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角度看,辨方指出:“日本租借旅大和青岛以后,模仿原欧美殖民当局制度,使租界大部分行政收入依赖鸦片收入”。但日本既然声明遵守国际鸦片条约,就有遵守义务。因此,“关东厅不得不利用中国慈善团体名义进口销售鸦片,以此获得巨额收入”。但1918年末,大连和青岛向中国内地走私鸦片传闻渐多,中国政府也提交抗议。“所以日本内阁决定采取严禁政策,但又怕禁烟后得不到中国廉价劳工,将影响旅大殖民地发展,最终推翻原案,决定采取严格制定取缔规定、逐渐禁止的方针。1919年7月内阁发出通知,关东州鸦片政策面临大修正。1920年青岛鸦片走私再遭中国政府抗议。1920年10月日本政府终于下令严格取缔,外务省也向各国发表声明,称日本政府机构并无买卖鸦片者,对鸦片中毒者由日本各地方长官给予适当处置”。最后,辨方指出:“日本鸦片政策如此难于措置之时,关东长官仍然命令宏济善堂交纳高额的特许费……,尤其是山县长官处于法院监督地位,不仅不阻止法庭起诉、反倒亲自指挥起诉,而且代表国家对被告等人提出高达80余万元的私诉。这就如同自行承认关东厅进口买卖鸦片的事实,实在荒唐之极”。指责关东厅法制有漏洞,把日本国家机构参与卖鸦片的事实暴露给世界。 通过本案揭露的日本政府政策和宏济善堂内幕,至少可以明确以下一些事实: (1)旅大殖民当局实施的鸦片个人特许制、团体特许制、鸦片专卖制,都是为了获取财政收入。在租界设立早期,殖民政府大部分财政收入来自鸦片特许费。 (2)1919、20年日本政府严令戒烟,其方针表现出动摇,一是由于国际谈判的需要,二是在禁烟和获取中国廉价劳工之间取舍。 (3)至1924年3月关东厅鸦片令公布前,即使根据日本国内法系统,旅大殖民地鸦片管理制度也一直存在着重大缺陷。 (4)此案和另一事件涉及的1919到1921年大量批发伊朗鸦片事件表明,殖民当局表面声称的鸦片管理和私下进行的鸦片交易完全是两码事。 此外,由本案及相关事件的事实还可以进行两方面的推论。其一,在1920年9月日本政府严令对鸦片实施严格管理之后,在1921新年度开始前,宏济善堂戒烟部在大连民政署和关东厅授意下,于1921年3月对所有现存进口鸦片进行了紧急避难处理,其数量达28725公斤、金额230万元,相当于当时其对外公布进口量两年之和,1920年的鸦片纯收入也因此一跃升至350多万元。由这一事实推断,旅大殖民地进口、销售鸦片数量有比表面公布数量更为巨大的可能性。 其二,本案中,中野有光低价批发鸦片之后,又从接受批发者中收取差价利润,建立“公款名义”账户,以此支出公共事务所需费用,是一种在政府部门建立小金库行为。此案中批发鸦片金额为71.5万元,而赢利也高达70余万元,说明鸦片交易获利巨大。其手法可以作为了解日军侵华行为加剧后,日军特务部插手鸦片交易获取巨额活动经费的参考。而本案中,历年戒烟部批发价和市场价的差价水平,与中野当政期间差价水平并无区别。由这个事实可以推论,历任大连民政署长都有做类似行为的可能性。 二、旅大租界的毒品走私 旅大租界既是日本最早在中国占领地实施鸦片专卖的地区,又是二十世纪20年代以后日本向中国内地流入高纯度毒品的窗口。山东和满铁附属地的高纯度毒品很多是从大连走私进口的。以下主要从旅大租界毒品走私的发展过程、走私人员的成分、走私方式以及毒品危害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旅大租界毒品走私猖獗之原因 从日俄战争时期起,日本人开始进入东北,他们表面从事运输、水产、洋货、药业等正当生意,实际上为军队服务或作为日军探子活动。日俄战后,随着旅大殖民地和铁路附属地的易手,移居当地的日本人逐渐多了起来。侨民中有不少从事卖药生意,当时日本药品很有效,受到了中国人的欢迎。而且卖药本小利大,引诱了不少日本人到中国冒险,之后日本药商逐渐渗透到贩卖毒品中。1915年日本占领青岛后,日本人大量涌进青岛,数年间达1万多人。到20年代,中国各地日本人已号称10万人之多。 来华者中很多是浪人或破落户,没有从事正业的资本,利用治外法权在中国从事不法行业成为他们的谋生手段。贩毒是其主要行业之一。其中以满铁附属地为依托,向东北腹地走私者也很多。“我邦人在华者(除关东州)虽已有10万,但其实质比欧美人至为逊色,其很多从事不正行业或丑业,对中国人进行欺诈。邦人从事不正业者的多数,是作为卖药行商,却几乎没有不零售吗啡和海洛因者。此种违禁品其利润极大,从事走私者侵入满洲腹地,隐现出没,始终难以取缔[12]”。“令人吃惊的现状是,与鸦片关系者不同,吗啡及其他麻醉毒品的有关者的八、九成都是日本人。制造输出国虽是英、德,中介商多数是日本人,因此被查获的日本人案件非常多,至于零售业者,全部是日本人。中国人由此不能不相信日本是一个官民一体盈利、通过政策毒害中国的国家[13]”。 高纯度毒品之所以被日本人垄断,与当时日本毒品制造业发达有关。吗啡在19世纪初被发现,19世纪末实现了工业化生产。20世纪初,随着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贩运而来。吗啡原本是作为戒烟药发明的,但其效能直接、价格低廉。随着禁烟运动带来的鸦片涨价,与鸦片具有同样效果的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制剂反而蔓延开来。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吗啡和海洛因作为镇痛、麻醉剂而普及,促进了麻醉剂工业化生产,并成为国家战略储备物资。但随着大战的结束,出现了世界规模的麻醉剂生产和储备过剩。在此背景下,处于军阀割据和混战状态的中国,成为绝好的麻药滞货的倾销地,各国对华麻药走私也越来也猖獗。 但在当时,提纯吗啡需要较高的制药技术,批量制造需要发达的制药工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世界上只有英、德等少数国家拥有这种技术。日本从1883年开始进口吗啡,1913年后,进口量迅速增大,由年进口913公斤一跃达2583公斤,1914年更增加到5千公斤以上。1915年进口量每年达1万公斤以上,最高时的1920年达到2万2千公斤。主要进口源来自英国、德国。在日俄战争战况激烈的1905年,日本进口吗啡数量也不过658公斤。也就是说,即时满足战时需要的麻醉药消费量,数量也并不大[14]。因此,超出本身需求的大量进口本身就意味着大量销货渠道的存在。日本外交史料馆中,涉及麻药走私的违法交易犯罪事件的通牒卷宗数量巨大、篇幅浩繁也证明了这一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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