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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空间结构的转换与辛亥革命党人建国理论与实践的演变(3)


    

清廷预备立宪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尽管颇不完整,但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代言人意识中,这一领域已基本能容纳他们的话话权,他们已获得了“对抗君主权威”的合法路径。因此,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代言人尽管不断向君主权威提出挑战,且不管挑战胜算有多少,他们仍不会抛弃此“公共领域”而与“君主权威”之间形成无妥协余地的对抗。1910年1月起,孙洪伊领头的各省谘议局和民间团体国会请愿团先后三次发起要求1911年开国会的请愿,资政院支持孙等,决议上奏朝廷,吁求准请愿团之议,先开国会,随即成立内阁。(36)朝廷未满足所请,但也作了让步,于是年11月谕令缩短立宪预备期三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37)上谕发布后,“京师商学各界首先张灯庆祝,各省谘议局及商学团体亦有致电资政院表示感谢之意者。然究以期限太缓,主张继续要求者实居多数”,朝廷遂下令“解散请开国会之代表”。请愿团尽管对此深感失望,但仍议定接受谕令,解散代表团,准备“组织政党”。并发表“通问各省同志书”,表示请愿团解散后,请愿“同志会”须继续存在,其“在京总部”在“政党未成立以前”即为“同人通信之所”。同时还决定继续活动,力促朝廷将已定立宪预备期再缩短一年,并设法参与宪法制订和起草组党纲要,征集组党方针。(38)
    上述行为表明,当时国内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代言人确乎已经产生了通过参与清廷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争取话语权的“路径依赖”。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清廷被动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在国家政治空间中作为“居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的地位,对革命党的“亚文化公共领域”形成了巨大的排拒力。就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代言人而言,在清廷立宪制度下获得话语权与在共和国获得话语权并无区别。杨度即认为“君主立宪与民主立宪,无可分高下”,因而完全不必做两种立宪之争,而应首先谋求“开国会”。(39)杨氏此见显然颇具代表性,当时众多资产阶级代言人的行动亦表明,能够在清廷被动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与“皇室权威”进行合法对抗,争取政治话语权是他们最好的选择。因此,他们不但不支持革命党,甚而认为革命党倡导的革命不仅“既逆而难”,且是亡国之道。(40)面对这一情势,革命党要以获取政治权利相号召,把中国资产阶级大部分代言人吸纳入自己的“亚文化公共领域”已不具可能性。同盟会与立宪派的公开论争场所主要在国外,论争的对手则主要是康有为的“国民宪政会”。二者都属于形成中的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组织,在争取政治权利问题上,双方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实现政治权力的途径上,不可能有获取政治权力的性质的对立。因此,同盟会建构的在野党“亚文化公共领域”作为当时中国政治空间结构之一,要在获取政治权力的本质问题上形成与清廷预备立宪建构的“居于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完全区别开来,让中国资产阶级的大部分人认可革命党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政治空间结构,使其“亚文化公共领域”具有特殊的吸引力而得以不断扩大的可能性几乎完全不存在,因而同盟会成立后即选择了反满革命的道路。“反满”是清朝入主以来,一部分知识精英和民间力量长期认同的目标,同盟会将反满纳入资产阶级政党的“亚文化公共领域”,尽管对正在形成的中国资产阶级的大部分不具号召力,更不会得到实力派官僚集团的认可,却可以吸引有反满诉求的知识分子和民间力量,扩大自己的“亚文化公共领域”,使之成为与“居于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有明确区别的政治空间结构,在理论上获得对抗清廷及其开放的“政治公共领域”的独有根据,在实际上获得扩大自有政治空间的可能。这的确是革命党在当时政治时空中最为有利的选择。
    二、同盟会政党“政治公共领域”的建构在清末特殊的政治空间中,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尽管确立了实现三民主义的革命目标,但在成立之初实际只能以民族主义为旗帜。当时,中国面临的主要民族矛盾显然是列强侵略,倡导民族主义的主调自然应是反对列强。但由于清廷预备“立宪”也标榜要以消除外部危机为出发点,(41)作为敌对一方的同盟会自然不能让自己倡导的民族主义落入清廷“立宪”窠臼之内,因而革命党一开始即把民族主义的内容界定为排满主义。同盟会既确定以排满为其革命的阶段性主调,就必须把“排满”转化为“公共话语方式”才可能扩大自己的“亚文化公共领域”,形成与清廷对抗的力量。因此,在革命进程中,同盟会为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其主要舆论载体《民报》发刊后,先后共发表有关国内政论文章186篇,其中论及或倡言反满的文章即有119篇,且不乏视反满高于一切之论。其中有言“革命者,以去满人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为第二目的”;(42)“满虏吾祖父之仇”,“外人吾及身之祸”,“安有忘其祖父之仇而求逞于私祸者”;(43)“我同胞其不欲自去奴隶之籍则已,苟欲去之,则必先事排满,而排外非所计也”。(44)对革命党的排满,学人的阐释评论早已汗牛充栋,认识似有三类:一言其排满只是排满洲统治者,并非反对一切满人;一言其反满有过头之嫌,为革命党之一失误;还有说反满是反帝制的中国式表达。这些评说都有一定依据,也不无道理,但均未虑及反满为同盟会在当时中国政治空间占位的必要措施这一点。若考察当时的政治空间格局,作为在野党的“亚文化公共领域”,同盟会确乎唯有“反满”才有可能在其时的政治空间形成独有的“话语方式”,为本政党“亚文化公共领域”树起鲜明的标志,并为参与本领域政治“交往”者提供具有特殊吸引力的议题。对此,革命党人有明确认识,《民报》在讨论陈天华“重政治而轻民族”的见解时指出:“言种族革命自有以社会上之理由(复仇)者,亦有政治上之理由者。则星台(陈天华--引者注)所谓轻民族谓轻民间之感情而已。夫吾辈主张社会上之理由,谓感情之已睽,则我族不得雪其沉冤,社会终无发达之望。星台不与之同,诚为不幸。至其政治上理由,则与吾辈所主张同一。”(45)这段话含意颇丰,一方面指出陈天华曾有过的“重政治轻民族”的见解虽有偏颇,但他轻民族只是“轻民间之感情”,在政治革命上与同盟会并无不同主张,因而仍是革命党的同道。一方面指出同盟会尚不能“重政治而轻民族”,必须重视“社会上之理由(复仇)”,即看重“民间之情感”,因为一旦违背(感情之已睽)这种感情,汉族沉冤不能洗雪,以革命推动社会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最终的结论是种族革命的根本依据实为“社会上之理由(复仇)”。这已再明白不过地道出了同盟会首倡种族革命,目的就是要以此相号召,动员“社会上”有“复仇”情感的民间力量,扩大其在野党“亚文化公共领域”在国内政治空间中与清廷开放出的“政治公共领域”对抗的力量。从这一角度看,辛亥革命党人首倡排满革命确属有利之举。
    同盟会要以民族主义(排满)作为在野政党“亚文化公共领域”的“话语方式”和“交往”的主要论题,就必须为以“排满”作为“民族主义”的首要内容建构必要的理论依据。为实现这一目标,革命党人在理论上下了很大工夫。如前所述,仅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在其存在的四年间就发表了119篇讲论排满之文,以一切能发掘到的证据论证“排满”之必要。其中大致可梳理出两大理论依据。
    其一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民族观。同盟会创立之际,严复引进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早已为国人广泛接受,革命党人在建构“排满”理论基础时,亦得心应手地引用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竞争进化”论。胡汉民在评论严复的民族观时言,“满洲一切程度恶劣于”汉族,其所以能长主中原,原因在其“独占政治上之势力”。汉族为竞争图强而“排满”合于“天演自然”之公例。满廷被推倒则是“自为因果而就劣败之林”,完全不可避免。(46)汪精卫对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叙事方式作了更详尽的发挥,其言:“满族与我民族比较,以云土地,彼所据者,长白山之片壤,而我则神州;以云人口,彼所拥有者,蕞尔之毛裘,我则神明之胄;以云文化,彼所享者,逐豕之生活,而我则四千年之文教。相去天壤不待言。”由于满汉优劣悬殊,满人只有同化于汉人,方可靠汉人供养而以为生;其如果“绝对同化”于汉人,“则一二世后,将如螟蛉失其故形而别有所天”,必偱优胜劣汰之法“自灭其族”。因此,满族为了抗拒进化规律,保其生存,必然以“弥毒”之心计“宰制”汉族。汉族反满乃民族生存竞争规律使然,不得不为之。(47)
    

《民报》这一叙事方式的确不是一家之言,而是当时具有“公共性”的话语形式。1903年创刊的倾向革命的刊物《江苏》早就曾以“天演公例”为根据讨论民族问题。其一文指出,当时中国正处在“人种竞争之剧烈”之期,“为保存汉种之本根”,必须“合我血统同、地理同、历史同、文字同这一黄帝民族,组织一民族的国家”。(48)同时同质的《浙江潮》也载文指出,“凡优强民族与劣弱民族相遇,其文明之同化力,乃能吸入而融化之,如冰雪之溶于水”,“同化力之大小,一视其文明高下为差”。同化力大者为族群内“智力强者”,其能“群同族以造一组织体,以御他群”,随“组织力之进化”而造同族之国家。(49)两刊政论虽未明言反满,但其中以汉族为优强民族,必须以其高度的文明同化满族,建立汉人国家的意向却极为显明。上述有重大影响刊物的言论显示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民族观已形成了一个舆论“公共领域”。这一舆论“公共领域”也的确能容纳多方面的反满话语。论及满人不可能“立宪”问题,时人言,由于满人是“由森林之生活而享政治之生活”,因而头脑中“无一毫之商智”,“习惯中无一毫之商才”,与汉人竞争,其“工商业上”毫无“地位”;“而政治上又以五百万人与四万万人争”,胜败不言自明。如“满人行正当之立宪”而与汉人平等竞争,实“无异于使之自灭其种”。希望满洲“立宪”绝无可能。(50)对此,章太炎作了进一步论证,指出,满人不能立宪乃缘其无充当“代议士”之能力。因立宪国“代议士之用本在负担赋税”,而满人文明低下,“不知稼穑之艰难,闾里之资富,商赀之赢缀,货居之滞留”,以之议税,必完全背离“事实”。因此,满人尚根本无充任“代议士之资格”,立宪也就只能徒托空言。(51)言及排满胜负问题,论者谓,按生物有机体强胜弱之公例,只有优强民族能胜劣弱民族。“满族人寇之初则无异于元,而其种智抑更劣下”,“其故有之机关组织”本“不足以胜我”,只能靠“张皇百计以求自固”,图久为汉地之主。然居中原太久,则会“忘其习惯,失其故居”,更加劣弱,汉民族“一旦奋兴”,驱满必较“有明之驱蒙古为尤易”。(52)社会达尔文主义对民族问题的“叙事方式”尽管不能为今人所认同,也无法折服当时的朝野立宪派人士,但毕竟为革命派和倾向革命的人士提供了一种有理论背景的“话语方式”,提升了与立宪派和皇室拥戴者对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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