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空间结构的转换与辛亥革命党人建国理论与实践的演变(8)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2:11:58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 陈廷湘 参加讨论
注释: ①《兴汉会》纲领仅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②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3、74、5页。 ③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序言第5页,第18、6、55页。 ④王先谦、朱寿朋:《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27页。 ⑤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说明》第1页。 ⑥《论中国整理财务极宜区别政务费皇室费》,《申报》1906年1月29日,第2版。 ⑦刘巨才:《女报》,《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501页。 ⑧徐万民:《教育世界》,《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一),第115页。 ⑨虞和平:《华商联合报和华商联合会报》,《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512-513页。 ⑩汤其学:《科学一班》,《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545页。 (11)本文所言主张立宪的刊物并非康有为一派的刊物,在慈禧太后死亡之前,康党刊物与革命党刊物一样只能在国外出版,在国内影响面有限。这里所谓主张立宪的刊物均为在国内出版者。 (12)《论国民之前途与救亡之责任--录丁未七月二十四日神州日报》,《东方杂志》1907年第4卷第9期。 (13)杜亚泉:《减政主义》,《东方杂志》1911年第8卷第1期。 (14)闵杰:《辛亥革命前的时报(1904-1911)》,《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266页。 (15)《东方杂志》第4卷第9号《论国民之前途与救亡之责任--录丁未七月二十四日神州日报》一文言,“有去年立宪之诏而中华报被封,有今年立宪之诏而京报被禁”。1910年该刊第7卷第5号载《京外报界近情》:“天津北方报,四月朔日出版,甫一日,直隶陈制军因其广告内有监督政府字样,指为大不敬,即日将报馆封闭。” (16)《演说:作京话日报的意思》,《京话日报》1904年8月16日,第1号第3版。 (17)沈寂:《安徽俗话报》,《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167页。 (18)闵杰:《辛亥革命前的时报(1904-1911)》,《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266-267页。 (19)方汉奇:《神州日报》,《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500-501页。 (20)《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42页。 (21)《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45页。 (22)《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第735页。 (23)《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第737-738页。 (24)《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第735页。 (25)《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173-175页。 (26)《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111页。 (27)《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第736页。 (28)《资政院等奏订资政院院章折(附清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629页。 (29)《资政院会奏续拟院章并将前奏各章改订折(附清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631页。 (30)《各省谘议局章程(附加案语)》,《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670-673页。 (31)《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行庆典告蒇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597页。 (32)《东华录·东华续录》全编,一七,第226页。 (33)《记录第一,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1910年第10期;《中国大事记补遗》,《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东方杂志》是年只注明第几年第几期,无卷号) (34)《中国大事记补遗:资政院开院后续闻》,《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 (35)《记载第一,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1910年第12期。 (36)《记载第一,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 (37)《谕旨庚戌十月》,《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 (38)《记载第一,中国大事记》,《东方杂志》1910年第11期。 (39)杨度:《致“新民丛报”记者》,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第875-877页。 (40)闵杰:《辛亥革命前的时报(1904-1911)》,《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三),第267页。 (41)出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的奏折对立宪的意义作了如下陈述:“窃为立宪者,所以安宇内,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滥觞于英伦,踪行于法、美,近百年间,环球诸君主,无不次第举行。窃迹前事,大抵弱小之国,立宪恒先,瑞典处北海,逼强俄,则先立,葡萄牙见迫于西,则次之,比利时、荷兰,壤地偏小,介居两大,则次之,日本僻在东瀛,通市之初,外患内讧,国脉如缕,则次之。而俄罗斯处负嵎之势,兵力素强,不与会为转移,乃近代辽沈战争,水陆交困,国中有识之士,聚众请求,今亦立布宪法矣。”见《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清末预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第110页。 (42)蛰伸(朱执信):《论满洲虽欲立宪而不能》,《民报》第1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册,2006年,第40页。 (43)望帝:《四川讨满洲檄文》,《民报》第16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4册,第1985、1986页。 (44)吴樾:《自序》,《民报》第16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4册,第2079页。 (45)县解:《就论理学驳新民丛报论革命之谬》,《民报》第6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853页。 (46)胡汉民:《述侯官严氏最近政见》,《民报》第2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册,第249、250页。 (47)精卫:《民族的国民》,《民报》第1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册,第20页。 (48)汉驹:《新政府之建设》,《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581页。 (49)余一:《民族主义论》(节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487页。 (50)精卫:《希望满洲立宪者盍听诣》,《民报》第5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641、642页。 (51)太炎:《中华民国解》,《民报》第15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4册,第2410-2412页。 (52)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中华书局影印本第1册,第334、335页。 (53)白话道人(林懈):《国民意见书(节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900页。 (54)汉驹:《新政府之建设》,《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588、589页。 (55)余一:《民族主义论》(节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486、487页。 (56)梁启超:《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饮冰室合集》2,《饮冰室文集之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2-7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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