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班制的性质、编制标准与作用考论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8:11:01 《史学月刊》 杨恩玉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杨恩玉,历史学博士,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梁陈两朝实施的官班制作为“南朝贵族官僚制的集大成”①,中外学者对它的渊源、内容与改革思想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卓越的成就②。对于它的性质与作用,虽然学者们也有所探讨,创获不少,但还有继续研讨的余地。而对于官班制的编制标准,则还没有见到有学者予以探究。本文打算就这三个问题略陈管见,不当与谬误之处,祈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 官班制的性质学者一般认为,十八班官制的性质与官品制相同。例如,杨光辉先生就说:“十八班一经划定,就成为新的九品官秩。”③学者们认为十八班由九品剖分而成,自然也是基于十八班制与九品官制性质相同的认识。最近阎步克先生否定了“把十八班看成官品九品18等的变体”的观点,提出“梁十八班是一种管理任官资格的位阶”,它“相当程度上还是按‘门品’即门第高低定官资的”④。梁陈两个朝代官品制与官班制的同时并用,显示二者性质不同、功能各异。阎先生的意见是符合历史实际的正确认识,但似乎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对于官班制的设立目的,各种史书都未见涉及,只有南宋人岳珂简要提出:“谓班以选事而设,则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十八班,初不关选法。”⑤岳珂的观点虽然有所保留和误解,但“班以选事而设”的推测却是正确的。官班制由吏部尚书徐勉主持制定,其主要内容反映在他撰写的《梁选簿》中。由《梁选簿》顾名思义,官班制用于对官员的人事管理,其基本功能是用来选拔任用官员。下面结合有关史料,进一步分析官班制的性质与用途。“《梁选簿》:‘太常丞旧用员外郎,迁尚书郎。天监七年,改视尚书郎。’陈因之……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迁为五官、功曹;又位不登十八班者别为七班,太常主簿班第四。《梁选簿》:‘太常主簿视二卫主簿。’”⑥原来员外散骑侍郎迁太常丞,太常丞迁尚书郎;萧梁天监七年(508年)革选后,太常丞与尚书郎同阶,故在梁官班制中二者分别位居五班八位与一位,而员外散骑侍郎位居三班。可见,太常丞原来在四班的行列。在官班制中,宗正等十一卿主簿位居流外三班,二卫主簿、太常主簿与宗正等十一卿五官、功曹同居流外四班,二卫功曹与太常五官、功曹为流外五班。以上官职的迁转次第与官班制若合符契。由此不难看出,官班制是一项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官班制“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转则进一班,黜则退一班。班即阶也。同班以优劣为前后”⑦。即不仅班次的高低是官员迁转的次序,而且同班内官职的位次前后也是官员迁转的顺序。具体事例可证此言不虚。侍中“旧迁列曹尚书,美迁中领护、吏部尚书”;“齐梁旧制,右仆射迁左仆射,左仆射美迁令,其仆射处于中。陈亦然”⑧。这与梁官班制吻合无间,因为侍中、列曹尚书、中领护、吏部尚书分别位居十二班首位、十三班二位、十四班首位与二位;右仆射、仆射、左仆射分别位居十五班的四位、三位与首位,尚书令在十六班首位。这进一步证实,官班制是官员官职迁转的基本参照体系。 两晋南朝时期,门阀制度盛行,其主要特征是格外讲究婚宦。婚是说婚媾要门当户对,否则就是婚姻失类。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宦’不是完全看他自己及其家族所任官职之高卑,重要的倒是在于所任官职特别是出身官的清浊。”⑨南朝时期,“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⑩。当时士族的乡品聚集在二品以上,三品以下就成为了寒庶。根据门第的高低差异,官班制分为流内十八班、流外七班、三品蕴位及勋位三个等级。十八班之下,“位不等二品者,又为七班”;流外七班,“是寒微士人为之”(11)。据此可知,士族子弟从流内十八班官职起家,寒士从流外七班起家。三品蕴位及勋位是一般庶人就任的官(12)。十八班中的一、二、三班官职,基本为士族起家官。时至陈朝,皇族与高门士族起家官进一步凝固化。“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皇太子冢嫡者,起家封王,依诸王起家。余子并封公,起家中书郎。诸王子并诸侯世子,起家给事。三公子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板法曹,虽高半阶,望终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为板行参军。此外有扬州主簿、太学博士、王国侍郎、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并起家官,未合发诏”(13),板法曹“称其比秘书郎高半阶,和《陈官品表》不合。在《陈官品表》中,位于秘书郎之上的参军没有比板中直兵参军更低的……称作‘板法曹’显得奇怪”(14)。宫崎先生错误地依据官品制解释以上材料,自然发现史料抵牾,感到不可思议。如果我们按照官班制诠释它,则毫无扦格、完全吻合。因为皇弟皇子府行参军(三班五位)比秘书郎(二班一位)高不到一阶,所以称“高半阶”。在《陈官品表》中,皇弟皇子府板行参军在八品,秘书郎则在七品,前者不但不比后者高,反而比后者低一个品级。这说明官职的官班与官品并不完全一致,有时高低相反。上引《隋志》所载陈朝起家官职的前后次第与官班制完全契合,因为侍中为十二班,中书侍郎九班,给事中四班,员外散骑侍郎与皇弟皇子府行参军位居三班的四位与五位,秘书郎、著作佐郎、扬州主簿、太学博士、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分别位居二班的一、二、三、七、九、十九位,皇弟皇子国侍郎为一班二位,高下有别,层次分明。这充分说明官班制还是士庶起家的参照体系。 综上所述可知,官班制是一项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官阶制度,它与官品制的性质迥然不同。宫崎市定先生分析东晋9人由黄门、散骑或中书三侍郎迁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的现象后提出:“要成为吏部郎,一般要先经历其他的五品官。”他总结宋齐16人经历中书郎、黄门郎与太子中庶子中的两任或三任,升至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再晋升侍中的规律后指出:“进入宋齐时代以后,要当上吏部郎,或者司徒左长史,之前至少要当二任五品官,而其下一任的官职一般为三品官的侍中,此乃一条晋升的路线。”(15)宫崎先生由于不清楚官班制的性质,仍然依据官品制解释以上现象,得出的结论不仅流于表面,而且未发现其中存在的抵牾。因为晋宋的黄门、散骑与中书三侍郎、太子中庶子皆为五品,而尚书吏部郎与公府长史则为六品,侍中为三品。因此,前四个官职转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从官品看都是左迁,而吏部郎或司徒左长史晋升侍中则超迁两个品级。国内学者一般也用官品制诠释官员官职迁转顺序,同样是不适当的。用官班制解释上述现象则格外吻合。在梁官班制中,散骑侍郎是八班,中书侍郎九班,黄门侍郎十班,太子中庶子为十一班的倒二位,而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分别在十一班二位与十二班四位,侍中则是十二班首位。据此,前四个官职转后两个官职不仅都属于晋升,而且散骑侍郎与中书侍郎迁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还是超迁;尚书吏部郎与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乃是循序渐进,特别是司徒左长史迁侍中,仅在同班内前进了两个位次,丝毫没有超迁的迹象。这足以说明,官班制是梁陈两朝士庶起家与官员官职迁转的基本参照体系。由于它由魏晋宋齐的官班、官阶继承发展而来(16),对于认识魏晋宋齐的同类问题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价值,即士庶起家与官员的官职迁转,不是按照官品,而是依据官班。 二 官班制的编制标准对于官班制的编制标准,最早记载梁朝典章制度的《隋书》没有给我们留下只言片语。唐代史家杜佑推测说,梁十八班“与品第高下不伦,当是其时更以清浊为差耳。本史既略,不可详审焉”(17)。由于史料的阙如,唐代中期的制度史专家杜佑已经搞不清楚官班制的编制标准。但杜佑毕竟是卓越的通识之士,他对官班制编制标准的推测极有见地。阎步克先生明确指出:西晋的阶级高下“受制于官品、禄秩、朝班、清浊等多重因素”(18)。这可谓是卓识。笔者认为,官班由朝班演变发展而来(19),官班制的编制标准首先是朝班;此外更主要而直接的依据是不同官职的资望与清浊。下文就对此予以申述。 首先考察资望。西晋咸宁二年(276年),太子中舍人“位叙同尚书郎,其后资渐高,拟黄门侍郎”(20)。“位叙”一词显示,此处的“资”是官职迁转的依据,即资望。即太子中舍人原来与尚书郎官班相同,后来资望提高,与黄门侍郎同班。在梁官班制中,尚书郎、太子中舍人与黄门侍郎分别位居五班、八班与十班。由于时代变迁,与以上记载有较大差异,但太子中舍人地位的上升趋势与此吻合。东晋蔡谟上疏谦让五兵尚书说:“八坐之任,非贤莫居,前后所用,资名有常。”(21)“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既可以指士族的门资、门第,或者父祖的官位、官资,即士族乡品的等级,也可以指官员个人的任官资历。此处的“资名”出现在官职迁转的语境中,泛指官员的乡品与任官资历以及政府选拔官员时需要参考的相应官职的资望,即官员的迁转需要具备与担任官职相应的资望。《宋百官阶次》载:“尚书仆射,胜右减左,望在二者之间。”(22)尚书左仆射、尚书仆射与尚书右仆射分别位居萧梁官班制十五班的首位、三位与四位,与上述记载完全吻合。这不仅证实《宋百官阶次》与梁官班制之间的前后继承关系,而且说明两个朝代的官阶、官班都是依据官职资望排列的。一般而言,官班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官职的资望。例如,“晋宋以来,吏部尚书资位尤重。梁陈亦然”;但它“自魏至梁并第三品”(23)。自曹魏至萧梁包括吏部在内的各部尚书皆为第三品,但吏部尚书较其他尚书资位重,所以在官班制中列曹尚书位居十三班二位,而吏部尚书则是十四班二位。太傅、太保、大司马、太尉、司徒与司空等诸公,在南朝是“尊宠之位”、“无实权”的“虚衔”,但仍然是“统治阶级各阶层一生奋斗的最高理想”(24)。它们之所以一律被排在最高的十八班,主要是因为它们的资望高。晋、宋、齐的著作佐郎皆为六品,梁“品第七”,陈“品制同梁”(25)。魏、晋、宋的秘书郎皆为六品,陈为七品(26),梁很可能也是七品。但这两个官职仅位居二班,因为它们长期以来就是高门士族的起家官。官班制“以班多者为贵”,自然是班高者资望高,反之亦然,这是它按照官职资望编制而成的又一明证。因此,官员迁转官职的主要依据是个人的资历。曹魏末的“在官之人,政绩无闻,自非势家之子,率多因资次而进也”(27)。早在曹魏时期,官职的迁转就依据官员的资望、资历,并且官职迁转的次序开始初步形成。萧梁吴平侯萧景冠军将军府的录事参军裴子野卸任,中书郎范缜上表推荐他任国子博士,“有司以资历非次,弗为通。寻除尚书比部郎”(28)。吴平侯萧景冠军府的录事参军大约等同于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藩王府录事参军,为四班,尚书比部郎为五班,而国子博士则为九班。从冠军录事参军到国子博士相距五个班次,差距实在太大,有关部门拒绝传递范缜的上表,在情理之中。一般情况下,官员的迁转要随资进阶、逐级升迁。官员超越阶次迁转被称为“超阶越次”、“超迁”(29)。这种现象有时被人指责为“迁授失序”(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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