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静悄悄的革命”到“闹革命”(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8:11:59 《开放时代》 陈周旺 参加讨论
显然,通过诉苦挑起怨恨,分化乡村,为农民参军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动机,但是诉苦本身并不能保证农民自动参军。即便对地主的报复怀有严重的恐惧心理,农民的理性选择依然是“搭便车”,他希望别人去参军,而自己留在家乡种地。胡素珊指出,一些干部抱怨土改后征兵甚至比土改前还难。(47)王友明发现,1946年山东莒南冬季大参军运动中,“开始动员时,干部都犯愁,在民兵中提出参军,没有一个认可”,村子里的青年为了躲避参军,都躲了起来。(48)因此,参加群众大会,只是动员中农参与的第一步,真正要让征兵落到实处,还需要进一步的动员,而这种动员就取决于党组织的组织化控制能力。 最初,在党的组织控制尚比较薄弱的地方,乡村中的党组织为了完成上级交派的征兵任务,曾经运用了贿赂和强制等手段来强迫农民参军。(49)但是这种粗暴的做法既不符合党的政策,也容易降低战士的素质。晋冀鲁豫分区就批评了这种征兵方式,强调“保田参军”运动不是党强加在群众身上的一个负担,因为军队的战士应该是真正的志愿者。(50)晋冀鲁豫分区的态度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中共希望农民把征兵与土改当作是同一个过程,征兵乃是土改的延续,强调在征兵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因此,中共的做法是在土改基础上,利用土改所积聚起来的组织资源,对农民进行广泛而细致的动员。山东解放区的一名农民回忆道: 当时上边派下来工作队。当时还选了儿童团长,民兵排长,女青年队长,整天开会,今天在这个村里开会,明天去别的村开会。就是要动员参军。(51) 不难理解,征兵动员与发动土改的动员两者在组织方式上别无二致,征兵所依托的组织都是在土改中成立的。各乡村最普遍的做法是开展“革命竞赛活动”,用先进的个人带动落后的个人,先进的家庭带动落后的家庭,先进村庄带动落后的村庄。(52)这是一种典型的“模范-效仿”的波浪式动员机制。不难想象,在这种动员机制中,乡村中的党组织具有决定性作用。中共党员就是“先进的个人”,而党组织工作最深入的乡村,无疑就是“先进的村庄”。首先是中共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带头参军,然后通过他们的亲友关系尤其是妇女来动员各个家庭中的男青年踊跃参军。妇女在其中扮演的动员角色尤为引人注目。王友明指出了山东莒南地区妇女组织在征兵动员中的作用: 妇救会识字班,有的还成立老妈妈会,成立妇女动员家属小组,在反扯腿说服家属上,普遍起作用,对整个参军作用贡献极大。在全县参军大会上,在识字班跳舞献花时,即有20多个青年跳上主席台参军。甚至有些地方识字班成员在动员会上说“谁参军,就嫁给谁”,结果引起青年跳上台报名参军。(53) 接下来的就是参军保家园的热闹仪式,参军青年上主席台戴大红花。为了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军属,中共组织承诺予以特殊的政策照顾,包括优先分配好的土地,以及出具书面保证,在农忙时由集体出人力帮助其种田,等等。(54) 值得注意的是,“模范-效仿”机制背后是对乡村固有人际关系网络资源的利用。可以说,中共的组织渗透并非对乡村原有关系网络的打破或者替代,而只是给这种人际关系网络蒙上了一层组织面纱。农民参军往往是基于这种人际关系,或者说“碍于面子”,这是乡村固有的人际关系网络给个人行为选择构成的巨大压力。国亚讲了一个1947年冬天的征兵故事: 干部们把青壮年农民集中到一间屋子里,让大家坐在炕上进行参军鼓动,把火坑烧得特热。也有一两个愿意去的,但人数不多,多数人不言语,于是就继续鼓动。炕越来越热,烧得人实在坐不住了,想挪挪屁股,一挪,干部立即说:“好,好,某某愿意去!”马上连拉带拽到前台赖,戴上大红花,就算光荣参军了。(55) 这是流传于华北地区的有名的征兵故事。在这个故事中,中共组织充分利用了农民的“搭便车”心理,将集体不行动的理性转化为集体力量对个人的压力。 另一个有趣的例子则来自于上述山东解放区的“出夫”制: 村里是分成几个小组,是轮着来的,实际上大家都不大愿意去,但是是上边安排下来的任务,每个村要多少人,叫做“出夫”。轮着你了你就得去,如果你今天刚回来,可是正好村里没人了,明天轮着你还得去,都上前线了。(56) “出夫”显然也是利用了乡村中固有的人际关系网络:人家去过前线了,你没有去过,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呀!这样,一个接一个,就都奔前线去了。如果说,贿赂加上强制的做法是“胡萝卜+大棒”,而中共否定了这种政策,取而代之的做法是走中共引以为豪的“群众路线”,不妨称为“胡萝卜+大红花”政策。 据赵效民统计,仅1946年8、9、10三个月,全解放区就有30万农民参军,300~400万人参加游击队。各县还成立了“翻身营”、“翻身团”等二线部队参加战斗。(57)1946年12月14日《解放日报》的社论这样写道: 在今天的解放区,贯彻土地改革,同时又是粉碎蒋军进攻,争取全面抵抗胜利的根本关键。五个多月来自卫战的经验证明了,那里的土地改革做得好,那里的群众参加爱国自卫战争便越加坚决,胜仗也打得越多。(58) 土地改革带来了中共军队人数的剧增,更具有理论意义的是,在中共军队人数剧增的同时是中共党员人数的剧增,后者甚至远超过了前者。1945年到1947年,中共党员增加了151万,中共军队则增加了104万,都远远超过在其他年份的增长额。从下图看,中共军队人数的增长与中共党员人数的增长呈正相关,并且均在1945-1947年这两年之间达到飞跃式的发展。原因也不难理解,中共军队人数的增长正是建立在中共党组织在乡村社会得以巩固的条件之下的。 就内战前后国家对社会资源的提取而言,征兵显然比征税更能直接反映中共的提取能力。一方面,延安时期的中共,更多依靠军队自身的“大生产”和外援来扩大财政资源,(59)解放区所在的华北腹地是如此贫困,难以提供太多的剩余;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土改前后中共的征税能力并无根本性变化,中共也从不把多征税作为土改的目标来对待,即便土改确实有助于提高乡村的生产率从而为中共提供更多的剩余,但在中国农业生产率已然高度“过密化”的条件下,(60)其作为实在是有限,而土改显然并无助于生产率的提高。(61)中共更关心的是所谓“人心向背”而不是财政索取的问题,在中共的“人民战争”理念演绎之下,人力超过物力成为动员和提取的主要目标。从这些方面来看,“静悄悄的革命”突然转化为“闹革命”,惟有从征兵的角度方可得到比较充分的解释。 图1:中共党员与中共军队人数增长 资料来源:江金权(主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黄玉章(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简史》,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数据经过作者整理。 五、结论 国共内战前后中共在解放区发动的土地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带有“策略模糊性”的政策。由于不理解中心区与边沿区、贫雇农政策与中农政策、减租减息政策与“耕者有其田”政策、斗争地主与发动群众这些配对问题之间的微妙关系,导致土地改革过程中不断出现中共中央所定性的“左”倾或右倾错误。事实上,土改正是在两者之间不断摇摆和试错的过程,而这正好为中共向乡村社会的渗透和提取提供了最有利的时机。从历史上看,如前所述,中共通过土改真正要改变的是农村的权力结构,而不是什么社会结构。中共正是借助对农村权力结构的改造,建立了党组织在乡村社会的超然领导地位,将党的组织网络渗透到乡村人际网络之中,借助这一组织动员机制,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提取和控制,从而最大程度扩大中共军队的兵源,而这正是中共军队最终战胜国民党军队的决定性因素。 注释: ①Michael Mann, “The Autonomous Power of the State: Its Origins, Mechanisms and Results”,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 25,1985, pp. 185-213. ②Richard Lachmann, “Mismeasure of the State”, working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 2004. ③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夏江旗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许田波:《战争与国家形成》,徐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④方德万:《中国的民族主义和战争》,胡允桓译,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序,第30页。 ⑤卢晖临:《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新发现》,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⑥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⑦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⑧胡素珊:《中国的内战》,王海良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278~279页。 ⑨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⑩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11)李里峰:《土改与参军:理性选择视角的历史考察》,载《福建论坛》2007年第11期。 (12)白凯:《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的反抗斗争,1840-1950》,林枫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13)胡如雷:《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79年版。 (14)王国斌:《转变的中国》,李伯重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詹姆斯·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程立显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白凯,前引书。 (15)步德茂:《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张世明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16)罗志田:《激变时代的文化与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陈志让:《军绅政权》,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7)刘昶:《在江南干革命:共产党与江南农村,1927-1945》,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8)杨奎松反对这种观点,认为土地改革是一个渐进变化的过程,而非中共预先计划好的。参见杨奎松,前引书,第11~12页,第101页。 (19)赵效民,前引书,第312页。 (20)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编(1945-1949)》,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 (21)转引自罗平汉,前引书,第24页。 (22)赵效民,前引书,第327页。 (23)罗平汉,前引书,第30页。 (24)赵效民,前引书,第244页。 (25)同注(20),第232页。 (26)同上,第149页。 (27)同上,第101页。 (28)韩丁:《翻身》,韩倞等译,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柯鲁克夫妇:《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地革命》,龚厚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9)弗里曼等,前引书,第136页。 (30)罗平汉,前引书,第31~32页。 (31)同注(20),第110页。 (32)胡素珊,前引书,第360页。 (33)罗平汉,前引书,第54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