫“纲盐”;运销纲盐的盐商叫“纲商”,盐商中,在盐场立垣向灶户收盐者谓之“垣商”;向销区行盐者谓之“运商”;占岸者曰“业商”;租引者曰“租商”;代租商办运者曰“代商”等。这些盐业的行业用语,到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废止不用。如不加以研释,今读者看那些档案如雾水一头。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将服饰包括在内,每次改朝换代,统治者都要“改正朔,易服色”。民国元年十月三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向全国公布了民国《服制》,规定男子礼服分大礼服和常服二种,大礼服料用本国丝织品,色用黑;常服二种,分西式和袍褂式,色用黑,料用国产丝、毛织品或棉、麻织品。女子礼服一款,上用长与膝长的对襟长衫,下用长裙,衫裙均加縤饰。民国《服制》还对礼帽、礼靴做了具体规定,档案中保存的民国服制图式和李思浩、冯国璋、杨寿栅等关于“服制”的令、训令等,对今读者了解“易服”的不易,提供了十分难得的佐证。民国元年,袁世凯还公布了民国《礼制》,规定:“男子礼为脱帽鞠躬;庆典、祀典、婚礼、丧礼、聘问,用脱帽三鞠躬礼;公宴、公礼及寻常庆吊、交际宴会用脱帽一鞠躬礼;寻常相见,用脱帽礼;女子礼,寻常相见,用一鞠躬礼。”《礼制》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新式礼节的合法地位,自此,跪拜、请安等礼,为脱帽、鞠躬等所替代。确定“国歌”并奏国歌,也始于民初,为此,民国八年,北洋政府制定了《国乐敬礼规则》,规定:“1、凡遇国家庆典国乐发声无论何人即需肃立静听,乐毕始可语言行动;2、国乐不准同日同地奏乐两次;3、国乐须由始至终一气奏毕,不得中止;4、国乐发声无论何人均应脱帽肃立;5、将奏国乐时,设有因急务行动而未能即行肃立者、掌乐令者应暂缓奏乐”。应当说, 于民国初年出台的这一系列文件,反映了近代中国礼仪文化的进步。 最后,特别要一提的是,在长芦与内外各方的文书信件往来中,贴印的许多邮币、证章,以及浩繁的票照、回执等,其本身已成为“不是档案的档案”,其文化价值,甚至比一些档案更重。如,清蟠龙邮票,是1896年3月20日大清邮局脱离海关由皇帝御批正式发行的中国首套邮票,它在国内外拍卖市场早已价值难估。其它,如“帆船票”、“孙中山头像”邮票,与各国通邮的邮票,件件都可说是极具收藏与观赏性。实寄封,是中国长芦盐务档案中收藏价值最高的邮品,如面值一分2枚蟠龙邮票的“宣统二年永平正堂府寄临榆”实寄封、面值2分4枚加盖宋体“中华民国”蟠龙邮票的“长芦盐运司寄给东旧官运分局”的实寄封等,对研究中国邮政史和邮票史有重大帮助。长芦盐务档案中的大量印花税票,包括冀东印花税票、满洲印花税票;长芦盐务档案中的纸币样本票,包括民国十五年直隶省银行发行的面值一角、贰角本票、民国二十三年河北省银行发行的面额五角、一元样本票、民国十九年陆海空军总司令阎锡山批准发行的面额一角、一元、五元战时通用票等等, 都堪称是世人难得一见的、折映了浓浓民国特色文化的弥足珍贵之品。 承蒙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王宏斌先生启合编之热意,更著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励勉之盛力,赖河北省档案局(馆)和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各位同仁、专家携手磋研,本书历经三载,终与读者见面,慰藉草书是为序。张继卫同志为该文的成稿做了大量工作,在此也一并提及。 (责任编辑:李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